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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的故事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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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的故事1

1787年参加美国制宪会议时,富兰克林已是81岁高龄,是制宪代表中最年长的人,也是宾西法尼亚最高行政长官。当时的美国还是互不隶属的13个介于“国”与“州”之间的“邦”,制宪会议要决定美国的行政、立法、司法等国家权力机构等,会议很重要,所涉事项重大,会议期间各方意见尖锐交锋,吵得一塌糊涂,亏得有富兰克林居中调和,才使得会议没有散伙;否则的话,美国的建国还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

富兰克林的故事

6月11日,在众议院的代表权分配上,以按人口数给各邦分配代表权的威尔逊和应各邦平均分配代表权的佩特森為代表的两派意见针锋相对,僵持不下。富兰克林出面调解,他十分策略地说:“我以极大的快乐看到,大家的辩论都很冷静,没有发脾气(其实双方都在发脾气),如果不幸出现与此相反的情况,我希望只可一,不可再。我们极其需要的是和谐与联盟。如果每个人都更多地把自己看作全体的代表,而不是以某‘邦’的代言人自居,情况也许就会好很多。”

在这里,富兰克林采取的是“姿态调整术”,以某“邦”的代表看问题,与以一个整体国家的代表看问题,姿态显然有高低之别。之所以争执不休,就是因为各代表为自己的“邦”争利益;而如果各代表将自己的身份从“邦”代表提升为国家的代表,许多问题就不再成为问题。代表们聚集到一起,不就是为建立统一国家而来的吗?

6月28日,在众议院议员名额分配取得共识后,在参议院的议员名额分配上又吵得不可开交。富兰克林深感忧虑地说:“我是一个手艺人,木匠做桌子的时候,如果木料的边缘厚薄不匀,我们就会两边各削去一点,让连接的地方严丝合缝,桌子也就平稳了。按照这个道理,双方都应该放弃一些要求,才能联合起来。”

在这里,富兰克林采取的是“经验对比术”,即将各方意见的不同比作木匠做桌子时的木料,厚薄不匀时将木料的“两边各削去一点”来类比不同意见方各做一些让步,以达成意见的统一。富兰克林没有去评价谁更有理,因为本来就各有各理,而是要求各让一步才能达成协议,这不过是常识,但在关键时刻,回归常识却常常是最高智慧。

9月17日,制宪会议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各制宪代表在宪法文本上签字。这是美利坚合众国历史上空前伟大的时刻,富兰克林动情地说:“对宪法的若干部分,我也至今不能满意,但活了这么大年纪,深知没人能够一贯正确。因此,我同意这部宪法,连同它的瑕疵,人民需要一个整体政府,而没有宪法就没有政府。我希望,所有制宪代表和我一起,宣布我们取得一致,在这个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在这里,弗兰克林采取的是“感情融合术”,即对各位制宪代表动之以情,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也没有完美的宪法,既然到目前为止我们经过百般努力也只能做到这样,那就勇敢地接受现实,签字吧。

富兰克林高超的“调和术”,在制宪会议上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如果把制宪过程比作一次航行,那么,富兰克林就是那个屡次将航船从惊涛骇浪中拯救过来,避免其倾覆的人;如果把制宪过程比作一架运行的机器,那么,富兰克林就是那个在机器的齿轮被咬住时,往齿轮上抹润滑油的人;如果把制宪过程比作一个排水系统,富兰克林就是那个在管道被堵住,水流即将漫溢导致覆水难收时,那个不顾一切疏通管道的人……

富兰克林的故事2

昨天,我看了富兰克林的故事。故事情节是这样的:有一天,猫头鹰老师教大家拼写单词。猫头鹰老师觉得大家做的都很好,就让大家好好准备,明天听写,全对的人能得到一支钢笔。这时,小地鼠说:“我这次考试一定是满分,老师,你现在就把钢笔给我吧,我还想用它来考试呢!”猫头鹰老师说:“这必须得看明天的考试结果。”富兰克林一晚上都在准备,但他只有pncil这个词不会,所以他就反复地练习。

富兰克林为了保险,就把写pncil的单词纸贴在帽子里,这下他能放心的睡觉了。第二天,开始听写了,当老师念到最后一个单词pncil时富兰克林突然忘了,他就看了一下贴在帽子里的单词纸,然后他就写出来了。后来,成绩出来了,富兰克林都答对了,得到了钢笔,但他觉得自己作弊是不好的,就把钢笔还给老师了。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首先是我们不能太自满,就像小地鼠,还没开始考试,就说自己一定能考一百分,这是不对的。还有,富兰克林考试时作弊了,但他后来又把钢笔还给老师了。我觉得诚实比一支钢笔还重要,小朋友们一定要诚实哟!北京海淀二里沟中心小学一年级:茫茫

