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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跟社保基数有关吗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8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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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跟社保基数有关吗,生育津贴对于女性来说是很重要的,大部分的女性都是非常关注生育津贴这个问题的,女性在怀孕生宝宝的时候一般都是可以去申请生育津贴的,下面看看生育津贴跟社保基数有关吗。

生育津贴跟社保基数有关吗1

有关系的,女性缴纳的生育保险包含有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好像是固定的,比如顺产是多少剖宫产是多少,别的地方不太清楚,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是这样计算的。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是800元,生孩子住院花费报销我不太清楚,因为最后是和生育津贴一起发放到我的银行卡账户的,听人事说的生育医疗那部分是固定的。

我觉得生育保险挺有用的,特别是准备生孩子的女职工,国家法定的生育假期是98天,现在好多单位都延长到了5个多月,在这期间员工是没有工资的,如果我们购买的有生育险的话。

生育津贴跟社保基数有关吗

生育津贴就可以弥补这几个月的工资空缺,有好多企业为了少交钱,给员工购买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这时候你生孩子后报销的生育津贴就是按照最低基数报销的,不会按照你实际的工资水平。

有人会问那么男职工买的也有生育保险是干什么呢,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是可以给自己妻子使用的,假如妻子没有购买生育险,那么男职工的生育险就可以使用。

不过男职工的生育险不包含生育津贴,只包含生育医疗,也就是说住院期间的花费,报销的是比较少的,不过聊胜于无么,每个月缴纳的生育险全部都是公司负担的,这个没有说像养老和医疗一样,公司交多少个人交多少。

如果你购买的有生育保险,那么你最好在生孩子之前就问问公司人事或者当地的社保局都需要提前准备什么资料,有些资料好像是要在生孩子之前准备的,以免耽误了后期的报销,毕竟加上生育津贴也是一大笔钱,如果不能报销就太亏了。

生育津贴跟社保基数有关吗2

一、生育保险基数和领多少有关系吗

领的生育津贴和工资基数有关,基数低拿到的钱就少。

二、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三、相关法律法规

《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此,对于工资收入高的人就要知道在这方面的规定,交纳的基数越高最后领取的生育津贴就越多,这点需要大家做好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

生育津贴跟社保基数有关吗 第2张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在生育之前,要保证自己已经有一年以上的生育缴费,并且生育时也没有中断。

二胎可以使用生育险吗?

在目二胎政策下,当然是可以使用生育险的,女职工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由女职工申请,一般是通过单位代办。通常各地区的规定是在生产后3个月或者是6个月内,提交生育服务单、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材料,由单位人事申请。很多人关心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

这个主要看你的工资收入和单位的上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如果月工资高于单位社保缴费基数的,需要按照月工资发放生育津贴,发放数额为月工资/30*产假天数。如果月工资低于单位上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按照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发放。

女方没有工作,可以用男方的生育险吗?

一般是可以的,不过前提是女方没有工作单位,而不是有单位却没有缴纳生育险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男方的生育险报销产检和分娩费用。不过男方生育险的报销比例会比女职工缴纳生育险可以报销的比例低一些。

生育津贴跟社保基数有关吗3

一、生育津贴基数怎么算出

1、生育津贴的基数与单位缴费的基数有关,一般按照社平工资的60%来计算。社平工资每个城市不同,因此无法给出准确数值。

2、生育津贴(A)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S)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D)计发;公式:A=S/30*D

3、举个例子,如单位缴费基数是2000,则月平均工资就是2000,则生育津贴的基数就是2000。

A=2000/30*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实际计算

生育津贴跟社保基数有关吗 第3张

二、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三、生育津贴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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