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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篇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1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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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篇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为加强我园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完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卡,使各部门、各班级人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幼儿园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参与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和验收工作。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4、成立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协助财产保管员,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二、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调拨

1、根据勤俭办学的原则,幼儿园总务主任要与各部门及时沟通联系,添置幼儿园所需物品,能使用的尽量延后添置。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园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凡是政府采购、教育局联合招标、园内自行招标等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由办公室主任协助总务完成整个采购或招标过程。

3、财产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建立资产卡片。验收入库时对所购物品、购物发票核对并登记入账。入账联应及时交会计入账。

4、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园设施设备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认。

三、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部门、班级领用固定资产时,要在责任卡及固定资产领用表上签字。借用固定资产时,也要详细登记借还情况,做到领用、借用固定资产手续完备。

2、各部门、班级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3、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4、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园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我园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2、幼儿园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门(班级)进行自查,再由幼儿园财产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4、清查小组对于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说明,根据当年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拟定下学年的固定资产管理计划。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园长,进行报废处理。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总务处、幼儿园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原因,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并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报废。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固定资产的奖惩

1、固定资产实行分层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出现问题层层追究责任。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财产清查小组检查要极力配合,并对本部门定期进行自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

2、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当遗失固定资产的,在扣除该人员年度固定资产管理全部奖励金之外,还要赔偿遗失物品采购金额的50%,无法界定该物品由责任部门中的哪一个人遗失的,赔偿金额由责任部门中的双方共同承担,同时扣除双方全部年度管理奖励金。

3、在日常检查中,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当的,(如放学后电视、电脑等电源未切断、琴盖未盖等)个人年度记录超过3次的,超一次扣除个人年度奖励金的5%。

4、未经财产保管员以及园领导同意,私自将固定资产借给他人使用,并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如造成固定资产遗失或损坏,由该出借人负责赔偿。

5、对全年当中无任何事固定资产遗失,固定资产管理完好的部门和个人,每学年给予适当奖励金。(金额根据每年具体情况确定)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幼儿园的财产物品是保证幼儿园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分都要管理好、用好财产,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的教学顺利进行,并要防止物品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一、班级财产管理

1、幼儿园班级财产管理责任人为各班班长。

2、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每学期开学初登记一次,期末结束前,副班长及保育员要协同班长清点班务财产并做好登记。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幼儿园后勤园长处,一份班级留存。如发生班长更换,新班长须按照登记表清点物品验收,内容及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班级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3、各班的录音机、DVD跟班长,班长换班则随班换走,但也须填写在登记表上。

4、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的班长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5、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由班长向后勤组长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如属不合理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

6、各班如须购置新物品,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每一周制定出本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报经园长审批后,由后勤组统一购买。

7、如需购买急用物品时,必须先写一份申请报告,经园长批准后,才由本园派出专人购买或者本班老师自行购买,购买物品票据需齐全,交由后勤园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二、园务财产管理

1、园内所有固定财产由后勤组直接负责管理,保管员每学期清点核对一次,并做好记录。

2、保管员将园务财产分类注册管理,做好出库和入库的登记。教职工在不浪费的前提下按需领取物品,领取物品必须进行登记。

3、凡园内公共活动场地、会议室、电脑室、多功能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等均由保管员立册登记、管理,这些物资未经后勤园长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和挪作班级使用,违反者,幼儿园有权追究责任,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4、放置体育器材室内的体育活动器械,以及走廊上供班级资源共享的体育器械,各班级因活动需要移动使用后,要负责清点分类放回存放地点。如有损坏应向保管员报告及时检修。保健医生和后勤园长负责监督和检查班级户外活动体育器械使用情况。

5、如教师发现物品毁、损、错、漏要报告保管员,检查原因,各班级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

6、幼儿园固定资产未经园长批准不得外借。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为规范我园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本制度。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我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我园财务状况。

二、财务管理

1、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业务培训。

2、会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并由会计负责全校的资金统筹,监督财经纪律、会计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做好移交清册,并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须在清册上签名盖章。为保证会计资料记录的连续性,接替人员在一年度内不得自立新帐。

4.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不得将预算内收入列为预算外,或长期留作暂存。更不得将收入不入帐,不得设帐外帐,不得私设小金库。

5、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要分清资金渠道,按用途办理支出,不得互相挤占移作他用,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6、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7、严格审批制度,做到由部门请购,园长审批,然后由总务后勤组织采购、入库、验收的程序,再由需求人用领物单等一系列手续,做到先入库再使用的原则。

8、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结报。不得挤占和移作他用。

三、固定资产管理

幼儿园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幼儿园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保管,谁损坏谁负责赔偿的原则,保管责任到人。做到室室有人管、物物有人管。