富兰克林的故事3

1752年7月的一天,在北美洲的费城,一位名叫富兰克林的科学家,做了一个轰动世界的实验:

这天下午,天色阴暗,乌云滚滚。天空中不时闪烁着青白色的电光,传来一阵阵沉闷的雷声,眼看一场可怕的大雷雨就要来临了。

“这是最合适的天气!”富兰克林和他的儿子威廉带着风筝和莱顿瓶(一种可充放电的容器),奔向郊外田野里的一间草棚。

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风筝:它是用丝绸做成的,在它的顶端绑了一根尖细的金属丝,作为吸引闪电的“接收器”;金属丝连着放风筝用的细绳,这样细绳被雨水打湿后,也就成了导线;细绳的另一端系上绸带,作为绝缘体(要干燥),避免实验者触电;在绸带和绳子之间,挂有一把钥匙,作为电极。

富兰克林和他的儿子连忙乘着风势,将风筝放上了天。风筝,像一只矫健的鸟儿,渐渐地飞到云海中。

父子俩躲在草棚的屋檐下,手中紧握着没有被雨水淋湿的绸带,目不转睛地观察着风筝的动静。

突然,天空中掠过一道耀眼的闪电。富兰克林发现,风筝引绳上的纤维丝一下子竖立起来。这说明,雷电已经通过风筝和引绳传导下来了。富兰克林高兴极了,他禁不住伸出左手,触碰一下引绳上的钥匙。“哧”的一声,一个小小的蓝火花跳了出来。

“这果然是电!”富兰克林兴奋地叫了起来。

“把莱顿瓶拿过来。”富兰克林对威廉喊道。他连忙把引绳上的钥匙和莱顿瓶连接起来。莱顿瓶上电火花闪烁。这说明莱顿瓶充了。

事后,富兰克林用莱顿瓶收集的雷电,做了一系列的实验,进一步证实了雷电与普通电完全相同。

富兰克林的这一风筝实验,彻底地击碎了闪电是“上帝之火”、“煤气爆炸”等流行的说法,使人们真正认识到雷电的本质。因此,人们说:“富兰克林把上帝与闪电分了家。”

富兰克林的风筝实验绝不是一时冲动所做的。早在数年前,他就致力于电的研究,并在当时人们不知“电为何物”的时代,指出了电的性质。

在一次研究的意外事件中,他得到启迪。有一次,他把几只莱顿瓶连在一起,以加大电容量。不料,实验的时候,守在一旁的妻子丽德不小心碰了一下莱顿瓶,只听得“轰”的一声,一团电火花闪过,丽德被击中倒地,面色惨白。她因此休息了一个星期身体才得到康复。

“莱顿瓶发出的轰鸣声,放出的电火花,不是和雷电一样吗?”富兰克林大胆地提出这个设想。经过反复思考,他推测雷电就是普通的电,并找出它们两者问的12条相同之处:都发亮光;光的颜色相同;闪电和电火花的路线都是曲折的;运动都极其迅速;都能被金属传导;都能发出爆炸声或噪声;都能在水或冰块中存在;通过物体时都能使之破裂;都能杀死动物;都能熔化金属;都能使易燃物燃烧;都放出硫磺气味。

1747年,富兰克林把他的这些想法,写成论文《论雷电与电气的一致性》。他将论文寄给他的朋友、英国皇家学会会员科林逊。可当科林逊将论文送交皇家学会讨论时,得到的是一阵嘲笑。许多权威科学家认为富兰克林的观点荒唐无比,“把科学当作儿童的幻想”。

对于权威人士的嘲笑、奚落,富兰克林不予理睬,终于在做好各种准备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做了风筝实验。

富兰克林从风筝实验中,不但了解了雷电的性质,而且证实:雷电是可以从天空“走”下来的。“高大建筑物常常遭到雷击,能不能给雷电搭一个梯子,让它乖乖地‘走’下来呢?”富兰克林想。

正当富兰克林思考这一问题的时候,不幸从俄国彼得堡传来消息:1753年7月26日,科学家利赫曼为了验证富兰克林的实验,在操作时,不幸被一道电火花击中身亡。这更坚定了富兰克林研制避免雷击装置的决心。

他先在自己家做实验:在屋顶高耸的烟囱上,安装一根3米长的尖顶细铁棒;在细铁棒的下端绑上金属线;沿着楼梯,把金属线引到底楼的一个水泵上(水泵与大地有接触);将经过房间的那段金属线分成两段,且将两股线相隔一段距离,各挂一个小铃。这样,如果雷电从细铁棒进入,经过金属线进入大地,那么,两股线受力,小铃就会晃荡,发出响声。

