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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管理制度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8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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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会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会管理制度

工会管理制度1

一、认真执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及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根据会计编制的记账凭证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业务结算。

三、按银行有关规定提取库存现金用于日常开支,收取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

四、及时准确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五、加强现金货币资金管理,对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并定期与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及时查找原因和处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六、加强银行存款货币资金管理,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七、负责保管好工会财务在银行购买的各类支票、票据、工会财务部分印签。

八、配合会计检查指导基层工会会费收缴工作。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3

为保证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的合理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制度试用范围:有限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

二、工会财务工作实行工会委员会领导的工会主席负责制度统筹资金、配置资源、管理经费的使用。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安全、有效运作,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展开。

三、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工会经费在职工福利、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工会建设等范围内使用。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预算、决算和组织预决算执行。

二、工会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五、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内

执行。调整或者追加预算,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六、预算支出的编制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七、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费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八、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由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库存现金要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者白条抵库。

4.现金收入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账,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严禁将款项擅自挪用或借给个人;禁止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5.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6.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且用途合法、手续完备。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工会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2.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3.除了在规定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他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要严格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银行业务。

4.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5.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第四章票据管理制度

一、银行票据管理

1.严格按照《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银行票据。

2.建立银行票据管理制度,明确银行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登记薄进行记录。

3.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得将支票交给领用单位代为签发。

5.盖有印鉴的空白票据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管理

1.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专用收据。

2.按照专用收据号段顺序使用专用收据,安规定填写手写和打印专用收据。

3.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销毁、涂改专用收据,不得将专用收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票据互相串用。

4.应当妥善保管开具的专用收据存根,收据存根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第五章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一、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经费开支程序和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做到申请、经办、审核、签批等经费开支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合法有效,相关附件齐全。

二、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监督职责,一切经费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审核,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清楚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四、出纳付款时要进行符合把关。主要复核报销凭证所附单据是否齐全、合规,各项签字、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五、各种支出报销凭证要合规。

(1)原始凭证要求内容完整,不得有涂改、刮擦等现象;

(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必须取得正式发票。

(3)报销附件要齐全。如会议支出要附会议参加人员名单,汽车维修要附维修清单等。

第六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困难劳模救助金、送温暖资金、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经审专用经费以及其他有关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一、按照全总、省总有关规范专项资金的文件要求管理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要建立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帮扶资金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应根据资金来源和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四、县以上工会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以及经审专用经费按照全总管理办法的规定比例提取,不得变更提取比例。

第七章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管理范围

1.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或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下的财产为低值易耗品。

二、财产购置管理

1.购置财产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

2.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有两人以上经办。

3.要建立完善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

三、财产账务处理

1.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工会固定资产卡片》,并计入《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

2.财务部门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具体账务处理。

3.工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为了使各级工会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及时处置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

4.资产管理部门要设立低值易耗品备查薄,对购入的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查。

四、财产使用管理

1.明确专人负责财产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本单位财产。

2.领取使用财产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3.财产内部调拨、变卖、报废、赠送等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

4.财产使用部门要爱护公共财物,做好财产保管和养护工作,对因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或损坏应赔偿责任。

5.职工调动工作或退休,应先到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清交手续。

五、财产清查工作

1.定期对财产物品进行清理核查。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辅

助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财产实务明细表,财产物品做到账表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根据财产清查情况,编制《财产清查盘点盈亏情况表》,报上级工会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八章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工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各项财会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

2.按照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和私借现金。

3.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有未达账项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现金、有价证劵及出纳经管的有关印鉴、支票、原始凭证等应使用专用保险柜保管,不得随意存放。

5.严把“收支关”。对原始凭证要认真复核,检查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领导审批等报销手续是否齐全。现金收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印章。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主要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报

表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

二、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一般每月装订一次,会计报表按季或按年装订。

三、会计档案由会计机构负责保管,保管期满按规定移交给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移交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

四、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若有未了结的债权人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外立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章会计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劵、支票薄、发票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或优盘等)及有关资料等内容。

三、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

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四、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发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五、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工会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蔡甸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工会法》和《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审计工作档案,是指工会经审会在审计监督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和文件材料。审计档案是审计项目终结完成后的历史记载,是工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审计档案管理,是指工会经审会对审计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和移交的活动。

