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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餐饮合同范文汇编七篇

来源:潮女谷    阅读: 3.6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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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餐饮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餐饮合同范文汇编七篇

餐饮合同 篇1

特许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专用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核心内容是_________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_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将该月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_________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_________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个),并按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第三方生产符合甲方标准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总营业收入及真实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_名,派出人员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定义如下所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程度支付_________元以上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双方负责。

15、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餐饮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格兰仕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 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 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xx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乙方制作部分关于xx宣传单页、海报;

9、 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xx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xx,开发适当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xx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xx宣传品;

6、 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x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xx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 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xx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xx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餐饮合同 篇3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进行商品交易为达到平等、互利、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购买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详见如下清单。

二、收款信息户名:

收款账户:开户行: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支付总货款的10%给甲方,即人民币元(大写捌万伍仟陆佰叁拾玖元整),剩余的90%货款在甲方交完货并且乙方验完货的一个月内付清,即人民币770757元元(大写柒拾柒万零柒佰伍拾柒元整)。

四、特别条款

1、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即确立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对所供产品严把质量关,杜绝伪、劣等不合格产品进入乙方餐厅。

3、甲方所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4、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每次送货交易时,甲方均需出具出库明细单,乙方签字验收。

5、甲方不得无故,擅自调整酒水价格。如因厂方下文通知要求或市场形势变化需求而调整售价的,乙方应配合执行。但甲方应在提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6、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总值的1%的罚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月日至月日止。期满,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

六、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相关约定条款,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壹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

餐饮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的服务技能,甲方已于_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专项培训费用请高级专业技术培训人员为乙方进行了为其___月的专业技术综合培训。

基于上述事实,为明确培训结束后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认如下条款:

第一条: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出资送乙方参加培训,乙方参加培训结束后,回到甲方单位按照甲方安排的岗位工作服务。

第二条:培训时间与方式

(一)培训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___;

(二)培训方式:

第三条:培训项目与内容:岗位技术培训项目。培训内容为:_________

第四条:培训要求

乙方在培训结束时,达到下列要求:

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合格证、相关证书等;乙方受训后获得的相关资格证书由培训机构直接交甲方,由甲方代为保管,待乙方协议服务满年限后交付乙方。因其他原因乙方控制该证书、合格证的,应在培训结束后___日交乙方保管,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培训费用

(一)费用项目及标准

1、培训期内甲方已经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项目包括:培训费、工资、往返交通费(先由乙方垫付,培训结束在餐厅工作满3个月凭车票由甲方全额支付)、住宿费。按甲方与培训单位约定伙食由培训单位免费提供。上述费用已经从甲方的员工专项培训经费列支。

2、费用支付标准:

(1)培训费:______元;

(2)工资:______元/月;合计______元;

(3)交通费:______元;(不含培训期市内交通费)

(4)住宿费:______元;

甲方总计支付乙方培训费用(以上1—4项)总计:______元。

第六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

2、为乙方向其他员工传授技能创造条件;

第七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照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认真参加培训。受训期间虚心学习,吸收所需知识技能,保证完成培训目标和学习任务,取得相关学习证件证明材料。

2、培训完毕后应尽所学之经验、知识、技能服务于公司,并应将所学传授给甲方公司同仁。乙方怠于履行该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尽力的,视为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因培训所取得的相关资料留由甲方存档,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培训结束后___日交给甲方,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3、乙方利用所学取得的科研成果、专利、著作应以甲方名义取得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向外出售、泄漏、转让该知识产权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如有泄漏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者,在承担经济损失的同时,愿承担法律责任。

4、培训结束后回到甲方参加工作,服从甲方分配,服务期限达到____年以上。

第八条: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如在培训期间自行提出中止培训,向甲方赔偿甲方总计支付乙方培训费用的____倍罚款,总计____元。

2、在培训结束时,未能完成培训目标任务,未取得相应证书证明材料,乙方向甲方赔偿全部培训成本费用(全部培训成本费用包括甲方出资全部培训费用和因乙方参加培训不能为甲方提供服务所损失的机会成本);总计_______元

3、在培训期内违反了甲方和培训单位的管理和规定,按甲方和培训单位奖惩规定执行;

4、在培训期内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5、培训期结束后回到甲方工作后(自受训结束之日起计算),非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协议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工作年限(即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赔偿后,甲方可以同意其服务期内的辞职请求:如___月内辞职应向应甲方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100%;如___月内辞职应向应甲方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70%;如___月内辞职应向应甲方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50%;如___月内辞职应向应甲方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30%;___月后则可免交培训费用。

