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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坐牢对子女考大学有影响吗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7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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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坐牢对子女考大学有影响吗,刑事处罚一般是对于触犯了刑法的人采取的一种处罚,谁犯罪了那么就要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下面为大家分享父母坐牢对子女考大学有影响吗。

父母坐牢对子女考大学有影响吗1

上大学肯定不会受到影响。我国刑事法律规定罪责自负,也就是说谁实施犯罪行为由谁承担法律责任,不搞株连,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员。因此,从法律上说,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

但在现实中,父母或家庭成员犯罪,社会对并无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员是有偏见的,在考公务员时可能会有影响,一般情况主要是在政审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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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事法律规定:罪责自负原则

1、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当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连累无辜

2、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要求:

①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对其定罪;

②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对于仅与犯罪者有亲属、朋友、邻里等关系而没有参与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罪责自负原则又称罪及个人原则或个人责任原则。即由犯罪者本人承担刑事责任,而不株及他人的原则。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刑法以权利保障为本位,以个体行为为调整对象的宗旨和特征,不言自明应作为刑法基本原则。

随着近代思想启蒙运动中人权观念的勃兴,刑事追责原则完成了由团体责任向个人责任的嬗变。与株连相对,现代刑法坚持罪责自负的个人责任主义。罪责自负,意味着国家在进行刑事责任归属,进而作出刑罚处罚时,不能将他人应负的责任归咎于特定的个人,同时,也不能将犯罪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转嫁给第三人。

父母坐牢对子女考大学有影响吗2

父母坐牢对孩子上大学不受影响的',只是如果子女以后如果考公务员会受影响,政审会通过不了。

父亲有犯罪记录对孩子以后参军、考公务员政治审查有影响。 父亲受到刑事处罚的,将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军、公务员考试、报考军校、报考警校、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公务员的政审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4、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父母受过刑事处罚孩子能考大学吗

孩子能考大学,孩子的前程未来不受父母行为的影响。

父母坐牢对子女考大学有影响吗 第2张

家人有刑事犯罪记录会影响孩子上大学吗

家人有刑事犯罪记录不会影响孩子上大学。

我国法律没有相关家人有刑事犯罪记录不会影响孩子上大学的规定,但是直系亲属犯罪记录可能会影响其子女参军、考公务员、进国家机关工作等。

相关法律规定:

1.《公安机关人民的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2.《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中规定,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不得征集服现役。

有刑事案件的人无法从事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父母坐牢对子女考大学有影响吗3

父亲有案底影响孩子考大学吗

孩子能考大学,孩子的前程未来不受父母行为的影响。

有刑事案件的人无法从事的工作:

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三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四)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父母坐牢对子女考大学有影响吗 第3张

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十三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公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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