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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散文的随笔集合15篇

来源:潮女谷    阅读: 4.0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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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起散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散文是抒发作文真情实感,写作方式灵活的记叙类文学体裁。什么样的散文才是真正的好散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散文的随笔,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散文的随笔集合15篇

风儿吹动枝桠,落叶随性地飘飘洒洒,翻卷着,摇摆着,凄清也无话。昨日雨下,是否洗亮了你的脸颊。点点滴滴,可是你满怀的牵挂?

落叶纷飞,独立半青半黄的柳树旁,也生出些感慨来。思绪随着落叶翻转,忽忆起杨柳依依的春夏,漫山花开,满园青翠,还有一望无垠的麦浪。彼时虽没有红尘风雅之情怀,却也常常迷醉于山水田园之间。傍晚放学追蝶忘归,周末河边捉鱼弄湿裤袜,山上拾柴生火,苹果园里撵青蛙。所谓少年不知愁滋味,心思纯净,其中无忧,乐亦无穷。最喜金黄的秋天,环绕村庄的玉米林尽去,极目望去,顿感空旷,或许因着收获,心情也是喜悦的。最最难忘的是家里满园的苹果和满院的葡萄,金黄的、火红的苹果压弯枝头,紫红的葡萄挂满篱墙。置身其中,凑过去嗅,只闻着香味就醉了……陶醉过后,想起雪茫茫的冬天,一家人围在炉火旁取暖,拉着家常。无论贫穷或富贵,这便是最真的幸福吧。

一阵风至,片片柳叶坠下,感受着入冬的凄清与眼前的飘零,叹如今,物非人非,空悲切!往事不可追,踱步前行,只影陌上,且悲且喜。不知是谁曾说过:“想念一个人,鼻子发酸,心发疼”,或许是因为爱情。若是思念至亲,则是“心发疼,鼻发酸,呼吸之间,痛遍四肢百骸”。近十年了,您在那边是否安好?或许因为你早已厌倦尘而世的喧扰,才急着踏上了奈何桥!或是我伤了你的心,你对这苦也彷徨的生活再无牵恋。只是你匆匆走远,影只形单,现在可也有人相伴?你更不知道,年复一年,思念弥深,尤其在寂静的夜晚,垂下头来,紧闭双眼,任热泪随眼角肆意流淌。窗外黯淡月光,无语话凄凉。

我在悲凉的冬季感伤,伤感于飘无所依的落叶,一如孤苦伶仃的人儿。回首千寻,泪也千行。仰望苍穹,寻着佛祖的方向,希望能拂去深深的迷惘,更盼望他能指点我你的近况。今生我们父子缘浅,还没来得及报答您的恩情,若得来生,定当做牛做马。我在这里祈愿,愿你在那里幸福温暖。

逝者如斯,

不舍昼夜,

青春如烟,

恍惚间,

湮灭在天地间。

仰望天地苍穹,

只感自身渺小,

徒增伤悲。

听海子说过:

吹往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

我不知道——

仰望苍穹的眼能否看得比苍穹更远。

或许吧,

没人能告诉答案。

但是,

何必要追寻那虚无缥缈的、

或许本来就不存在的答案呢?

事实就是那样。

我喜欢夏天,许是因为夏日的阳光充足,光线明亮,会加深视觉的记忆,所以,夏天里的那些故事才那么清晰。

喜欢夏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夏天可以穿各式各样的美丽的裙子,而裙子可以将一个女人的美淋漓尽致地展示。飘逸的、妩媚的。热情的、淑女的……洋溢着各种味道的裙子,只要你喜欢,你可以用裙子尽情张扬你的个性,让女人的魅力在夏天,而夏天也因女人而更美丽。

夏天,无疑是女人的季节!

喜欢穿裙子没有错,裙子美丽,给足女人面子,然,裙子却也最能暴露一个女人的缺陷,尤其是双腿的不完美。如果你的腿是萝卜腿;如果你的腿有着小时候淘气留下的疤痕;如果你的肤色太黑、汗毛太重……天啊,这样的你,还敢穿风姿绰约的短裙吗?难道就要与心爱的裙子告别注定与美丽擦肩吗?不情愿,真的不情愿呢!

别着急,先天不足后天弥补,毕竟天生丽质的女人也不能比比皆是,女人爱美还要会美,才不枉做女人呢。丝袜,这时候就可以闪亮登场了!薄薄的长筒袜、连裤袜,将你的双腿轻盈地裹住,或黑色,或接近于肤色,尽心尽力地把双腿的缺陷贴心隐匿,将你双腿的魅力尽可能地放大。这个时候,你完全可以放心地穿上挚爱的裙子,登上挚爱的鞋子,穿街走巷,市井、花园花枝招展地走过。

没错,我喜欢丝袜,尤其是长筒丝袜。因为我的皮肤很黑,我需要丝袜帮我遮掩。所以我爱丝袜,等同爱裙子。

也有人将丝袜和性感这个词联系起来,说穿丝袜的女人更加性感,而我,喜欢反过来说——穿丝袜的女人更加感性,更加具有女人味。甚至我觉得穿上长长的丝袜,整个人也有自信了呢。

我最早拥有的一双长筒袜要追溯到25年前。

那年夏天我小学毕业,考入了镇里的重点中学,这在当时是非常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因为我们村乃至我们联小也只有我一个人考入了那所中学。

爸爸高兴之余,为我买了很多我喜欢的东西,诸如手表、裙子啊什么的。可我最想要的是一双长筒袜,其实86年农村里实在少有人穿长筒袜,长筒袜还是个稀罕物,我也只是在电视里看见的。几乎一见钟情,特别希望拥有一双长筒袜,那时候,我就觉得长筒袜可以让一个女孩更美。

