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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管理15篇

来源:潮女谷    阅读: 7.16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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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管理1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幼儿园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幼儿园校车管理15篇

一、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交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车辆如在接送幼儿途中遇到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幼儿园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三、车辆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工作,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园长。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完好,方可签字提车。

四、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接送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接送幼儿一律实行接送卡接送幼儿,无卡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五、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幼儿园操场。

2、除早、晚接送幼儿外,司机不得将校车驶出幼儿园,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幼儿园老师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罚。

六、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校车管理条例。

2、司机应爱惜校车,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园长,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车门。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

七、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园长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八、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对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将按相关制度处罚。

3、 司机应熟悉每位接送幼儿及家长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幼儿,要提高警觉,并向幼儿证实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长来电说明,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幼儿。

九、随车人员规定

1、随车人员必须是本园教师或幼儿园负责人,要建立上下车点名制度。

2、随车人员要对定点人员的纪律、卫生、精神状态等给予高度关注,及时处理偶发事情。

幼儿园校车管理2

为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校车和构建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应变能力,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校车管理。

二、按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按规定驾驶员必须参加交通管理培训,以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学习活动。

四、加强专人随车制度的管理和教育。

1、学校“接送幼儿情况记录”的确认。

2、随车教师在跟车过程中,要对照校车幼儿名册,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安全接送幼儿的上下车。

3、做好来园离园幼儿的迎护送工作。

(1)来园:要做好每个幼儿上车前的晨捡,简洁向家长了解孩子身体状况,并填写

(2)随车教师在接幼儿来园后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后,组织幼儿洗手接受晨检,并负责把幼儿送到所在班级老师手中。

(3)离园:去各班接幼儿集中。上车前的检查:服装的整理,书包物品的检查、家园联系册有否遗忘等。做好出发前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项。

4、随车教工提醒校车司机在幼儿上车坐稳后,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5、来园离园行车过程中,随车教工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不把头、手伸出车窗外,不在车内嬉戏玩耍,保证幼儿行车过程中的不出意外,把幼儿安全送到家长手中。

6、家长在各接送点提前候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须熟悉接送幼儿家长,如遇陌生家长接幼儿须要向家长打电话询问清楚经家长同意后做好笔录,再出示接送卡。

7、下车后仔细检查车厢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

五、认真执行每日校车出车前的安捡制度:

1、安检:驾驶员每日校车出发前需严格全面检查车辆状况,必检内容有:刹车、轮胎、座位、窗门、两水三油、雨刷、反光镜、检查正常后作好书面记录。

2、卫生消毒:按时做好校车卫生清洁工作和每日消毒工作,(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并做好书面记录。

六、驾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必须绷紧安全之弦,抓住预防之钢,安全驾车,文明行车,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马达一响,集中思想”“车轮一动,幼儿的安全高于一切”。每天有教师随车护接送幼儿,要求随车教师本着对幼儿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在接送孩子的途中,全身心的注意幼儿安全。严格按规定维护行车过程中幼儿的秩序与安全。

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日常检修制度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幼儿园校车管理3

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一、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二、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三、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五、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3、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5、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八、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九、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二、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三、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幼儿园、驾驶员各持一份。

  幼儿园园长签字:(盖章)

  校车驾驶员签字:

幼儿园校车管理4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幼儿园校车管理5

幼儿园娃娃车是接送孩子专用交通工具,关系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对园车接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接送老师:

1、接送车都要带学生花名册,并进行点名上下车。

2、要组织幼儿排队上下车,注意乘车纪律和安全。

3、上车后给每位幼儿安排座位,播放碟片,并教育学生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车要接送老师亲自开门,要等车停稳了才能让幼儿上下车。

5、在接和送的过程中,接送老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应把学生送到指定地点。

6、接送老师应先开门下车后再组织幼儿有序下车,和家长实现交接(早晚:从家长手中接过孩子,将孩子交到家长手中。)

7、对没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师要打电话联系家长,并告诉班主任。

二、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三先,安全正点。

2、驾驶员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协助跟车教师维持好学生上车时的秩序,做到正点发车。

3、校车返校后,驾驶员必须有序地将车停到指定的地点,然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校车的整洁。

4、注重车辆的保养,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每周六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检修。

5、校车应做到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随意将校车给他人学车与驾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当班司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告知学校管理人员。学校经查验有关证照后,方能让替班者试车,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准出车。