一天,电闪雷鸣,暴风雨就要来了。在雷声、雨声的“伴奏”下,守候在房间小铃旁的富兰克林,听到了小铃发出的清脆、悦耳的声音。他高兴地笑了。

富兰克林把那根细铁棒称为“避雷针”。

避雷针的问世,引起了教会的反对。他们认为:“装在屋顶的尖杆指向天空是对上帝的不敬。”“干涉上帝的事,对上帝指手划脚,是要受上帝惩罚的。”

然而,有一次在一场雷雨之后,神圣的教堂着火了,而装有避雷针的房屋却平安无事。于是,避雷针的作用被人们认识,避雷针也很快地传开了。至1784年,全欧洲的高楼顶上都用上了避雷针。

富兰克林的故事4

富兰克林总统年轻的时候,他把所有的积蓄,都投资在一家小印刷厂里。他很想获得为议会印文件的工作,可是出现了一个不利的情况。议会中有一个既有钱又能干的议员,却非常不喜欢富兰克林,还公开斥骂他。这种情形非常危险,因此,富兰克林决心使对方喜欢他。

下面就是富兰克林自己叙述的经过:“听说他的图书室里藏有一本非常稀奇而特殊的书,我就给他一封便笺,表示我极欲一睹为快,请求他把那本书借给我几天,好让我仔细地阅读一遍。他马上叫人把那本书送来了。过了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我把那本书还给他,还附上一封信,强烈地表示了我的谢意。于是,下次当我们在议会里相遇时,他居然跟我打招呼(他以前从来就没有那样做过),并且极为有礼。自那以后,他随时乐意帮忙,于是我们变成很好的朋友。一直到他去世为止。”

——有时候,欠人情也是一种培养感情的方式。

富兰克林的故事5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18世纪美国伟大的科学家和发明家,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哲学家、文学家和航海家,以及美国独立战争的伟大领袖。他22岁的时候为了约束自己的言行,提出了“13项美德”。

1。节制。食不过饱,饮酒不醉。

2。沉默。说话必须对别人或你自己有益,避免无益的聊天。

3。秩序。将每一样东西放在它们应在之处,处理每件日常事务应当有一定的时间。

4。决心。做应该做的事情,决心要做的事应坚持不懈。

5。俭朴。花钱必须于人于己有益,切忌浪费。

6。勤勉。不浪费时间,只做那些有用的事情,戒掉一切不必要的行动。

7。诚恳。不欺骗人,思想纯洁公正。

8。公正。不做害人的事情,不要忘记履行对人有益而且又是你应尽的义务。

9。中庸。避免极端,要容忍应得的处罚。

10。清洁。身体、衣服和住所力求清洁。

11。镇静。不要因为小事或普通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而惊慌失措。

12。贞节。除非为了健康或生育后代,不常进行房事,永远不要房事过度、伤害身体或损坏你自己或他人的安宁或名誉。

13。谦虚。仿效耶稣和苏格拉底。

几百年来,富兰克林提出的这“13项美德”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美国青年,他也因此而被誉为“美国青年的灵魂和心灵导师”。

富兰克林的故事6

往往能比别人更容易赢得机遇的青睐。

在18世纪时,美国的印刷厂大多数是手工小作坊。那些作坊主往往同时也是印刷工人。那时候,在宾夕法尼亚州有一个叫安德鲁·布莱德福特的印刷商,他手里拿着一份让所有印刷厂作坊主都十分眼红的合同。原来,他包揽了所有印制宾夕法尼亚州政府文件和宣传品的活儿。虽然布莱德福特的印刷厂秩序混乱,印刷质量也不高,但由于有了这份合同,他感觉高枕无忧。

有一次,一位宾州政府的官员要在某个大会上宣读一篇重要的致词,因此他要求布莱德福特为他印制发言稿。布莱德福特又和从前一样,把文件草草地印了出来。

正当布莱德福特还在高枕无忧时,已经有一名年轻的印刷商注意到了布莱德福特的弱点,而这正是年轻人一直在等待的机会。

年轻的印刷商想办法找来了官员致词的原稿,费尽心思地把版式设计得优美大方,又严谨地依照原稿一遍又一遍地核对了印刷品上的字。然后,他把自己印制的内容精确、样式美观的致词,送到了每一位政府官员手里,同时还附上自己对官员致词的见解。最后,他还给每位参加会议的人也免费分发了一份,并在致词后面附上了一段话,感谢他们对宾州的关心。第二年,政府就和这个年轻人签订了印刷合同,把所有原来属于布莱德福特的活儿,都转交给了这个年轻人来干。这个年轻人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靠着自己的认真和努力,他一点点地从印刷工成长为作家、科学家、外交家、发明家和音乐家,并参与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

用心的人往往对事情非常认真,总是能把事情做得足够好,因此,他们总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因为用心的人知道,一次认真胜过一百次漫不经心!

