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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制度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8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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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信息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信息管理制度

信息管理制度1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管理,加快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集团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集团公司业务销售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集团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全资下属集团公司(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立集团信息中心,集团公司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信息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

第七条各企业行政部依据《行政管理条例》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实业公司销售中心办公室独立负责市场信息管理。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参照集团公司设立信息经理或专门信息管理的人员。

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八条、集团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整个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所有信息的汇总和档案管理。对全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依据《行政管理条例》,各企业行政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集团信息中心设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企业信息专员分为行政信息和市场信息两个岗位。

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参与编制总经理办公室主持的信息管理制度。(行政信息专员)

2、在销售中心总监指挥下,负责市场经营中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市场信息专员)

3、与行政部联合处理日常工作中关联到业务机构的行政工作。(行政信息专员)

4、辅助指导集团公司其他各部门业务的信息统筹处理。(行政信息专员、市场信息专员)

5、对集团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6、集团信息中心日常负责监察集团全系统的业务信息管理和活动;负责搞好全系统业务人员关于市场经营信息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中心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集团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信息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信息文件资料移交清单和造册,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行政信息管理

第十五条、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集团公司行政活动中。

第十六条、行政信息管理主要依据集团公司《行政管理纲要》中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

4、集团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5、集团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考虑集团公司业务竞争的特殊性质,行政信息管理不再涉及集团公司营销类(客户)信息、技术类信息和

财务类信息。

第四节、市场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第十九条、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1、业务(客户)信息:客户购买公司产品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公司、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文件、函件、电子邮件;客户公司公开的资料;市场人员收集的客户秘密资料;销售中心情报人员传呈的报告、资料;针对客户的分析报告等。

2、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到集团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二十条、信息中心市场信息专员直接在销售中心总监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集团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和对外信息发布,并开展网络商务系列工作。

2、负责业务(客户)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传呈销售中心总监,建立、保管客户档案并不断维护;

3、在销售中心总监的指挥下,负责与客户的电话、电子邮件的信息交流,负责与客户文件资料函件的撰写、整理、内部报批、外部发送;

4、负责按照《区域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导、协助各市场机构对业务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场机构将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呈报到集团公司,整理、分析各市场机构业务信息形成客户分类档案,并及时将重要的信息报告给销售中心总监;

5、负责定期撰写公司业务市场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销售决策;

6、监察、收集、整理竞争对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性文章、资料;

7、负责直接业务情报、业务信息的整理。

8、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行政信息专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日常打印、复印等文字文件电脑处理工作和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负责公司非市场事务的洽谈和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报、发送非直接业务单位(如媒体机构)的信息文件资料;

4、集团公司内部一般性业务管理文件的拟稿;

5、各种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资料工作;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信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制度中下列具体规定: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中心管理规定;

4、安全保密制度。

第五节、其它

第二十三条、信息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没有脱离具体行政活动、业务活动而独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终目的,检验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标准,是业务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执行效率。

第二十四条、本信息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董事会颁布、解释、修改,集团信息中心和各级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信息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结合实际需要,加强对市教育信息网的管理,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行为,市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市教育信息网建设、运行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网站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市教育信息网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网站设立专职网络管理员岗位,主要承担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上网发布、页面维护、更新、网络监控。网站领导负责审核批准上网内容。

第四条

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后台管理程序的操作应用、网络设备和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等技术工作,

包括服务器维护和数据库维护,并报网站备案。如有人员调整,应及时通知网站。

第三章网站内容设置

第五条

网站的总体栏目是根据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而设置的,由网站管理员提出方案,报网站领导审核批准。

第六条

根据不同时期和形势需要,以及各职能部门和单位需求,栏目设置可作调整,程序是向网站提出增减栏目设置,以及添加相关部门和机构的网页链接的建议,站领导审批后,网管人员具体实施。

第四章网站设备管理

第七条

网络设备管理指对接入网络的通信主干设备、公共服务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管理。

第八条

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网络线路、公共服务器及其它公共设备由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

