首页 > 娱乐资讯 > 开心乐园 > 关于散文随笔(15篇)

关于散文随笔(15篇)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62W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散文吧?散文的特点是通过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片段或事件的描述,表达作者的观点、感情。你所见过的散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散文随笔,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散文随笔(15篇)

无论是电视剧、电影、小说几乎没有一部不以爱情贯穿整个故事的,即使不是以爱情为主线,但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爱情,况且大部分故事都是以爱情为主线。从古至今,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爱情成为永恒的主题。

每个时代的背景不同,地域不同,人们对待爱情的态度不同,但是渴望一份永恒的爱情是相同。中国现代的偶像剧、言情剧的结局往往都是如大众所愿,男女主人公的总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可是尊重历史背景下的爱情故事往往是现实的,结局也是令大多数人悲叹的,可那才是真实的,是正真的爱情。

正真的爱情并不都是两情相悦下的浪漫,不是你追我赶在花前月下,不都是红尘作伴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正真的爱情是受很多条件的束缚,最终有的人走到了一起,而有的人不得不放弃对方。《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安和润叶的爱情活生生的被世俗拆散,虽然双方都心不甘情不愿。但是最终孙少安理智的结束了他们的爱情,而润叶直到正真接受李向前的那一刻才正真理解了孙少安。在与少安分开的很多年里,润叶都没有从他们的爱情中走出来。为了他们全村人的希望,为了帮助她的二爸,少安选择了与润叶分开,而润叶却没办法理解,她无法理解少安为什么不坚持下来,她觉得是少安错了。

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相爱就是相互的,如果有一方不爱了,那么一厢情愿就不是爱情了,再怎么纠缠也无济于事。两个人最初走到一起都是希望给对方带来幸福的,也相信对方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即使爱情是自私的,但也应该好聚好散,才不枉费曾经在一起的幸福时光。

人生是单行道,一但曾经同行,就永远有一段生命交融,再也回不到你是你我是我的云淡风轻。曾经相爱的两个人,一但分开了,悲伤、痛苦是必然,如果这些都没有,那么只能说明没有用心去爱。理智在爱情里根本不存在,只有不爱了,才能理智。少安最终选择了理智,所以他失去了一段正真的爱情,可是他也悲伤、痛苦过。也许只有时间才是最好的疗伤的解药,时间才可以让爱情的伤口慢慢愈合。多年后,当润叶接受了李向前之后,她的爱情伤疤才慢慢变淡。

正真的爱人是在你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陪伴这你,都和你一起留下快乐和忧伤的足迹和旋律,一直不离不弃的人。打败我们的不是彼此的疏远和背叛,而是你的经历,我没有参与,两情若是久长时,必须朝朝暮暮。那些云淡风轻的爱情和曾经的匆匆过客,不能成为正真的爱人,只能成为曾经的美好经历。

遇见,没有惊艳的开场,没有华丽的告白,是一段美好的缘,一段邂逅,给了素不相识的人一个开端,就像杰克与露西,如此动人的爱情,在悲怆的灾难面前,努力抵御其带来的毁灭,只为诠释那最动人的遇见。

如果杰克知道泰坦尼克号会有沉船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在踏上船去。亦或他知道一段美好的情感就在前面等待着他,就算悲剧发生也会毫不犹豫。这就是命运创造的巧合与未知,一切就好像冥冥之中已有定数。遇见,在某个不经意的转角。

相遇是缘,相知是分,等待许久或许只为一段遇见。世界很大,我还是遇到了你们,只想说,真的感谢缘。哪怕只有一瞬间,你们也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深深的脚印。哪怕只是惊鸿一瞥,随即转身天涯,你们的笑靥如花还是让我无比怀念。

秋风吹着散落一地的枯叶向前,诉说着冬天到来的讯息。突然想到,曾经在我生命里舞蹈的你们,天冷了,还好么?各奔东西的你们是否还记得,那日我们车站的挥泪告别,是否还记得,树下眺望远方、拥抱未来的特写。我们就这样遇见,这样离别,只是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我们就像相交的线分开后按照自己的轨迹向前,时光未老,人已分散,但聚散都是缘,我会记得我们曾经相遇的闪烁点。

岁月匆匆,蓦然回首,那些春天里的邀约,如今早已长满青苔。你我相逢于秋季,未曾花开的浪漫与美好,却落果成我人生中不朽的传奇。

有缘的人,总在花香蝶舞时相遇,在正确的时间里相知,不早也不晚。

无缘的人,即使对面也是擦肩,不过没有得失,也就没有遗憾。

一切来的,都会过去,而一切过去的,都不会再回来。不过一切都是成长的痕迹,或得或失,生命终要静静流淌直到消逝,我们能做的只有感谢与珍惜。一句珍重,一声念想,涌上心头。这世间的遇见,没有早晚,没有对错,珍惜才是最美丽的拥有。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有句话说少年老成,我爸是童年开始就十分老成。奶奶有次回忆说,爸爸很小就显示出了勤劳的本性,他还只有三四岁时,就一个人拿着小刀上山去砍柴,力气小砍不动大树,只能砍低矮的灌木,砍了后整整齐齐地扎好背回家去,一小捆一小捆地垒在厨房门口,知道的人都称赞他了不起,干起活来比有些大人还有模有样。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听到这个故事,我的心情都复杂,有一点心酸,更多的是骄傲,我想象着小小的爸爸,挥舞着小刀奋力砍柴的样子,他是不是跟弟弟小时候一样,有着苹果般的圆脸和一双短短肥肥的小手呢?大山里的灌木,一定比那时的他还要高些吧。