富兰克林的故事7

轰隆隆的雷声从天空滚过,震撼着山川大地,一条条耀眼的银蛇在天空飞舞,随之而来的是狂风暴雨。

我们现代人看来这只不过是一种自然现象罢了,可我们的祖先却对此难以理解,他们想象天上一定有种神秘的力量支配着这一切。

在希腊神话中,雷电就在万神之王宙斯的手中,它有无比的威力,当他生气发怒时,就把雷电放出来震慑群神和人类。中国人传说这是雷公电母在惩治邪恶,后来的欧美人又把雷电和上帝联系起来,说是上帝主宰雷电。

随着人类的进步和发展,许多人都想用科学的方法揭穿雷电的秘密。第一个做这种实验并取得成功的人是美国人富兰克林。

1752年7月,富兰克林做了一次震惊世界的实验。他在大雷雨即将到来之前,把一只大风筝放到天空,风筝越飞越高,肉眼几乎看不见,这时大雨倾盆而下,富兰克林握风筝线的手突然感到一阵麻木,紧接着,挂在风筝线下端的铜铃碰动起来,伴随着阵阵声响冒出点点火花。“成功了!成功了!”富兰克林扔下风筝兴奋地大叫起来。他冒着生命危险终于揭开了雷电之谜。

其实,富兰克林早就在思考雷电的问题,1749年他就曾写报告给英国皇家学会,建议用尖端金属杆装在屋顶,再用铁丝把铁杆同地面连接起来,这样就可以把天上的电引到地下,防止房屋遭到雷击。但他的建议却遭到皇家学会的“科学家们”的讥讽和嘲笑。

富兰克林相信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就写信告诉一个法国朋友。那法国人用一根铁杆直立在屋顶上,在雷雨时真的把天空中的闪电引到了地下,这就是富兰克林发明的避雷针,我们至今还在使用。后来,富兰克林通过进一步研究,了解到电是会流动的,它还可以分为正电和负电。富兰克林是电学原理的创始人之一。

此外,富兰克林还有许多科学发明,并进行了多种科学研究,为自然科学做出了巨大贡献。比如,他发明了能节约燃料四分之三的新式火炉——富兰克林炉;发明了老年人用的双光眼睛,既可看远,也可看近;发明了医学上使用的具有伸缩性的导尿管;试验了物体发热的灵敏度,测出了液体蒸发时热量散失的情况,研究了北极光的性质和原理等等。

1752年,他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英国的爱丁堡大学、圣安德大学、牛津大学都先后授予他博士学位。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年出生于波士顿一个手工业者家庭。他幼年时家里很穷,只上过两年学,12岁就到印刷厂当学徒。但他非常勤奋,或者向亲朋借书,或自己攒钱买书,靠刻苦自觉,他获得了丰富的知识

富兰克林不仅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而且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卓越的外交家,美国独立运动的领袖之一,为建立美利坚合众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后,富兰克林毅然断绝了同英国的一切联系,把自己的财产支援革命战争。参加了《独立宣言》的起草工作,受“大陆会议”的委派,作为外交特使出访欧洲,在外交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富兰克林运用他渊博的知识和在学术上享有的崇高声誉,首先在法国取得了广泛的同情和支持。他利用英国和法国之间的矛盾,对法国政府施加压力,同法国政府签订了《美法友好商务条约》和《美法同盟条约》,并争得了法国远征军赴北美参战。

后来,他以出色的外交手段又争得了西班牙、荷兰公开参加对英战争;以俄国为首的其它欧洲国家也相继宣布中立,这样,英国陷于空前孤立,而美国却利用有利的国际条件逐步扭转战争初期的被动局面,并取得最后的胜利。

独立战争胜利后,富兰克林又肩负同英国和谈的重任。通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终于迫使英国在1783年签订了美英和约,正式承认美国独立。

1790年4月,富兰克林与世长辞,为他送葬的人群达2万多人,美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他的巨大功绩。

