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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合作协议书集合五篇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3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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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作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合作协议书集合五篇

合作协议书 篇1

各合伙人名单:

为规范合伙经营项目的正角实施以及确保多方合伙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人各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公担、利益共享的合伙原则,共同在8673工程的土地整改及相关工程项目工作中担当居间职能,具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尽力做好个面协议工作。

第二条 工程的真实情况,如果工程不真实,所有各项开支费用均由郭小春一人承担,如工程真实,所有费用开支均由所有股东共同承担。

第三条 合伙期限

本合伙协议限暂为两年(自20xx.1.26—20xx.2.26),期满若有自愿退出的经其他各方同意方予退出。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居间合同比例为依据,按付出多少、回报多少为原则分配,详情如下:

1、各款项工程款到位之后,扣出的所有股东投资款后,所剩余的金额按股份配配,同时各股东有责任承担外面所借的投资款项,按股份分配,利润与风险同进退,各投资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外资搞好的各款项,如有此发生视为退出,不得参与利润分配。

第五条 委托执行人

根据职责划分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由郭小春同志全权代表合伙人各方与中标方签订居间合同,全权参与居间工作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 执行人的职责

居间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具项目体管理制度或者者规章制度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的出资金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七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合伙项目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八条 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理办公用品等不动产;

2、申请营业执照;

3、以合伙项目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5、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6、合伙人与其他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7、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8、依照合伙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对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一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2、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不正当行为;

3、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三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盈余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占有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的解散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项目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务权人;

3、清理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项目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占有比例返回;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占有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人合伙人,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七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面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项目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八条 保密

合伙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项目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两年。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快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合伙人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律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各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天向各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依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中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六名合伙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加盟店中文名称: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_ %;

出资额: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 ,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 ,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第四章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____日内按投资比例交该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至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____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入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

第十二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五条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经营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____%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二)当本店的纯利润在____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____%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____%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

(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第十六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十八条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_________折优惠,本店店长及甲方短期督导人员享有本店免费住宿。

第十九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为了更好地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双赢互利,进一步强化品牌效应及扩大市场份额,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达成合作供应关系,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公司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允许乙方作为品牌合作商。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所出示价格销售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2、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3、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6、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方法。

7、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第四条、收益分配

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第六条、其他

本合作协议书一式____份,在双方确认合作协议书权利、义务及款项内容并且意思表达真实一致后,在合作协议书签字或签章,此时即视为合作协议书生效。双方应就生效后的合作协议书自觉真实的履行。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协议书 篇4

第一部分:运作模式

“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

第二部分:加盟项目

1、巨菌草种植及回购;

2、巨菌草干品销售;

3、巨菌草粗加工

4、区域内允许发展其它种植户

第三部分:乙方加盟资格

1、具备种植1000亩以上样板示范田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合作社和个人;

2、具有专用农机设备和固定办公场所;

3、具有田间管理经验人员3人以上;

4、具备学习能力和积极接受种植技术服务能力,带动和发展周遍合作社或农户种植;

第四部分:区域直营种植基地体系

1.以所属地区为单位划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独家代理;

2、乙方负责带动和发展当地区域巨菌草种植;

3、在授权区域内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定和要求,为购苗客户提供技术培训、田间管理指导、巨菌草收购等一条龙服务;

4、乙方不得跨区开展业务,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甲方授权方可进行。

第五部分:区域招商自治权

1、乙方区域招商享有自治权,可以发展区域内加盟。乙方对外发布招商政策或营运政策等,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申甲方备案后,方可进行实施。

2、乙方应加强对本区域市场的维护与管理,带动当地种植户和周遍农民走向科技兴农,科技致富之路。

第六部分:双方隶属关系

1、甲乙双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的实体。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对乙方其劳动用工关系及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作为甲方区域独家垄断型,乙方业务上要服从甲方的统一布置和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切实强化区域市场建设与管理,接受甲方每月的督察和指导。

第七部分:甲方对乙方的支持

一、技术支持

1、免费培训。为乙方免费培训田间管理技术人员,辅导乙方掌握巨菌草种植田间管理关键技术;免费配送巨菌草种植资料并负责培训相关技术。

2、现场支持:育苗、大田移栽,两个重要环节,甲方将根据乙方需求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食宿费需乙方承担。在巨菌草的栽种育种生长期间,甲方将安排技术人员不定期现场巡视指导。