正是因为这样勤劳勇敢,我爸一直挺瞧不上我和弟弟的,觉得我们又懒又馋,连双袜子都洗不干净。在老家时,我和弟弟都爱睡懒觉,迷迷糊糊中就听见爸爸清早就起来拖地擦玻璃打扫屋子,一边打扫一边骂骂咧咧:“都这么懒,不是我,这个家就成猪窝了。”在劳动方面他苛求完美,连我妈干的活他都不满意。

这么勤劳勇敢的爸爸,童年时也会犯全天下小孩都爱犯的毛病——好吃。有次在饭桌上,妈妈无意中说起了爸爸小时的一桩往事,那时正是大饥荒的年代,家里没饭吃,奶奶好不容易找来一些干枯的红薯藤磨成粉,做成黑漆漆的团子。这样的团子有什么好吃的?可爸爸就是要吃。那时候家里的口粮都是要优先给大人吃的,吃了有力气干活,爷爷见爸爸这样不听话,就提着他浸到水里,谁知爸爸一从水面浮出头,还是哭着说:“我要吃团子!”如此浸了几次,不管他怎么哭,团子还是没吃着。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看着一桌子的菜,再也吃不下去,眼泪叭嗒掉到了饭碗里。我真想把桌上的猪血丸子、粉蒸排骨统统让给小时候的爸爸吃,想吃多少就吃多少,那他就不会坚持要吃红薯藤做的团子,更不会被爷爷提着往水里浸了。

曾经有个烂大街的问题是,“假如可以穿越时空,你最想去哪个时代生活”。我现在已经过了迷恋穿越剧的年龄,要是真的可以穿越时空,我倒是很想回到爸妈的童年时代。我想看看爸爸妈妈小时候是什么样子,想给妈妈送去一件漂亮的花衣服,想捎一碗红烧猪蹄给吃不饱的爸爸,想陪着他一起上山去砍柴,在皎洁的月光中一人背着一小捆唱着山歌走回家去。

人生总是在追求完美,完美的学业,完美的工作,完美的事业,完美的朋友,完美的恋人,完美的爱人,完美的家庭,完美的人生。

人生是一幅画,我们总是希望拿起自己手中的笔为自己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我们不需要中途的逗号、顿号,更不希望为自己画上破折号,所以我们总是在追求一帆风顺。似乎人一出生,就是在画一个圆,我们希望这平滑的曲线没有弯折,没有缺口,希望一切都顺利的通过。完美的圆,完美的人生。

完美的人生,就像一首美妙的诗,如果只是简单的词句或许那并不能称做美妙。完美的人生,就像一首动听的歌,高昂起伏的音律才能体现它的动听。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就认为人生应该是一个圆,所以做每件事都希望从始点到终点,更希望浪漫的开始和完美的结局。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就习惯把圆看着是完美,可是这世界有那么多的形状,长方形、正方形、椭圆、三角形、还有多边形,这些形状却又切切实实的存在我们的世界,我们无法否认他们的存在。所以人生也就不会全是一个圆,但是我们都要从始点走向终点,不管我们走的路是多么曲折,但是我们最终走向了终点。或许最后我们看到的是三角形、长方形、正方形、椭圆、多边形、甚至于其他的形状,但是我们人生最终的轨迹是都是没有缺口,留下的总是始点与终点的重合。所以在人生的路途中我们没有必要太注重结果,我们仅仅要注重的是过程,我们需要欣赏沿途的风景。或许真正的完美并不是我们要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美丽的圆,完美是在我们回头欣赏自己曾经走过的路途时,没有因为忽略了沿途的风景而遗憾。完美也是我们没有因为自己放弃了翻阅高山,停止了往日的脚步而遗憾,失掉往日的足迹并不可惜,可惜的是我们迷失了前进的方向,错过了沿途的风景。

完美的人生,人生的完美。完美或许并不是一个圆,但是只要我们没有忽略沿途的风景,没有停止奋斗的脚步,人生就会是完美的。追求完美的人生,所以我无法停止前进的脚步;追求完美的人生,所以我欣赏沿途的每一片风景;追求完美的人生,所以我愿意翻越高山;追求完美的人生,所以我坚定自己前进的方向。

夜色渐浓,满天星斗交互辉映,笼罩着整个城市,亦缠住我的思绪……比起那星的璀璨,我忆及自己盛气凌人的画面,羞涩悔意涌现出来。

我是风风火火的人,她是如水般文静的女孩。我们同是班级的佼佼者,却水火不容!

北风呼啸中,一棵棵光秃秃的树木昂然挺立,仿佛是一个个坚守学校的士兵。我裹在厚实的羽绒服中搓着略显僵硬的双手呵着热气。我斜眼瞄着前面的她,她那小身板跑步总不如我了吧!我得借此好好杀她一局!思及此,我大摇大摆踱到她身前,走过她身边时,还可以用鼻子发出“哼!”的声音。跑步考试即将拉开帷幕了,为了显示我比她优秀,我故意大声地询问周遭的同学怕不怕比赛,然后在丝毫未听清回答的情况下就炫耀地说:“我曾经参加过800米的比赛获得了第一名呢!”同学们的羡慕声很使用受用,让我飘飘然,此时,有个声音响起:“现在开始做做准备运动吧!到时候才能得到满分啊!”我看了下,原来是她,我嗤之以鼻,轻笑:“我可从没做过什么准备运动,我也从未失败过!不说别的,我穿着羽绒服也能跑第一名!”