第三条审计档案的建立,采取经审会负责制,配备专职(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对审计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应归入审计档案中的文件材料是:

(一)立项性文件材料,如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计划)方案;

(二)证明性文件材料,如审计证据(含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

(三)结论性文件材料,如审计报告、审定审计报告的会议纪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复核意见书、审计意见书、审计文书送达回证(回复)、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记录等;

(四)与具体审计项目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记录等举报材料;

(五)其他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审计文件材料按项目立卷。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审计案卷内文件材料应按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其他备查文件材料四个单元为序进行排列:

(一)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二)证明性文件材料,按与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应的顺序,对审计证据、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法规依据进行排列;

(三)立项性文件材料和其他备查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第六条审计案卷内的每份或者每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是:

(一)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基础性)文件在后。

第七条审计项目一经实施或确定后,审计组组长(立卷责任人)应及时收集该项目的全部文件材料;审计终结时,立卷责任人应对该项目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别和取舍,并按照立卷的方法和规则进行归类整理、组卷,经审计组组长或经审会负责人复查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案卷的编目和装订,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后归档保存。

第八条审计文件材料的归档,应坚持以审计项目案卷为单位进行交接,归档时间原则上不得迟于该审计项目结束后的次年6月底。

第九条工会经审会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档案保管制度,定期对审计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审计档案的借阅范围,仅限定在工会经审会内部,其他部门或单位不得查阅,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审计档案或者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须经经审会主任批准。凡外单位需借用审计档案的,应出具借用证明和写明借用原因,经经审会主任批准后方可借用,并登记好借用时间和归还日期。

第十条对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出卖、转卖、擅自提供审计档案者或者因玩忽职守造成审计档案损失的档案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区总经审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工会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职工得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建立协调稳定得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与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三条工会就是职工自愿结合得群众组织,就是公司得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就是以《宪法》为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与《劳动法》得规定建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工会得基本职责就是代表与维护职工得合法权益。

第二章

工会组织

第五条公司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并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监督与领导。公司工会组织设兼职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小组。

第六条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产生得人选需上报上级工会组织批准。

第七条工会委员会下设得各机构小组或工会小组,由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推荐,接受公司工会得领导与管理。

1、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副主席担任,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女工委员担任,委员由工会委员会推荐;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主席担任,委员由工会委员会推荐;4、各工会小组组长由工会委员会推荐。

第八条工会主席任期为五年,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离或撤换,确需调整其工作,应事先征得公司党支部同意与书面征得上级工会同意,并按程序免去其职务。

第三章

工会得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工会必须遵守宪法,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会工作得法律、法规、规章与政策,以公司发展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得领导,依照《工会法》与《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她形式,组织职工参与公司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十一条通过组织职工培训,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得职工队伍。

第十二条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充分发挥职工在公司发展建设中得主力军作用。

第十三条维护职工得合法权益就是工会得基本职责,工会通过平等协商、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等形式,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与谐稳定。

第十四条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有益于身心健康得文化体育活动,用先进文化引导、教育职工。

第十五条发挥工会会员作用,推进人文关爱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第十六条参与公司EHS管理,协助公司行政领导改善劳动条件,参与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完成公司党支部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四章

工会主席、各委员及工会小组职责

第十八条工会主席职责

1、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在上级工会组织及公司党支部得指导下,按照工会职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会工作。

2、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3、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与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得会议,反映职工得意愿与要求,

4、以职工方首席代表得身份,代表与组织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5

6、代表与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

7、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8

9、负责管理工会资产与经费,负责工会经费开支得审批。

10、组织完善工会得各项规章制度。

11、组织制定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抓好落实总结工作。

12、完成公司党支部书记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十九条工会副主席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负责会员入会申请得保管工作。

3、建立健全并保管工会组织得档案资料(会员档案、困难职工档案、工会报告、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等)。

4、负责工会所有证照、印章得办理、变更与保管。

5、负责工会组织召开得各类会议得记录工作。

6、在工会主席出差时,负责主持工会得日常工作。

7、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8、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条生活委员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关心工会会员生活,经常了解会员生活状况,为会员办实事,改善会员得工作与生活条件。

