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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标准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5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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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标准,在现实社会中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是需要进行责任划分的,责任大小决定了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下面看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标准1

一、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没有具体标准,一般需要赔偿费用的有车辆维修费、车辆施救费、停车费、替代交通费、停运损失、车辆贬值损失等,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标准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三、间接损失赔偿

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 通常包括停运损失、贬值损失等 。对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的停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1日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中规定。

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关于贬值损失赔偿。侵权赔偿应当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

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贬值车辆应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评估,确定事故受损修复后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价。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标准2

一、如何进行车辆损失鉴定?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 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标准 第2张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4、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标准有专门的法律规定,遇到问题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法律进行赔偿。同时在赔偿前要先进行车辆损失鉴定,明确鉴定结论。小编提醒,如果发现鉴定结果与实际不符,要在5天内申请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标准3

一、交通事故车损如何确定

车辆间事故也即车辆与车辆的碰撞事故,可分为正面碰撞型、追尾碰撞型(高速公路上经常发生的典型事故)、侧面碰撞型(转向时经常发生的一种碰撞)以及超车时的接触性碰撞型等。

碰撞事故可划分为4个过程:首先是碰撞发生前事故车辆的运动以及操纵车辆的驾驶员的动作。这个过程中,由于驾驶员的错觉、判断错误、反应迟钝或者车辆及道路环境的异常等原因而引发;接着发生碰撞;再有碰撞后车辆及乘员的运动;最后造成车辆损坏、乘员伤亡、留下路面(或与固定物体碰撞)痕迹。

二、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要有交警部门结合现场情况以及双方的违章程度确定。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标准 第3张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

(三)主张车损具体步骤:

1、申请车损鉴定(向交警递交申请即可)

2、凭鉴定结论,行车证、事故认定书、驾驶证、修车明细、修车发票属于对方赔偿的部分,向对方主张,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属于向自己保险公司主张的,向保险公司理赔,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此外,车辆受到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车辆贬值费用,具体要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

由于我国强制机动车购买了交强险,因而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损失的话,其实是可以用自己的交强险做出赔偿的,这个时候要看当事人对事故承担的是一个怎样的责任,不同的责任下,其实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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