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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被男方抛弃怎么办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5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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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被男方抛弃怎么办,婚外情是一种毁灭,它不停地给你带来希望,并不断地粉碎你的希望。要是掉进这样的泥沼中无法自拔,就会断了自己的前程,还浪费时间。下面来看看未婚生子被男方抛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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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怀孕却被狠心抛弃该怎么办

未婚同居怀孕却被狠心抛弃该向对方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因为未婚同居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一、没有结婚证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平等。如果你不能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我们建议你以同居关系中的孩子抚养权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孩子的抚养权。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伤害、歧视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应当承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二、未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婚生子被男方抛弃怎么办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受到伤害或者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

三、非婚生子能否要抚养费

非婚生子的,未婚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因此,不给付抚养费的,抚养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其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起诉时,应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未婚生子被男方抛弃怎么办2

情侣在恩爱的时候,女方往往是处于比较盲目的状态,对方说什么就信什么,结果男方要求女方未婚生子,女方也同意了。结果在未婚生子之后就被迫分手了,自己遭遇到了男方的抛弃,对方连孩子都不要。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未婚生子被迫分手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

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未婚生子被男方抛弃怎么办 第2张
  

实践中,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三、未达到法定年龄生子会罚款吗

女方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男方未到,不构成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婚姻无效,不构成婚姻关系,不能去民政部办理结婚登记。

非婚生子女不一定罚款,取决于当地的管理状况和行政处罚数额,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可能不罚,也可能罚款。

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生子有什么处罚

首先需要肯定的是你违反了你所在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由于你再提问当中没有具体说明你是哪个省的,所以我也没办法给你详细解答,以下我会列举5个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你这种情况的处罚依据。

一胎生育证是在依法领取结婚证以后提出申请办理的,如果年龄不够,不能合法生育。虽然我国各省对于第一个子女的限制很少,但也不代表没有处罚的依据。

1、《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二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

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5、《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第四十八条第五款规定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未婚生子对于女方来说伤害也比较大,在没有婚姻的保障下生孩子也是会有比较大的麻烦,建议女方不管多爱男方都不要去做未婚生子。未婚生子被迫分手抚养费男方也不肯支付女方想要维权,具体怎么做你可以来问问华律网律师。

未婚生子被男方抛弃怎么办3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生了孩子的,女方生完孩子后遗弃不管的,如果造成严重情节的,会构成遗弃罪。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未婚生子违反法律规定吗

未婚生子是违反计划生育法的,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违法事项。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所知,未婚生子将会面临以下问题: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才能结婚。未到法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未婚同居,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二)如果非法同居的'一方提出分手,由于双方婚姻关系不成立,并且女方当时是自愿与男方未婚同居,没有受胁迫等外力影响,因此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也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三)孩子是在男女双方在未婚同居期间出生,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四)关于男女双方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的归属问题。由于男女双方非合法的夫妻关系,只是未婚同居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标准来划分而应当按照合伙财产的划分方法。

(五)未婚男女生活在一起是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法律不予认可。

(六)社会在快速发展,法律对于个人生活方面的隐私也变得更加宽容了。只要没有损害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未婚者之间自愿的同居,已经成为法律不会干涉的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

在此提醒选择该方式的男女:法律在宽容的同时,也在声明自己的立场:对于双方均无配偶者的同居关系不干预、不保护。如果双方在同居后,决定分手,需要自行解决,对于这种从未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却又希望法院出面“名正言顺”分手的同居者,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未婚生子被男方抛弃怎么办 第3张
  

三、遗弃罪的构成

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一)行为主体必须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义务来源不限于亲属法的规定,而应按照刑法总论中所讨论的作为义务来源予以确定。例如,孤儿院、养老院、精神病院、医院的管理人员,对所收留的孤儿、老人、精神病人、患者具有扶养义务;将他人的未成年子女带往外地乞讨的人,对该未成年人具有扶养义务;先前行为使他人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的人,具有扶养义务;如此等等。

(二)行为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其中的年老、年幼并无清晰的年龄界限,患病的种类与程度也无确定的标准,都需要联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来理解和认定。行为对象不必与行为主体具有亲属关系。

(三)行为内容为“拒绝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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