乙方辞职未获批准后擅自离开单位、请假到期不按时上班被视为擅自离职、

乙方擅自离职、乙方因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存在被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也应按照本款上述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九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可另作约定

(二)当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处理时,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处理;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甲方公司的培训制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冲突的,按照本合同处理;本合同未约定的地方,按照规章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说明

签订本合同前,乙方经甲方提示,已经充分的阅读了该协议,知悉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协议中的内容,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做了解释与说明。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是自愿的无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不实的情况存在。

甲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乙方:

签字日期:

餐饮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第一条、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合作经营项目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营业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方式出资,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_________;

乙以________方式出资,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_________。

2、双方合伙的出资:

(1)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______元(人民币),必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2)首年房租双方各______元必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纳。

(3)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纳。

3、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_____元(人民币)。

4、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5、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6、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按双方________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双方______比例承担。

3、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2、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______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据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2)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2、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3、清算由双方共同进行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餐饮合同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 :公司全称: 南昌福膳食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南昌市福州路69号

第三条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餐饮服务。

第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五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 :公司投资资本为伍拾陆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甲方:xxx,住所地:东湖区渊明北路24号,出资额:贰拾捌万伍仟陆百元整,占注册资本比例51%;

乙方:xxx,住所地:南昌市红股中大道718号 出资额:贰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占注册资本比例49%;

第四章 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 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 :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_30_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_100%金额汇至南昌福膳食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 :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 店。

第十二条 :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第十五条 :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十八条 :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七折优惠,本店店长及甲方短期督导人员享有本店免费住宿。

第十九条 :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5月1日

餐饮合同 篇7

出租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租赁房屋的一致意向。现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标的(以下简称物业)

1、 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第 层共 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书所列面积为准)出租予乙方,作为乙方营业用房。(甲方应提供出租物业之平面图,标明物业位置、楼层、承租范围等详细情况作为合同附件1)

2、 甲方承诺租赁标的不存在任何依法不能出租的情形,并保证已依照《 (省/市、自治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定》取得房屋租赁证,若因第三方对物业主张权利而使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物业,则甲方应在取得相应的赔偿或补偿后按乙方所租赁面积的占比将相应的赔偿金额支付乙方作为补偿。

二、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为1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以实际试营业日为始计算租金

3.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用该物业,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乙方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乙方较其他客户享有优先续租权。

4. 租期届满,双方未能签署新的租赁合同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至少16天的期限腾清物业,乙方需负责场地的清洁工作但不负责将物业恢复原状。

三、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物业及其使用权转移或租赁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应按照第五(十)7款之约定赔偿乙方损失。

2. 如因甲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该物业所有人或使用权人发生变化时,甲方应保障乙方依本合同继续享有物业的使用权,因物业所有权或使用权变更使乙方依合同使用物业出现妨碍时,乙方得限甲方一定期限内排除,如果甲方在限期内无法排除妨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第五(十)7款之约定赔偿乙方损失并退还预收款。

四、租金及押金:

1. 租金(本款所述租金已包含物业管理费):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RMB 元/月;

(4) 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个月15日—20日内,以支票方式支付甲方上月租金。

(5) 甲方应在乙方每次交付租金及其他款项的同时向乙方开具收据,在金额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开据相应科目的正式发票作为入帐凭证。

(6) 若遇乙方付款日最后一天为法定假日,则可延至假后第一天支付。

2. 押金:

(1)押金数额:按照本条第1款第(1)项的约定计算的两个月的租金数额,即押金为RMB 元;

(2)缴纳时间: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本款第(1)项所述押金电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押金应冲抵乙方最后一期租金,甲方应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一周内将押金的余款电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五、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

(一) 出租物业的合法性

1. 甲方保证对出租给乙方的物业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对该物业所占土地拥有合法使用权,已与物业所有权人签署租赁合同并已签署许可其再行转租的合同。

2. 甲方须将该物业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人许可甲方再行转租的合同(该合同应经公证机关公证)、甲方与房屋所有权人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于签署本合同前出示乙方查看,并将上述证照及合同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3。

3.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如遇甲方所提供上述证件不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 2 个月内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如甲方未能履行上述责任,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 甲方保证拥有出租该物业的合法资格,即甲方已获得所有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而必须的经政府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二)用途

乙方需于租期内将物业使用于开设潮火锅餐厅交付物业

1. 甲方应该按合同约定期限将物业交付乙方,如有逾期,应自逾期日起按照每日RMB1000元累积计算滞纳金直至将物业交付乙方之日为止。逾期超过45日,视为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退还已预收的全部款项外,还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交付物业的,租期及免租期限均相应后延。