第九条

接入网络的计算机,由该设备的责任人员负责管理,并在网站备案。

第十条

信息中心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第五章网站维护制度

第十一条

网站动态信息栏目内容的更新,由网站管理员整理内容后,根据相关的信息发布程序,更新动态信息。

第十二条

网站静态信息栏目内容的更新,由各相关部门组织材料,提供电子文档,由网站管理员负责编辑,不定期更新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信息上网发布实行专人管理,由网站指定网站管理员负责对市教育信息网每日信息的更新。

第十四条

各栏目信息,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

第十五条

网站各栏目的上网信息由网站领导负责审核。

第十六条

经网站领导审核批准后的信息由专人组织上网。

第十七条

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机构有关保密的规定。

第十八条

为了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第十九条

网站管理员每天监控网站的运行状态。对于突发事件,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网站领导汇报,避免泄漏秘密、造成损失。

第六章网站信息备份管理

第二十条

信息备份分为原始信息的备份和编辑完成的信息备份。原始信息的备份是为了保证信息采编工作的可回溯性,即能够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找到信息的来源和问题的根源所在;编辑完成的信息备份主要是为了防止加载或其他因素导致的信息丢失,用于迅速恢复。这两种备份共同保证了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一条

原始信息备份

第一项

从互联网获得的信息内容,必须对原始文档在本机上进行备份。本机备份必须至少保存半年内的原始文档,半年后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整理删除。

第二项

从其他介质采集到的信息,如各地打私系统的工作简报、图书、期刊、内部资料、光盘等,应该妥善保管原始的介质,以备今后查验。

第二十二条

信息采编在完成工作后,应该对生成的用于信息加载的数据文件在本机进行备份,期限为最少半年,半年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删除。

第七章网络安全、保密管理

第二十三条

网站所有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网站发布信息必须严格审核,由网管员进行初审,然后递交网站领导,经审查同意,网管员方可将信息上传。

第二十五条

打私系统各单位需更新或发布的图文资料,经报请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网站管理员在网站后台管理平台上对外发布,并由网管员做好信息发布记录(包括信息内容,发布时间,操作者,主管领导签字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

凡未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擅自发布到网上,泄露国家和单位秘密,给国家、单位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七条

网站要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网站的技术维护人员有责任负责电子邮件举报人员及内容的保密。

第二十九条

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保密工作的技术支持。专人负责网站后台管理程序的操作和应用,登录口令不得转告或泄漏予他人。

第三十条

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需定期维护网站,保障网络平稳运行。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市教育信息网安全的活动:

窃取市教育信息网管理帐户及口令的;

未经允许,对市教育信息网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未经允许,对市教育信息网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通过因特网或局域网恶意攻击网站,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运行的;

任何用户未经网络中心授权,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和占用网络资源;

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其他危害市教育信息网安全的。

第八章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管理制度3

一、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二、上机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

三、建立信息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机制,保持信息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信息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信息管理工作。

四、人口计生部门把信息化培训作为年度计划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落实。

五、信息工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省级信息管理部门认可的任职资格,持证上岗。

六、信息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旗级以上计生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

信息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

第十四条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室的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变更后,办公室应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第十七条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八条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

第十九条公司信息设备耗材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发放。办公室应根据公司耗材储备情况和各个部室的需求情况,在每个季度初拟定《耗材采购季度计划》,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组织采购和发放工作。耗材供应应及时、充足,保证经营管理需要。

办公室应根据各部门消耗情况,核定耗材定额,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耗材管理人员应按部门、品类设置耗材使用台账,详细登记各部门耗材使用情况,并根据定额定期考核。

第四章0a系统管理

第二十条办公室是公司oa系统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oa系统资源分配,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公司oa系统管理执行《中煤龙化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计算机设备、服务器要定期对其操作系统和文件进行检查,经常查杀病毒,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负责服务器运行日志记录工作。

第五章网络管理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通畅,网络共享和网络安全。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搭建公司的远程访问平台,确保平台7x24的不间断的网络服务。对网络数据流进行安全过滤,应用防火墙和安全策略进行入侵监测和病毒监测。

