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亲子知识 > 早期教育 > 公司股东认缴未到期转让

公司股东认缴未到期转让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99W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公司股东认缴未到期转让,如今的就业形势比较严峻,找到一份合适又满意的工作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公司的生存境况也比较困难,要想在激烈竞争中站稳脚跟就得加强股份管理,下面一起了解一下公司股东认缴未到期转让怎么处理?

公司股东认缴未到期转让1

一、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情况下,如公司无法清偿债务,人民法院支持债权人起诉或申请执行股东。

目前,许多人包括律师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争议,有人认为虽股东已经转让股权,但其未履行实缴义务,即是转让后也应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公司股东认缴未到期转让

第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上述法条可知,股东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如公司自身不能清偿债务,则债权人有权要求现股东以及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即使股东已经转让股权

但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关于要求其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申请。那么,什么是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这点就比较重要了,在认缴制下股东未届出资是否属于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二、什么是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未届出资期限是否属于?

根据2019年11月8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二、(二)关于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及表决权

6.【股东出资应否加速到期】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

(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根据该会议纪要,我们可以确定,最高院观点以及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基本确认,股东有出资的期限利益,即在未届出资的情况下,不属于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现在可以回答本文最开始提出的问题,则股东在未届出资期限情况下转让股权后,无需在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股东认缴未到期转让2

注册资本认缴制,不等于可以只认不缴。

公司注册资金从实缴变为认缴后,大大降低了注册公司的门槛,注册资本多少可以股东自行协商,认缴100万也可以,一个亿也可以。甚至很多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中对外公示的注册资本高达上千万乃至亿元,然而实际出资额可能百分之一都不到,有些投资人甚至实际出资额为零。但是注册资本认缴制,不等于可以只认不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以及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因此,尽管公司法取消了强制性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限制,股东仍应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如果认缴期限到了,没有足够缴纳的应该补足未缴纳部分。除需足额缴纳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罚款。

实在无法在认缴期限内缴清注册资金,应该怎么办?

处理的方法,通常有两种:

1延长认缴期限

如果认缴期限到了而认缴资金没有实缴完,只要得到了全体股东的同意,并办理了相关的修改程序之后,就可以延长认缴期限。

不过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认缴期限虽然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公司的营业期限。

而且,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均是需要向社会公众公示的,如果公司长期没有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会降低公司的印象分,从而有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务。

所以,这也提示了一点:注册公司的时候,对于注册资金方面一定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慎重填写。

公司股东认缴未到期转让 第2张

2减少注册资金

要是不想延长期限,那就可以选择减资的方式。

全体股东作出减资决议,然后提交必须的材料到工商部门。

比如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等,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并对外公告,即需要自公司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

特殊情况下还有这些方法:

1注销公司

如果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就快到期,极端情况下,大家也可以选择注销公司,注销公司的时候是不用实交资本的,但需要缴纳0.05%的印花税,相当于100万需要缴纳500块钱的税,这个费用其实并不是很高,很多人都能够承受得起。

2股权转让

如果你只是公司的股东之一,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那你就只能选择转让股权了,在股权转让过程当中,其他股东优先享有受让权,如果原来的股东不想接手你的股权,那你也可以选择卖给别人,但转让股权也需要交纳印花税,税率也是0.05%。

公司股东认缴未到期转让3

1 未实缴股东权利: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实缴

假设一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甲认缴500万元实缴0元,乙认缴500万元实缴500万元。甲一分钱未出就占有了公司50%的股份。公司经过长期运行发展良好,年终红利100万元,那这时候甲是否有权利分得50万元红利呢?

让我们记住民法的一条基本原则:法无禁止即为允许。只要甲乙约定,哪怕未出一分钱的甲分得100%的红利也是可以的,法律赋予了他们自主约定的权利。但是如果没约定的情况下呢?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1)公司没有外债,不想经营,想注销了不需要,公司没有外债时,不涉及补偿别人的损失。直接走正常的注销流程即可,不需要把钱补全后再注销。

2)公司有外债,不想经营了需要,需要把欠别人的钱还上。认缴只是不用现在一次性把钱交出来,但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在的。你需要按照你所占的股权比例,承担对应的债务责任。

总的来说,公司的认缴资金不到位能注销,但是前提必须要没有债务。一旦有债务风险,还是要进行实缴。

比如这家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你占70%股权,别人占30%的股权。

公司股东认缴未到期转让 第3张

后来公司经营不善,欠了1000万的外债。那么你最多只需用70万的出资额来承担责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你没关系了。

只要股东完成了出资义务,那就不需要承担公司产生的债务,一旦企业宣布破产之后,就算企业清算所得不足以偿还债务,也不会涉及到个人财产的安全,个人资产仍然属于个人不会受到影响。除非你自己愿意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的债务。

02 未实缴股权的转让

还是上面的案例,现甲作价700万元转让自己50%股权给丙。丙支付了700万元转让款给甲,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这个时候甲已经和公司没有任何联系,但是甲认缴的500万元自始至终没有缴纳。那这时候缴纳500万元的义务由谁来承担呢?

首先还是不违反法律自由约定的基本原则,甲丙当然可以约定由谁来实缴。但是如果甲丙对此未做约定,丙不知道甲未实缴,根据某省高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的规定:“订立合同时转让方隐瞒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事实的,受让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则甲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如果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则和甲一起要承担连带责任。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出资最终义务人仍然是甲,如果丙承担出资义务后,有权利向甲追偿。

03 认缴和实缴的区别在哪儿

虽然实行“认缴制”后注册登记不需要验资报告,但是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第一、认缴就是延长缴款的时间,不是不缴,就好比现在流行的贷款消费,先交首付,余款分期付款,到期之前,资金必须全部缴齐。

第二、注册资金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当,注册资金越多你承担的法律责任就越大,反之注册资金越少责任也越小,因此,注册资金要选择适当,不是越多越好。

怀孕手册
新妈手册
育儿宝典
孕育饮食
早期教育
母婴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