爸爸把我带到镇里的供销社,我终于找到了长筒袜。其实也不能算作长筒袜,刚刚能盖过膝盖,而且比在我电视上见到的长筒丝袜要厚一些,有一些花纹,颜色比较暗,土灰色,但我依然喜欢至极。记得当时的那双袜子的价钱大概是接近六元钱,应该算是奢侈品了,但见我喜欢,爸爸还是毫不犹豫地为我买了下来。

我抱着那双袜子回家,一路上左看右看,迫不及待地想穿上它,再穿上我那条天蓝色百褶裙转圈圈,心里越想越美。

到了家,急忙打开透明包装,看了又看,甚至将它贴在脸上摩挲,终究我还是没舍得穿,想着开学再穿吧,暑假两个月呢,开学穿上它去见新同学。

我把长筒袜放在我的小抽屉里,偶尔还要去看看,去摸摸,心里盼望着快点开学。

只是没想到,两天后的清晨我打开小抽屉,我的宝贝长筒袜不翼而飞了。

我立刻翻箱倒柜地找,没找到。

于是我又大呼小叫,妈妈也觉得奇怪,可我们翻遍这个屋子还是没有找到。难不成长筒袜长腿飞了?我既难过又不死心,最后终于想起我那个顽皮的弟弟。

弟弟比我小四岁,非常淘气,常常今天拿我一个本,明天拿我一支笔,无论我怎么不给他好脸色,他也乐此不疲。可他是个男孩子啊,他拿我长筒袜干嘛啊?

我哭出声。于是,里头外头地找弟弟,妈妈说他去上学了。

我都难过得糊涂了,我们小学毕业生考试早,放假早,弟弟才二年级,还在上学呢。

于是,我疯了一般跑出家门,顺着大街追赶弟弟。

还好,在村口追上了他,这小子手插在裤兜正晃悠悠不紧不慢地走呢。

我没说话,一把拽住他,掀开他的裤腿,天啊,我一次没穿过的长筒袜真的在他脚下。

我气得脸红脖子粗,扼令他立马脱下来。

弟弟也不示弱,平时我们俩打架,常常是他占上风,打得我抱头鼠窜。他斜着眼睛看着我,一副——我就是不脱,爱咋咋地的表情。

我更来气了,也不知哪来的力气,一把把他推到,脱下他的鞋,然后使劲往上挽他的裤子。

大概他也从来没看过我这种“恶狠狠”的样子,竟也软了下来,姐,我给你脱下来。

我撒开手,他顺从地脱了下来。

我一把抢了回来,气呼呼地头也不回地往家走去。

真是小气,一双袜子而已,我只是觉得它比较长,好玩,才穿穿。弟弟在我身后说。我没回头,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

到了家,我把那双袜子洗了又洗,直洗得我的手红红,眼泪被风干才停了下来。

多年之后,弟弟还心有余悸地说,姐,你生气的样子可真吓人。

我却不好意思地笑了,心里惭愧不已,一双袜子而已,自己的亲弟弟,怎么会那样毫无情面地对他呢?

长大后,长筒袜也更新换代了,无论是舒适感还是色泽以及质地都要提升了很多,也越来越得到女性的青睐。

薄薄的丝袜透气性很好,穿在腿上,如若没穿。但因为薄,丝袜特别易破,一不小心就会被划破,丝袜特有的构造决定了只要坏一点,哪怕只是跳了一根丝,整双丝袜也就报废了,它无可修补,再细的针线再灵巧的双手也无法恢复长筒丝袜的如初,坏了就只能扔掉了。

每个夏天扔掉的丝袜真的是数量惊人,有的时候一双长筒丝袜穿不了一天,哪怕你再小心翼翼,也难以避免不被损坏,这大概是穿长筒丝袜唯一的遗憾吧。

穿丝袜也不全是张扬美丽,偶尔也会有尴尬。

记得婆婆在世时的一年夏天,我把跳了丝的丝袜顺手扔在了垃圾桶,婆婆看见了问,不要了吗?

嗯,不要了,已经跳丝了,我不以为然地说。

婆婆便没再说什么。

夏天,我买长筒丝袜一买都是一包,这样可以相对便宜一点,破了这双,再换新的,家里要始终预备着。

两天后,我去上班。因为要迟到了,所以很着急。套上裙子,随手拽过一双丝袜,穿上后,拎包上班。

那段时间我在小城里一个大型商场上班,卖一种品牌服装。老板对我们着装有着相当严格的要求。

当我正准备为顾客介绍一款连衣裙时,与我一组的小娇指着我的腿小声说,姐,你看你的袜子。

我慌忙低下头,愕然发现左小腿的袜子上好像爬着一条歪歪扭扭的细细的虫子,仔细一看原来是针线缝补的一个个小疙瘩。我的脸立马红了,想起来这是前两天扔在垃圾桶里的丝袜,难不成婆婆捡了回来,帮我缝上?

我又气又恼,告诉小娇先盯着,我则跑到试衣间,脱下了那双长腿丝袜,心里特别委屈,眼泪就要落了下来。

我偷偷地坐着电梯跑到地下超市,赶紧买了一双长筒袜,又偷偷地溜了回来。好在我的动作足够迅速、灵巧,没被摄像头捕捉。

心情因为那双被缝补过的丝袜而变得郁闷。我一向知道婆婆节俭,喜欢缝缝补补。可这长筒丝袜怎可以缝补呢?越缝越难看。我头一次觉得婆婆勤劳节俭是那样令我难堪。

晚上回家的时候,我仍旧闷闷不乐。

老公知道缘由后,大笑,笑够了嘱咐我不许埋怨他妈妈,毕竟妈妈也是好心。

好心办坏事,我嘀咕。

也不能说坏事吧,我妈连你扔掉的袜子都肯捡回来帮你洗,给你补。她的心装的是对你的呵护吧。老公看着我说。

他的话让我一时之间很震动,是啊,想想平时生活里的很多细节,婆婆都在用她特有的方式传递着她对我这个媳妇的呵护。她知道我在娘家没干过什么活,更没拿过针线,从来没说过我笨,更不曾拿我跟两个手巧的嫂子相比,只是默默地为我做这做那。