“女生集合!”一声令下,所有女生鸟雀归巢一般飞速集合。“起跑线上准备!”我恰好站在她的身边,“怎样?有信心跑第一名吗?”我挑衅道。她低了低头:“我跑步不擅长,但我会尽力考满分的!有你在我前面跑,我想我一定可以跟着你达成我的目标的!”说完,她抬起如水莲花一般柔美的眼充满感激地看着我,我被那清澈透亮的眼震慑了,突然间,有些厌恶自己的感受。由不得我细想,哨声响起,每一个人都拼尽全力奔跑!短短一圈后,我的双腿像灌了铅一般难以挪动,她跑在我的身旁:“把羽绒服脱了,你会跑好的!”我碍于刚才的面子,终究还是如执拗地越来越远离冠军的位置,她却赢得了第一名。我恨的牙痒痒得,偏是屋漏巧逢连日雨,刚才的羡慕之声转而成了把把利刃,“哎哟,是谁说曾是冠军来着?”“不是说穿着羽绒服几也能跑第一么?”“看起来她也不过如此!”本就寒冷的天因着这些语句更是寒彻心扉。我沉默不语,“别这么说,我跑步能满分多亏小安在前面带着我!要不是她难为情,不好意思脱下羽绒服,第一名肯定是她的!“柔柔的话语如同初春的暖风,化解了我心湖的坚冰,也洗涤了我的那些自大与愚昧!

后来,我从某本书中看过这么一句话:“成熟的稻子会弯腰!”我终于懂得,我不如她的原因!懂得弯腰,懂得谦逊,才能获得进步!

星再璀璨,能璀璨过月的光华?月再明亮,能明亮过阳光的热情?

外国我不甚了解,然而中国的乡村对“树”的情节是很深很深的;房前屋后、院里院外这是生活的地方,皆有绿树成荫;野地坟茔、荒冢蔓草那是离去的地方,依然杨柳俯仰、松柏繁茂;这份情愫可见一斑。地狱和天堂是善男信女们对死后灵魂的安排,然而在中国的乡村,在一群怀揣着最为朴素的世界观的农民身上,你是很少能看到的;生在这片土地上,百年后复又归于斯,犹如这土地上的树木,历数十载风霜雨雪,方知脚下这捧乡土的温热。树木最初被大量种植在人类居所旁的原因我没有详查,可能是避灾祸:远远的望去一片郁郁葱葱,无有人烟;也可能是受道家思想影响:五行中木主生,人们都有一个子嗣绵长、家道兴旺的不懈的梦想;也可能是别的呢,我就不知了。

房后可种榆树,形体较大可挡风寒,五柳居士不就有“桃李罗堂前,榆柳荫后檐”的诗句吗。后院宜植槐树,不甚高大却枝繁叶茂,仲夏之夜扯一竹席铺于树下,上有鸣蝉相和、下有寒蛇低吟,或卧或坐、皆自成趣;手中可拿一蒲扇,有一下没一下的摇晃着,夜空中可无明月却必得有繁星,这次第,怎一个惬字了得!在我家,谷雨前后槐花盛开,它的花碎而密,一串串一簇簇像一群洁白的张开了翅的采蜜的蜂挂在枝头,微风拂过,淡淡的甜香。养蜂的人最知道花开花落的日子,槐花的花期不长,前后也就一周的时间,要酿得一些槐花蜜且得忙起来呢。人们在不经意间发现蜂多了起来,“呦!后院的槐花开了吧?”禁不住的在心中问了一嘴。午饭时端着碗到后院一看,果不其然,开得正酣。我们自有我们的吃法,不管是摊馅饼、做盒子,还是蒸熟了配以姜末葱丝凉拌都别有一番风味。只不过,槐树木质坚硬生长缓慢,要从一株小苗长到繁叶如盖,且有些日子呢;反正我家后院的两棵槐树,从我记事到现在一直就那么大,仿佛十多年未见其变过。

堂前可载两颗石榴,既应了子孙满堂的寓意,又可在中秋之时共享鲜果。圆月初上,桂影成荫,一家老小庭中赏月,圆桌之上应时花卉鲜果:桂花、海棠、石榴、棠梨。石榴果笑的合不拢嘴,露出一排排火红的籽,品种不一、酸甜有别;我是顶喜欢酸中带点子微甜的,多剥几粒轻轻一嚼先甜后酸,哎呦!那叫一个透亮!现在想想我就直咽唾沫,我是真想家乡的石榴了檐下窗前是要有一株腊梅的,至于花色红白皆宜。别的时日你是看不出妙处的,只待寒冬,映雪红梅相得益彰。数九寒天,大雪溜溜下了一夜,清晨醒来睡眼惺忪,隔着玻璃窗向外一看,就一眼,你便觉得神清气爽,再无半点的倦意。银装素裹的天地间,傲然挺立,或许此时的腊梅傲气少了几分,俊秀之气多了几点,白花红蕊在这雪国之中肆意的这般。此番情景怎能不叫人爱,怎能不叫人怜!《红楼梦》中有一片段,叫做“琉璃世界白雪红梅”,单瞅这题目“世界”前着“琉璃”二字意境全出,紧后又是“白雪红梅”,胸中若无几点文墨何来此景!文中有宝玉、宝琴冒雪折梅一节,大红的毛毡、点点的红梅映着茫茫的白雪,老太太直说“好美”。自古好景不长,不可牢骚太胜;一年之中此番好景若得三五日,足慰我心。