6、负责接送学生的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做到有序乘车,文明乘车。维护好车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机在指定地点停车。车停稳后,才能让学生上、下车。

7、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开疲劳车,不得开有“病”的车。

8、驾驶员必须接受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管理,每学期由总务处按本制度拟定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9、考勤管理:迟到一次10元;请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岗一趟扣25元。

10、交通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除交警部门罚款外,学校另扣20元;

2)违反交通管理法其他条规的按交警的处理:①按交警裁决的责任大小,依比例修复校车;②人身伤害原则上按交警裁决的比例支付,极其特殊的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乙方必须支付一定的底数(半年的工资)。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曙光星城阳光幼儿园

早上接车流程

1、校车到点在固定地点等候。

2、同家长幼儿打招呼,并从家长手中接过幼儿,进行简单交流。

3、安排幼儿座位。教育幼儿头、手不伸出车外。

4、相同站点人到齐后点名关车门,发车。

5、行驶到另一站点同上程序,有到点未到幼儿,接车教师应与家长取得联系,请其自己送往。(请假幼儿应主动同接车老师联系)

6、车子到达幼儿园,司机鸣笛,提醒班级教师接车。

7、接车老师组织幼儿下车,接车老师一定将孩子送到本班级老师手中。并转告家长交代相关事项。

8、接车老师上车,检查有无遗漏幼儿、物品。方可下车。

下午送车流程

1、下午4;20/5:00,班级教师将幼儿亲自送到相关接车老师手中。

2、接车老师组织幼儿站队。

3、车子在园门口停稳后,接车老师组织幼儿有序上车。

4、安排幼儿坐好,清点人数。教育幼儿头手不伸出车外。

5、车子在行驶过程中,老师应站起巡视幼儿情况,避免幼儿间争吵。

6、车子到点停稳后,教师先下车,将孩子亲手教到家长手中。并交代相关事项。

7、超时家长还没有到,应联系家长,并将幼儿带会园里,交到本班级老师手中。

幼儿园校车管理6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随意变更不是专用校车司机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五、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六、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不开赌气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幼儿园校车管理7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幼儿园校车管理8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1、 学校将对幼儿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班主任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长任必须对本班幼儿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2、 跟车老师必须对本车幼儿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幼儿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二、加强乘车安全管理

1、 完善司机、跟车老师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每辆车每班次的各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家长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幼儿排好队等车。

2、 每周召开一次跟车教师,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3、 每周五对乘车幼儿进行电话询问幼儿乘车情况(跟车教师是否下车幼儿,是否送过马路、没来的幼儿是否打过电话。)

4、 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幼儿园校车管理9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搭乘校车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幼儿园校车管理条例。

一、本规定所称校车是指汉阳区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教育机构)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

二、各校(园)要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园)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作好记载。

三、使用校车的学校(园)应当与区公安机关交通大队、教育局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

应当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使用租借车辆的学校应当与出租、出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幼儿园校车管理条例》。

四、使用校车的学校(园)必须建立有关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帐,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建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局的监督检查。

五、校车必须按核定准载人数,乘坐校车,不得超载。

严格遵守既定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的。要求校车驾驶员要有准驾同类车型3年以上的驾龄。校车必须喷涂统一颜色, 必须有校车专用标识、标志。上路行驶时,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

六、学生照管人员在乘车过程中维持学生乘车纪律,严禁学生干扰司机驾驶。清点上、下车的学生人数无误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知司机可以移动车辆。跟车学生照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七、使用校车的学校不得租用证件不全、超载营运、不具有法定营运资质的车辆接送师生,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不得强迫校车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校车。

八、学校校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

(二)依法办理了机动车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

(三)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校车技术标准。

以租借的机动车作为校车还应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

九、驾驶员应服从调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车前应认真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不疲劳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驾驶员不得饮酒驾驶校车。经常学习交通法规。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十、校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三)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幼儿园校车管理10

一、必须重视幼儿园校车安全理念和制度建设

1、建立安全机制。首先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包车领导、安全护导是第二责任人,驾驶员、接送员是直接责任人。其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车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接送员、驾驶员、安全护导、爱心看护、包车领导等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细则。第三,每年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每学期与驾驶员、接送员签订行车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这样,接送工作监管才有保障。