3、组织发放工会福利(三节福利、防暑降温物品、各类活动礼品、员工生日礼物等)。

4、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协助工会主席做好一线员工、困难职工得慰问工作。

5、组织开展职工体检活动。

6、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7、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一条组织委员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做好工会各项活动得组织与协调工作。

3、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活动骨干。

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与会员代表大会。

5、负责工会各项福利、活动物品得采办工作。

6、协助工会主席加强工会组织得建设,做好会员发展得工作。

7、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8、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二条女工委员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维护女职工得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得特殊情况,做好“经、孕、产、乳四期”得劳动保护监督工作。

3、关心女职工得工作环境,负责组织公司开展得妇女卫生健康检查工作,维护女职工得身体健康。

4、协助女职工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积极提高女职工得婚姻家庭生活质量。

5、开展有益于妇女身心健康得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

6、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得各项活动,听取女职工得意见,对有效建议积极予以实施。

7、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8、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二条宣传委员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得宣传。

3、宣传与职工利益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得国家重要文件、上级与公司得重要政策。

4、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随时了解职工得思想动态,结合公司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得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化解矛盾,消除思想障碍,维护公司稳定。

5、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先进人物与先进事迹,弘扬正气。

6、负责做好向上级有关部门得宣传报道工作。

7、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8、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三条安全委员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EHS体系。

3、协同公司开展各种形式得安全生产竞赛与安全教育活动。

4、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得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得合法权益。

5、协助公司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及时组织对安全隐患得整改,确保公司生产安全、财产安全与职工人身不受侵害。

6、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7、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四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管理与监督工会得各项收入、支出款项。

3、妥善保管现金与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工会得各项支出及时登记账目,按时编制财务会计统计报表。

4、每年向工会会员通报有关经费得收支使用情况。

5、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6、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五条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社会与家庭等方面得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参与公司制定保护女职工权益得制度。

3、督促、检查有关女职工特殊利益得法律、法规、条例与文件得贯彻落实情况,协助工会委员会妥善处理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得行为

4、调查了解女职工中存在得带有普遍性得问题,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5、针对女职工得思想、特点与文化技术素质状况,开展具有特色得教育活动,提高女职工得素质。

6、组织女职工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得文体活动。

7、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8、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依法调解本企业内发生得劳动争议。

3、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调结合”得劳动争议处理得方针,通过宣传教育、做职工思想工作、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各种方式,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努力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达到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得目得。

4、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自身得组织建设与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委员会成员得政策法律水平与业务能力。

5、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6、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七条工会小组长职责

1、按照工会职责与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工会主席,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得工作。

2、组织本小组会员参加工会组织得各项活动。

3、主动了解、掌握本小组会员得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馈。

4、负责本小组会员各种福利、物品得领取与发放。

5、负责本小组范围内得发展会员工作,并在会员加入工会得申请上,提出就是否同意入会得意见。

6、协助公司及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7、完成工会主席交办得其她工作。

第五章

工会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工会经费来源

1、工会总经费来源由公司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按员工工资总额得2%计提,再由上级工会返还(比例为计提得57%)。

2、其她收入。

3、员工加入工会采取“免费制”,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九条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1、工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1)员工或会员得活动费:(2)会员得福利费;(3)工会业务费;(4)工会慰问费;(5)其她支出等。

2、经费得申请使用:申请人需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填写《借款审批单》,经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审批,申请人到经费审查委员处领取经费。单次使用金额超过500元以上得借支,需报备公司党支部书记同意。

第三十条工会经费报销管理

1、经费申请人报销工会经费时,需提供正规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发票抬头应开具:xxx公司工会委员会,如无法提供正规发票,则需就经费开支情况作书面用途说明,提交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

签字作为报销凭证附件。所有票证均需有经办人与证明人签字。

2、经费报销时,使用人需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填写《费用报销单》,工会慰问费报销时,需有工会领导批示得“员工关爱标准请示单”、慰问对象得身份证复印件与市级以上医院开具得书面证明材料得复印件做附件;通过经费审查委员初审后,依次交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审批,到经费审查委员处报账或冲账。