富兰克林的故事8

学会低头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美国杰出的政治家、科学家、思想家和散文家,被称为“美国之父”。少年时期的富兰克林曾经去拜访过一位前辈。那时的他年轻气盛,目空一切,挺胸抬头迈着大步,可是一进门,他的头就狠狠地撞在了门框上,疼得他说不出话来。

那位前辈这时才缓缓地走出来,看到富兰克林这副样子,认真的对他说:“很疼吧?可是,这却是你今天来访问我的最大收获,一个人要想平安无事地活在世上,就须时时刻刻记住低头。”

在这之前,富兰克林的确是这样,心高气盛,恃才傲物,以为自己是鸿鹄,别人都是燕雀,眼睛总是高高向上,根本不把周围的一切放在眼里。直到有一天被眼前的门框撞了头,才发现门框比自己想象的要矮得多。于是,回到家以后,富兰克林把这次拜访得到的教导看成最大的收获,并把它列在一生的生活准则之中。

从此,富兰克林把“记得低头”作为毕生为人处世的座右铭。

朋友

富兰克林年轻的时候,曾在一家小印刷厂里工作,他把所有的积蓄都投在了那里,因为他特别想得到为议会印文件的工作,但他却受到了另一个议员的干涉。那个议员既有钱又能干,是印刷厂里的重要人物,他非常讨厌富兰克林。

面对这样的情况,富兰克林并么有灰心他下决心要让对方喜欢自己。

富兰克林听说那个人的图书室里藏有一本很奇特的书,于是他便给那个人写了一个便笺,假装很诚意的想看那本书,并希望他能把书借给自己几天,以便自己能细细的品味一下这本书的奇特之处。果真不出富兰克林所料,那人看过便笺之后,立刻派人把那本书送了过来。一个星期之后,富兰克林把那本书还了回去,并特意附带一封信,强烈的表示了对那个人的谢意。

事情过后不久,他们二人在会议室里相见了,以往那个人对富兰克林是爱理不理的,可这次却与以往不同,他不但主动跟富兰克林打招呼,而且还很有礼貌。从此以后,对于富兰克林的每一件事,他都乐意帮忙,久而久之,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这种友谊一直持续到那个人去世。

富兰克林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在请别人帮忙满足他人的虚荣心的同时,也使他人感受到自己受到了尊重,这样就把敌人化成了朋友。

富兰克林的搏斗

美国建国期间的伟人富兰克林有一个习惯,每天晚上都把一天的情形重新回想一遍。

他发现他有13个很严重的错误,下面是其中的.三项:浪费时间,为小事烦恼,和别人争论冲突。聪明的富兰克林发现,除非他能够减少这一类的错误,否则不可能有什么成就。

所以他一个礼拜选出一项缺点来搏斗,然后把每一天的输赢做成记录。在下个礼拜,他另外挑出一个坏习惯,准备齐全,再接下去做另一场战斗。富兰克林每个礼拜改掉一个坏习惯的战斗持续了两年多。

难怪他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受人敬爱也最具影响力的人之一。

每一个销售人员员可否像富兰克林那样,检视自己的缺点,并与之进行坚持不懈的搏斗,直至胜利为止!

富兰克林的故事9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这令我印象深刻。你知道这是什么书吗?这就是王艳娥的《富兰克林的故事》。它那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以及动人的人物刻画,无不吸引着我。富兰克林十分为他人奉献,爱读书,坚强,善于思考善于发现的高贵品质,使我对富兰克林充满了仰慕之情。

当富兰克林发现电学的两个概念:正电与负电,成为了表述电子原理的第一人。后来,富兰克林又发现了避雷针的原理。富兰克林冒着危险在屋子上做实验,在后来富兰克林他的实验成功了。因此富兰克林成了电学史上的巨匠,1753年7月哈佛大学授予富兰克林名誉文学硕士学位,1753年11月30日,皇家学会“以其神奇的电学实验和观察”授予富兰克林哥德费雷·科普利爵士金质奖章。

从中我体会到富兰克林那坚持不懈,认真研究,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富兰克林成功的过程比现在的成功人士的过程更惊奇,更长远。然而富兰克林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善于发现的精神。

富兰克林的那种善于思考善于发现的精神十分令我学习。啊,富兰克林真是伟大呀!

