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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病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9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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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什么是职业病1

什么是职业病呢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有什么危害呢

1、粉尘类的疾病

一般在重工业基地都会接触粉尘类的有害物质,比如铧煤厂、陶瓷厂、水泥厂等,都会接触煤尘、水泥尘、陶瓷尘、电焊烟尘、炭黑尘、铝尘等等,这些进入人的口鼻以后就会严重危害人的肺部,从而危害人的健康。

2、放射性物质类的疾病

主要是电离辐射,尤其是在医院、电工厂都有很多辐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防毒面具和防辐射的衣服才能进入工作状态,但还是会被各种X射线、r射线等物质所侵害。就会让员工患上放射性白内障、肿瘤、皮肤病等严重的疾病。

3、化学类物质的疾病

化学中有害物质很多,比如铅、汞、镉、锰、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硫化氢、正已烷等等,人在吸入这些有害物质以后就会出现中毒的现象,严重者会直接危害生命。

昨天预防职业病呢

第一、将现有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重新整合,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统一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统计口径,并与国际接轨及互认。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分析信息,加强职业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时、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治效果,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急性职业中毒控制信息水平。 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什么是职业病
  

第二、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调节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按照入世要求,通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尽可能使我国的职业卫生标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其可应用性,建立适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实际工作需要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第三、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包括:依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

预防职业病的方法有什么呢

1、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程项目,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2、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职业健康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提供职业病防止所需的经费和设备。

3、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是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 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基础,建立职工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档案。

4、从事或接触有职业危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 作业时,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从事上述有关作业,并应当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和建立健康档案。

5、有害作业场所应当与其他作业场所分开,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

6、易发生急性职业性中毒事故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紧急防范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急救人员。

7、职业病防止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

什么是职业病2

每一制造行业都是有每一制造行业的降低职业病,那麼降低职业病的鉴定的方式 是什么,就拿人们最常用的老师而言吧,教师职业病最常用的就是说咽喉的难题了,下边 就而言说降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条例。

一、什么是职业病鉴定

被告方对诊断依据不服气,可依规向降低职业病诊断组织所在区域设区的市级卫生部门申请办理鉴定,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依据不服气的。可依规向省部级卫生部门申请办理再鉴定,省部级鉴定结论为最后鉴定,即一次诊断、二级鉴定。

二、降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条例

降低职业病确诊理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如同教师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法》就是说确保老师的支配权,本方法相关要求和国家降低职业病确诊规范,根据劳动者的岗位史、降低职业病伤害触碰之中与工作场地降低职业病伤害要素状况、临床症状及其辅助查验結果等,开展综合性分析,由三名左右奇数确诊医生开展团体确诊,做出确诊下结论。确诊机构独立行使确诊权,并对确诊下结论承担。

被告方对确诊下结论不服气,可依规向降低职业病确诊机构所在区域设区的市级卫生部门恳求判别,对设区的市级降低职业病判别下结论不服气的,可依规向省部级卫生部门恳求再判别,省部级判别下结论为终归判别,即一次确诊、二级判别。

什么是职业病 第2张
  

三、诊断与鉴定全过程中拥有哪些的支配权

1、挑选诊断组织看诊的支配权。劳动者能够挑选用人公司所在区域、自己户口所在地或是常常居所的'降低职业病诊断组织开展降低职业病诊断,进一步扩张了劳动者挑选降低职业病诊断组织的范畴。劳动者依规规定开展降低职业病诊断的,降低职业病诊断组织理应问诊。

2、自主权。降低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心态应告之劳动者降低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材料和程序流程,并立即告之劳动者诊断、鉴定結果。

3、申请仲裁的支配权。降低职业病诊断、鉴定全过程中,在核对劳动者岗位史、降低职业病伤害触碰史时,被告方对劳务关系、技术工种、岗位或是在职時间有异议的,能够依规向用人公司所在区域的劳动人事异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质疑投诉支配权。劳动者对用人公司出示的工作中场地降低职业病伤害要素检验結果等材料有质疑的,降低职业病诊断组织理应呈请用人公司所在区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法单位开展调查统计和判别。

5、挑选鉴定家权。劳动者能够自身或是授权委托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从专家库中依照专业分类任意提取鉴定家。

6、隐私保护受保护权。降低职业病诊断组织和以及有关工作员理应重视、关注、爱惜劳动者,维护劳动者的隐私保护。

大部分的人到应对他人的情感问题时,都是看的很明白,可是一旦有关自身的情感问题,就会猝不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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