我突然间很愧疚,幸亏我没有去埋怨婆婆,否则,我真的是亵渎了她的那份爱啊。

那之后,穿破的长筒袜我都是直接处理,再不敢当着婆婆的面扔掉。婆婆是我很尊重的人,她和我相处的十年就像母女,几乎没有隔阂。

又是一年夏天,时光已经把我从一个青涩的小女生装扮成一个青春女孩,又从青春女子打磨成一个中年女子。仿佛只是恍惚间那个梳着麻花辫跟弟弟在大街上因为一双长筒袜用力拉扯的小女孩就变成了眼角有细纹、年近不惑、容颜渐老的女人。

时间真的不会弄虚作假,拿走了青春、容颜,却也留下了美丽,那份岁月沉淀下来的简约美丽。

还好,心依然还很年轻;

还好,对夏天的痴爱一如既往;

还好,长筒丝袜仍然会增添一份美丽的自信。

依然喜欢穿着一条样子简单的颜色简单的裙子,搭配贴心的长筒丝袜,袅袅婷婷地走在每个黄昏晨曦。

依然喜欢这个夏天的阳光雨水,怀一颗安静的心,从容淡泊地走过山一程水一程的流年。

依然喜欢清清爽爽地端坐屏前,耳畔一曲清音,唇角一抹微笑,手指在键盘上飞舞,文字在静寂里绽放,夏天里的故事再次走出记忆,时光里的味道便在夏风里蔓延。

回眸时记忆走在前面,浮华尘世,如初。而最初的惬意,已是过眼云烟,当初的一种残念只能成为垂泪于心间的第一个的安慰,现如今没有那咸与甜的感怀。只能继续追着过往步伐前行。心想着何必为痛苦的悔恨而失去现在的心情,心想着何必为莫名的忧虑而惶惶不可终日。心想着,想着然后不由自主的走进了落落起起的日落里。日落里依旧满怀过往,过眼云烟依旧清晰如初。

在某个恍若重复的光影里开始回望,然后一路辛酸如雨。

回望

无尽的风吹不走心的阴霾

平静里的痛苦现实

绚烂里一颗抽搐的心

编织的碎梦

敷衍着伤春悲秋的柔弱心房

永远回不去的最美曾今

寻不回的迷离情怀

不由自主的彷徨着

回望着

久久徘徊

不长不短的过往

在与不在的苍白

想象不出留不住身影的飞鸟

有多少落寞

是多么的孤苦忧闷

悄悄溜走的

悄悄逝去的

悄悄的

没有呼吸的动源

我的影子在光影里被不断的放大,放大,接着被压缩,压缩,然后破碎。记忆握着那些残缺的碎片在风中摇曳,就像老巷口的孤灯,随时都有可能消失在某个早晨或夜里。

光影破碎

回旋着

有一片落在城市夜空里

那里

我在弥红灯下仰望夜空

灰暗的光影

拉长了单薄的身影

星星离我好遥远

我在人群里好飘渺

忙忙碌碌里的余闲

我想要长久的停歇

我的时光

是孤单的时光

人们的表情好淡然

人们的脚步好急迫

忙碌的交响无声无息

却无处掩藏

这个世界变得好急迫

造成老街身材扭曲的直接责任在我家,我们家的房屋在老街北,院子狭窄得仅有一丈左右,还是妨碍了老街的笔直,我爹买下这座房屋的时候就是那样,人们也没有怪罪我爹,可爹心中总觉得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一样。我上学的时候他常常嘟囔,房子不体面啊,占道不吉利啊……如今遇上拆迁,像我家的房子这点事算什么,爹挠心,他不敢也不能长期做“钉子户”,终于在我高中毕业的第二年春天,他怂恿了我,做出了一个绝不亚于建设一座高楼大厦的计划。

将我们家的房子后移二十米!没有现代那种不破坏房屋结构整体迁移的工艺水平,完全是建设新房,要拔地而起。还有,我觉得爹还有一个不能宣人的秘密,那就是我们家重建新居,从此不会再让人觉得是弱势,站起来的欲望十分迫切强烈。

老街终于改变了它弯曲的身材了,爹没有几年也死去了,可他不能挺直的腰杆,在新房子盖起之后的三年里,笔直笔直的,老街上,他的身影不再佝偻,尽管还是拄着他那根破棍做手杖。我常想,是老街给了他压抑,还是他自己无能为力?最终的结论是,爹为了晚年能够在老街站稳,才是他如此动用血本冲动一次的唯一理由,他也在生命的最后扬眉吐气了一次。

老街养育着北山根的四五十户人家,可在人们心中,老街还有沧桑无情的时候,我们吃水总要去三五百米外的南街东井去挑水,有段时间,埋怨老街的人也想搬走,可计划时代的迁徙,哪怕只有几步之遥,都是妄想。不安分的大人们终于有了一个宏伟的计划,要在老街东边穿一眼井。

在村里驻点的公社干部找来了水利员,据说是水利专科毕业的大学生,了不得的人物。任何选址掘井的地点都必须靠近老街,这是队上大人们的主张。这是个难题,队上的人几乎都是这个意思,铁板钉钉,不能更改,告诉水利员之后,人家皱眉,在老街上来回走了好几趟,就像要在一个地方钻井抽石油,有那么容易的么!这不是让人带着枷锁跳舞?有人觉得不合情理,也说着同情水利员的话,但少数服从多数,说了也白说!这是原则,不能背离。

那条老街,谁也没有想到,是花岗岩铺底的,扒开土皮,下面就是石头。试探性地掘了几处,连固执己见的那些人都耷拉脑袋了。这时,水利员却被感动了,来了十足的精神和把握,当机立断,就在老街拐弯的地方凿井!这是老街的第二道弯。