富兰克林的故事10

昨天,我读了富兰克林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猫头鹰小姐教大家拼写单词。猫头鹰老师觉得大家都做的不错,让大家好好准备,明天听写。所有合适的人都能得到一支笔。这时仓鼠说:我这次考试一定要满分。老师,请现在把笔给我。我还是想考试用。

猫头鹰老师说:看明天考试成绩了。富兰克林准备了一整夜,但他不会用铅笔这个词,所以他一遍又一遍地练习。为了保险,富兰克林把带铅笔的单词纸放在帽子上,这样他就可以放心睡觉了。第二天,听写开始了。老师念铅笔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富兰克林突然忘了。他看了看附在帽子上的单词纸,然后写了出来。后来成绩出来了,富兰克林拿笔没错,但是觉得不好骗,就把笔还给老师了。

看了这个故事,明白了很多道理。首先,我们不能太自满,就像仓鼠一样。说可以100%测试再开始测试是不对的。还有,富兰克林考试作弊,后来把笔还给老师了。我认为诚实比钢笔更重要。孩子一定要老实!

富兰克林的故事11

18世纪70年代,一个年轻人皮推荐和另外四个人负责起草一份重要的文件,由于才华过人,执笔的工作就落到他的头上。这是一个年轻气盛,不喜欢别人对他的创作品头论足的年轻人。他起草好文件后,同伴们对他的作品提出许多修改意见,但他都听不进去,坚持要在第一时间把文件交给上级委员会审查。那一天,他和同伴们在会议室等了很久也没见回音,有点沉不住气了,不停地在走廊里走来走去。他老成持重的同伴走出来轻轻地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给他讲了一个故事:

有一个小伙子在帽店学徒,三年学徒期满后,他决定自己办一个帽店。他觉得,一个醒目的招牌非常重要,于是自己设计了一个,上写:“约翰·汤普森帽店,制作和现金出售各式礼帽。”同时还画了一顶帽子附在下面。制作牌匾前,他还特意把草样拿给朋友们看,请大家提意见。

第一个朋友看过后,不客气地说:帽店一词和后面的“出售各式礼帽”语义重复,建议删去;第二位朋友说,“制作”一词也可以省略,因为顾客并不关心帽子是谁制作的,只要质量好、式样称心,他们自然会买。于是,这个词也免了;第三个说,“现金”两字实在多余,因为本地市场一般习惯是现金交易,不时兴赊销,顾客买你的帽子,毫无疑问地会付现金。这样删了几次以后,草样上就只剩下’“约翰·汤普森出售各式礼帽”和那顶画的帽样。最后一个朋友对剩下的“出售各式礼帽”也不满意,他的理由是:“谁也不指望你白送给他,因此,‘出售’两字多余。”他又想了想,最后连“各式礼帽”几个字也一并删除了。“下面明明画了一顶帽子嘛,各式礼帽也没有必要再次声明啦!”就这样,招牌上就剩下“约翰·汤普森”几个大字,下面是一个新颖的礼帽图样。开张那一天,来来往往的顾客,看到后这个招牌后,无一不被它吸引,纷纷夸赞这个招牌做得好。

听完这个故事,自负却聪敏的年轻人马上明白了老朋友的用意,豁然开朗。后来,他和同伴们拿着文件草案又精心推敲修改了一番,最终形成了气势恢弘、字字珠玑的不朽作品——《独立宣言》。里面谈到了人权、人民和政府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它为人民带来了国家诞生的喜讯。那个年轻人就是杰弗逊,而那个巧妙地劝告了他的同伴就是富兰克林。

有时候,巧妙的劝说,会让我们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会拥有朋友会心的笑容。真诚不等于毫无保留地袒露;直率也不等于无理性地直截了当。

富兰克林的故事12

富兰克林7岁时去玩具店铺买东西,半路上他被一个小男孩的哨子吸引,于是倾其所有买下了这只哨子。富兰克林得意非常,可是到家以后,哥哥、姐姐、表姐却告诉富兰克林:他买这只哨子付出的钱远比哨子本身的价值高出四五倍。这使小富兰克林懊恼极了。不过,富兰克林也得到了启发:不要为“哨子”花费太多的钱,不要为了无价值的事花费太多的精力。

富兰克林失去了一些钱,为这只哨子付出了很高的代价,然而却悟出了宝贵的经验:不要为类似“哨子”的事花费太多,不要热衷于恩宠荣禄,不要醉心于名望地位,不要沉溺于寻欢作乐,不要陷入错综复杂的人事纠葛。富兰克林后来成了有名的科学家、哲学家,这只“哨子”有很大功劳。

富兰克林失去了一些,但得到的更多,得大于失,终生受益。生活的辩证法就是这样:有失必有得,得与失,相反相成,相辅相依。得与失可以转化,福与祸也可互为消长,这转化条件就是主观努力,创造条件,依靠自己的天资与顽强的毅力去获得,去拥有一切。

生活中具有诱惑力的东西太多了,有人为了功名利禄而奋斗了大半生,有人为了暂时的欢乐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当你在面临诱惑的时候,问问自己是否值得?