第六章数据及申报管理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司数据进行异地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安全,确保数据丢失后,可以通过备份还原数据。养成时时备份数据的习惯。

第二十五条办公室应协助各部门设计备份策略,综合使用日志备份、差异备份和完全备份来维护数据库的数据安全,以便数据损坏后可以成功的恢复数据。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信息系统使用部门负责权限内数据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整理、审批和按时申报工作。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应加强密码管理,并定期更换。系统登录密码不得相互泄漏。

第二十八条操作人员操作完毕应及时退出应用程序,以防他人非法进入系统。

第二十九条涉密文件以纸质方式发送,不得以电子公文形式在网上传递。对网上处理信息应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制度,坚决杜绝发生泄密、盗取信息等现象。

第三十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化设备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来访人员或非本部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公司设备,时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盗。下班之后操作人员应按照正确程序关闭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电源,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失窃。

第三十一条信息化设备的具体使用者为该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每台计算机中保存的文件、资料等保密信息,第一责任人负保密责任。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利用工作便利及非法手段调阅非共享信息。

第三十二条操作人员应有强烈的病毒防范意识,使用u盘、光盘及网络信息准用存储设备时,首先须对其进行杀毒操作,确认其未带病毒后才可在系统上使用。定期进行杀毒处理,发现计算机遭受计算机病毒感染时应立即隔离,尽快杀毒。工作数据要经常做备份,检查、杀毒后备用。

第三十三条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信息系统或使用公司信息系统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任意方式对数据的恶意操作,如篡改、删除、转移等。

(六)未经授权查阅其他人的电子邮件,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违反本规定,公司将视情节和公司奖惩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管理制度5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4.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医务、护理、信息、经管、财务、药剂、计算机工程技术等人员。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工程建设中和重大问题。

(3)审核、部署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规则计划,网络管理、系统配置、人员培训等。

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计划、系统配置、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

(三)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1.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管理。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置,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置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4.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管理部门各种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

6.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结工作。

7.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各工作站模块登录口令密码的设置并做好记录。工作站操作人员更换时,要立即做好口令的更改。

8.根据系统功能要求,系统负责人提出各子系统和模块的使用权限和使用分配方案,报请领导小组核准实施。

9.系统负责人管理全面技术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应遵循《信息系统应急恢复工作制度》处理。

(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库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系统负责人和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网络系统数据或信息的丢失、破坏或失密。

3.利用用户名对其他用户进行使用模块的访问控制,以加强用户访问网上资源权限的管理和维护。

4.用户的访问权限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领导小组核准,应遵循《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处理。

5.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密码。

6.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查询、监控,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的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

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软盘,必须经过网络中心负责人同意和检毒,未经检毒杀毒的软盘,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漫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8.信息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在工作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10.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静电、防高压磁场、防低磁辐射等安全工作。

11.信息工作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五)工作站管理

1.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信息系统工作站录入人员管理制度》各工作操作规程以及有关信息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精力集中,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快速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3.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认真做好信息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设施。

5.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遇有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安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6.机房内不准吸烟、进食、会客、大声喧哗;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工作。

7.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信息管理制度6

1.目的: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2.范围:公司生产车间

3.内容:

3.1质量管理

3.1.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1.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1.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1.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3.1.5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2工艺管理

3.2.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3.2.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2.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2.4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3.2.6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2.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3.2.8在用工装应保持完好。

3.2.9生产部门应建立库存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做好各项记录。

3.2.10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3.3定置管理

3.3.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3.3.2及时运转、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标志变化,应立即转序,不拖不积,稳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3.3.3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3.3.4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3.3.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3.3.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3.4设备管理

3.4.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3.4.2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4.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3.4.4设备台帐卡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3.4.5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3.4.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

3.4.7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3.4.8设备运行中,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3.4.9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3.4.10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3.4.11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3.5工具管理

3.5.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3.5.2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5.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3.5.4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3.5.5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3.6计量管理

3.6.1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A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B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C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部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3.6.2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品质科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6.3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3.6.4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部。

3.6.5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3.6.6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3.7能源管理

3.7.1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3.7.2开展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