第三十一条工会经费账务公开管理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在每年元月份,编制出上年度工会经费财务收支报表,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交工会委员会与公司领导审阅。

第六章

工会会员管理

第三十二条员工入会管理

1、员工加入工会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得领导,热爱公司,无违法犯罪记录;(2)公司所有正式聘用得员工;(3)认同《中国工会章程》,自愿加入工会组织。

2、员工加入工会得流程(1)员工本人填写《入会申请表》;(2)员工所在工会小组组长审核;(3)工会主席审批;

(4)《入会申请表》交工会副主席盖章、存档;(5)员工正式入会,入会时间以工会主席审批时间为准。

第三十三条员工退会管理1、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员工退出工会组织:(1)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辞退、员工辞职等);

(2)严重违反公司与工会得规章制度;(3)员工自行提出退会申请;2、员工退出工会组织,工会副主席应及时注销其会籍。

第七章

工会慰问

第三十四条工会慰问管理(员工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造成得伤、病、丧不在此列。)

类别慰问对象慰问对象在司服务年限慰问标准说明伤病慰问因公受伤住院需手术治疗者5年以下(含5年)200元1、因公受伤未住院者其治疗费由人力部按工伤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2、重病范围:大病得具体病种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在接受肾透析治疗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肾移植或移植后排斥者;尿毒症;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偏瘫;工伤致残不能自理者(工伤等级15级,含5级);肝硬化腹水严重者;精神病;糖尿病合并感染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迁延性肝炎;冠心病心绞痛(三级以上);风湿性心脏病;股骨头坏死;慢性肾小球肾炎;血友病16种疾病。(参照南昌市总工会关于困难员工建档通知中确定得大病范围)5年以上500元身患重病员工5年以下(含5年)1000元5年以上20xx元身患重病员工直系亲属5年以下(含5年)300元5年以上600元丧事慰问直系亲属逝世得员工5年以下(含5年)300元直系亲属指:员工得父母、配偶、子女5年以上600元员工本人逝世5年以下(含5年)500元5年以上1000元困难慰问上级工会评定为困难员工者上级工会发放得慰问金,全部交由困难员工本人节假日慰问全体工会会员距节日当月入会一年以上得会员。全额发放(春节400元、端午100元、中秋100元)慰问时:不足一个季度按1个季度计算。距节日当月入会未满一年得会员。按季度发放(春节100元/季度、端午25元/季度、中秋25元/季度)

说明:

1、慰问对象仅针对工会会员,服务年限按会员加入我司工会时间计算;

2、上述慰问标准为顶格标准,特殊情况得慰问标准由工会与党支部共同协商确定。

以上所列得工会慰问对象均为加入工会得会员。

第八章

工会活动

第三十五条工会活动得主要内容

1、开展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得文娱、体育活动;2、以岗位练兵、岗位比武得形式组织各种提升员工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得活动;3、开展各项学习、教育与培训活动;4、听取与反映员工得意见与要求,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工会活动管理流程

工会活动得开展须以年度工会工作计划为依据,具体活动方案审批流程如下:

1、拟开展活动得部门起草活动方案,包括:活动项目名称、目得、拟召开得时间、地点、人员、实施安排、实施过程中得安全防护、意外情况得应急措施、经费预算等,提交工会委员会商讨。

2、根据工会委员会讨论意见,由工会组织委员协同活动发起人对方案进行修改与完善,并由发起人在OA中走“工会事务审批流程”(将活动方案作为附件呈阅)。

3、活动方案经组织委员——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批准同意后实施。

4、工会组织开展得提升员工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得劳动竞赛活动获奖人员奖励标准为:10人以上参与时:一等奖200元/人,二等奖100元/人,三等奖50元/人,参与奖10元/人。10人以下参与时:一等奖200元/人,二等奖100元/人,参与奖10元/人。参与人不得少于5人。开展活动时,必须有经过批准同意得活动方案,有活动得照片,取得得成果等。