一来,这里低洼,可能存水;二来这里不能破坏老街,可以增加老街的美感,这是大人们学说的;三是位置居中,可以让东西方向的住户都方便,担水可以少走点路。

动用了威力巨大的炸药,砸开了那些坚硬的石头,看的人都时时觉得无水的希望,但汉子们并不在乎邻居异样的目光,以坚定的心面对坚固的石头。直到三丈三,泉水终于汩汩而出……

水利员激动地逐个握住打井人的手,就像面对远道归来的人,或者是从前线死里逃生的人,紧紧地握住……

没有鞭炮,只有暗暗抽泣的窃窃声。水利员抑制不住激动,握手一圈之后,马上顺着老街奔跑,再也没有回来,大家要请他吃一次丰盛的饭,队长的安排落空了。据说,水利员回去以后病倒了几天,他受不了这样违背专业常识的巨大刺激。

不算是农忙的日子,队长“贵叔”当即做出放假两天的重大安排,这是要冒着被撤职的危险做出的惊人决定!

可那些汉子仍在兴奋中,第二日还是来看水井了,有的用一根绳子下端系住一块石头,试探水多深,结果三尺多!

不几日,老街真的多了一道风景,队长带领社员把井台子砌得方方正正,还在周围砌了简陋得不堪入目的栏杆,可在那时,简直比汉白玉还高档。老街有了井,也有了生机,南街的人都跑来赏景,而且称赞着老街的人。

上帝造物时,便将恩情的嫩芽撒播于人类的心田。于是恩情温暖人世,恰若暖阳普照大地,细雨滋润禾苗,春风轻抚桃花;于是大地万物复苏,禾苗细芽吐露,桃花醉人飘香。这便是感恩的馈谢。我深感恩情无限,所以我要真诚回报这个世界。

放学回家,推开家门,迎面是母亲的微笑,父亲的开怀。不丰盛的饭菜饱含的却是浓郁的家的味道。父母并不会急切地追问我考得如何,只是耐心地听我絮絮的诉说,眼神中满含着关切。终于谈到了我的学习,为此我总有着深深的不安,可父母总会拍拍我的肩头,不需多言,手心的力量分明表达了他们的信任与支持。我努力点着头,灯下父母的眼神蕴含着无尽的期望与关怀。这灯光、这饭菜、这眼神是父 11 年深深恩情的随手一撷。感恩是我的誓言:将家的气息折叠起放在行囊中,如同一枚护身符,敢于击碎前路的阻碍与困苦,将迎面的光明与父母一同分享。

家的恩情温柔似水,知识的恩情则让我激情似火。每每对美有了诗意的感悟与哲学般的咏叹,对社会现实有了透彻的分析推理,全因无时无刻不在的知识的补给,才让我生命有了意义,思想呈现光辉。这份恩情永世难忘,唯有怀着崇敬的心情沉浸于这知识的浩瀚汪洋中,有意义地利用它观察这方天地,感悟这段人生。

自然同样对我们恩情无限,不是吗?我们常常被这自然界的细枝末节打动。一滴水珠、一束小花、一片嫩叶、一行白鹭,一湾湖水 它们都是自然给人类的思索,感恩便是爱惜它们,为世界造物。

亲人朋友,知识海洋,自然社会,它们对我恩情无限,感恩深埋于心底:爱它们并为它们奉献。恩情无限,我愿真诚回报。

现在小荷已成为我心中一个最重要的名词。因为作文,也因为朋友。

可是……现在,人们都要离开。小荷的人大量流失。大家都有原因。

这是理由还是借口?已经分不清楚……REASON OR EXCUSE?不用解释,因为已经无所谓了,我唯一注意到的,只是人越来越少。难道……学业真是阻断友谊的途径吗?

不是。

“你。

一会儿看云

一会儿看我。

我觉得

你看云的时候

很近

你看我的时候

很远。”

我们之间是有距离的,而且有时还很远。心可以让我们离得无限近,也可以让我们离得无限远。有人走的时候非要写什么离别作文,这不是一个交代,而是一把刀,把友谊,也把心割出深深的裂痕。在留言版中,或在纸条里作个交代不好吗?为什么非要这样呢?这让我很郁闷,也很伤心。

“霜之哀伤 彻底的绝望 寂寞的心灵 无法面对”

最近已经不伤心,但是,还是觉得很郁闷。知道事情不能永恒,但还是放不下那一分友谊。也许我很傻,可是已经放不下——从有第一个朋友开始。

“瞬间和永恒 现在已相等 瞬间凝聚成永恒 永恒只是那一瞬间 从那时开始 已经无法遗弃 心灵的距离 永远也走不完”

最后,对那些要离开或已离开的人说一句:落花难留住,随缘到天涯。如果你和小荷真的有缘,那样始终会回来的。不是吗?放心的走吧——朋友不会忘记你的——还是学业重要。不要忘记——常回来看看——

虽然这结尾如此苍白,可是——离别只有苍白。

流年的岁月,荒芜的城市,时光荏苒,恍若隔世,年少时的熙熙攘攘,充满烦恼的青葱岁月,就那样随着时间的流逝,消失的越来越远,直到再也看不到彼此的青涩面孔,直到现实把自己完全淹没在匆匆忙忙的工作中,我们都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它的存在。直到有一天,久违的你的出现,我的心一下全部揪起,那些日子全部回来了,才知道自己从来就没有忘记,只是把它深埋在记忆中一个珍贵的角落,柔韧而顽强地生长着。

那时我们处在千军万马奔独木桥的青春时代,雷登牌的录音机里总是响着老狼和叶蓓的声音,青春,青春无悔,去小摊上挑选一盘又一盘的校园民谣磁带,是我们最幸福的日子。韩寒和萌芽文学是我们阅读的精神食粮,为了能像韩寒他们一样在高考中加分,我们发愤写作,都因为不满意而成为抽屉文学,唯一的一次投稿,也一直石沉大海。可就是这样的日子也是奢侈的,更多的时候我们要坐在堆积如山的课本资料前,埋头苦学,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因为我们都来自同样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