3.7.3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

3.7.4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

3.7.5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3.8劳动纪律(同行政部下达的管理制度)

3.8.1车间可据公司制度,具体制定管理细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8.2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分配公开、公正。

3.8.3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术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3.8.4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3.8.5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3.8.6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管制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3.9文明生产

3.9.1车间清洁整齐,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晰,原始记录、台帐、生产小票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3.9.2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工装、工具、卫生、安全等。

3.9.3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下班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3.9.4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尘垢(生产过程中允许有浮尘存在,但下班应该进行清理)。

3.9.5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冒、滴、漏。

3.9.6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3.9.7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3.9.8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长风扇。

3.9.9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写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3.9.10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3.10安全生产

3.10.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10.2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周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10.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10.4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3.10.5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3.10.6学徒工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3.10.7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3.10.8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3.10.9重点设备(如数控中心),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3.10.10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3.10.11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3.10.12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4、奖惩:

4.1生产部每周最少2次不定时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打分评比。

4.2生产部每天上下班对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进行打分、评比,进行全厂公示。对于全月综合评分超过90分,分别给予前三名100元、80元、50元的奖励。连续三月获奖的,奖金翻倍。

4.3对于全月评分不足60分的,每低于60分一分,罚款2元,并全厂通报。

4.4对于车间现场管理的奖惩金,在连同当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5、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第三天后执行。

信息管理制度7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直属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三、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机密级: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秘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7)公司技术水平、技术力量、技术潜力、产品动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厂家技术资料、光盘、书籍、文档;

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10)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及相关资料;

11)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年度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厂家技术资料为机密级;

3)公司合同、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门依据本制度第三项“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中的第1条密级划分、第3条公司密级的确定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晓范围

1)公司秘密(绝密、机密、秘密)总公司副/总经理有权全部知晓;2)绝密级只限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

3)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

4)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2、保管备份

1)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允许摘抄或复制,确需摘抄或复制者须经总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2)机密级、秘密级资料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抄或复制;3)保密资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证件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5)各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6)若发现或发生泄密情况,应立即向总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责任与奖惩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

1)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2)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奖惩具体标准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释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信息管理制度8

一、根据《档案法》规定,按医疗设备的管理等级,确定建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

二、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完整、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三、完善技术档案借用手续。大型精密仪器的原始技术档案,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或副本交使用科室。

四、技术档案要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五、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六、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数据。

七、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按程序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信息管理制度9

1、所有网络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网管员负责服务器设备的维护,定期对相应的网站信息进行审查、监控、备份,确保网站及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3、网管员和信息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返国家政策法规、扰乱社会秩序、封建迷信以及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的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

4、网管员在工作时间内监视网站信息,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违反政策及不健康信息,应当及时清除,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及时处理。

5、网络管理员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联网部门的保密意识,提高网络安全保密水平。

6、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站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7、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8、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发布。

网站用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不随意把用户名给他人使用,否则,被授权者负全部责任。

信息管理制度10

一、质量检验科是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把关的责任单位,全面负责原材料,外购件从进厂到入库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二、进厂的原料,外购件进厂后必须经专职质量员,按相应的标准,进行入厂检验,检验合格,填写原材料、外购件“采购质量检验记录”表,方可入库。

三、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不准入库,要由供销科组织退货。

四、仓库保管员对物资包装,品种规格,牌号等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方可填写原材料配件入库表。

信息管理制度11

1、 制定制度的目的

为了加强各个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准确的完成信息传递,以确保信息沟通的通畅。

2、 信息管理原则 2.1及时

2.1.1信息管理人员应适时地记录、收集出现的各种信息。

2.1.2信息管理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加工并传递给有关部门。 2.2真实

信息管理人员在收集过程中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加工过程

中必须防止和减少各种干扰,保证信息不失真。

2.3适用

信息的处理必须适合项目管理的需要,便于利用。 2.3.1收集阶段。信息必须完整。

2.3.2加工阶段。必须根据管理的需要进行分类整理,以便于传输和利用。 2.3.3传输阶段。必须本着项目的要求和情况,选择相应的高效的媒介手段。 2.3.4存贮方面。应对信息进行分类、登记、编码等工作,使档案能便于今后

