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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合同模板五篇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4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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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毕业生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毕业生合同模板五篇

毕业生合同 篇1

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乙方(院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丙方(学生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合同 篇2

又是一年秋来时,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将开始求职之旅。在如今实行双向选择的求职模式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满意的工作机会呢?笔者将结合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订立方面的规则略作介绍,希望可以使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保持清醒、审慎的头脑,获得一个能真正展现人生抱负的理想平台。

1、订立劳动合同应该诚实守信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面试交流、员工入职声明及规章制度里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与此相应,劳动者也负有义务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保证简历的真实性等。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要求劳动者提供财物担保,或者以培训费等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情况,《劳动合同法》设专条对这些行为进行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遵循书面签订劳动合同原则

《劳动合同法》改变了《劳动法》以劳动合同为劳动关系建立标志的做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同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则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则实行同工同酬。

书面劳动合同是一份有力的合同证据,它能在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提供原初的事实材料,也是劳动者维权的直接依据。法律强制订立书面合同,对用人单位的违反行为设定了双倍支付工资的责任,使得订立书面合同具有了义务性质,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降低了援引法律介入劳动合同的诉讼成本。劳动者应该谨慎注意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以及合同到期后续订的时间,维护自己的权利。

3、试用期的期限及权利义务明确

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作为劳资双方相互间再次选择的考察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对用人单位解除权的限制,除劳动者有不符合录用条件、处于医疗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违纪违法等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以外,即使用人单位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性裁员时,只要在试用期内,也仍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试用期的期限,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该约定不成立,约定的期限即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为防止用人单位借试用期之名侵害劳动者利益,法律还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约定违约金的适用情形有限制

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并且该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新增了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制度。如果有一方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及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此时整个合同或者该合同的违法部分无效。为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尊重其付出的劳动,实现公平正义,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近似岗位的劳动报酬,当向劳动者支付薪金。

以上是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劳动合同法》在其他方面,比如合同解除、集体合同、劳务派遣等也都有较为成熟的规定。知法、懂法的目的是用法,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畅通求职之路。

毕业生合同 篇3

用人单位

培养单位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一条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单位性质

档案

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毕业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学院专业政治面貌

学位类别学历培养方式

生源地婚姻状况

联系方式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毕业生工作的地点:

第二条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

第三条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20xx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

毕业生意见:用人单位意见: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毕业生合同 篇4

甲方: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提供上海软件重点企业的订单培养的实训就业服务,乙方将尽全力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实训服务以及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实训内容

本次软件定制班分为技术及日语培训,××、××实训两个阶段,在技术及日语培训期间,参与人员必须为正规本科计算机专业相关,应届或09届学生,通过入学笔试和面试方可参加实训,经过第一阶段实训后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日语3级水平、C/C++进行指定内容的培训。此次技术培训的内容,仍以C/C++为主。

2、实训时间

分两个阶段进行,总计6个月。

第一阶段(3个月):日语培训三级及技术基础(培训地点:××) 考核标准:日语三级相当水平;C/C++笔试及上机测试,难度可参考入学测试题,测试分数要求50分以上。

收费标准:4800元

第二阶段(3个月):日语二级,结合项目进行实训(实训地点:××××软件公司)

押金:500元(代软件收取,来××实训前收齐;协助学员住宿安排,住宿费、交通费由学生自己负担,公司协助安排的住宿费基本300-450元/月,也可自行解决。)

a.如果第二阶段实训期间因为自身能力问题未通过第二阶段实训考核,则此500元全退;

b. 如果第二阶段实训通过,则上海软件公司将与学员签订3年的上海市正式劳动合同,学员若正常履行完成与甲方的劳动合同,甲方将返还500元的押金;

c. 薪资方面,就业薪资方面,学员在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第1-3个月工资平均值为20xx元,第4-6个月工资平均值为2300-2500元,第6-12个月工资平均值为2500-2800元,之后第二年,公司调薪将跟随公司整体进度。)

三、实训就业服务流程:

1、面试合格,进入第一阶段实训,签订《实训就业协议书》;

2、第一阶段实训考核合格,参加乙方安排的软件定制班实训;

3、第二阶段实训考核顺利通过,与软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备注:如果甲方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任一次实训考核未通过,乙方推荐甲方至其他相关单位就业,就业推荐次数不低于3次。

四、在实训期间,甲方是乙方的学员,接受乙方的管理,与乙方建立培训关系。

五、甲方在实训期间,应遵守实训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或团体泄漏任何有关实训公司的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作品、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业务、事务、资料等。未经允许,甲方擅自将实训公司的资料和财物带出实训公司视为偷窃,甲方对此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惩罚后果。

六、甲方在实训期间,须听从实训公司指导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利用实训公司的资源与技术从事与实训内容无关的任何工作。

七、 在实训期间,甲方如损害实训公司财物,需照价赔偿。

八、甲方在实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甲方在实训期间的出勤作为甲方的考核项目之一。甲方因故不能参加实训需向指导老师请假。没有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且连续三天没有参加实训的,视为自行放弃实训。如甲方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实训,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的实训费概不退还,并从此终止就业推荐安排服务。

九、甲方被乙方定向实训的公司录用后,必须根据聘用公司的劳动合同履行规定的权利义务。甲方和聘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乙方的就业部和甲方保持联系,跟踪甲方的就业情况。乙方有权将甲方的就业情况作为成功案例公布在媒体上。

十、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毕业生合同 篇5

见习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这是当下就业人员特别是应届大学毕业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先让我们了解一个案例:去年7月份之前,宋某还是某大学的在校学生时,被我市某企业看中并聘用,口头规定见习期一年,从20xx年3月起到20xx年3月止。20xx年7月,宋某顺利拿到了大学本科毕业证,于是要求企业提高工资待遇。当宋某的加薪要求遭到公司拒绝后,他一改以往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务推委,给公司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核实后,决定与宋某解除劳动关系。于是,宋某要求公司向其支付从入职之日到离职之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对此,该公司对刘某的要求感到十分困惑。

见习期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应该从何时签起呢?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刘伟告诉记者,见习期是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自上世纪50年代起我国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开始实行见习期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虽然国家并没有明文废止见习期制度,但高校毕业生由国家分配工作的制度已经基本消亡,由计划经济的“指令分配”变为市场经济的“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高校毕业生与企业通过市场招聘等双向选择建立的劳动关系,受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保障政策的调整,用人单位无法以见习期制度为由免除法定义务和责任。从20xx年1月1日起,凡是中国境内的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刘伟认为,本案中该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与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宋某在取得毕业证前,属于在校学生,不是广义劳动法中合法的劳动者主体,其为该公司提供劳动,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对劳务关系的建立形式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此期间公司与宋某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宋某取得毕业证后,即具备了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公司与宋某之间的关系由“劳务关系”转变为“劳动关系”。公司应当自双方具备劳动关系条件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将可能承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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