2、制定安全细则。包车领导在校车接送期间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乘载人数检查所包车辆的运行、乘载情况,杜绝超载、超速现象发生。每周对所管车辆的接送日志进行检查并签阅。每学期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确定接送路线、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每辆校车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校车路线及站点需变更时,幼儿园要及时通知接送员、驾驶员,由接送员通知班主任、家长。每天放学,值周领导和值周员必须等到校车安全返回指定地点后方可离开。

3、检查安全设施。校车必须按规定购买保险、安装GPS视频监控系统、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车内不得随意改动,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出现大雪天气、车辆审验等特殊情况,接送车一律停运。

4、抓好安全培训。根据坐车幼儿名单,对校车及座位进行统一编号,制作幼儿乘车卡。每辆校车固定一名接送员,每学期在接送前对接送员进行上岗安全知识培训。每期组织召开一至两次接送幼儿家长会,向家长进行接送常识培训,征求家长意见和建议。

二、必须重视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及日常维护体系

1、拥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首先,驾驶员必须佩带上岗证上岗。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在行车过程中驾驶员要保持头脑清楚、精神充沛,不得抽烟、接打手机或做与驾驶无管的事情。文明开车,不开快车、斗气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行驶。要求驾驶员在校内行车车速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校外行车车速每小时不得超过30公里。其次,驾驶员必须在接送员安排幼儿上车坐稳并示意可以开车时,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在行车期间与接送员共同负责幼儿安全。每天接送结束后,及时在校车接送日志上签字。第三,驾驶员每周按时参加例会。工作期间不能做其他兼职工作,按时休息,不得熬夜。遵守上下班签到和请假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外出。

2、日常维护不容忽视。首先,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三查、三清、防四漏”制度,全面、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三查”即出车前检查、中途休息检查、完成任务后检查(油、水、电、刹车、轮胎气压、灯光、喇叭、方向制动等);保持“三清”即柴油滤清、机油滤清、空气滤清;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确定一切正常后方可运行,确保校车出入安全。驾驶员平时要做好校车保养、检修工作,如发现故障,应提前填写维修报告单,经主管领导、园长同意并签字后及时到指定地点修理。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严格执行园里的接送规定,按时出车,按时收车,接送期间禁止教师、家长上下班乘坐。下班后,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关闭电源、锁好车门并将钥匙交到保安室。做好校车安全、年审相关工作。要求驾驶员提前一月向主管领导报告车辆保险、审验时间,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三、必须重视接送员的接送流程

1、严格规范流程。首先,接送员依据乘车幼儿情况,将各自路线中幼儿进行统计,确定坐车幼儿座位,并将车号、座位号及幼儿名单制表打印下发到、包车领导和每位班主任手中。接送员必须佩带上岗证上岗。其次,接送员要对自己所负责的车辆的全程线路及各站点乘车幼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接送期间要求做到“四对照”(即对照乘车卡、乘车幼儿名单、乘车幼儿、座位号是否对应),同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对未上车幼儿要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取得联系,摸清情况、做出标记,并在校车接送日志中进行特别说明,以防超接、漏接,确保每个幼儿接送期间的安全。 第三,接送员要对自己所负责的车辆的全程线路及各站点乘车幼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接送期间要求做到“四对照”(即对照乘车卡、乘车幼儿名单、乘车幼儿、座位号是否对应),同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对未上车幼儿要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取得联系,摸清情况、做出标记,并在校车接送日志中进行特别说明,以防超接、漏接,确保每个幼儿接送期间的安全。第四,接送员与班主任、家长积极配合,做好幼儿上学、放学交接工作。做到“两见面”(即校车入园后,接送员将幼儿送到班主任手中,送幼儿离园时将幼儿送到家长手中)。如果到达站点没有家长接,一律不得让幼儿自行下车回家,如超过接送时间,幼儿随车返园,接送员通知家长来园接幼儿。幼儿暂由值周人员(一名后勤人员)看管。如果因为接送员未将幼儿送到班主任、家长手中而出现的不安全事故均由接送员承担一切后果。