或许压力是产生动力的最好源泉,共同的爱好,相似的欣赏趣味,使我们臭味相投地逐渐都被吸引到一起。几十人的集体宿舍,是我们欢笑的乐园,我们嬉笑,谈天,追逐,打闹,你还教我们睡在床上怎样减肥。因为想偷懒,我们总是运用各种方法逃过班主任的目光躲过早操和课间操,因为不想吃学校大伙很差的伙食,我们总是变着办法请求班主任给我们办外出卡。因为粗心,总是踩烂你们的盆打破你们的暖瓶,真的很抱歉,当然也因为粗心,自己的钱丢过多次,但最困难的时候你们都能帮助我,我们在互帮互助中走过一切烦恼和忧愁。

一周唯一的半天休息时间里,我们会集体去购物,只有十几岁的女孩子却有自己独到的欣赏眼光。或者只是去校外的大坝上散步,那里春天有长长的油菜田,夏天是郁郁葱葱的杨树林,秋天是萧瑟荒凉的野草,冬天是一片银装素裹的晶莹与洁白。几个女孩子的小心思,互相诉说彼此心中那些小小的烦恼,对爱情远远的憧憬,对学习压力微微的概叹,纯洁的没有一丝渣渍。

只是因为从小对美术的敏感,我们还大胆地报名了学校的美术班,刚开始的时候家里没有多余的钱供自己学习,父亲就亲自动手给我做了一个画板,感激父亲之余,那时候虚荣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对别人买来画板的羡慕,不过就是这点爱好后来也随着学习的紧张而渐渐束之高阁。

还记得那年大雪纷飞的晚自休,我们动了女孩子特有的敏感与情愫,虽然座位相隔遥远,但是我们用传纸条的方式连诗对赋,共诉对雪的吟赞,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小秘密,我们的古诗虽然稍显幼稚,但里面透着一群十几岁女孩子的灵气与才华。刚开始涉足文学的时候是饥不择食的,紧张的学习容不得我们太多的放纵,只好在课堂上选择最讨厌的理科来阅读那些喜欢的文学名著,印象最深的是读三毛全集,读完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忧郁沉醉,灵魂从来就没在课堂上,也因此成绩一落千丈,但是现在并不后悔,那时留下了太多未曾面世的抽屉文学,现在看来那也是人生一笔难得的精神财富。

临近毕业的日子,三年同处的岁月给我们留下太多美好的回忆,高考的差别使我们明白分别意味着什么,于是互赠照片,用苟富贵勿相忘的幽默方式祝福彼此未来的人生。就这样我们分别了,各自读着自己选择的大学,然后是工作,甚至现在更多的人进入了婚姻。年少时的日子就这样过去了,渐渐地我们都被现实的残酷与麻木所淹没,我知道以后还会被更多柴米油盐的琐碎日子所淹没,但我相信,我们共同走过的青春岁月却永远也不会淡忘,甚至只会随着岁月的沉淀而更加的弥漫馨香,在这里我们只想说一声,青春同路人,你们走好!

烈日褪去灼烧的感觉,静静地等待着黑夜。不知不觉间,点缀了他人的世界。在这个喧闹的世界里,我们难得一个人去享受黄昏,体味静谧。

我伫立于血色黄昏。路,很长;我,很孤独。西沉的太阳血红,将最后血色的阳光抛给大地,这阳光恰巧照在我忧郁的脸上。我的身影被拉得老长,老长……

无论怎样,我从未让自己真正绝望过。风轻物语,叶芽初生,一切会越来越好的。一个人会拥有一切也会享受一切,这一刻的我恰是在独享这黄昏。

黄昏,是会让人回想一整个白昼的故事;黄昏,在出现的那一刻,就是梦想与现实相连的那一瞬间;短暂,让人迷离。热爱黄昏,不仅宁静还很安详。为自己此刻的沉默祝福一下吧,就像黄昏那样,像孩子那样稚嫩,也许并不是糟糕的。祝福自己,也祝福黄昏。

我是很在意别人看法的那种人。人为什么要善良

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和一个朋友到江边的公园玩,因为事先看过天气预报,知道会下雨,所以都带了伞。

下午快四点的时候,我们路过一条都是小摊小贩的街,然后突然下起雨来,买卖的人群赶紧以最快的速度散开,我和朋友也很快躲到了路边的屋檐以下,然后我注意到在马路中间有一个没有腿的乞丐,正在努力的用手支撑着走路,向对面的屋檐下走去。

雨顺着他破烂的衣服流下来,他的头发湿透了,他低下头,努力让自己少淋湿一些,然后用力的摆动双手。

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打开伞,可是当等到我想冲出去的时候,我发现两边屋檐下的人没有动静,他们平静的看着他在雨中划动,于是我犹豫了,他们没有看见吗?

我询问我的同学,想从他那里得到一丝行善的鼓励,要不要过去给他打一下伞?我小心翼翼的问他。

不用了吧,大家都没有人去,他一会就到了吧。

然后我又退回屋檐下,收了伞,默默的低下了头。

我没有去看他,他的确不久就到了屋檐下,雨也很快停了。

只是那天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我总是睡不着,一闭眼,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他在雨中低着头,努力用手支撑走路的样子。

那场雨却在我心里下了很久。

我用了很长的时间去反省,为什么我不去给他打伞,我明明有这个想法的,为什么我不去做?