2. 甲乙双方应在物业交接时签署物业交接单,注明交接时物业及附属设施状况,并经双方加盖公章确认。如物业现存之设施或装修乙方不需要时或对乙方装修施工造成不便时,甲方应负责拆除,直到符合乙方之要求,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房屋装修、装饰、广告设置及负责其他与租赁装修物业有关的工商、税务、城建、规划、环保、卫生、公交、消防等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手续不齐或不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致乙方不能开业或不能依计划试开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收取之租金、押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本合同确定的乙方试开业日后 180 日内仍未能开业的视为不能开业。

4. 若甲方故意与过失,作为或不作为的任何可归责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手续不齐或不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而不能准时开业的,每迟开业一日,甲方应按每日RMB1000元的赔偿金支付乙方,并且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因前述原因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第五(十)7款之约定赔偿损失并退还预收款。

(三) 物业修缮

1. 甲方应负责对出租物业主体结构及设施的维修,每两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

2. 如物业任何部分非因乙方之原因使用而遭到损坏(包括人为损坏、自然损坏或天灾造成的损坏),甲方须立刻进行把物业完整地恢复原状的工作。

3. 因本款第2项所发生物业修缮的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对物业及附属设施的任何维修,均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乙方不承担物业修缮期间的租金。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物业损害的,应承担修缮费用,并应照常支付修缮期间租金。

4. 如甲方在物业或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60日内不进行重建复原工程,乙方可自行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须赔付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

5. 如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坏之后90天内尚未能完成,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依合同第五(十)7款之约定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 进入物业

因物业的维护、卫生、警卫、防火及其他管理上的必要,甲方必须进入乙方租赁之物业时,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应采取适当措施,招牌、改建及改良。

1. 甲方同意乙方将其招牌及标识安装或张挂于物业所在建筑物中双方约定的位置(如外墙、顶楼、门口等),而不须缴付额外费用。(店外招牌及标识位置图作为合同附件4)

2. 甲方须保证拥有给予乙方上述第 五(六)1 款所述事项之合法资格和权利,如乙方因其招牌或标识的安装或张挂位置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应由甲方出面协调。

3. 甲方同意乙方在租期内根据经营需要且在不损害建筑物安全结构的前提下改建或改良物业,如增设入口、楼梯、拆改部分门窗、内部隔墙、上下水道沟槽、电源线路等。

4. 甲方同意乙方在物业内增置任何家具、设备及商业固定装置等。乙方亦有权于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后的16日内搬离上述所有物件。

(五) 公用场地、设施的提供及维护

1. 甲方应保证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之约定时常出入并使用物业所在建筑物内之公共场地及市政资源。

2. 甲方须时常保持物业所有外墙及与其毗邻的公共地方(含人行道、停车场等)、物业所在建筑物的外部及结构(包括物业的结构墙及组成)等的维修良好及清洁。如甲方不履行此承诺,须于收到乙方发出之通知后2日内进行有关之维修清理,直到乙方满意为止。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缴付此间的租金。

3. 在租期及任何延长租期内,乙方将拥有物业的专用独占使用权,甲方承诺并保证自己或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扰乙方对物业的合理使用。甲方将不在邻接物业的行人道或公共地方给予他人阻塞物业的进口或遮挡乙方招牌的权利,如有此情况,甲方应立即采取所有必须行动清除此等阻碍,包括任何小贩或兜售者。(政府原因除外)。若甲方在7日内未能排除前述妨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合同第五(十)7款之约定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退还预收款。

4. 乙方负责安装水表、电表;水费、电费、取暖费、气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甲方代收,应于3天前附明细书面通知乙方。

5. 乙方自行负责消防设备、供水排水管道、排烟管道,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中央空调系统供乙方使用(冷气风管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应在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随时保持中央空调系统能够符合乙方之经营需求;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修改其开业前自行负责的上述设施,但乙方需事前三天书面告知甲方,如甲方认为改建有损于甲方利益或甲方物业内其他客户利益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改建工作,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6. 甲方应保证现有自来水水管直径不小于Ф50MM、水压不小于3KG/CM2,电力为3相Ф 380V 400A,并保证冷暖气的正常供应,并于合同签定后 20 日内办理完毕乙方增加电容及水压的手续,否则每逾期一日,按每日RMB1000元缴纳乙方违约金。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设施,包括自始不能及租赁期内发生变故而不能的,乙方可以限甲方于一定期限内恢复,甲方未在期限内恢复的或甲方未能办理相关手续,在乙方给予的宽限期内仍未办结,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物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依第五(十)7款之约定赔偿损失并退还预收款。