第三十七条工会活动应本着就近、安全、方便、节省得原则选择活动场所,工会活动经费要严格服从工会年度预算开支。

第九章

工会印件、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工会印章、证照管理

1、印件保管

(1)工会法人章由工会主席负责保管;工会公章由工会副主席负责保管;工会财务章由经审委员陶振负责保管。

(2)工会证照由工会副主席负责保管。

2、印章与证照得办理、变更、年检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由工会副主席负责办理。

3、印件使用

(1)申请人填写《盖章申请单》或《证照使用审批表》,经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签字同意后,申请人凭《盖章申请单》或《证照使用审批表》至印章或证照保管人处办理使用手续。

(2)《盖章申请单》或《证照使用审批表》交工会副主席处存档。

第三十九条工会档案管理

1、工会档案包括:员工入会档案、工会公文、工会活动资料、困难职工档案。

2、工会档案由工会副主席负责管理,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单独立卷建档。

第十章

工会会议

第四十条工会会议管理

1、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全体工会委员参加。

2、工会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遇重大事项或工会主席认为必要,可以临时召开。

3、工会委员会会议参加者应遵守保密纪律,属保密范围得事项不得外传。

4、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工会副主席负责记录,对会议形成得重要决议应提报公司党支部审批,再以工会得名义向下属各工会小组正式发文。

5、会议得所有资料及会议纪要参照《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存档。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xx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工会管理制度4

为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切实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更好地激发工会工作活力,为工会会员服务,按照《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必须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在银行建立账户。根据预算,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医院党政领导或其他人员不得越权审批工会经费支出。

2.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为员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摊派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和经济担保。

4.“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勤俭节约、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建立预算制度,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努力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5.民主管理原则。每半年公布一次账目,接受广大会员监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缴

1.工会经费来源主要是二个方面:一是会员交纳的会费,二是按规定提存拨解的工会经费。

2.工会会员必须按月交纳会费。

3.医院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2%按月提存,其中工资总额的核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4.工会银行账户是对工会经费收支运行管理和核算的专用账户,应严格管理和使用。不属于工会组织所有的经费不得转入工会经费账户。不得将工会账户作为单位行政和其他组织的“小金库”和“防空洞”,严禁出租出借工会银行账户行为。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工会管理制度5

1、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和上级工会要求处理会计业务。

2、各项经济业务全部通过本单位财会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代理记账机构等统一核算。

3、会计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

4、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关附件,报销单据上经办、证明、验收、稽核、批报等相关人员签章齐全。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盖有出具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与收款单位名称相符。对外单位开具的原始凭证盖有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5、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规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简明、科目正确、数字准确、编号连续、字迹清晰,相关会计人员签章齐全。会计凭证装订厚薄适中、工整美观。

6、会计账簿设置齐全,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基层工会日记总账),并设有必要的辅助账和备查账,各类账簿的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记账及时,文字规范。

7、明细账包括各类收入明细账、各类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等。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备查账包括低值易耗品备查账、呆坏账处理备查账等。

8、账簿登记以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为依据。各种账簿单独装订,页号连续,整洁美观。

9、定期核对相关账目记录,并将账目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相符)、账账相符(同一经济业务在不同账簿之间的记录相符)、账实相符(各类账簿记录与资产、负债实有数额相符)。

10、按照上级工会和有关方面要求定期编报会计报表。会计年度终了,按时编制工会财务报告。工会财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封面、决算说明书、收支决算表,年末资产负债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来款项明细表,年度经费收解报告表。

11、发生调整预算的,附有本级工会的调整预算报告。

12、财务报告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格式统一、装订整齐、报送及时,并经分管财务的工会主席、经审主任及编制人审阅并签章。年度财务报告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按时上报上一级工会。

13、账务处理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配置与会计电算化需要相适应的硬件,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选用财务软件,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实施。

14、纸质记账凭证应及时打印;纸质会计报表应按季打印;纸质会计账簿、决算报告应在次年第一个月内全部打印并装订成册,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打印、装订成册。

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规范办理调阅和销毁事宜。

工会管理制度6

1、建立健全内部财会制度,加强内部会计控制,防范化解财务风险。

2、一切财务收支必须首先经过审核,符合要求后才能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复核后才能据以记账。对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工作要分人交叉进行。