因为大家都不去,因为我怕别人觉得我装,因为我害怕做出跟大家不一样的举动,因为我在意别人的看法,因为我不够想去做,因为因为……

我想了很多,内心自责了很久,然后我告诉自己,以后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违背内心的心意。

很小的时候,我的妈妈带我去逛街,然后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乞丐的存在,妈妈给了我一些钱,让我跑过去给乞丐,并告诉我要蹲下去给,我躲在她身后,有些害怕不好意思,但还是小心翼翼向前,蹲下身把钱放入了他的小茶缸里,他抬起头很开心的说谢谢,我连忙转身跑开,记得那天阳光特别灿烂,我觉得特别开心。

长大后,在冰城上学,下雪天的时候依然会有老人跪在地上磕头乞讨,刚开始的时候,我每次见到都会给他们,只是后来当我发现一条街上有三四个时,我犹豫了,需要帮助的人很多,我永远则帮不完。

都是骗人的,他们赚的可多了,我听说有的乞丐下班都开车回去,卖红薯的大妈跟我说。

我拎着红薯默默的走开,不去理会他们,没带手套,手冷的'有些疼,当我快走到校门的时候,我突然在想,就算是骗人的,大冬天跪在地上也不容易呀,他们应该也很冷吧,跪在地上,雪还这么大,我提着红薯向寝室走去,每走一步就觉得自己在一点点背离真实的自我,然后我突然发疯的跑回去,可惜那天雪太大,街上已经没了人。

我失魂落魄的回去,把红薯放桌上,突然莫名其妙的觉得难过。

行善本来是一件很随性快乐的事,什么时候我开始变的如此沉重。

人一旦陷入某种情绪和困境时,就会产生努力想改变的念头,可是一旦脱离却又很快忘掉,我不可以这样了。

我不能再违背自己的心意而活。它想做什么,我就会去做。

依然每次见到乞丐都会给钱,有时候会给着吃的,买的水果糖果。他们会有些惊讶,然后马上开心的说谢谢。

会起很早,等待捡垃圾的奶奶,定期把不要的衣服送给她,有时是一些生活用品,有一次路过垃圾堆,她叫住我,然后神秘兮兮的从身后拿出一个小东西,是一个做工粗糙的小玩偶,给你买的,她像个小孩般开心的说。

下雨天会送没带伞的人一段路,有的人会警惕地拒绝,也有的人在惊讶后欣然同意,一路相谈甚欢,认识一些不错的朋友。

会在火车上把座位让给买不到票的领着孩子的妇女,自己站了一晚上,等到下火车时她热情的帮我拎行李,给我留了电话,给我介绍好玩的地方。

会买掉还剩一两斤水果的人的东西,让他早点回家陪孩子,渐渐却熟络起来,每次回家路过,都会聊几句,知道你喜欢吃桃子,今天进了一些特别好,卖的可快了,但我给你留了些。

会在看到没钱吃饭,和老板讨价被奚落的打工叔叔后,点菜给他,然后假装有急事刚点了吃不了,拜托他一下,是他感激的目光,他应该有个可爱的孩子吧,希望他的孩子知道他的爸爸为了他多努力。

有一次多收了朋友的红包,把钱寄给了一个留守儿童寄过钱,不久他写了明信片给我,稚嫩官腔的话,朋友看了说,他们都不是自愿写的,老师让写的,我笑笑,然后收起来,意外的是不久后,我接到了他的电话。

用不标准的普通话,像大声朗诵般说到,谢谢你姐姐,我跑了很远才给你打的电话,是老师帮我问的,我和爷爷都很感谢你,等过年我们想送你一些玉米。

我在电话这一头呜咽的说不出话。

人为什么要善良?我也不清楚,也许想活的开心自由一些吧。

这个世界有很多坏人,也有很多好人,付出善意,也接受别人的善意。

当我在意他人眼光,空有同情却无作为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愧疚的,是觉得在背叛真实的自我的。

而当将这一切想法和善意化为行动时,那种轻松感和满足感不是别的事能代替的。

想到就去做吧,不仅是行善还有梦想。

但行好事,勿问前程。

有人说,卖红薯的大妈也很可怜,你怎么能把钱给乞丐,你想过大妈的感受吗?

其实我那天是想把红薯给他,并不是钱,因为想力所能及的帮他一些吧,我原来也看过一篇文章,大概内容是,不给乞丐钱,是为了不让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丧失努力奋斗的希望。

不要让他们觉得我自己那么努力,乞丐什么也不做,活的和我差不多。

在这里我无意想讨论给不给乞丐钱,乞丐到底应不应该同情的问题。

我只是觉得如果你认为这件事情是对的,那么就去做吧,我也试过从他们身边走开,但是之后我的心里总会觉得不舒服,所以我不想那样。

而且红薯大妈也很好,有一次下午,她和乞丐在屋檐下,是个断了腿的小乞丐,我从超市买了东西也在那里避雨,然后我看到她把一个红薯剥开给了那个小孩。

孩子冷不冷,你家哪里的?

小乞丐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吃。

那时候我觉得善良是天生的,它跟你读过多少书,受过多少教育并没有关系,它不是别人制定的道德约束,是内心自然而然产生的一种对全世界温柔的心情。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由别人的孩子想到自己的孩子,别人家的老人想到自己家的。

大概就是这样吧,即使什么也不准,守住自己的底线不去伤害别人,也是以一种善良吧。

总之活得问心无愧,开心自在就好。

天地万物,我最爱水。每当天上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珍珠般的雨水从天而降,在大地汇聚,带着奔流入海的决心向前进发。

它是位勇士:一路上,礁石挡住了它的去路,它就怒吼着冲过去;树木堵在它的前面,

它就将树木连根拔起;如有泥水沙拦在它的面前,它就携着泥沙怒吼着继续前进……

它是一位智者,大山拦在了它的面前,它不再往山上冲,而是顺着山脚绕过去;见了沙漠,它不是花更多的精力去绕路,而是冲往沙漠深处随着温度的上升,它消失在了这片沙漠中,不!它没有消失,它成了空中洁白的云,它飘过了沙漠,又降落到大地上,汇集到溪水里、河水里继续奔流……

它是一位仁者:滋润了万物,流经之地到处充满生机。没有水,哪有鲜花们的争研斗艳?没有水,哪有一颗颗大树高高挺立?没有水,哪有农作物的大丰收?……水,这位仁者,在实现它“雄心壮志”的同时给万物带来生命,还不忘给花草带来美丽,给大树带来绿荫,给人们带来喜悦……

它是一位廉者,常听老辈人说一句话:“没有脏的水,只有脏的人”意思是水洗濯万物,最终归于清白,不被万物沾染;而人却容易藏污纳垢,被自己、被世风污浊。当今社会上那些一心追名逐利、营营苟茍、贪婪自私、损人利已,贪赃枉法……之辈要是也能像水一样洁身自好,一生清白,哪有那么多的社会问题,道德问题,伦理问题……?毒食品、“七十码”、“小悦悦”……充斥我们的视野,拷问我们的灵魂。

通体晶莹明亮,如珍珠之璀璨夺目,如美玉之洁白无瑕——这就是水!在这方面,除了“出於泥而不染”的荷花,谁还能与之相提并论!

