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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一起如何证明亲属关系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0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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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证明父母子女亲属关系的,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公证。

户口不在一起如何证明亲属关系1

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情况下,可通过如下方式证明亲属关系:若证明父母子女亲属关系的,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公证。如果是其他的亲属关系,则可以请村委会证明。

法律依据

《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户口不在一起如何证明亲属关系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户口不在一起如何证明亲属关系2

子女和父母的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证明亲属关系一般到派出的办理不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一、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

二、出生证证明;

三、证明父母为夫妻关系,再证为其中一个的子女;

四、亲子鉴定或其他。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

户口不在一起如何证明亲属关系 第2张
  

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

1.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4.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在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文字和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

对于你提出的“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亲属关系证明”问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亲属关系证明可以通过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证明父母为夫妻关系,再证为其中一个的子女,如果不行直接亲子鉴定。

户口不在一起如何证明亲属关系3

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亲属关系证明如何进行?

1、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和父母未曾在同一户口的情况)上若需要证明亲属关系,只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公证。

阶段,公安部门不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对于父母跟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面的,公民可以直接提供户口簿原件用于证实亲属关系;对于父母跟本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面,户籍部门无法查询到亲属关系是有权不给予开具户籍证明

因此公民只可以带上父母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出证明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2、《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

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首先就要明白的是如果确定自己与父母是有血缘关系的,那么这个时候最好将自己本人的身份证和出生证明还有父母的身份证明原件等资料交到公证部门去办理亲属关系的证明,这样就可以了。

户口不在一起如何证明亲属关系 第3张
  

什么事亲属关系?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一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

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

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

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

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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