3、根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实行会计、出纳分设,钱、账、物分管,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在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时应做到:凡涉及财产和货币资金的收付、结算及其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二人分工掌管。

5、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负责日常收支核算和审核工作,编报本级工会各期财务报表、年度经费收支决算,确保各种会计资料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7、财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财会人员应当加强业务学习,参加地方财政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和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8、财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的任免应符合法定手续,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工会管理制度7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工会法〉及财政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帐目清楚,内容摘要文字要求简洁、清楚。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帐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及所有资料准确性,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五、做好全年的预算、决算报表,进行会计分析和事业收支效益,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

六、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七、积极搞好工会的各项工作,完成工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邮政工会及全省各级邮政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工会资金安全、合规,更好地发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会计法》、《工会财务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及全总、省总以及邮政集团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邮政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省邮政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 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遵纪守法原则,坚持依法获取原则,坚持经费独立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服务职工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严格的管理审批制度。

第六条 工会必须设立独立会计帐户,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必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 工会预算管理

第七条 工会预算应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第八条 工会必须在分析上一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编制工会财务年度预算。

第九条 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十条 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经工会主席批准,同时上报上级工会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 工会经费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向企业工会交纳会员费。

第十二条 拨交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应全部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章 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核算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省总转发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省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管理职工活动支出。

第十四条 维权支出,是核算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第十五条 业务支出,是核算工会培训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第十六条 行政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会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第十七条 资本性支出,是核算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

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构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第十八条 补助下级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第十九条 其他支出,是核算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及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第六章 工会经费报销管理

第二十条 工会经费的报销时间,必须在费用发生一周内报账。如有特殊情况,原始凭证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月者拒绝报销。原始凭证上必须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业务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刮擦、挖补等现象。

第二十一条 经办人所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按发生的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粘贴,并按要求填写报销凭证,报销凭证上注明具体用途、经办人员,并由经办人、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批。省会和省公司机关工会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内由省邮政工会副主席审批、1000元以上由省邮政工会主席审批,省公司直属单位工会报销,由本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其他审批手续同上。

第七章 现金与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月末账面余额与银行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使账面余额与银行余额相符。对于未到达的帐项要及时查询,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使用现金。工会组织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由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 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

第二十五条 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付该款。

第八章 财务稽核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企业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定期分析预算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3)会计要认真做好记帐凭证并进行审核,做好总帐、明细账,做到每季度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帐单核对。

(4)审查和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工会代表大会或全委(扩大)会议报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支票遗失要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支票的使用要做好登记。

(4)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于他人。

(5)保管好有关印章,严格按规定使用,所有印章不得一人保管。

(6)做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每年一本。

(7)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

第九章 财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开展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做好会计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有关财务部门文件,合同等的装订、存档和保管。

第十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九条 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企业工会制定的制度,自觉接受企业工会经审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第三十条 工会主席离任必须接受审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市州邮政分公司工会、省公司直属各单位工会都要依照本制度,制定本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会管理制度9

(一)医院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分会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后,接纳为会员。

(二)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会费。

(三)工会会员出国进修、参加援外医疗队者,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四)工会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应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宣布除名,并收回会员证。

(五)工会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六)工会会员调动工作时,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由院工会委员会直接办理。

工会管理制度10

1、组织开展本会的会计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经费运营管理。

2、组织制定本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方案等。

4、参与运行决策和各种经济合同的拟定,加强事前监督。

5、负责本工会的审核、记账、算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公开账目。

6、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工会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

(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工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应及时予以核销。

(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期末,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

(四)库存物品指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

器具等。

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十四条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一)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

(二)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利润、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三)处置(出售)投资时,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三)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时,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六条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七条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

第二十八条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一)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其中,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二十九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三)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三十条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五章净资产

第三十一条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

第三十二条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指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

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入账。

第三十四条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条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提取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使用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条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七条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

(四)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六)事业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七)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条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六)补助下级支出指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七)事业支出指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级工会除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第四十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八章会计报表

第四十一条工会会计报表是反映各级工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工会会计报表是各级工会领导、上级工会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四十二条工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报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附注。附注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工会会计报表分为年度会计报表和中期会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称为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工会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和下级工会报送的年报进行审核、核批和汇总工作,定期向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本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十五条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审查公章后上报。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工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工会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育工会是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组织,工会财务工作直接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单位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工会经费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 工会财务机构暂由单位财务处设专人兼管。