3.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设总账、卡予以登记。记好财产、物资明细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和各级使用部门保管员核实,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一个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期初、期末、每季要求各责任人填写资产情况表进行登记、自查,后勤组对全校资产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发现错登漏登,问清情况后当场纠正补登,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真正做到“见物做点、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是账就清、不重不漏、不掩不盖、不留死角。”对已无法维修的并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报废,并将需报废的资产进行整理、清点,堆放在固定地点以便装备中心回收。发现非正常损坏或遗失,及时向校领导汇报追究责任。

5.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强化维修管理意识,对学校各项设施设备定期检修,防止小故障不维修,日后大修理增大支出。对不同的资产分别采用日常维修、定期维修和重点维修。延长促用寿命,使财产的使用价值得以提高。每学期末利用寒暑假联系厂家或相关维修人员对资产设备进行维修维护。

6.妥善保管库存财产。设立储藏室堆放库存财产,使财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7.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进行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进行赔偿。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1、采取分级管理制度,财务室负责管理全园财产,各组室管理所属的财产,教师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2、幼儿园购置的一切财产必须登记注册,一切固定财产和耐用物品必须具体落实到各部门、班组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妥善使用。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3、各部门清购物品,需提前两天填好清够购单,经院长批准后由事务人员负责采购。

4、购物必须两人以上,采购的物品(包括食品)必须有发票、收据,并要有经手人员验收方能入库或分发。然后由院长签名后到会计师报销。

5、要有计划购物物品,不浪费,不积压,建立采购装木,定期合适,帐物要相符。

6、领物用品必须登记签名,如有损坏(质量问题)能修复的尽量修复再用,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复的应以原物调换,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7、由于财产保管人还兼有其他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每周二、五上午集中领物。

8、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9、幼儿园物品外借须有借用人借条和单位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财务室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10、所有物品必须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

幼儿园的财产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门都要管理好,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一、财产管理形式

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全园财产。

2、各组、部门管理所属的财产。

3、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负责保管、睡房由保育员负责,以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各种物品领用制度

1、园内各类财产统一由事务处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能修复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的.应以物调换。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加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三、物品的请购、采购、验收的规定

1、各部门请购教学用品,需事先提出,经领导批准后,由仓库管理员外出采购。

2、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凭发票及实物验收后入帐。

3、个人领用(借用)的物品必须在有关的领用卡及帐册上签收。

4、所有物品必须有计划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四、财产、物品外借的规定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仓库管理员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五、对贵重仪器、物品的管理规定

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本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们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分类

1、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教育局和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与绿化。

房屋包括:教育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师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门卫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地、围墙、雕塑、画廊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和气管道等。

2、一般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设备、校具家具。

3、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教电讯电器设备、体育设备、音美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劳技设备、幼儿园的教具玩具。

4、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图书、电子图书、教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他。

5、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8、用外币进口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9、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10、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1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记账。

二、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1、固定资产的增加:凡购入、有偿调入、无偿调入、自行建造、改建和扩建、接受捐赠、盘盈、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计价相关规定增记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减少:凡发生报废、捐出、调出、盘亏等情况减少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减记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达到规定报废的使用年限;

2、使用年久,技术指标落后或失去原有精确度和性能的固定资产;

3、市场上不能提供零、配件,又不能改为其他用途,且无法修复;

4、被盗并有公安部门备案而无法缴回的固定资产,在上级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已作出处理结论后,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5、其他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

四、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

(一)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其他固定资产。

申请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确认表》,“申请表”填写一级科目名称,明细附后,一式四份。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区财政局审批。

(二)房屋建筑物、汽车

1、房屋建筑物的报废或处置。

各单位无权对土地、房屋建筑物自行转让、变卖、报废。需经教育局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办理报废或处置审批手续时,除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相关材料:区经济委员会立项批文等。

2、机动车辆的报废。

申请办理机动车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附上资料:机动车辆报废证明、上海市机动车退牌更新申请表、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理结果的详细情况报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备案;收回的残值余额交学校财务部门入账。

2、按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财产保管员、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同时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总账和分类账。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上报,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剂。

2、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申请表》,一式四份,明细附后,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资委”、财政局审批。

3、经批准调拨的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减记固定资产,调入单位增记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应设一名财产管理员(可兼职),财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责日常管理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

2、会计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六大类”明细账。

3、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做到物、卡、账相符。

4、每年暑假期间及年末做好固定资产清点、核对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购置“专控商品”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审价制度。

6、不得擅自出租房屋,凡出租房屋均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7、财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会计)调动工作,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七、事故责任

1、固定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被盗、非正常毁损等各种重要事故,当事人和主管人员必须及时如实向教育局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送达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接受调查处理。

2、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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