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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文集合七篇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5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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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作文集合七篇

法律作文 篇1

我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我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电话里父亲还说了很多,但辨不清谁是谁非,可我感觉父亲的意思是让我想点办法。

自留山的管理权,在包产到户之前属父亲和二叔共同管理和使用,现在因分配不均二人产生分歧。原来我们家六口人,二叔家三口人,整个按九人划分。现在,二叔认为我们家只有三人在家务农,与他们家三口人是平等的,应该以户划分,不应你多我少。

我知道父亲的脾气素来急躁,就说:“爸,现在是法治社会,不能靠拳脚来解决问题。”他一听就有些不耐烦,叫我别再说了。看来,这方法对他没用。

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我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我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我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我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我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我咨询。

现在,我再也不为父亲的急躁脾气担心了,因为他已经学会了用法律手段处理纠纷。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只狗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故事三

自从小冀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 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 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著雨伞, 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 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

小冀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 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冀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小冀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时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 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巡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驾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释,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盗窃罪。但因为有无不法的意图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 以免惹祸上身却不自知。

法律作文 篇2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是小学生,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法治社会的小学生,我们就应重视法律,并将法律时时刻刻牢记在心。我们要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负着现代化国家的神圣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刻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此刻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群众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说:“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展开。”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我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我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法律作文 篇3

安全隐患,无处不在,防不胜防。我们从第一天入学起,老师就对我们进行安全教育:各年级要走专用的楼梯;校园里要走,不要跑;行人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做为一名学生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遵守这些规则。

学校里一到下课时间,人满为患,楼梯上经常是你推我搡,十分拥挤,一不小心就会发生事件。为此,学校对上下楼梯有规定,低年级和高年级分走不同的楼梯,来保护那些刚入学的低年级学生,减少安全隐患。为解决楼梯上拥挤不堪,杂乱无章的情况,就在楼梯的中间画一道黄线,分开两侧,上、下都靠右行,这样楼梯上就变的井然有序,有效的保护了全校学生的安全,大大减少了安全隐患。

大街上,处处有违反交通规则的事故发生,为了减少交通事故,交警在路口安装了信号灯,甚至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可没安装监控摄像头的路口,照样有车闯红灯……这些看似小事,却大大的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路上稍不留神就会发生追尾等事故。在我放学回家的一条必经之路上就有这样一个路口,这里没有监控设备,有时红灯已经亮了,横过马路的行人已经走在斑马线上了,他们直闯了过去,在那里经常看到追尾事故和汽车撞倒行人的事故。红灯无数次,生命只有一次。就为了节省几十秒钟的时间,就冒着生命的危险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他们不仅给自己的生命带来了危险,还给其他人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等事故发生以后再后悔闯红灯,已经来不及了,时间无法倒流,生命也不能再重来。

来吧朋友们,让我们从走楼梯、看信号灯这样的小事做起,遵守规则,珍爱生命,减少安全隐患,共享安全生活的美好吧!

遵守规则,从小事做起

法律作文 篇4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过:“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坚守法律”而这坚不可摧的枷锁,正是法律。任人情再怎么无孔不入,也冲不破这枷锁。

大学生小闫与他的朋友因为掏了家门口的鸟窝并以此获利,被判十年。本为无心之举,没想到却为自己招致了牢狱之灾。多数网友为其求情,而我认为,作为公民,便要知法。不能因为人情而破坏法律。 如今我们身处一个物欲横流,众声喧哗的时代。人情似乎成为人们逃避法律惩罚的借口。人们借着年轻,借着无知,借着不懂事等种种理由躲在人情这把万能的保护伞之下,逃避着应有的惩罚。而人情便在社会上大行其道,在法律中软化游走、鲸吞蚕食。我们不能因为李天一还未成年就放过对他的责罚,我们不能因为柯震东是明星就对他网开一面,我们不能因为小闫不懂法而减轻对他的惩戒。人情本是人与人之间的纽带,而如今却成为逃避法律的工具。莫让人请继续成为借口,莫让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

波洛克曾言:“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人情纵横的社会中,法律依然是坚固的。我们应该庆幸,小闫得到了应有的责罚,不然会有更多偷猎者大行其道;我们应该庆幸,许多贪婪的高官权贵一一落马,维护了法律不可撼动的地位;我们应该庆幸,诈骗的老人也得到了惩罚,还给人与人之间一份信任;我们应该庆幸,法律没有被人情攻破,否则迎接我们的将是丧钟鸣响。法律的约束就如同约束河流的堤坝,而小闫正是那一股不听话的水流,借着人情,越过了堤坝,但最终仍是逃不过被太阳蒸干的厄运。人情唯有在法律的约束下方可流动,绝不可越雷池一步。 当然,法律虽坚固,也有柔软的地方。正如可以闯红灯的救护车。这是法律之内的人情,而并非法律之外的私欲。一旦人情用于坏处,法律便如同天埑一般不可逾越。不管是大学生小闫,还是高龄老人,终究不能逃脱法律,在法律威严之光的照耀下,人情无处遁形。

俗话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法律也是我们处事的底线。唯有坚守法律,才能知明而行无过;唯有坚守法律,才能开创一个太平盛世;唯有坚守法律,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切一切的根本,源于人情之上的法律。

法律作文 篇5

生活中,每一处都有法律的存在,马路上有,家庭里有,商场里有……甚至一个窄小的巷子里都有。

社会上的每一个公民都需要知道法律的存在。有了法律,公民们的财富,人生安全就受到了保障。有了法律,作恶分子便不敢猖狂,因为他知道法律会束搏他,他一旦犯了法,法律便会布下天罗地网来捉拿他,即使他逃到天涯海角,法律也会将他绳之以法。这个时代需要法律!