庭中的水井旁可种一棵柳树,人们常说“水曲柳”,可见柳树是喜水的,若侍奉的好自有一番佳处。如果还有空间,还可有一棵香椿树,这种树不管是叶子还是枝干都带有一股特殊的味道,至于具体的我也说不大好,反正有人喜欢得紧,有人却厌恶;家人们说能避蚊虫,经我验证效果一般。但这树有一绝妙的好处,那就是早春的嫩叶可食用。早春,把积攒了一冬的鸭蛋壳、鹅蛋壳(保存要完好,最好是只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孔;鸡蛋壳太小不划算,就不要了)套在枝头芽尖处,只消十天左右的光景,那壳里满满的全是嫩嫩的叶。

敲碎壳,切成薄片,拌上鸡蛋一炒,甭提有多美味了。现在想想,也有六年没吃到了。至于墙外,还是种两棵枣树吧;一棵吃鲜枣,一棵晒干枣。中秋时节,大枣刚红了半圈,可生吃、可蒸熟。在房顶上晾晒大枣,对童年时节的我而言是件极幸福的事,暖暖的秋阳、温温的房顶、红红的枣子、还有一双荡在房檐上的小小的脚。

农村的树还有好多好多,像那大叶的梧桐、迎风作响的白杨、爱炸心的桑树、爱弯腰的棠梨。此时的我独在异乡为异客,窗外的小雨淅淅沥沥,但不知家中今夜可有风雨,家中的人可也无恙。

在友的空间看过一篇日志,大意是说作者和姐夫在医院陪姐姐生产。同室住进一对来自附近农村的婆媳,媳妇来自边远的山村。

当时因为超过预产期10天,检查又因羊水少,医院要求做破腹产,可婆婆不同意。她的意思是她以前生过六个孩子,其中她的儿子——这个待产媳妇的老公也是羊水少,可是她在家经过三天三夜的生产过程硬是把她的这个孩子生了下来,她记得当时儿子生下来是个胖小子,足足十斤重。那个时候她甚至没有听说过催生素。当时护士跟她细细讲解了媳妇的状况以及必须破腹产的理由,未能得到她的同意,后来医生出面也没能劝动她。虽然媳妇也同意医生的观点愿意做破腹产,但她的话在强势的婆婆面前没起到丝毫的作用。

后来,这个可怜的媳妇在经历一天一夜的自然生产无果的情况下,不得已改为破腹,所幸母子平安。

只是一直到媳妇生产完成,她的老公——新生儿的父亲一直没有出现,整个生产过程在旁边陪着的就只有婆婆,而婆婆在媳妇生了一个大胖孙子以后,忍不住内心的喜悦给刚做父亲的儿子去了电话,只听她在电话里避重就轻的说:“生了,生了个大胖小子,长得像你小时候,生产很快,小孩大人都很好”还说:“你不要回来,你回来干嘛?你才出去就回来不合算啊,回来车费不说,又得耽误多少天啊?再说,你以后去哪里找这样两百块一天的好工作呢?不就生了个孩子吗?这些事妈能应付的,你放心有妈在呢!”婆婆说这些的时候声音很大,她也许没看见媳妇满脸的失望之情。

后来作者又目睹了很多细节,比如医院提供的五块钱一个的陪护床也遭到了婆婆的拒绝,拒绝的理由很简单:俺是来照顾媳妇和孙子的,不是来睡觉的。那个晚上媳妇正打着点滴,这个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的女子脸色苍白,浑身无力,连说话都困难。当时护士也提醒婆婆,一定要注意媳妇的点滴,照顾好孩子,尽量让媳妇休息好。可在护士走了不久,婆婆就上了媳妇的床,睡在另一头。作者还看到了这个婆婆把腿搭在媳妇的腿上,抢走了媳妇的被子,然后鼾声如雷。后来孩子哭了,媳妇也没能叫醒这个奶奶,只好由隔壁床陪护姐姐的作者照顾。

一天以后,作者从家里给姐姐带来鸡汤,在医院的门口又遇到了这对婆媳。婆婆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提着箱子,当然媳妇的手里也没空着,她一手提着水壶,一手提着从家里带来的被子,作者还看到这个深秋季节生产完的女子,头上连个遮风的帽子都没有戴。作者当时有些看不下去,质问婆婆为什么要儿媳提重物,婆婆回答带来的东西多,就她们两个人没有办法。作者接着友问为什么不做两次拿,婆婆的回答还是因为只有两个人,只能一起提着走,不然没人看守也不放心。然后她内疚地看了一下媳妇说:“俺们换一下吧。”于是她把手中的箱子放在地方上,接过媳妇手中的被子。就这样跟媳妇一前一后出了医院大门,去医院的对面等汽车。

作者后来气愤地与姐姐谈起了这对婆媳,刚刚生完女儿的姐姐深深地叹息,姐姐说这个媳妇真的很可怜,很小就死了母亲。最后她说:“毕竟不是自己的母亲,如果是自己的母亲,就会以女儿的安全和健康为重,根本舍不得女儿受那么多的苦,更不会在女儿还没康复的情况下,睡得那么心安理得,叫都叫不醒!”

我知道作者无法还原那个故事,我也不能,但是这个故事带给我的震惊不止一点点!

