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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的怎么办理离婚证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2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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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的怎么办理离婚证,离婚的时候心里面大家都是很难过的,我们知道很多年轻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发现两个人相处不来就选择离婚,但是有的是在外地,下面看看跨省的怎么办理离婚证。

跨省的怎么办理离婚证1

跨省办理离婚证的方式:夫妻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跨省的怎么办理离婚证

离婚证的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跨省的怎么办理离婚证2

一、跨省离婚怎么办手续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跨省的怎么办理离婚证 第2张

二、异地离婚如何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跨省的怎么办理离婚证3

异地离婚证办理也要分为两种情况: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一、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一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办理离婚证所需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及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跨省的怎么办理离婚证 第3张

一、异地如何办理离婚证手续

1、异地若是想办理离婚证手续,只能是向法院起诉。

2、夫妻异地办理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是多少

1、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4、对于男女一方、或者是双方都已经离婚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的情形,若是想要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也即不能向非男方、或者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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