的查询和利用 。

2.4经济信息的处理必须考虑经济和社会效益。 2.4.1要求以最低的费用获得更多的信息。

2.4.2要求以最低的费用获得更有价值和有效的信息。

3、 信息收集

3.1信息收集原则

3.1.1信息源开发要广。要从全面联系来认识事物,在信息收集上,就必须广辟

信息来源。

3.1.2信息流行的分析要加强,信息流向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应对信息作科学

分析,从中抓住内在的必然联系。要把握住信息流向,及时收集信息。对重大信息变动,应早做准备,具备主动性。

3.1.3信息量值的区分要准确。应将量值大的信息作为收集的重点。

3.1.4信息收集的主动性要增强。收集者应主动、自觉,培养积极主动精神和一

丝不苟的作风。

3.2信息收集

3.2.1制定计划。收集之前,要根据所需信息的内容、范围和时限作出安明确步

骤,并在数量、时间、作用、种类上加以具体限定。

3.2.2信息识别。收集真实的、有用的、关键的信息,减少信息处理工作;信息

管理人员必须根据意义、作用、时限、流速和需要,有选择地收集信息、识别信息。

3.2.3信息检验。对信息进行严格的正确性检查,防止信息尤其是数据有差错、

重复和遗漏。

4、 信息传递

信息的.传递必须及时和准确,避免因传递迟缓或失真造成的决策失误、组织失控与指挥失利。

4.1信道畅通。一是除去不必要的环节,层次设置应合理;二是在每一层次或环节中,接收、反馈、中

转的职责要分明。

4.2传递如实。不论是接收或传递,都应实事求是,保证信息可靠,不能任意取舍或歪曲。

4.3体制健全。这包括组织系统和法制健全,统一指挥、依法行政、令行禁止。

5、 信息存贮

5.1建立数据的逻辑组织,按数据的内在联系和使用方式,组合成合理的结构,以便存取。

5.2选择合适的存储设备和介质,并对载体采取如加密等保护措施,以防丢失、盗用和破坏,保证其机密性和安全性。

双向沟通伴随反馈过程,使发送者可以及时了解到信息在实际中如何被理解,使受讯者得以表达接受时的困难,从而得到帮助和解决。为此,要做到: 5.2.1为项目成员提供多种渠道,能随时提出心中的疑问

项目经理应该提供渠道,保证每个成员能顺畅地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沟通时往往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如在语言沟通时辅之以表情、手势;又如会议结束时有个纪要,与会人员在回去口头传达汇报时兼有纪要,就可使会议精神更完整地被会外人员所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信息沟通的整体效应。 5.2.2管理人员应亲自向所属成员传达管理层的目标

传递资讯不是一个简单的事件,而是一个提出和采纳意见的过程。很少有什么建议一提出来就立刻被大家接受,这中间包括倾听他人的意见,对主张进行测试,提出新主张,再测试,直至达成协定等一系列内容。 5.2.3定期匿名调查,了解成员对项目、管理人员的看法

管理人员在汇集调查结果之后,就调查结果进行讨论,分析员工的关注点,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积极付诸实施。

信息加工 5.3原则

5.3.1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整理大量初始性的消息、资料、数据,使其获得精确的定性和定位,并对实质内容加以鉴别,以求真实准确地反映行政管理的活动、对象及变化。

5.3.2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要反复进行分析、综合,剖其表象,究其内涵,力求所有信息之间的联系在信息系统中符合逻辑地再现。

5.3.3物尽其用,细大不捐。加工信息应根据使用价值的时效性与条件性,分大小、轻重、缓急区别处理。不论价值大小的信息都应认真处理,不得随意废弃

5.4要使用精确的表达方式

要把经理人员的想法用语言和非语言精确地表达出来,而且在使接收者从沟通的语言或非语言中得出所期望的理解。 5.5要进行信息的追踪与反馈

信息沟通后必须同时设法取得反馈,以弄清下属是否确已了解,是否愿意遵循,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行动等。 5.6要言行一致地沟通