我将自己对父亲的怨恨升级为仇恨,是在母亲再一次犯病住进医院抢救的时候。那天早上我徒步从家里赶到城里的医院,看到母亲正在接氧,满脸都是鲜血,那件已经穿了十多年的格子短袖衫被染成了红色,她的脸色因失血过多变得异常的苍白。她从昨晚一直到现在都昏睡着没有醒来。她那只瘦骨如柴、布满老茧、被晒得发黑的手伸在洁白的被子外面在挂着吊针。我踉踉跄跄地扑倒在母亲的床头,一把拉住母亲另一只手高喊着妈妈,可母亲什么反应都没有。父亲说昨天小傍晚他们冒雨将捡来的废品捆好,准备去收购站卖钱,母亲为了多背一捆,想赶在天黑前回家,结果还没背上肩就当场昏迷过去不省人事,一头裁倒在地上的一块石头上,鲜血四溅。父亲愧疚地说,自他残了一条腿后,重活累活全都是母亲干的。医生说母亲得了脑血栓这种病就不能负重干活了,结果累得又发了病,这不是找死吗?又说母亲这次是肯定是挺不过去了。

我一边流着泪水不断地喊着妈妈,一边在心里更加怨恨父亲,认为全都是父亲害了母亲。我真的想上去抓住父亲的脖子狠狠地给他几拳,可我将拳头攥紧了反而发疯似地奔出了病房的走廊,在院角的厕所墙根下放声大哭起来,环绕我的那几株杨槐的树叶随着我的哭声纷纷飘零。

我的眼前不停地晃动着鲜血淋漓的场景,我下意识地想起了大花猫之死。

那天作为孕妇的大花猫异常庄严地睡在我的凉床上,破裂的羊水把我的被子全都浸湿了。我从学校放学回来时,正是第二只小猫出生的紧要关头。我一眼看见了小猫身上与母体相连的血肉模糊的脐带。接着,第三只小猫也出世了。小猫们被包在半透明血红色的`一层薄膜里,依稀能够看到小猫的体形。大花猫用尽全身力气将小猫从产门往外挤,血红的胎盘便跟着小猫一起在大花猫撕心裂肺的呻吟中娩出,遍地是血,鲜红一片,大花猫迫不及待地用自己的嘴咬断小猫身上的脐带,然后吃起胎盘。吃完胎盘,大花猫便舔起小猫身上的血迹。舔完小猫又舔自己的身体。这时母亲伸出一根受伤的手指对我说,这是大花猫生第一只的时候疼得咬的。正在我们说话的时候,第四只小猫又要降临了,可大花猫显得更加痛苦,它已经精疲力竭了。刚刚出世的三只小猫也不懂事地往大花猫身上乱抓乱挠。我把眼瞪得大大地注视着大花猫血汪汪的产门又开了,露出一个透明的物体。可这一次大花猫已经无力挤出这胎小猫了。我正在为它担心的时候,大花猫用尽全身最后的力气,突然尖叫了一声,将最后一只小猫挤了出来,血红的胎盘终于在大花猫的尾巴下平安落地。我看到那是一个倒置的小脑袋,嘴巴还张得大大的呢,舌头红红的,羊水也被挤破了。大花猫连撕带拉地咬断脐带、艰难挣扎着舔净血迹,将所有的事情处理完毕之后轰然倒地,不再动弹。大花猫死了,可能是因为它患了妊高娠,死于生产时失血过多和剧烈运动引发的心脏病。它在临死之前用尽平生最后一口气,舔净了小猫身上的最后一块血污。我看到它死的时候面带笑容。

从此,大花猫最后舔净小猫身上的血迹面带微笑死去的镜头,时常在我的脑海里晃动,由此我推测到了母亲生我时是何等的痛苦与坚韧。

我无限悲伤的守护在母亲的病床前,看着盐水瓶里最低廉的药水一点一滴地顺着那条橡皮管道流进了母亲的手臂,时间也跟随着药水一点一滴地流逝,心中的痛苦却跟随着流动的药水一点一滴地滋长。母亲昏迷了一天一夜仍然没有任何复苏的迹象。

母亲会像大花猫那样突然死去么?我心惊胆战地想。

母亲的病床被安排在走廊上,住进病房一天要花一百五十元,而住在走廊上只要五十元,再加上每天用药,即使是最便宜的也得上百元。父亲去跟亲戚们借了一天也没借到一分钱,刚才哭丧着老脸空手而归。医生说再不交钱他们就要停药了。父亲一听二话没说扑咚一声跪倒在医生的面前,一连串地向医生叩头,请求医生能救救我母亲。

我满腔悲愤地趴在母亲的身上呼天抢地地哭喊着:“妈妈,你醒醒呀!妈妈,你醒醒呀!”母亲过早衰老的双眼依旧紧紧地闭着,嘴唇依旧失血干裂,氧气插管依旧被胶布贴在她的鼻孔里,任凭我怎样的高喊她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饱经风霜的脸依旧被固定在她发病时的痛苦表情上。

母亲的病情一天一天地恶化,我对父亲的仇恨一天一天地加深。

小高是我高中同学。

当时就读的高中是一地主大院,院子非常大,以致整个高中三年我都没有走遍,有很多地方至今是个谜。周围被大湾包围,芦苇尤其茂盛,间或有高埂延伸大湾其中。每每成为我们放纵青春的地方。