水,具备了猛士之勇,智者之谋,仁者之爱,廉者之洁。我怎么能不喜爱它?

三、后海,后海

鸦儿胡同很长,很烟火,偶尔还有些纷杂芜乱,两边是幽静的青砖平房和院落,院落里经常探出一棵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老树来,银杏,柏,或者槐,树上拉了铁丝晒衣服,还可以看见鸟笼,让人直想起北京大爷的自信和悠闲来。有一树荫下还有棋局,黄昏,我穿过鸦儿胡同去后海时,我看见这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有厮杀,有欢笑,和痛快淋漓,还不时传来我喜欢听的北京话,带着浓浓的儿化音。

我到达银锭桥的时候,夕阳正一点一点地落下去,桥的两边喧嚣嘈杂,游人摩肩擦踵,后海的水面上泛着金色的波纹,黄色的绿色的小舟轻漾在金波之上,那是兴致勃勃的远方来的游人。以为后海远山叠翠,烟波浩淼,但这个视野里,它并不宽阔,它的两岸有烟柳,有高杨,还有林立的酒吧和流水人家,人家不是寻常百姓的人家和院落,它更多的是古宅,名人故居,还有隐于浓荫中的王府、寺庙,一路走过,它无处不满蕴着旧北京的风情,譬如高大庄严的院落大门,高高悬挂着的红灯笼,雕刻精美的白玉栏杆,吆喝着与我擦身而过的三轮车,胡同口的吹糖人,以及北京独有的百年老字号特色美食“烤肉季”。

暮色开始四合,岸边的霓虹次第亮起,桥边愈加喧闹起来了,诸如后海夜色、银锭缘的酒吧开始响起了曼妙而激昂的音乐。这些天很奇怪,走在北京的名胜古迹里,时而仿佛走在紫禁城雍容肃穆的红墙边,好象在亲眼目睹着一个个王朝的盛世繁华和衰败没落;时而又仿佛置身在王室贵族高大沧桑的老宅之内,走着走着,好象一不留神就会在某个转角处邂逅身着官服的官员一样;某一刻,又有金发碧眼的外国游人从身边走过,只留下浓重的香水味和充满活力的英语对白,真真让人唏嘘不已。而此刻,我置身于后海,穿梭于灯火之中,我听得见很西方的爵士乐,也看得见黑人歌手动情的演唱,我有些恍然,不知道这到底是怎样的北京,它却分明又那么巧妙地融合了北京的历史和现在,东方和西方,威严和诙谐。只是,有时候,它更是旧的,每一个风景都充满着昨天的味道,那是它的底蕴。

露台。红色纸灯。古色栏杆。我走上酒吧的二楼,大半个后海落入我的眼里。两岸灯光迷离,银锭桥两边人影绰绰,湖上小舟轻泛,有悠扬柔美的二胡声传来。原来这就是后海,雪小禅说,曾经在这里住过的人留下了淡淡的味道——那是什么味道?我努力地嗅着,嗅到了唯美,风俗,烟火,前世,大气……

我喜欢行走,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看临近的风景,或者去很远的远方,那时候心情高或者低,全由自己支配。譬如现在我慢慢走在后海的北岸边,一边是渐渐被黑夜染透的后海水,霓虹倒映着,岸边烟柳轻轻摇曳着,安静的,迷离的;一边是各式酒吧,朦胧诗般后现代风格的,仿古风韵的,仿佛在穿越。

俗话说的好,父爱如山,母爱似海。一件小小的事里,却饱含了父母浓浓的爱。

每周星期天的早上,爸爸都要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出去玩。我们到狗集上去看狗,在花市上去观花,有时还缠着他给我买一盆花。

每天早上,爸爸妈妈都会早早的起床,唱着歌儿给我做早饭,我起床了,打开故事机,和爸爸妈妈一起,坐在餐桌旁边说边吃,然后高高兴兴的上班上学去。这时是我觉得最温暖的时刻,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在我做作业时,妈妈不看电视也不看手机,拿着一本书在旁边陪着我,我们共同学习着。晚上,妈妈都会和我进行亲子阅读,这时客厅里只有妈妈读书的声音,这声音让我感到幸福和温暖。

也许你们会说这些事很小,但它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后我要说:“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自小就喜欢珍珠。只是年少时家庭拮据,只偶或间在看到的电影里见过它一次,便惊为天物,欢喜在心,念念不忘了。

小时候妈妈告诉我,珍珠是美人鱼的眼泪,是美丽的人鱼公主思念挚爱的王子时滴落到大海里的眼泪。喜欢幻想的我很乐意接受那个凄美的传说,心底里好一阵子计较那个王子为什么要惹得人鱼公主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珍珠和人鱼公主没有什么关系了,它其实是一颗沙粒在不经意间进入了蚌的体内慢慢形成的。也许,是蚌流的眼泪吧?

