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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里说要弄死我违法吗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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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里说要弄死我违法吗,在我们的生活中遇到不能解决的事情我们要学会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给予我们的保障是方方面面的,以下了解在微信里说要弄死我违法吗。

在微信里说要弄死我违法吗1

在微信中发布恐吓言论,若情节严重的,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对方行为达到刑事犯罪的追诉标准,甚至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作出恐吓行为的人一般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被人威胁,有证据可以到公安局报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微信说要弄死我可以告他吗?

在微信里说要弄死我违法吗

可以。对方行为属于威胁恐吓行为,可以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在这里大律师网小编提醒大家在被他人威胁的时候要及时保留证据,如保存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在诉讼期间才会对我们更加有利。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在网上被别人辱骂该怎么办?

在微信里说要弄死我违法吗 第2张

在网上被别人辱骂,很多人立马想到的就是和对方对骂,这是不理性的,双方在网上对骂只能激化矛盾,并不能实质性的解决问题,在网上被别人辱骂你需要这样做:

1、与骂人者进行沟通,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通知相关网站,要求删除相关辱骂网帖。

2、报警处理,要求警方介入调查处理。

3、在网络上辱骂他人属于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请求权】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在微信里说要弄死我违法吗2

发短信威胁要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1)单纯发“要杀人”不属于犯罪行为,如果说明要杀谁,一旦被查实,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①、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②、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③、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微信里说要弄死我违法吗 第3张

2)、如果说明了要杀谁,且发给要恐吓的人,一经查实,会被视为寻衅滋事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微信里说要弄死我违法吗3

一、一般报警后做笔录算立案吗

报案笔录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还不是正式立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报警人反映的情况,依法审查、如果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才会立案处理。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节 立 案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二、刑事立案程序

立案程序,是指立案阶段中各种诉讼活动的步骤和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下来,然后依法处理,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诿。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这里“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措施。

在微信里说要弄死我违法吗 第4张

2、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根据这一规定,报案、控告和举报认识片面或错误造成的控告、举报与事实不符,甚至错误;而诬告则是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目的在于陷害他人。

4、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保密,并保障他们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为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同犯罪行为做斗争,保障单位和个人行使控告、举报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即当他们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主动采取保护措施或者被要求而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为了防止事后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打击报复,该款还规定,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们保密。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立案程序的中心环节,是能否正确、及时地立案的关键。

因为立案或者不立案,取决于公检法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的结果,而审查材料的过程,也就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立案条件,确认有无犯罪事实和分析、评断这种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因此,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应当查明:材料所反映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属于犯罪行为,有无确实可靠的证据材料证明;依法是否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无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补充材料,或者要求他们作补充说明,也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只要求所取得的证据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应当立案时;或者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当立案时,立案前的审查工作就完成了。对于应当立案的,并不要求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对于自诉案件,由于法律要求自诉人在提起自诉时,应当同时提出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各种证据,因此,人民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如果认为自诉人提出的证据不充分,可以要求自诉人提出补充证实有关犯罪事实的材料,但在立案前法院不得进行调查。

很多人以为报警了就可以立刻立案,但其实不是的,想要立案还需要满足立案的条件,公安机关也会对案件进行一系列的审查,确定其具有立案资格之后才会进行立案,所以说在报警立案的时候,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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