2、细微处呵护幼儿.接送员要把乘车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幼儿乘车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接送期间幼儿上下车接送员必须搀扶幼儿,禁止幼儿单独上下车。校车运行过程中,接送员要始终做到视线不离幼儿,护理好幼儿。要求幼儿按固定位置入座,系好安全带,严禁幼儿在车厢站立、走动、打闹。禁止幼儿玩弄车门、车窗、开关等,严禁把头、手伸出窗外。关车门时注意防止夹伤幼儿手、脚。跟车结束后,接送员要从最后一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车上是否有人有物(绝对不能把幼儿滞留在车上)。同时再次检查校车接送日志并签名,周五由包车领导签阅,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其次,接送员在行车过程中,监督并时刻提醒驾驶员在规定车速内行驶,不得超速。接送期间要高度注意行车安全,若车前车后有幼儿,不得开车,车未停稳,严禁幼儿上下车。停车时,注意路边车辆来往,保证幼儿上下车的安全。接送员要做好教师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工作,及时把教师或家长的信息反馈给对方。接送员在接送期间与家长、幼儿交谈要面带微笑、语气温和,禁止训斥、辱骂幼儿及家长。如果一旦发生不良现象,造成负面影响,接送员必须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做书面检查,并给与一定经济处罚。接送员要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车的纪律,同时教育幼儿要爱护校车,不得破坏车内设施。

四、必须重视班主任的大力配合

首先,班主任要认真负责,按照接送表上的人员名单凭乘车卡让幼儿排队上车,上车过程中要求班主任紧跟并搀扶幼儿上车,等待接送员确认核实无误后方可离开,严禁错送现象发生。校车接幼儿来园后,为防止漏接、摔伤事故发生,要求班主任等本班幼儿全部下车后,亲自带领幼儿排队回教室,严禁幼儿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自己回教室。其次,校车遇大雪天气、车辆审验等特殊情况停运时,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幼儿接送工作。

五、家长应理解与支持

幼儿园对幼儿所乘校车和座位号固定之后,要求家长牢记幼儿所乘坐车辆的编号、座位号,同时记住班主任、接送员电话,方便沟通联系。为了确保校车安全、准时运行,要求接送幼儿家长固定,提前在指定站点凭乘车卡接送幼儿上下车。如因其他事情耽搁不能准时接送幼儿,要及时与班主任、接送员电话联系,随后到幼儿园接孩子。要求坐车幼儿家长准时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家长接送常识培训。为了准时准点接送幼儿,每条路线确定固定站点,校车只在指定站点停靠,要求家长在就近站点接送幼儿上下车,不得随意更换路线、车辆、站点。出现大雪天气、车辆审验等特殊情况,接送车一律停运,班主任将通过电话通知,请家长步行接送幼儿来园离园。

六、严惩违章、事故问题

为了保证车辆行驶安全,禁止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私自开车外出现象发生。违反者经济处罚或停职,出现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承担。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违反交通规则或因证件不全违章造成的后果、罚款等,由驾驶员自己承担。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幼儿园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幼儿园共同负担。

总之,安全是一种幸福、文明、尊严,形象、财富。良好的安全秩序要靠机制来维护,靠责任心来呵护,要靠监管来保障,靠规范化管理来运行。惟其如此,才能给孩子们一条“平安、畅通”的通往学校之校车,才能使师生享受安全与健康的保障。

幼儿园校车管理11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及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别是配合县教育局安稳股校车监控平台监督,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 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校车管理12

对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学习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

校车安全管理,是关系到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条例》的公布施行,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校车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据。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精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将《条例》落实到安全管理工作中,切实预防各类校车安全事故。

二、组织召开有关人员会议

我园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条例》, 师生、校车所有人及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等集中开展以学习《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发放家长《致幼儿家长乘车安全的一封信》。通过宣传学习,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乘车守则,不乘坐超员、超速、非法运营饿等安全没有保障的车辆;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监护,与学校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校车所有人及驾驶人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取得相应资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确保学生乘坐安全;随车照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三、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对现行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做好现有管理措施与《条例》的衔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优化学生交通环境,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四、分别召开班主任和乘车学生会议会议,照管人员给每一班次的学生在车上固定座位,在校车上张贴学生乘车名单、班级、住址、家长联系电话。方便司机和家长联系。

幼儿园校车管理13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校车管理14

为确保幼儿园校车的行车安全,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对幼儿园校车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4、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定规章制度,并按制度去操作,尽量将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保证孩子们的安全。

幼儿园校车管理15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校车驾驶员、看护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不疲劳驾车。

4、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按规定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行车。

6、接送完幼儿后,在教师检查车辆后再一次检查车辆有没有遗漏幼儿及门窗。

7、接车教师提前10分钟做好接送幼儿准备工作,认真清点接送幼儿数量。

8、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九、接送教师定期对幼儿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杜绝在车内玩耍嬉戏。

9、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10、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11、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12、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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