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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相关的保险

来源:潮女谷    阅读: 8.3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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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相关的保险?在我们入职之后,公司会为我们交五险一金,生育保险就是其中一项。这是怀孕妈妈息息相关,有福利的相关的保险。除了生育保险,我们一起来看看还有什么保险是孕期相关的保险呢?

孕期相关的保险

孕期相关的保险1

社会生育保险

社会生育保险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参保母子的基本生活和健康,确保社会人口再生产和妇女、儿童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一,产假。

职业女性在分娩前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受的有薪假期。

二,生育津贴。

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以致收入中断时,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

三,医疗服务。

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业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需的住院治疗。

商业母婴保险

生育险作为一种福利,对妊娠期特定疾病的治疗以及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治疗都是不补偿的。商业保险中的母婴保险就是一个不错的补充选择,主要针对妇女妊娠期疾病及孩子先天性疾病的保障。

其中,针对孩子先天性疾病的保障是别的保险不能比的,因为孩子出生后再投保,所有保险公司都会把先天性疾病作为除外责任。

一般母婴险需要怀孕未满14周或28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规则不同,条款各有侧重,可根据自己需要进行选择。

这类险种包括以下两部分:

一是保母亲在妊娠期的疾病。

二是保宝宝出生后的先天性疾病。

如太平洋安泰的安安妇婴计划,就是将20到49周岁且怀孕未满28周的孕妇作为第一被保险人,将此孕妇生下的婴儿作为第二被保险人。如果宝宝出生后到5周岁前被诊断患有先天疾病,则可获得赔偿;

如果母亲发生妊娠期疾病,也可获得赔偿。

孕期相关的保险2

生育保险新规定

符合相关规定的男女职工可依法享受生育保险福利。生育保险能保证生育职工因生产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一、男女职工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

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30天;

(4)难产假。剖腹产、3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其它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三、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以上就是关于生育保险新规定 孕期相关保险的介绍,生育保险对女性的权益多一份保障,所以女性朋友要重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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