经理人员必须以自己的行动支持自己的想法和说法,而且更有效的沟通是“行重于言”。

5.7沟通时不仅要着眼于现在,还应该着眼于未来

大多数的沟通,均要切合当前情况的需要,但是,沟通也不应忽视长远目标的配合。例如,一项有关如何改进绩效与促进士气的沟通,固然是为了处理眼前的问题,但同时也应该是为了改善长远的组织改革。 5.8要注意倾听

经理人员在听取他人的陈述时,应专心致志,成为一个“好听众”,才能明确对方说些什么。

6、 项目信息管理主管的工作责任制度

6.1 为规范项目信息管理中心责任人工作职责,强化信息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6.2 职责

6.2.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有目的地组织收集、整理、分析、传递、研究、处理、贮存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管理、科技进步、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综合信息,为项目经理办公室决策和各相关部门提供服务。

6.2.2负责归口管理本项目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生产调度、物资供应、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所形成的档案,并积极组织档案编研,主动为项目成员提供利用。 6.2.3负责组织开展经济技术情报工作,为项目组制定经营决策和风险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6.2.4组织搞好科技资料图书的选购、收藏、介绍工作,为提高项目科学技术素质服务。

6.2.5归口管理项目信息微机系统器材。

6.2.6负责组织协调本项目信息(通讯)网络的工作。 6.2.7负责组织制(修)定综合信息管理制度。

6.2.8积极组织开展重大信息的调研活动,努力做好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不定期召开信息发布会,及时向项目成员及项目利益相关者传递、发布有关信息。 6.2.9积极参加行业、地区及国家经济技术信息网络活动,搞好信息的协作和交流,不断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6.2.10逐步开展对外有偿信息咨询服务活动。 6.2.11逐步开展与国际相关信息联系。 6.3 职权

6.3.1有权组织信息员收集与项目相关的各方面的信息。 6.3.2对所辖信息工作岗位有检查督促权。

6.3.3有权代表本项目参加行业和地区经济技术信息网络活动。

6.3.4有权组织开展综合信息调研活动,组织召开项目信息发布会,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并发布、更新项目信息。

6.3.5有权向本项目相关各部门索取有关信息资料,督促按期整理交缴归档。

7、 项目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7.1 为保守项目内部信息秘密,维护项目组织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7.2 项目所涉及部门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员工都有保守项目信息秘密的义务。员工不准向外界泄露已确定为秘密的有关项目内部情况,或虽未确定为秘密但尚未公开和不宜公开的有关资料、计划、部署、工程标底等。 7.3 本信息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7.4 保密范围

7.4.1本项目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7.4.2本项目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7.4.3项目组织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7.4.4项目财务预决算报告及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7.4.5项目组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4.6项目成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4.7其他项目负责人确定应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7.5 密级确定:项目信息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7.5.1项目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项目组织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绝密是最重要的项目信息秘密,泄露会使项目组织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7.5.2项目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经营情况为机密级;机密也是重要的项目信息秘密,泄露会使项目组织的权力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7.5.3项目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秘密是一般的项目信息秘密,泄露会使项目组织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属于项目信息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按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7.6 文件和资料的保密管理:属于项目信息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项目经理办公室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

7.6.1未经项目经理或项目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7.6.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6.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7.7 拟稿

7.7.1内容拟稿是文件、资料保密工作的开始,初稿形成后,要根据文稿内容确定密级。

7.8 印制:秘密文件、资料,应由机要打字员打印,或依据准印手续到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印制。注意要点 7.8.1编文号时要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7.8.2对本次项目中产生或被上级组织授权翻印、复印的文件、资料,要严格按照项目主要领导审定的份数印制,不得擅自多印多留。 7.8.3严格控制印刷中的接触人员。

