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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30万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8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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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30万离婚抚养费怎么给,离婚的情况是非常多的,我们离婚的时候理由也是千奇百怪,离婚就代表双方脱离夫妻关系,下面就为大家分享年收入30万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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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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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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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吗

父母双方协商约定,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一般是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年收入30万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第2张

三、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抚养费用的数额可以变更。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水平;子女患病、学费增加的;物价上涨等实际情况变化的;可以减免原定抚养的情形:一方愿意承担子女的全部或者部分抚养费;法律快车提醒,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存在难以支付的情况的',可以酌情减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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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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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实践中,对于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而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

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

四、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 是抚养人月收入的20%-30%?

上文提到,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有规定,对于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

司法实践中,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

举例:某地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1000元左右,但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工资有一万元,让其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即2000到3000元的标准去支付抚养费,显然超出了应承担的抚养费数额。

抚养费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还要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孩子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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