谁流的眼泪,谁的心才会疼。我一直相信世间万物都一样,无论你是一个人,或是上小学时,我的一个语文老师颈子上就戴了一串珍珠项链。那时的我,每天盼着上语文课竟成痴,两颗乌溜溜的黑眼珠盯着那一串透着美丽洁净光泽的珠子,生生地被它夺了三魂六魄,根本听不进老师在讲些什么。可想而知,那个痴傻的我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多数都是驴唇不对马嘴的,因为心思根本就没放在听课上,自然就引来了同学们的嘲笑和老师的恨铁不成钢。那时的语文成绩除了作文,其余的考得都不可避免地一塌糊涂了。后来,语文老师调离了我在的学校,我心里念念不忘的不是师恩,居然是她戴的珍珠!好一阵子难过呢。现在想来真的是对不起老师的教诲了,不过后来我的心收回来了,语文成绩也渐渐赶了上来,内心深处对珍珠的喜爱一直未变,愈来愈浓。整个学生时代,我最大的渴望便是快点儿毕业,参加工作后自己赚了钱就可以买属于自己的珍珠了。

恋爱的时候,我说我最爱珍珠,他听了便信誓旦旦地说不管天涯海角,只要我喜欢他就会为我寻来世间最美丽的珍珠给我。虽然,也知道他在哄我开心,可那时正是你侬我侬的缱绻时光,听了他的誓言心下自然是欢喜到了极点。后来分开了,后来明白自己不过把缱绻一时当成了缠绵一世,于是,他送的那枚珍珠吊坠竟也成了我心底的沙粒。每每打开梳妆台的小抽屉,看到它静静地呆在角落里,那样美好,那般通体洁白莹润,心底的沙粒竟渐渐地浮在了眼睛里,咯得一双眸子生疼。

泪水是咸的,海水也是咸的。那些年,那些人,那些感觉犹如一粒微沙只是在不经意间落入了我的心里。可是,若是人的心被红尘里的得失蒙的太久了,不会生长出珍珠只会丛生出布满了刺的埋怨。

现在,前前后后林林总总也有了几粒珍珠饰品。有耳坠,有戒指,有吊坠,就连衣服,鞋子也钟情镶了珍珠的。只是,却再也找不到年少时那种捧在掌心里却怦然于心的悸动了。再后来,自己被现实和生活折腾得疲于奔命,每天像个上了发条的闹钟,喜欢还在,只是很少像从前那样静下心来看它了。

是我在这个春日的一个午后,翻看我旧时的日记,看到我年少时对珍珠的执着和狂热,看到了曾经的我如珍珠般纯净,莹润的青春。珍珠,一直在那里,那样美好。它没有钻石的璀璨耀眼,没有水晶的绚烂夺目,温润细腻的光泽让她像极了一个温婉美丽的女子,从大海的深处带着一种神秘的优雅款款而来。一颦一笑,步步生姿。永远,那样美好纯洁,永远,那样绝世脱俗。

幸好,她没有被红尘里的世俗污浊,幸好。

光阴逝去,她依然在世间,依然在我的记忆里莹润光洁,美好如初。

合上日记,走到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光阴倚在我的眼角开出了一朵一朵小小的涟漪,是的,岁月忽已晚,我会老去,珍珠却不会,我会守着它,守着那个洁净的远逝的少年梦渐渐老去。

一段老去的光阴可以成就一粒珍珠,也会湮没一颗沙粒。关键是,心有没有捕捉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好多时候,幸福,其实就是我们心底一颗痛并快乐着的珍珠,冷暖自知。

直到现在,还没有恢复到以前上班的正常状态!酒是吃了几顿,亲友间的相聚是一种情谊的加重,互相的走访除了有一次坐下来聊聊说说的机会,毕竟平时大家都有工作,都要有生活而奔波,另外就是借此机会来加深一下感情,让在亲情不在岁月的流逝中流失。不知为什么大家一定要喝酒,也没感觉到喝了酒后有什么好处,只不过大家都是如此,慢慢地习惯了这种辛辣的滋味,喜欢上了喝了酒后刺激大脑的兴奋。有过初次喝酒伶仃大醉的体会;有过同学分别聚餐那种放开豪饮,扶墙进,扶墙出,墙把人推倒的经历;更有从开始下乡不会喝酒,但仍被热情地倒上一杯,一点一点锻炼,一点一点培养的过程;终于到了现在,能喝上一些,但不多,又似乎上了瘾儿:在孤独寂寞时,在失意无聊时,在困乏疲惫时,在招朋待友时,也会拿出酒杯,或白或啤。中国的酒源远流长,甚至形成了内涵丰富的酒文化。而酒桌上的规矩、故事、玄机也颇多,不过对于生性愚顿的我来说,想不明白,学不会,索性不再去琢磨。刚上班那阵子老领导就在酒桌上提醒我,要在酒场上会说会喝,不但要练量,更要练说,学会劝酒、陪酒。可惜我直到现在,仍没有学会,在酒场上最爱做的就是,喝得兴奋时把杯端起,非得要干!多固定是多过,一次在同学学校里喝酒,塑料桶装的高度散白酒,一口下去,我就没了记忆,据后来同学说是站起来喝酒,倒下来到了桌子底下,也许,只要沾过酒的人,谁没有过类似的“英雄”事迹呢?

只要感情有,喝啥都是酒。不管中不中,先得来三盅。呵呵,平时听听这些酒词酒令,也十分有趣。更有那些酒杯一端,政策放宽之类的真知灼言奈人寻味。现实中就是这样,酒场即是亲友们加深感情的一种方法,更是办事疏通关系的一种重要途径。不好办事?请一桌。办好了感谢感谢,喝一顿。于是,每天都有宴,无酒不成席!于是,再小的城镇,也有大大小小的饭馆酒楼。不同的人物,进出着不同的酒楼;办不同的事,请不同的人,也是分成不同的档次,有着不同的说法。

你别看我说的这么多,其实对这些还是:不会!喝酒别遇上我,遇上了我别和我叫劲,和我叫劲你别怕,怕了你也别后悔,至多同醉,不醉不归,应该是最高境界!那些喝好不是喝倒纯粹是骗人的,至少在酒场上不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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