3.全程技术辅导:合同期内甲方提供全程技术辅导和专家咨询。包括:种植技术、施肥、用药指导。

4、定期督检:甲方定期每月采取电话跟进、巡视支持、现场解决问题等方式,对乙方进行督检;

5、建立追溯体系:对乙方区域内发展的种植地,甲方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配送”,一条龙产业化服务;

二、经营支持

1、甲方负责统一供应种苗,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和升级;

3、甲方负责回购。回购原则及质量标准,详见第八部分巨菌草回收质量标准;

4、甲方负责乙方营运培训、种植技术培训;

注:以上经营支持,仅限在合同期间内允许乙方分享使用,合同结束当日甲方收回乙方停止使用。

第八部分、产品配送

一、种苗价格:

1、全国统一优惠价:0.2元/棵,每亩需3200棵左右。

2、收购标准:按照国标牧草和甲乙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3、种苗需提前按照种植亩数预定。合同签字后,公司免费提供种苗,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种植、施肥、浇水,待秋收后甲方以每亩2500元支付乙方在种植期间所发生的与种植有关的费用,需合作销售时,分配方案另起协议。

4、种植生长及收割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到十一月之间,根据当地气候和生长状况确定。

二、 其他约定、

1、签订合同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导田间管理标准,进行种植、管理、施肥、用药、采收 。

2、种苗销售由甲方统一销售,。严禁乙方擅自销售巨菌草和巨菌草种苗。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全部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违约处罚甲方按种植亩数X当地牧草市场价格进行处罚。

3、乙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未提前告知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回收合同总额支付甲方违约金,,甲方在收获期内没能按时收购巨菌草,甲方应承担乙方种植期间以及逾期所照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部分:目标任务

第一年任务:首批种植1000亩;

第二年任务:种植10000亩;

第十一部分:合作区域及期限

授权乙方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西辛庄村为独家种苗基地。

2、合作期限:十年。

3、本合同期到期前二个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合作的优先权。

第十三部分: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

1、合同签字后不得随意变更。如违约合同条款,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2、违约处理方式: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或向当地法院起诉。

3、在药材种植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不属双方责任。不可抗拒因素: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在3日内尽快将发生的时间通知另一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20xx年4月 1日 日期:20xx年4月 1日

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完善______寺作为旅游风____区的功能,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创造和谐社会,甲、乙双方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宗教政策的原则,拟对位于______寺进行投资并承包经营管理,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经营期限双方约定对______寺的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价款

1、承包款总计______元人民币。

2、自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剩余______元在乙方经营满________年后的第________年度内支付______元,________年后的第________年度内支付______元,________年后的第________年度内支付______元。

三、产权归属______寺的产权归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内,本协议项下的经营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前______个月,再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协议事宜。

四、承包经营范围______寺内的香、蜡烛、佛珠、佛像、玉器、法器、手链等佛器、僧衣、僧帽、居士服、尼衣、尼帽等着装服饰,凡与佛教及寺庙有关的商品均由乙方进行销售。

五、承包经营场所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______寺现有的__________房屋及仓库无偿归乙方经营使用,如后期再设店面进行经营,由乙方投资建设。建成的店面由乙方单独使用。

六、双方在承包期间的权责及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发包给第三方,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

(2)甲方在乙方允许的时间段内对乙方的财物进行监督管理,即所有的经营物品的购买、销售的账目纳入甲方的财物管理范围。

(3)乙方经营过程中因政策因素和主持的更替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经营的,甲方承诺根据乙方的投资成本及利率标准在月息一分的基础上返还给乙方的投资和利息,并且乙方有权在甲方所有的经营收益中优先扣取上述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承包期内,乙方享有本协议项下的物品经营的专有权、物品的管理权,乙方有权根据经营状况收回乙方的财物管理,由乙方自主对经营范围的账目和经营进行管理。所有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承包费,每逾期____日按逾期承包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______个月未付清应付的承包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解除本协议。如因甲方主持更替及其他任何原因单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并返还甲方已付的承包费。

八、纠纷解决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有权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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