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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将迎强监管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4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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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将迎强监管,如今,网络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普遍存在,尽管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有所缓和,但是平台内经营者的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行为仍然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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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对网络交易中存在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归纳,既包括“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多年弊病,也包括直播带货新业态中出现的虚假宣传等问题,并且对于一些难以界定的新型、疑难案件引入了新的协助监管模式。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将面临更严格、更细致的监管。

三法合一

如今,网络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普遍存在,尽管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有所缓和,但是平台内经营者的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在此情况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继续加码。

“今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的定位、责任、行为等进行了规定,给出一个标准,而这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其实是对网络交易主体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涉及的内容更全面、更细致。”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电子商务首席专家李鸣涛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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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三法融会贯通,对涉及网络不正当交易的行为及监管内容进行了统一归纳。

在李鸣涛看来,三法贯通是该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李鸣涛介绍,很多内容其实在个别法律法规中都有涉及,但是从规范到监管的链条却不完整。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基本行为原则中也提到禁止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等行为,但从法律角度上,它缺乏一个执行细则。如今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三法出台这样一个细则,行政监管部门就有了具体的工作依据。“无论是处罚也好,监管也好,都有了一个具体的标准和依据。”李鸣涛表示。

中国商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内容非常全面,不仅有对平台经营者的规范要求,包括“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也有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包括虚假交易、好评返现等;不仅对多年存在的老问题进行了约束管理,也将直播电商等新内容涵盖进来。并且,该征求意见稿还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行为的监督检查及处罚作出明确规定。

联合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在监管手段上也进行了创新——引入专家观察员。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七条内容提到,对于新型、疑难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委派专家观察员参与协助调查。专家观察员可以依据自身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实践经验等,对经营者的竞争行为是否有促进创新、提高效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正当理由提出意见。

“从监管处罚角度上,辅助执法确实是一个新的提法。”李鸣涛认为,其实网络交易中很多问题难以界定,比如说直播平台究竟是不是电商平台的问题,一些直播平台说自己是社交平台、视频平台,只是给电商做引流推广。对于类似这样的存在争议、不好界定或者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好把握的地方,引入专家观察员机制就非常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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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问题,监管方面面临一些挑战。对于日常交易,监管部门无法进行实时监控,且当下对平台经营者的监管惩治力度较弱。在监管手段上,监管部门鼓励社会监督。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也提到,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对涉嫌网络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但是在李鸣涛看来,消费者个人通过举报来进行维权有一定的困难,通过平台经营者联合治理效果会更好,或者通过公益部门发起公益诉讼。目前来看,执法方面面临的挑战还很多,监管部门还应该进行更多的尝试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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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随着科技的进步,订票、打车、外卖等各类网上平台等纷纷推出,虽然使用方便,但其中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除了违规收集用户隐私,“大数据杀熟”的新闻也是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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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作出规制。对此,央视更是痛批大数据杀熟,可谓是重锤敲打。

央视表示,由于平台与用户的信息不对称,隐蔽算法模式不易被监管,举证难度大、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成为不少平台肆无忌惮“杀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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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着“大数据杀熟”、“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等被明令禁止,新科技手段不应再成为无良商家攫取利润的黑手,也不能放任“杀熟”去杀掉客户的信任和市场规则的公平。

必须清楚的界定,杀熟就是宰客,就是恃强凌弱,就是商业欺诈!

此外,如果要真正打击“大数据杀熟”等问题,立法是第一步,而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和监管能力也必须跟上。与此同时,还要为用户建立快速便捷的投诉渠道,有法有罚,违法能罚,才能真正“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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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号,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大数据杀熟”“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等被明令禁止。

据悉,草案三审稿规定,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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