7.8.4打印、印刷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要妥善处理,及时监销。

7.9 收发:收发部门是文件、资料运行中的进出口。收发员在收发文件、资料时,应注意

7.9.1收进文件,要核对收件单位或收件人,检查信件封口是否被开启。 7.9.2启封后,清点份数,按不同类别和密级,分别登记、编号。

7.9.3发文应按文件、资料的类别和文号及顺序号登记清楚去向,并填写发文通知单,以便收文单位清点查收,信封要编号并加盖密级章。 7.9.4收发文件、资料都要建立登记制度和严格实行签收手续。 7.10 阅办:阅办文件、资料时的注意要点

7.10.1设立阅文室,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到阅文室阅读文件、资料。

7.10.2呈送领导批示的文件、资料,应先进行登记,领导批示后,及时退还或由经管文件部门当日收回,领导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得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人)。

7.10.3凡需有关部门(人)承办的文件、资料,一律由文件、资料经管部门办理。

7.10.4文件、资料不得在个人手中保留,更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入公共场所。

7.10.5控制文件、资料阅读范围,无关人员不得看文件、资料。 7.11 保管

7.11.1秘密文件、资料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安全处,做到专室专柜,专人保管。

7.11.2要集中管理,个人不得保存。

绝密文件、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当日收回。

7.12清退:要坚持文件、资料清退制度。一般每季度要对所管理的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报告有关主管部门,项目结束后,应将相关秘密文件、资料清退,交主管部门。清退中如发现缺份,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认真查处。

7.13 归档:注意要点

7.13.1没有解密的“三密”文件、资料在建立档案时,要在卷宗的扉页标明原定密级,并以文件、资料中最高密级为准。

7.13.2不宜保留或不属于本项目留存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清理上交或登记销毁,防止失散。

7.13.3有密级的档案要以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7.14 销毁:销毁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两名以上机要人员护送至指定的造纸厂监督销毁。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三密”文件、资料。

7.15 属于项目信息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项目经理办公室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7.16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项目信息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项目经理批准。

7.17 会议保密管理:具有属于项目信息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7.17.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7.17.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

信息管理制度12

1、网上信息管理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对各类信息栏目中上载的信息,须按来源确定、程序审查、发布标准审查等规范进行操作,确保上载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可靠性和时效性。

2、本地采编发布的信息应完整标注信息来源、提供单位、作者、上载人员、审查人员并按要求设置阅读范围。

3、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实行栏目分工负责制。信息选载应按程序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4、信息上载要满足数量、质量和时效要求,以正面宣传引导为主。信息标题应准确无误,正文内容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坚持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基本信息按信息产生的时间经常更新,基础数据库视信息变化情况定期更新。

5、上载信息严格执行“谁上载、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如上载不良、有害或反动等内容的信息,对责任人处以20—50元/则的经济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不得在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涉密信息,发现有泄露国家秘密和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分层次报告。

7、上报的各类信息要抓住重点和热点,注重信息报送质量,按栏目实行分工负责制,上报前必须先由填报人员初审,经分管领导复审同意后方可上传。

信息管理制度13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信息科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二、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三、 网络硬件的管理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四、软件及信息安全

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信息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就,结合本班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服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搜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记录,以提高班组效益和管理效益,服务于班组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益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经营管理中的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细致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二章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

第五条设立信息机构,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六条设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

第七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九条班组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

第三章行政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公司行政活动中。

第十二条行政信息管理按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

(4)集团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5)集团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四章市场信息管理

第十三条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第十四条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1)业务信息:与班组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户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班组、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

(2)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的集团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专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日常打印、复印等文字文件电脑处理工作和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负责公司非市场事物的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报、发送非直接业务单位的信息文件资料;

(4)各种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资料工作;

(5)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条信息人员必须认识到,没有脱离具体行政活动、业务活动而独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终目的,检验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标准,是业务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执行效率。

第十七条本信息管理办法由生技部负责执行。

信息管理制度15

为了规范网吧管理中对网吧人员的管理,于是网吧制定了网吧人员管理制度,而为了网吧信息安全,所以网吧则制定了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下则是相关网吧制定的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一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第二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四条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

网吧内所有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第五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六条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在24小时内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第八条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九条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本网吧。在网吧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十条每日营业时间限于10时至2时。

第十一条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十二条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对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的经营,维护公众和网吧的合法权益,保障网吧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制定了以上的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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