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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户要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潮女谷    阅读: 5.8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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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户要具备什么条件,很多人没有住房但是依旧会选择分户的,如今,随着房地产事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家庭都希望能有个称心的住宅,而有些地方也会有分户的现象,下面看看房屋分户要具备什么条件。

房屋分户要具备什么条件1

公民因购房、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或共同生活,可以申请分户、立户。按规定,不能提供《房产证明》,只有购房合同的,公安派出所暂不受理分户、立户申请。

办理分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

4、《房产证明》;

5、属结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6、办理分户后,常住户口由新立户地公安派出所管理,新立户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协助管理。

怎么写土地证分户申请书

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除此以外未成年人的土地权利,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申请办理未成年人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但需值得注意的是,把房产证、土地证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会带来许多可能意想不到的麻烦。首先是可能无法办理到按揭贷款。

房屋分户要具备什么条件

房产证分户怎么办理:

房产证为总证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房屋测绘,计算具体的分摊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然后单独做证,只是分割办证,费用只有测绘费,工本费,没有税费。简单的说分户产权证就是每套房子的房产证。

申请办理产权证可选择三种方式,

一是购房人委托开发商办理分户产权,由开发商一方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二是开发商委托购房人办理分户产权,即市民自己办理,由购房人自行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三是开发商和购房人共同委托第三人办理分户产权,由受委托人一方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在此之中就包括了房产证书的分户,我们只有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够进行房产证书的分户行为,才可以让我们的分户规范化,

房屋分户要具备什么条件2

一、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吗

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分户的.标准是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

二、分户的条件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房屋分户要具备什么条件 第2张

三、分户的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当子女长大成人或者是成家立业的时候,根据相关规定是可以办理分户,这跟有没有房子是没有必要的联系。要知道国家对于分户政策是非常严格的,因此想要自己成立一个家庭的人,在进行分户的时候,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办理分户手续。

房屋分户要具备什么条件3

一、分户需满足哪些条件?

以湖南为例,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湘政办发〔2016〕12号)关于立户、分户的规定,家庭户户内成年人因分家或达到适婚年龄后发生婚姻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办理分户手续:

(一)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的;

(二) 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协议离婚当事人或经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三) 无房产证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村、居委会证明分户人员确实在此居住且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或者分户人员已申请到新的宅基地或建房许可的。

特别提醒:户内夫妻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房屋分户要具备什么条件 第3张

二、分户去哪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以湖南为例,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湘政办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申报分户、立户的,应凭相应凭证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如下:

1、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

3、以下凭证材料之一:

(1)分家协议书或结婚证或离婚证或离婚判决(协议)书等分家(婚姻)变化凭证材料;

(2)私房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或其他证明申请人拥有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判决书、公证书等凭证材料;

(3)对无房产证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提交房产分割资料的,应提交村(居)委会证明,或者新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房屋建设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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