有人问,你们学校闹鬼吗?闹不闹鬼不知道,有那么三排房子是废弃的,被划为禁区。一次,一边读书一边走,恰走到哪里,看见一排土房,大约七八间,被木头条封着门窗。我正发愣,被老师一脚踹醒,秘密的写的检查,保证以后再也不准去哪里。听说建校初期,哪里也当过老师的宿舍,后来出了事。就把房子封了,严禁老师学生靠近。

1992年7月,我进入高中,和小高同学分的一个班。我是一个喜欢自己玩的人,朋友没有几个。高中的记忆也不多,三点一线的生活也很单调。唯一的记忆是临近高考,夏天也来了,一个同学三个月没有洗脚,褪下袜子,老师正好进来,老师说你是脚后竟皴呀。那同学从此有了一个日本名字:脚后井村。

我们经常一块骑自行车回家,渐渐也成为朋友,一块吃饭、一块上课。当时恰同学年少,我们经常去芦苇荡高声朗诵诗歌,表达青春,表达理想,我们的理想都是成为一个作家。在校园操场上我们共同栽下一棵刺槐,约好10年后相见。

小高学习并不好,也是一个性格挺怪的人,以至于毕业后首先被同学们遗忘的一个是他,一个是我。毕业后,同学聚会,我们都没有参见过。他最大的特点是衣服很特别,夏天是一件荷叶色的衬衫,领口、袖口很多扣子,还有一身军装。我经常穿他的衣服装装门面。我当时家里很穷,一个月十块钱生活费,一年四季是中山装,夏天里面是背心,冬天是棉袄。想想高中时就心酸。

不过,小高有句口头禅:你若花开,蝴蝶自来。我被这就话深深折服,以致激励我奋勇向前,虽然过得并不如意,但是也不至于自暴自弃,弓着腰向前爬行者,也许卑微,也许被人蔑视。

1995年7月,我们毕业,我们俩都没参加合影。从此人隔天涯,人海茫茫,不知所踪,再也没有见过面。

20xx年,我在当地政府任职一个小职员,还是喜欢自己玩,因此也没有多大出息,年近40,还是一个小科长。那是一个冬天,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他说他是小高,在一个乡镇当老师,想调到县城,里面夹杂着哭哭啼啼,夹杂着生活的琐碎,夹杂着伤痕。我也很鼻酸。

我直接给他说,我就是一个职员,没有那本事。你还记得那就话吗:你若花开,蝴蝶自来。对方传来忙音。

从此,又没了音信。不知道来没来县城,也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

如今,白了头,同学聚会还是没有我。

一天,我在办公室泼墨,想起“你若花开,蝴蝶自来”。随便打开电脑输进去,出现这样一句话: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你若精彩,天自安排。我不知道谁化得谁。

我突然悟到:是不是做好自己就是一个圆满世界,是不是放下心态就没有烦恼,要求别人做到不如自己先做到。

我笑了笑,其实平凡的人都是烦恼,为了生活,为了家庭,为了所有人,为了所有的外在的东西,有一点为了自己吗?我们都想做一朵花,可是卑微的你没有机会盛开;有时想做一只蝴蝶,无奈你来错季节。

平凡的世界,没有奇迹。我突然想给小高打个电话,但电话忘记了很久,即使打通了又说些什么那?

浮躁 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

百度中"躁"的意思是心里有众多的东西要动,而“浮”的意思是“漂流”,两个字组合在一起的意思就是“心里有众多的东西要动,而又没有地方可以让他们落脚,因此到处飘荡不得安心”当中还说道浮躁的原因是高科技和信息产业的发展,激烈的竞争与工作压力 。

当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开始急功近利时,我已经辞去了我的工作。可能是压力太大也有可能是生活太忙碌。压得我喘不过气。很少会用这样的词。因为我觉得你选择的路与你今后要受的苦是成正比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前世种下的因, 后世的果你自当承担。

百度上面还有说道如何去克服这种浮躁的心态,我觉得认识到自己有这种心态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即使认知到了,真正做起来也不是说说就可以的,无论是攀比也好,务实也好,生活的态度不是一朝一夕来的,也就不谈一朝一夕之间改变了。以前会觉得生活一切随遇而安便好,现在则觉得好像任何的东西都是需要自己争取的,随遇而安这个词现在看来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褒义词了。

是什么 时候开始喜欢和别人攀比的呢? 是妈妈跟我说你看那谁谁成绩多好的时候还是长大之后爸爸跟我说你看那谁谁一年交了多少钱的时候,还是参加工作的时候领导说你看那谁谁一天签了多少单一月拿了多少提成的时候。

现在再来找答案似乎有些迟,也会为自己感到有些心酸。

恩是的,原来我也是一个矫情的人

如何在一座城市里找到自己?---现在我在思考这个问题,我生命里贵人很多,他们给我鼓励,给我支持,让我一点一滴的接触、认知到社会与学校的不一样。 是的,他们是我的贵人,带我走进不同的领域,棱角被磨到圆润,看人脸色,接受讨厌的人,说不想说的话 这是人们口中的为人处世。生活是自己在过,他们给你笔墨,给你色彩,画出怎样的颜色是你的决定 能过的更精彩吗?你想过怎样的生活呢?你,敢不敢?

