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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协议书范文合集5篇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1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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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协议书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安全协议书范文合集5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为切实保障学生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的有关条款,并针对____同学在校期间行为,特制订以下协议:

1、不玩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枪、炮等,不做不安全的游戏,不带利器进学校。

2、同学之间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楼道、上、下楼梯等,不推拉拥挤。

3、不得擅自离校,在校外游荡,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得在校外娱乐场所游玩、上网等。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事故,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自负。

4、不抽烟、不喝酒、不携带手机,不佩戴首饰,不留长发,不染发、烫发。

5、上课不得影响教师上课,不得与教师发生冲突。6、不迟到、早退,坚决杜绝旷课行为。

7、病、事假由监护人联系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

8、课下必须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活动。

9、不破坏学校公物,如损坏照价赔偿。

10、家长要与班主任经常取得联系(一周内不少于一次),了解孩子的各方面情况,不断规范孩子的学习、生活等行为。

此协议旨在监督____同学在校行为,如果该生违反协议内容,家长带回家中教育反思,或改变就学环境。此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家长及班主任各执一份。学生离校协议自行作废。

学生( 年级 班) 监 护 人 (联系方式)

安全协议书 篇2

1 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

2 正文:条款内容

1协商目的

2 协商目的责任

3 协议的时间和期限

4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

5 履行条款期限

6 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7 落款{签署}

8 签署日期

安全协议书 篇3

合伙各方:

甲方:余庆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田维忠

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砂石场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甲、乙、双方在位于 大乌江镇凉风村共同出资开办一砂石场,为甲方提供原材料。双方共同经营砂石的生产、销售及相关附属业务。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项目清算之日或双方共同确认之日止。

三、出资金额、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6000000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000000元;以场地出资及办理手续的山头拆资计人民币6000000元,共计6000000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本协议签署之前交齐并已投入到合伙项目中。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20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合伙事项的决策

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关合伙事项的决策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

致决定。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甲、乙、双方各二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承担。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因经营砂石场尚有如下合伙债务未清偿:1、尚欠xxx青苗、果树赔偿款13000元未支付;2、开办砂石场前期使用挖机、装机、双桥车等机械,尚有 300000 0元机械费用未支付。

六、现场连砂的销售

现场连砂销售价格确定为400元/车(车箱长度不超过5.6米,车厢高度为1.2米加0.3米围板)。

连砂的销售一律执行现款现货,任何人不得赊欠。

七、销售款的保管及分配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王洪负责保管砂石场的销售款项,每收足销售款10万元分配一次。

本协议第五条所述债务及其他合伙债务未清偿之前,三方均不得分配销售款项,所收销售款项应优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

合伙事项完成后,合伙财产一律变现处置,不得租借。

九、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协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一、建设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l、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不能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与审批手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将分包单位的上述资料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承付配合费。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协助分包单位做好抢险、

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检查分包单位和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问题,有权对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

二、总承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按时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服从总包方施工管理。

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

3、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4、发现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时,一是有权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要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建设单位,促使分包单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三是配合建设单位检查整改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5、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6、对分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应急救援抢险。

7、由于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与分包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分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贯彻落实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和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部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臵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以书面形式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要有相关单位人员接收签字手续。

4、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负有全部的安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5、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单。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深圳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特种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向总承包单位备案。

8、按照深圳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其它事故隐患,应向总承包方及时报告。

9、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合法使用劳务作业人员,办理劳务注册及相关保险,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11、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2、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导致总承包单位和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分包单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

13、由总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包单位有义务负责处理善后事宜。

14、由双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总承包单位报告,由总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四、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需另行注明事项可在补充条款中说明。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执二份,三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分包单位工程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盖章)

(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总承包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分包单位(盖章)

(盖法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原签订的企业入驻协议(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原入驻协议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2. 企业入驻前向乙方说明工作环境要害部位安全注意事项。

3. 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4.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承租的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如需整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5. 甲方应不定期对园区入驻企安全负责人及园区内安全管理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器材使用培训、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逃生演练、消防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讲座等)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注意用电安全,确保防火防盗措施到位。

2. 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 乙方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则乙方应将装修方案报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甲方报备,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装修期间,须严格按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执行,并自行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4.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租赁场地原有的设施设备,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人员伤害(包括甲乙双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进行管理和定期检查。

7.乙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第七条所列相关注意事项,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场地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三、租赁期内,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按性质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七、附:用电注意事项、仓储注意事项、消防注意事项

(一) 用电注意事项

1、电器方面(1)不违反“停电检修安全工作制度”,进而误合闸造成维修人员触电。

不违反“带电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使操作人员触电。(3)不带电移动设备。(4)不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5)不违章救护他人触电,造成救护者一起触电。(6)在对有高压电容的线路检修时要进行放电处理。

(7)不得使用超过规定负荷的大功率或超大功率电器产品。

2、施工方面

(1)严禁误将电源保护接地与零线相接,且插座火线、零线位置接反使机壳带电。(2)严禁插头接线不合理,造成电源线外露,导致触电。(3)严禁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造成搭接物带电。(4)严禁随意更换与原规格不符合的空气开关,失去短路保护作用,导致电器损坏。(5)严禁施工中未对电器设备进行接地保护处理。

(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园区相关电器设备。3、电器产品、工具质量方面(1)严禁电器设备缺少保护设施,造成电器在正常情况下损坏和触电。(2)严禁带电作业时,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工具或绝缘设施造成维修人员触电。(3)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做出的绝缘等级、抗老化能力低、容易触电的产品。

4、其他方面(1)降低电器设备的`对地绝缘水平。

(2)保持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异常高温和电火花、电弧的产生;(3)对正常操作可产生电火花或电弧的场合,注意远离易燃物并对电火花的飞溅做必要的防护;

(二) 仓储注意事项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4、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6、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8、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不准住人。

10、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1、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2、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3、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4、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6、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8、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9、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0、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1、库房外一律不得采用明火作业。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三)消防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维护甲方在乙方租赁场地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或损毁,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不得占用或遮挡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范围等,乙方必须保证消防通道具有回路并畅通。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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