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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的

来源:潮女谷    阅读: 5.66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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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的,感情走到尽头的时候大家都是会选择离婚的,离婚也是无可奈何的决定了。离婚的时候心里面都是很难受的,下面看看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的及相关资料。

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的1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是一方不肯自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行调解,如果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并且调解无效的,则应当准予双方离婚

诉讼离婚对方拒不出庭该怎么办?

有些人一听配偶要离婚,接到法院传票通知后的第一反应就是逃避、不配合。

但作为提出离婚的原告来说,被告既不配合,也不到庭应诉,甚至躲起来,该怎么办才好?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可以对被告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因为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变化,没有被告的意思表示,不能轻易适用缺席判决。

但如果被告明明知道自己被起诉了,却拒绝签收开庭传票,或者签收了开庭传票而拒不到庭,这时法院是可以选择缺席判决的。

这表示被告自动放弃了选择权和话语权,无视法律权威,可推定双方矛盾激化,无共同语言,无法沟通。

因此缺席判决离婚是合乎道理的,毕竟谁也不愿在又痛苦又离不了的婚姻中消耗生命。

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的

一、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

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向法院提交可以证明应该离婚的事实证据,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证据作出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以下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规定: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不论是男方不同意离婚,还是女方不同意离婚,任何一方都可以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这是法院赋予的权利,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一次不行,二次起诉,最多三次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的2

一、想离婚但对方死活不同意该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我国合法的离婚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就是我们常说的“登记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抚养孩子等问题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

但如果对方不配合、不同意,就不适用这种离婚方式了,只能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就算对方不同意离婚,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是会准许离婚的。

所以当对方死活不同意离婚时,我们完全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

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的 第2张

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1、你要带这些证据证明材料:

民事起诉状2份(可以委托律师起草)

结婚证

至少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最好有夫妻二人的)

小孩的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证明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汽车购买合同等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主要有这5种证据: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收到你的材料后,由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交纳诉讼费用后,回去等通知。

3、法院受理后,会将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起诉状、证据及其他材料的副本送达给被告。之后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4、双方经法院传唤后到庭,法院会先安排调解,如果调解后仍存在争议,则进入到开庭审理阶段。

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的3

一、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

1、就现在的离婚法律规定来看,如果你们双方中,虽然说感情破裂,但是有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想要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只能选择起诉离婚的方式。

2、因为,最新的离婚规定中,新增加了一个冷静期的设置。如果一方不肯离婚,那么他就能前往撤销你们的离婚申请了。可见,但凡是有一方不愿意,这个协议的流程就很难完整走下去。

3、而起诉离婚的话,只要被法院认定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强制性让对方同意离婚了。不过,现实案件中,一审往往是不会判处离婚的,一般都要二审才有可能成功。

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的 第3张

二、强制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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