富兰克林的故事13

昨天,我看了富兰克林的故事。故事情节是这样的:有一天,猫头鹰老师教大家拼写单词。猫头鹰老师觉得大家做的都很好,就让大家好好准备,明天听写,全对的人能得到一支钢笔。这时,小地鼠说:“我这次考试一定是满分,老师,你现在就把钢笔给我吧,我还想用它来考试呢!”猫头鹰老师说:“这必须得看明天的考试结果。”富兰克林一晚上都在准备,但他只有pencil这个词不会,所以他就反复地练习。富兰克林为了保险,就把写pencil的单词纸贴在帽子里,这下他能放心的睡觉了。第二天,开始听写了,当老师念到最后一个单词pencil时富兰克林突然忘了,他就看了一下贴在帽子里的单词纸,然后他就写出来了。

后来,成绩出来了,富兰克林都答对了,得到了钢笔,但他觉得自己作弊是不好的,就把钢笔还给老师了。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首先是我们不能太自满,就像小地鼠,还没开始考试,就说自己一定能考一百分,这是不对的。还有,富兰克林考试时作弊了,但他后来又把钢笔还给老师了。我觉得诚实比一支钢笔还重要,小朋友们一定要诚实哟!

富兰克林的故事14

富兰克林,资本主义精神最完美的代表,美国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家、杰出的政治活动家、卓越的科学家。一生进行多次科学实验和探索,同时还致力于社会活动。风筝实验的成功使富兰克林在全世界静电科学界名声大振。他经过反复实验,制成避雷针。他是美国电学研究的先驱者。他对电学研究的结果统一了当时混乱的电学知识,对各种电现象的理论,比如电荷的产生、电荷的转移、静电感应等,作了比较系统的阐述。提出电学史上的一项重要假说:电的单流质理论。他是美国18世纪仅次于华盛顿之后的最著名人物。

波士顿长大的英吉利男孩

1706年1月17日北美波士顿城,在蜡烛兼肥皂制造商约赛亚·富兰克林的家里,诞生了一个男婴,名字叫本杰明·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自幼酷爱读书,颇受亲族长辈的赞许。他的祖父是铁匠,伯父是染匠,父亲漂洋过海从英国来到美洲,辗转谋生,决心让这个聪颖的幼子多读点书,以后去接受高等教育,当一个有地位的牧师。富兰克林在少年读书期间,成绩优异,被誉为“全级之冠”。

可是好景不长,富兰克林只在学校里读了两年书,10岁那年他就被父亲叫回家去帮工。因为穷苦的英国移民,在美洲找不到世外桃源,沉重的家庭负担使他父亲的店铺入不敷出,只好放弃望子成龙的奢望。这样,富兰克林每天就干起剪烛心、浇烛模、守店铺等辅助性劳动。但是他并没有因失学而放弃读书,反而更加如饥似渴地刻苦攻读了。

偷石块建坞台

富兰克林辍学回家后,开始帮助父亲工作——用牛油制作肥皂和蜡烛。但是,富兰克林并不喜欢干这一行,他一心渴望去航海。每有闲暇,富兰克林便和邻近的孩子们到海边去,于是他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划船。当孩子们一同划小船玩耍时,常常让他指挥,特别是在遇到困难时更是如此。在别的事情上,他也总是成为孩子中的头儿。然而,这位“小首领”的稚气有时却将伙伴们带入窘境。

镇上的水磨附近,有一片咸水沼泽,当下过雨后,孩子们常常站在沼泽边钩鲦鱼,日子一长,站的地方被踩成了一片烂泥地。富兰克林便向小伙伴们建议,修筑一个便于站立的坞台。建筑材料可以用堆在不远处的石块。但那石块是泽畔盖一座新房子要用的,孩子们都知道这点,可是富兰克林号召修筑坞台,大家谁都没有理会使用石块的后果。

等到盖房工人下工离去,孩子们便开始了他们的“工程”。富兰克林带领大家把石块一块块搬过来,有时候石块特别大则需要两三个人搬一块,大家干得汗流浃背,却都兴致勃勃。终于搬光了所有的石块,建成了自己的坞台,他们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第二天一早,盖房工人们发现石块堆不见了,大吃一惊,四处寻找,结果发现石块已变成了一座沼泽边的坞台。搬走石块的孩子们也被一个个查了出来。孩子们大都受到了家长们的责怪。只有富兰克林向父亲辩解说这是一桩有益的事,父亲却教训他说:“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我们没有权利动用别人的东西,除非得到人家的允许。尽管是做有益的事情,仍然是不对的,随便动用别人的东西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父亲这个语重心长的教诲,伴随了富兰克林的一生,他永远不会忘记这次经历。

