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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何继承给子女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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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何继承给子女,继承权这个引发的纠纷案件是很多的,生活中夫妻之间分分合合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再婚重组家庭,可能跟其中一方就没有血缘关系,以下了解房子如何继承给子女

房子如何继承给子女1

一、房产如何继承给子女

1、从《民法典》可知,父母一方在确认死亡为前提下才可以承继。如果生前经过产权所有人的同意后可以立下遗嘱将房子归为子女,那经过公证成为有效文件后就可继承。如果没有的话,因为子女属于法律规定的承继者,因此可以通过法律直接规定的方式来确定归属。

2、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不需要支付大量的金额,但还是要支付公证和工本的金额;劣势在于手续较为麻烦,需要各种证明身份和关系的文件,花费大笔的时间精力。如果产权没有过五年出售的话需要收百分之二十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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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产继承给子女需要注意什么

1、这种方式主要在于生前需要立好协议,现在很多老人都会提前准备好,但是立协议并不是一张纸就可以。

2、首先要产权所有人的同意,假设房子共同财产,那么就要双方都认可才可以签订。第二选择专业人员草拟,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子女间产生纠纷导致协议失效。第三需要亲笔签字、公证,保证协议有效性。如果有异议可以上诉寻求法律帮助。

3、如果是法律直接规定,那就是按照顺序来选择,首先是夫妻另一方、血亲等,那想要给儿女的话,就要其余人放弃继承才可以。

4、要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提前咨询后再准备相关的文件和费用,这样也能减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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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是怎样的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积极条件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2、消极条件

不能有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具体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相对丧失。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绝对丧失。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于大多数的父母在离婚或者丧偶之后,其实都会选择在子女长大之后,自己才重新找一个老伴,而此时虽然建立了继父母子女关系,但是实际双方并不存在一个抚养、照顾、教育的关系,所以继子女一般是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房子如何继承给子女3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继承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

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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