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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退赃哪个先交

来源:潮女谷    阅读: 6.7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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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退赃哪个先交,判刑的情况是非常多的,一般也会被要求判处罚金,罚金的数目有大有小,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力偿还的,那么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下罚金退赃哪个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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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告人面临既要求退赃、要被判处罚金,而被告人财产不足以执行时,优先执行退赃,这时退赃比罚金更重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罚金和退赃要在开庭前交吗

不是的,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开庭前先交罚金和退赃,因为法院一般会根据犯罪情节来决定罚金数额。如果家属愿意代为退赃、缴纳罚金,法院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退赃哪个先交

罚金和责令退赔有无先后顺序是什么

两者在法律上的效力是一样的,无论先交罚金还是退赔都必须在强制执行前进行,从实际操作情况来说,肯定先退赔毕竟要先行赔付给原告,法律中有优先执行原则,罚金对于案件的执行和结束影响不大,如资金紧张可以先行赔付,而罚金可以延后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关于责令退赔与追缴,《刑法》第64条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罚金数额的确定:

1、无限额罚金制;

2、限额罚金制;

3、比例罚金制;

4、倍数罚金制;

5、倍比罚金制。

罚金退赃哪个先交2

一、减刑时在退赃前可以先交罚金吗

如果在判决书中明确规定了退赃和罚金的数额,那么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退赃有利于争取从轻处罚,罚金是刑罚种类之一,对罚金的执行,有利于执行中的减刑。

二、减刑的对象有哪些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

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这里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其中,管制是限制自由刑;

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中减刑,主要是指缩短自由刑的.执行期限,因而与其他刑罚执行中的减轻制度得以区分。

罚金退赃哪个先交 第2张

在其他刑罚执行中,也存在减轻的问题,例如死缓减刑。

如前所述,死缓减刑是由于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因而刑种发生变更,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这种死缓减刑虽然也具有减刑的性质,但它是死缓制度的内容之一,不同于我国《刑法》中的减刑制度。

当然,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以后,符合减刑条件而被减刑的,可以视为减刑。罚金刑在执行中也涉及减轻的问题。

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但这种罚金的减轻不是因为受刑人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而是依据其实际的负担能力而采取的变通的执行措施。

此外,剥夺政治权利在执行中也存在减轻的问题,我国《刑法》第57条第2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但这只是随着主刑的减轻而对附加刑的一种调整,而非通常意义上的减刑。

三、主动退赃还要罚金吗

主动退赃还是需要缴纳罚金。

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定罪量刑的,即使当事人已经依法服刑,但服刑并不能抵销罚金。对于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应缴的罚金,服刑人员仍然有义务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退赃哪个先交3

一、退赔和退赃一样意思吗?

不是一个意思。

退赃,是退还赃物的原物、赃款;

退赔,是赃物不存在的,退回相应价格的现金或者物品。

所谓退赃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罪犯及其委托人依据法律法规主动或被动性的将非法获得的财物直接退还给被害人或者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

所谓退赔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罪犯因犯罪所得的赃物已被其非法处置或者毁损而无法退还被害人原物,而采取折价方式直接赔偿被害人或者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

退赃的核心是有“赃”存在且可退。退赔的核心是“赃”已灭失或客观原因不可退,导致无法返还时针对该“赃”的赔偿。“赃”具有双重属性,即经济价值和证据价值。

实践中,常把“赃”和“非法所得”进行混淆,甚至认为是同一概念,特别提示,“赃”和“非法所得”内涵和外延是有所不同的。

“赃”的外延要比“非法所得”小的多,“非法所得”指所获利益违反法律规定或没有合法理由,即一切不当得利,因此它包含了“赃”以外的其他不合法的利益。

如使用赃款、赃物而获取的收益,包括利息、经营利润等,以及民事、行政违法行为获取的所得利益等。

罚金退赃哪个先交 第3张

二、关于退赃、退赔的减刑情况

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果是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0%以下;

(2)仅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20%以下;

(3)全部或者大部分赃款、赃物被当场查获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4)主动提供线索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赃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三)其他民事债务;

(四)罚金;

(五)没收财产。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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