吮吸百花汁液的小蜜蜂

波士顿是北美十三州的北方大港,人口稠密,市井繁华。富兰克林工作的店铺又地处闹市,窗外是喧闹的大街,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店里堆满了牛油桶、肥皂箱、蜡烛柜,顾客进进出出,往来不绝。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富兰克林却能专心致志地学习,往往从晨光诵读到晚霞夕照。他像小蜜蜂吮吸百花的汁液那样,在书本里找到了静谧的绿洲。

富兰克林遍读了父亲的丰富藏书后,又开始用自己的零用钱买书看。渐渐地,他对店铺里的生活感到不满足了。父亲的原定目标是给每一个儿子选择各不相同的职业,可是,鉴于他对书籍的特殊感情,破例地把他送到他哥哥开办的印刷所当学徒,那一年他才12岁。

与哥哥做的不平等交易

读书的嗜好因环境的改善而得到暂时的满足,但是却很快地又膨胀到这个环境之外。印刷所的一些常客对这个“少年学者”都很喜欢,其中商人马太·亚当斯要算最突出了。

亚当斯是一个图书收藏家,他爱书如命,一般人在他那里是不大能借出图书来的。然而,他却主动地把富兰克林请到自己的图书馆,让富兰克林挑选自己最喜欢的书。看到这些装帧精良、文图并茂、体裁多样、内容丰富的好书,富兰克林惊叹知识海洋的浩瀚,激起了更强烈的求知欲望。在这里,他经常流连忘返。

收藏家特殊优待富兰克林是事出有因的。因为富兰克林读书做事仔细认真。那时的印刷所里,几乎所有东西都是黑糊糊的,铅版、铅字、铸模既沉重又肮脏;印刷机发出嘈杂的噪音;纸堆、书垛杂乱无章。富兰克林在这里看书十分小心,每次都要先洗手,把书包上皮,从不丢失损坏。另外,他又一贯“言而有信”,每当一本书晚上借来,又必须在翌日送还的时候,他就挑灯夜读,乃至通宵达旦。无论如何,他总是如期奉还。在这些小事情上表现出的诚实、守约和整洁的好品行,又反过来给他带来了博览群书的方便。

节衣缩食,是穷人求学的常用方法。富兰克林也是这样。一天,富兰克林向哥哥提出了一个深思熟虑的计划,他说:“如果你把伙食费的一半给我,我就自己做饭,另一半就留给你。”他哥哥当然同意了。以后,富兰克林每天午间就简单地买些面包、饼干和葡萄干充饥。省下来的时间就贪婪地读起书来,有时坐在纸垛上,有时靠在印刷机旁,无论环境多恶劣,他都能孜孜不倦地学习。

无意间的鼓励

在富兰克林的少年时代,受到过一次无意间的“鼓励”,尽管不为人所知,但却让富兰克林终生难忘。

富兰克林的哥哥曾经创办过一种报纸,在报上发表文章的都是些社会名流,哥哥和朋友们经常聚在一起品评文章的优劣得失,交流对这些文章的看法。

有一天,哥哥在印刷车间的地上拾到一篇文稿,随手拿来一读,发现文章立意新颖、论述周详,放射着奇异的光彩,而且这篇文章蕴涵着一种与众不同的力量。于是哥哥决定把这篇稿子马上登在报上,而且哥哥还十分肯定地认为这篇文章一定是出自某个才子之手。

这篇文章登报后,果然不出哥哥所料,受到人们的广泛好评,当听到人们的对这篇文章的夸奖,富兰克林心里暗暗高兴。原来,这是他在夜里写好之后,从门缝里扔进去的,希望哥哥发现后把它登在报纸上。没想到,哥哥首先肯定了它,并真的把它登在报纸上,而且人们对这篇文章的反响出奇地好。

富兰克林受到这次无意的鼓励后,他就经常把读书和写作结合起来,丰富自己的写作经验。

富兰克林一生鄙薄名利、地位。他出身于印刷厂学徒,后来,由于勤奋好学,勇于实践,在电学和多种应用科学上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被公认为是当时世界上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还从事过很多社会活动,先后担任很多社会公职,在北美独立战争和反对奴役黑人的斗争中,都被认为是进步政治家。然而他绝无骄矜之容,总是谦虚自处。他在晚年亲自撰写的“墓志铭”里,称自己为:“印刷工人本杰明·富兰克林”。谦虚、深受爱戴和为人类造福的崇高动机有机地统一在他的一生中,使他为世界人民所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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