7. 在乙方餐厅正式开业后因乙方营运需要增容、增压时,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8.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任何公用事业中断(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等),甲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将其恢复,否则直到该公用事业恢复前,乙方有权将此间应付的租金减除,减除租金的计算:当月应缴租金/当月天数X公用事业中断时间。并且乙方有权进行任何恢复公用事业必须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公用事业不能在中断后7日内恢复或一个月内累计终断 3 次,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第五(十)7款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9. 若甲方提供的物业及公共场所的使用设施及设备,因甲方及其雇员或其授权管理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出现故障或损坏,致乙方及其雇员及顾客等人身或财产重大损害者,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 甲方应提供相应的位置(顶楼、阳台、空地均可),供乙方安装空调的室外机及相关管道。

11. 乙方需自费安装直线电话,甲方可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2. 甲方免费提供接收报刊、信件。

13. 甲方无偿提供垃圾堆放的地方,垃圾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竞业禁止

在租期内,甲方若将其有权使用的物业任何其他部分,再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任何与乙方产品、服务类似的中式或西式快餐业者使用,则再租赁或许可经营的中式或西式快餐者不得超过一家。否则,乙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已预付的费用,并依合同第五(十)7款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 费用延付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缴付租金和其他约定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所欠费用的 5 %0的违约金,甲方违约在先的情况不受本项限制。

2. 除非在本合同(或附件或补充协议)中另有约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缴纳其他任何费用。

(八) 提前终止

1. 出租物业的不适用性:

若乙方在装修、使用物业时发现其内在结构不能适合用作经营快餐店,则乙方需在进驻场地后6个月内向甲方发出拟不履约的书面通知,本合同即告终止。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甲方应按照第五(十)7款赔偿乙方损失并退还预收款,如果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甲方须退还乙方已缴款项。

若不能在物业内装置任何所需容量的公用事业线路或供应,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如增容、增压等,或乙方认为其花费过巨,则乙方可以终止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 餐厅的许可证: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须于合理时间内申请在租赁物业内经营快餐店所需的各类许可证。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取得上述许可证或认为花费过巨,乙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 经营困扰:

乙方因经营困扰(如亏损、总部政策、邻里关系、地方政策变化等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得在 三 个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有充裕的时间另觅合作伙伴,如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可向乙方索赔实际损失,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有权拒付。

4. 建筑物或物业被破坏:

如物业的任何部分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坏或其所在的建筑物的其余大部分被破坏,且修复有困难或修复后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合同并向甲方依第五(十)7款所述索赔。

5. 被政府征收:

1) 在租赁期内如因政府拆迁、征用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按照政府规定付给乙方拆迁、征用补偿费的相应部分作为补偿;如政府没有相关规定,则甲方应按乙方承租面积占比给付乙方相应赔偿;

2) 如果拆迁后甲方在原址或异地重建房屋,若乙方决定在新建筑内租用与本合同标的物业条件相当的店面的。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3) 如果甲方事先了解物业将被拆迁、征用,甲方应将该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注明该信息来源,未通知乙方致其在不知情时签订本合同的,在物业被拆迁、征用时应按照第五(十)七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 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因甲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筹备开店所引起的所有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消防申请、营业执照的申办等所有费用)及实际损失。

(九)税费及登记费用

1. 甲乙双方应依照法令规定各自按时交纳税费。

2.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费、印花税、登记费及一切附带手续费用(如有)将由甲方与乙方各担负一半。

3. 甲方与乙方各自承担其在洽谈准备签订及完成本合同进程中产生的法律费用,支出及所有相关费用。

六、 声明及保证

1. 甲方保证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并在签署本合同前向乙方出具相关法律文件的正本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使用权凭证及营业执照等,并能独立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2. 乙方保证其有权力和能力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并在签署本合同前向甲方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

3.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合法授权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

七、 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灾害、战争、动乱、骚乱、罢工、游行等不可抗力因素(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一、 争议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物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 合同的终止

1.除本合同第五(十)7款及其他约定外,本合同将因下述任一事件发生而终止:

1) 合同履行完毕,双方不再续约,合同自行终止;

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3) 因一方之违约行为出现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并由双方书面确认;

4) 因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出现而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合同终止后,乙方于营业场所内外设置的乙方拥有合法权利的图文标识,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使用,乙方有权收回其所属的一切营业设施及潮火锅标识和带标识的一切物品,并需保持现场清洁。

八、合同登记及生效

1. 本合同经双方盖公章(或合同章)及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房产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乙方双方当事人应在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事宜。

2. 因甲方未能及时依法令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致使合同未生效力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

3.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为合同的全部,而于本合同签订前双方的一切意向书、备忘录、磋商和协议均已被本合同替代。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授权签约代表:

乙 方:

授权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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