第三条 工会财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第四条 工会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工会财务人员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二章 工会资金的筹集

第六条 经费收入:严格制度,依法办事,全面落实拨交经费的政策,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第七条 会费收入:根据“工会法”规定,凡工会会员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及时、准确、足额交纳会费。

第八条 其他收入:接纳行政的有关补助、职工福利经费和其他部门的损赠等。

第三章 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 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教育工会在银行设立账户,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重大事项要经工会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十一条 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接受工会经费审査委员会的审査。

第十二条 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抵押。

第四章工会经费报销

第十三条 必须有正式发票,发票的内容印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齐全,不得涂改、填补,大小写金额一致。

第十四条 发票背面要有经办人签名,工会主席审批并签名。重大活动应由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按照财务规定在限额内使用现金,超出限额应使用转账支票。支票或现金使用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报销。

第五章工会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 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收集,审査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档案室保管。

第十七条 调阅工会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工会会计档案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需经工会领导报单位领导批准,按规定査阅。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工会管理制度13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

三、申请加入工会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所在工会小组和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工会会员。其会籍从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四、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五、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书面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

六、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七、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八、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变动而变动。会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移,凭会员证接转。

九、为及时掌握公司会员会籍情况,各基层工会每月25日前须填写《基层工会会员报表》上报公司工会办公室,要求上报及时,数字真实可靠。

十、如因会员管理失当,引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等,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十二、会员离休、退休、下岗,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会员保留会籍时,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外,不再享受会员的同样待遇。

十三、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在公司工会委员会。

工会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搞好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稳步健康有序的开展,根据《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群监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没经过培训或培训后考试不合格就上岗的,一次罚单位50元。

2、群监员的配备:采煤工作面每班不少于2名,掘进工作面每班不少于1名,井下辅助队和地面的队每班不少于1名,不按规定配备的,缺少一人罚单位100元。

3、群监员要及时参加群监站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的,缺一人次罚群监员本人50元。

4、各区队组织群监员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企业的安全卫生制度的学习,并作好记录,群监站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组织学习的,发现一次罚单位100元。

5、群监员要协助班组长检查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为创建安全合格班组,尽职尽责。

6、群监员坚持上岗前签名,班中、班后进行汇报制度,否则,按空班论处,罚款100元。

7、群监员要认真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安全隐患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群监员身边无事故,群监员不作为的,一次罚款100元。

8、群监员不履行职责,不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现象,发生事故的,一次罚单位200元。

9、出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群监员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对避免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害作出贡献的,视其情况给予当班群监员200~1000元的奖励。

10、发生伤亡事故时,群监员要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否则,按空班空岗论处。

11、群监员监督企业单位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劳动用品,向企业单位提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遭受打击报复时,群监员有权予以上告,要求严肃处理。

工会管理制度15

为保障工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合理使用工会经费,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和信息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工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一)工会的经费来源:

主要是全体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扣除应上缴厅工会的会费)、及中心拨入的工作经费,及工会自行开展的创收等费用。主要用途是用于工会的会议、工会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所需费用、慰问职工住院、帮扶困难职工及社会上的捐赠等。

(二)支配方式:

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工会需要请示分管领导,并请分管领导审批,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需要中心财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工会组织实施。支出不超出1000元的,由工会委员研究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审核报工会财务。凡慰问本单位职工的,由工会委员统一购置慰问品,标准不超过200元。直系亲属办理丧事的,慰问金标准500元(指父母),非直系亲属不予慰问,慰问其他有关人员酌情处理。慰问金的支出是由参与慰问的工会委员,报告需要慰问人理由后,由工会研究决定从工会财务办理支付手续,经办人签字,工会负责人签字,工会财务按照支出情况规定制表入帐。

二、工会财务人员职责与管理

工会设立会计、出纳各一人(兼职),在工会主席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工会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银行转帐和结算、各项经费收支及票据的审核、记帐、报销。每季度上报给中心领导财务报表,年底公布全年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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