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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5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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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1

1、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名师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年度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2)每年召开一次名师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年度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二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2、工作制度

(1)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2)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

(3)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3、考核制度

(1)工作室领衔人由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和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4、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每个工作室要单独建立档案。

(2)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2

第一条名师工作室由挂牌名师和学科骨干教师共同组成,集教学、教科研、培训于一体。名师工作室由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和授牌,实行省、市、县三级共建,按照属地管理、服务地方的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进行管理。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

1.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名师。

“名师”应是教书育人的模范、教学和科研的能手,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2)获得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3)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当地是被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2.具有履行名师工作室主要职责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名师工作室的分布、申报和审批程序

1.名师工作室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参照各地教育发展和名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以学段、学科统筹安排申报名额。

2.申报和审批的'程序:由具备条件的学校组织教师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经所在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名师及名师工作室进行复评,最后确定名师工作室并授予证书和牌匾。

第四条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挂牌名师,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责任人;二是工作室成员,由任教科目相同的骨干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1人应来自名师任职学校,兼任名师助理),协助名师开展工作;三是学员,进行教育实习和接受培训的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青年教师,每期2-10人。

第五条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1.加强师德建设。挂牌名师要在师德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成员提升学识水平和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2.承担省级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并按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参与本地区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成为骨干教师成长的摇篮。

3.负责指导学员制订专业发展计划,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课题研究和巡回讲座等形式,引导学员专业提升。

4.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在本周期内,完成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委托课题研究,并完成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或专业著作。同时根据当地教育教学情况开展课题研究,为当地教学改革提供科研服务。

5.发挥名师教学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组织学员上示范课、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形式,促进当地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

6.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为学校和本区域教育教学改革献言献策。

第六条名师工作室的指导与管理

1.名师工作室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所辖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培训业务的过程管理。

2.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协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学校应指派一名副校长专门分管名师工作室。

3.省教育厅定期组织挂牌名师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挂牌名师的专业水平,组织专家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业务指导并进行业务检查、评估。

第七条名师工作室的保障措施

1.工作条件保障。名师工作室要有独立的办公室,并具备基本的办公条件,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资料。有条件的要配备信息化设备和系统。

2.制度保障。名师工作室的岗位职责纳入教学工作管理,为保证挂牌名师及其助理履行职责,应适当减少挂牌名师的日常教学和其他一般性工作。

3.经费保障。名师工作室由省、市、县三级共建共享,省教育厅按照每个名师工作室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提供经费资助,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金提供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图书资料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网站建设和外出指导及参观考察的开支。

第八条名师工作室的考核与评价

1.考核形式。每期省级培训结束后工作室进行一次总结,周期结束后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评。考核的方式主要有:一是查看原始材料;二是听取工作室的汇报;三是听取学校的评价;四是深入课堂听课和参与教研活动进行现场观摩。

2.考核内容。一是名师工作室的自身建设,二是名师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的主要业绩,三是在教学科研中所发挥的作用。

3.考核结果。每周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本方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3

一、会议制度

(1)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2)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学期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学期至少安排三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二、工作制度

(1)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2)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

(3)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教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三、考核制度

(1)工作室领衔人由“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领衔人和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

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并由学校档案员兼管。

(2)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五、经费使用制度

工作室所有经费根据学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4

 一、工作室主持人的管理

1、工作室主持人组织成员学习教育理论不少于4次。

2、每年制订工作计划,并撰写工作小结。每次活动必须抓好出勤记录,每次活动的信息须及时上传至理论教研室。每个工作室每学期上交的相关动态信息或者阶段性成果不少于2篇。

3、开展专题或课题活动。专题或课题必须是本学科发展的热点或是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每年专题活动不少于4次,参与工作室全员活动不少于8次/学年。主持人听成员上课不得少于20次/学年。

4、每年举办一次工作室的成果交流或展示活动,及时做好研究成果的推广。

5、在一个工作周期内中必须完成的科研成果:

(1)在省市级杂志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

(2)撰写或主编教育书籍至少一本;

(3)为学员、教研组长以及基层学校教师作学术讲座不少于3次。

(4)为教育局决策提供的咨询报告或学科分析报告至少1篇。

(5)以工作室为依托,指导课题实验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二、工作室成员的管理

1、每个成员必须制定出培养期内的三年专业发展规划,并按照工作室的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2、工作室成员每学年集中学习课时数不少于40课时。

3、工作室每位成员在周期工作时间内培养学员教师不少于两名。

4、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定目标。工作室成员负责收集每学期学员提交的论文、教育随笔、教育故事、教学反思、课(案)例、读书笔记、学习小结等,并予以指导。

5、准时参加工作室活动,出勤率不少于百分之九十。缺勤达四分之一者取消其成员资格并不得再次申报,工作室及时通报成员所在单位。

 三、工作室档案的管理

1、工作室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划以及活动方案,并上报乌鲁木齐市教研中心理论教研室备案。

2、工作室要建立学员培养档案,对学员进行有序规范的培训和考核,学员培养情况将作为工作室考核的重要依据。

3、主持人兼管工作室档案。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展示课记录、教案等材料及时归档、存档,为个人成长和工作室发展提供依据。

4、工作室所开展的活动需及时上报理论教研室并写好小结,为工作室后期的评选以及奖励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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