时针转动,我意识到自己还活着。我还有很多的东西很多的顾虑,我花不起这种一分钟两块钱的矫情。我只是觉得在这个浮躁的大长沙我需要安静。

我们的脚步总是那么匆匆。

每天总是沐着晨光,踏着晨露出门,然后就用双脚、用汽车、用火车、用飞机和时间赛跑,去追逐爱情和梦想,去追逐幸福生活。

每天总是顶着星辉,带着疲惫回家,却发现只顾了埋头奔跑,却忘了伸手捕捉自己追逐的生活。

有时候也想把脚步缓一缓,就算看一看路边草坪里的青绿,心里也会很美。

有时候也想停一停,就算看一看角落里开出的那朵小花,情绪也会舒畅。

但是时光不急不缓的走过去了,顺便还裹带走了我们的梦想和我们追逐的生活。

我们不怕平凡,但怕堕入平庸。

生活或许就是这样,它像一个昆虫的茧一样把我们禁锢了。如果我们愿意安静的躺在里面休息,会很安逸、很舒服,直到死亡。可我们更愿意努力的挣扎再挣扎,就算要经历阵痛,也要见证破茧成蝶的那一刻辉煌。

也许生活从来就不曾亏待过我们,你放弃了,它给你平静无波;你争取了,它给你五彩斑斓。

你也许会忽视春天的成长,遗忘夏天的心动,甚至看不到秋天的萧瑟。但你会忘记那些艰难和幸福的时光吗?

你的手上是否还残留儿时父母留下的温度;书桌上是否还放着“注意休息”的字条,书包里是否还有母亲偷放的零花钱,手机里是否还存着从不迟到的“生日快乐”,鞋柜和衣柜里是否还存放着母亲一针一线打的毛衣和鞋子,相册里是否还放着你笑的最甜的全家福;你是否还记得第一次喜欢的那个“他”一向伶牙俐齿的你也变的口齿不清,你幻想的未来一定有他的存在,可是,并不优秀的你却始终没有勇气对他说一句“我喜欢你”是因你的矜持和害怕。

你总是在深夜听着他喜欢的那首歌入睡。缘分是最让人啼笑皆非的,他让你遇见一些人,却又百般阻扰,设置各种障碍,不给你们留下接触的机会。而暗恋是既苦涩又甜蜜的,苦涩的是你喜欢他,却没有勇气告诉他,甜蜜的是那段傻傻不顾一切等爱的过程。直到现在想起来,你还会轻轻微笑。

你是否还记得曾坐在你身旁的那个人呢你们曾经一起上课、下课、吃饭,甚至偶尔心血来潮还会一起翘课,考试会相互“帮忙”,大家常笑你们是连体婴人。你们不但不生气反而觉得得到了表扬般回答“那是”当你失败后他总在你身边说“一次失败算什么,别那么没出息,收起你那廉价的眼泪,在那里摔倒就在哪里给我站起来。”当你成功时,他会对你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只是众多成功者中最不起眼的,你应该随时保持警惕。”然而在对别人她总会这样说“她是我见过最努力的,我相信他总有一天会成功的,因为他从不轻言放弃。”亲情、爱情、友情这些曾在我们以前的日子里留下那么多值得我们用整个记忆来保持的回忆,这些不同的人留下不同的曾经是我们青春最美好的回忆。

我们应该感谢留下的曾经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光明。让我们的青春更加丰富多彩,我们更应该感谢青春富裕我们的朝气蓬勃,让我们共同致敬那些能证明青春来过的所留下的曾经。

我为什么第一个踩着春天的脚步,因为我数着冬天死亡的脉搏。我嘲笑那些昏庸着的劣种,我用我的生命的泛绿。在没有关爱和怜悯的空间里,我只有拼命的拔节延伸。

旱死的都在沃土,生命都在荒野,这就是优胜劣汰,物竞天择,宠爱的都要绝种,唯我。

我没有辉煌如烈火,硕果如桃李,我的快乐在于即使你走到天涯海角,也有我的足迹,除了北极。

我懂得野火的残酷无情,所以我和它一起燃烧,我知道想吞噬别人的都是短命的!

我懂得千夫指者死于无疾,我懂得万人爱者毁于折枝,我没有颜色,只有绿,绿就是我不烂的外皮。

铲除不掉我,即使除草剂,因为一个法定的道理:我有在土地上立足的权利,这是天意。

我不欠谁的,谁也不欠我的,因我不需要额外的收获,所以我本性刚毅。

施舍都是一种欺骗,爱予都是一种目的,我从不死于镰割,或被沾染上添加剂,因为贪婪者不会给我恩施。

美丽者从来没有骨气,总有一种怨天尤人的叹息。我知道我的路只有在自己的脚下,所以,我的根在地下挺立,同类者没有一个比过我的根系。

我从远古走来,我从没有脱掉我这草民的底气。我不会绝种的,只要阳光在,我就漫山遍野:下通地泉,上连天碧。

我是野草,我就在你的脚下,我总在笑着亲和你,你踩踏我吧,不是倒下,就是挺起,我更加真实。

我是野草,我不卑不亢,面对草木一秋的悲喜,死了就化作大地,活着就只争朝夕。

上天从来不穿袜子,总是赤着脚丫走在人间的路上。她轻轻的把四个女儿挽在怀里,又依着她们的性情轮番派到世间,从此生活里便有了四季。我想上天一定很漂亮。你看那朝阳和晚霞,你看那漫天飘逸的云彩。所以我能想象到上天是怎样漂亮的女人。又是春来了,芳香从田野袭来。上天最美的女儿来了。把你的手让我轻轻地捧起,轻轻地吻着。还有那脸颊,红唇,任我洒下激动的泪雨。让我匍匐于你的脚下,伴随你走进五月的花季。要不,我们从江南水乡开始迈出你轻盈的脚步。只要你愿意,我的心就是你神圣的殿堂。

