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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分户申请书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6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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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分户申请书,通常在子女长大之后,都会想要分出去独立成家,也就是所谓的分户,而现在国家对于土地和房产政策越来越严格,特别是农村,那么农村户口分户申请书怎么写呢?

农村户口分户申请书1

农村立户分户申请书1

尊敬的XXX派出所:

本人XX,性别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系哪里人,现居住哪里,由于什么原因,特向申请贵所申请由厡户(户主)另立一户,户主是:XXX。

望给予批准。

  申请人:XXX

  日期:x年x月x日

另附:一以前户口簿资料和复印件一份

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农村立户分户申请书2

因本人与父母一直住在一起,xxxx年xx月,我与XX结婚,应自立门户。经与父母协商一致,愿意拨户分居,发家致富,自由生活,互不干涉。至于父女(或父子)赡养协议另立。望各级领导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谢!

  此致

  申请人:xxxx

农村户口分户申请书

农村立户分户申请书3

尊敬的县电力局领导:

您好!我们是xx镇xx村xx自然村(23组)的村民。居住地集中在自然村村口,由于本村于2001年电力统一改革,当时该地段(xxxxx)还未有人居住,导致电力没有到达。这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距今(2013年5月)已有14户(约70人)在该地段建立民房,但由于经济困难,能力有限,用电问题一直没有的到解决。多户居民共用一个电表(于2004年xx等人申请的单相10A电表),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和隐患:

1、用户过多,电表超负荷工作使电力严重不足,给居民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2、由于距离电表安放地远(大部分距离共用电表500米以上),民用电线质量低,导致电路能量损耗大,既没有使电能的到充分利用,还产生了高额电费,使原本贫困的居民增加了经济负担;

3、该地段处于自然村路口,是入村的主干线,车辆和人员流动频繁。由于居民自主拉线,电线质量和电杆(由居民自制)分布等不够科学合理等原因,如遇较大风雨,电线摇摇欲坠,很容易掉落地面,危及人员和牲畜的安全,其隐患可想而知。

诸多问题未能一一陈述,我们深知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的必要性,但由于经济困难,力不能及。特此向贵局提出申请,申请民用双相到达各户居民家中,以解居民用电之忧。望领导批准。

全体居民企盼!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农村户口分户申请书2

农村户口分户申请书

分户申请

户籍管理机关:

本人系某乡镇某村村民,我户现有X人,户主为XXX,户籍地址为某乡镇某村某巷X号,本人为户主的长子(假定如此)。由于本人已经成家,并与老人分开另过,居住地为某村某巷Z号,人户分离,生活多有不便,故而提出分户申请,请将本人,以及本人之妻XX,本人之子XX,共三人另立户,请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年月日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农村户口分户申请书 第2张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分户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申请分户的时候,需要提交自己的基本信息坐落的地址以及迁移的户口地址,分户一般是需要自己在城市中有住房的',或者自己是属于的高科技人才也可以迁移出去。

农村户口分户申请书3

XX派出所:

本人XX,于1984年10月4日生,大专文化,现住大方南郊。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大方镇集体户居民委员会对江小学,非农户口,现在大方永贵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化验室工作。

父亲在大方镇第六小学任教已接近退休之年,母亲无业。十多年来,父亲靠他微薄的工资供我上学读书,养家活口,含辛茹苦大半身。现在我有了工作,不能老是依附老人们过日子。征得父母的同意,我决定分户自立门户,自食其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及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向贵所提出分户申请,自愿单独立户,落户在大方镇南街居民委员会。敬请批准予以分户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农村户口分户申请书 第3张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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