我奶奶有一个老同事,年轻时心理有些障碍,不愿结婚,致使五十多岁还孤身一人,无儿无女,住在一套七十多平方米的房子里。这使旁边的坏邻居打起了她的房子的主意,先是找茬子,争吵,接着居然跑到她的家里,对这位手无寸铁的老奶奶大打出手,老奶奶拖着被打瘸的'腿把这几个人告到警察局。最后,法律使这群贪婪之徒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后来,这位老奶奶来我家串门时,还提起这件事情呢!

法律是老百姓保护自己的重要武器,让我们与法律携起手来,取创造和平的社会!

法律作文 篇6

【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

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把鸟的照片发到网上,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两人因此获利1200多元,后来他们又掏了4只。原来,他们掏的这种鸟叫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小闫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

小闫父亲:儿子对小动物特别喜欢,在我们心里,农村孩子逮鸟抓鱼不用管,没想到会被判得这么重。

热心网友:量刑太重,10年牢狱生活足以毁了人的一生。

法律专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严惩,这叫法律认识,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理由就是公民应当知法守法。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写一篇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审题】

1、喜欢动物很正常,掏鸟售卖不可谅;

2、法律的意义在于警醒,不在于重刑惩罚;

3、“法盲”不是借口,不可免责或者不知情不能成为犯罪理由;

4、10年牢狱,对大众的教育意义大于对一个人过错的惩罚;

5、从掏鸟到售卖,就是明知故犯;

6、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10年半够重,从鸟的角度去想,这次判决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命运转变。

【优秀作文】:

德国法学家耶利内克有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当如是也。而材料中小闫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判罪,不少人以“无知无罪,人情可恕”之由为之叫屈,但在我看来,法律至上,我们应以客观理性之态度对此负责。

法律至上,不能纵容“无知”的喧嚣大行其道。法律专家认为,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公民应当知法守法。纵使当今教育没有给学生普及燕隼是保护动物等类似的知识,但小闫因鸟获利进而又去猎捕,这种“无知”便是将我们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的无形的双手。须谨记《圣经》中对规则的虔诚礼赞——“日头,光亮,天空中所陈设的星宿与规则,高于我们的生命。”而非罔顾规则法律以“无知”之名进行自我救赎,理直气壮地扮作受害者,抨击规则的无情,殊不知,法律面前,无人可免。

法律至上,不能放任“人情”在其间鲸吞蚕食。10年牢狱生活对于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来说确实太重,但倘若不遵守法律,有多少人又会借以“人情”而浑水摸鱼。“人情”本是人际关系的纽带,但反观当下,“人情”更多地成为了粉饰太平,覆灭法律的借口,因而蒙上了一层肮脏的面纱。李零先生曾说:“光讲以德治国,德必伪,国必亡。”真正的人情,必在法律之内。若是罔顾法律而放纵人情与欲望,千年的文明就此湮灭,国家的正义与公平将因所谓的“人情”软化游走而狭隘没落。故法律至上,无人可免。

然而,法律至上,并非死守规则法律。在法律不变的前提下,加以能接受的人性化举措,不仅无伤大雅,反而锦上添花。正如《周易》中所阐述的:“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救护车可飞驰过任意一盏信号灯,这便是规则内的人情。由此观之,当法律的目的与其行为冲突时,打破规则的思维惯性,便是以客观理性的精神对法律的负责。

我想,政治凋敝不可怕,文明式微亦不可惧,只要我们像康德一般心怀道德律令,社会便不会有太多的怨念之声,取而代之的,是有如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花田,其芬芳氤氲你我。

法律作文 篇7

我们身边的法律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青少年犯法的故事,前几天我从网上看到了一篇。说一个姓陈的男孩旷课到网吧去打游戏,没有一赢过一次他旁边的一个男孩嘲笑他,气得那个姓陈的男孩拿出刀子来把另一个男孩给捅死了。

当警察来问他时他,他还在说:阿!什么!一个青少年的无知却丧失了一个祖国的花朵,至今那个男孩也不知为什么要杀他。还有一件是:有一天,三人又相约逃课聚集到甲家中。乙说:“今天甲生日,为了给他庆祝,咱们去网吧玩吧。”甲和丙说好。他们把钱凑起来一共才8块。甲灵机一动,他对乙和丙说:“早市快撤了,我们干脆去抢那一些菜农钱。好吗?”乙丙随即答应说:“好”之后他们看到一个菜农在数钱,甲趁菜农没注意,就一把抢了他的钱,三人撒腿就跑。最后被警察抓住了。例如,有些同学拿别人的东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足够的证据乱污*别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偷看别人的日记、作文,撕毁他人的信件,还有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有的同学在黑板上画上别人的肖像,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我们学校的某个班级就有2个人偷了人家2个铅笔盒。事情是这样的:在一个星期五,他们先去的四年级偷了一盒彩笔,他们俩又到中学楼翻窗户进去偷了人家两个铅笔盒,正好被他们的同学看见了当场抓获。老师知道后,让他们回去反思两个星期。这证实了法律是无处不在的,不论你做的天衣无缝但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法眼。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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