在激情四射的春晚,并没有满天的星星和皎洁的月光。漆黑的一片是街灯的背影。任凭生活的沧桑,世界不屑一顾。经历的太多,麻木了神经。而我内心萌动的爱情在寒冷中发芽,沿着水岸和峭壁,从泥土里生长着根系,等待着春风吹坲。我知道最初的爱是被梅花怒放的点燃,漫溢在枯黄的草地。最为心动的是那绿茸茸的青涩揭开了春的盖头。喧嚣的街市为铜绿侵蚀了纯真,在弥散的烟雾中迷失。当我再次轻拥着春的一刻,生命的乐章炫丽的奏响。

都说一场大雪将在初春降落。这并非坏消息。期盼一冬的雪欺骗了我的都市,预报的那场雪是否耽搁了行程?迟迟不见。我站在高铁的站台遥望很久,直到春天的来临。当这场雪穿过冬季来了,我依然相信她的约定。广场边的腊梅飘落的花瓣,一片一片在树下流连。而绽放的春梅像燃烧的火焰,倒映在湖面。我的爱在碧波上开始扬帆。依然相信春天对花的承诺,花对秋天的诺言。这一切无比圣洁。这是我相信爱情,相信春天的理由。与这场雪无关,如同一场盛宴的隆重与酒无关一样。有些人总是责怪相干又不相干的事。本来春天与雪无关。若是一场雪作为冬天的使节,我代表春天热忱欢迎。

那是我的过去,不是我的辛酸。每个人有每个人成长史,不必去比较,更不觉惭愧。也许你的路上有更多的阳光,抑或风景秀丽,而我有我的玫瑰我的花。其实蝴蝶也很美丽,张开翅膀的时候俨然就是无可匹敌的舞师。我们不需要任何理由拒绝幸福,所以每天我都露出笑脸。哪怕在雨季,依然有花开。生活告诉了我很多,当然也有恫吓。而我因为明天到来不会屈服。后来我懂得了顽强的软肋是贵在坚持。没有人是你的救星,所以要学会走自己的路。别以为多经历几个春秋,却把夕阳当成厚厚的棉袄。所以我相信自己永远年轻,而从不言老。生命不会轻易的抛弃一个人,往往是我们背叛了生命。

我不想藏着掖着,脑子里怎么想就用文字表达出来,那些心坎里的话放在这字里行间,犹如鱼钻进了水里,我的心便像一条流淌的小溪,清亮而又快乐着。不再刻意的委屈自己,更不用小肚鸡肠的算计什么。忘了该忘记的忧愁,仅仅为了自己的快乐,或者让我的周围带来欢乐,愿自己朴实的文字成为眼前一抺云彩,飘上心的天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看了一篇关于谈论蓝颜知己的文章,文章里对婚姻外的情感大加谴责,其实我是懵懂的。对红颜知己略知一二,意思就是比较要好的女性朋友或是高于友谊超越夫妻感情的女性吧!蓝颜知己是一新兴名词,但我想为知己者当是朋友!而不应该与当今所谓的‘情人’之类的扯上关系。现在社会的理解“情人”是贬义词,我总认为“情人”真正的注解应该为有情的人。也许别人会说这是个小孩子的见解!无论怎么说我认为“情”是高尚的,纯洁无私,彼此奉献两心相悦别无杂念的!否则就不叫情,只能说是下流无耻应该被世人唾弃见不得光的勾当!而根本不配用‘情’这个字。

应该还“情”一个清白,不要玷污了这个本身洁净的文字!婚姻自然应该维护,彼此尊重。可谁又能保证每个家庭是完美无缺的,谁又能知道每对婚姻都是因爱而建立的?谁又听到了黑夜中无奈的叹息?我交往的人比较多,很多事业有成的男女,年轻时因为结婚而结婚,为了父母的儿孙而结婚。在解决了基本生存所需,完成了生儿育女的任务,经过生活的磨练与磨合后,突然发现,彼此是不适合的,从而开始审视自己,想去找寻真正的情感,可这个时候一个很重要的事实摆在了眼前,孩子,无辜的孩子怎么办?面对这样的婚姻之外的恋人,不能一概认为他们都是错,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再一次次婚姻的维修中失败后,感情全无,唯一相牵的就是彼此的骨肉“孩子”!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人性的残酷,不能说他们不负责任。为了家庭而牺牲自我,我们不能在一味的责怪他们。只要他们努力了即使无法挽回情感,在偶然间发现了可以倾诉的对象,发现了自己的真爱,我们也不能鄙视他们!

我会祝福每对用情纯洁的男女,无论他们在围城的内外。“爱”不一定就要结合,“爱”不一定都要肉体的得到。“爱”可以是精神上的爱恋,是灵魂的相牵!让我们支持每份真正的情感,祝福每份纯真的“爱”吧!让他们的感情升华!让他们超越低俗!成为灵魂上的精神伴侣!

如果要鄙视,那些拿金钱作为交换的男女,那些玩弄女性感情而为炫耀自己的男人们才是我们鄙视的对象!他们不配用‘情人’相称!这样的人会污染“情”这个世界纯净的空气!

时尚热点
影视动漫
娱乐小料
明星动态
电影电视
音乐空间
开心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