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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被告不赔偿怎么办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3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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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被告不赔偿怎么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上各种纠纷,这时我们一般都会先尝试私下解决。如果尝试未果,则会直接走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益。下面来看看民事诉讼被告不赔偿怎么办。

民事诉讼被告不赔偿怎么办1

一、民事纠纷对方拒绝赔偿怎么办?

1、所说情形,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待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仍然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被告不赔偿怎么办

二、解决民事纠纷有几条途径?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纠纷发生之后就需要双方及时的协商处理,如果侵权方不按规定进行赔偿,那么就可以走法律的程序来解决,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只有证据齐全才能获得法院的受理,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

民事诉讼被告不赔偿怎么办2

一、民事诉讼被告拒不赔偿怎么办

民事诉讼被告拒不赔偿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被告不赔偿怎么办 第2张

二、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具体程序及操作方式

(一)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交申请书

《执行规定》61条明确规定:“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这就是说,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要向法院执行部门提交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务或迟延履行债务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权是否到期要进行审查

(三)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

执行到期债权,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人应履行债务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期限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四)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处理。

《执行规定》第61条规定:“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规定》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制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因为这是实体法上的异议,关系到债权债务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存在以及存在多少,是需要通过诉讼程序加以确认的。

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也就是说,执行到期债权,第三人提出异议后,申请执行人认为第三人的.异议没有道理,就可以代替被执行人的地位,向法院提起诉讼,待胜诉后再执行。此与《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是一致的。

(五)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履行债务通知书就是法院强制执行的根据,执行裁定书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

第三人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造成已向被执行人履行的财产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外,可以追究其妨害执行的责任。但是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时,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再强制执行。第三人按照人民法院的履行通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债务或已被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第三人接到履行通知后无论是自动履行了债务,还是被法院强制执行了债务,其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务已在履行的范围内消灭。此后被执行人不能再依据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向第三人主张债权。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二)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三)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四)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民事诉讼被告不赔偿怎么办3

民事诉讼败诉没钱偿还会被怎么处理?

1、申请强制执行是一定要做的,不能因为对方可能没钱就放弃自己的权利。

2、可执行的前提是法院判决胜诉,且判决生效。法院会去查明对方名下的财产,如果是公司的话就是公司账户、实物出资等等;个人的话财产会广一些,包括房产、账户、股票、车辆等等。

3、不能执行的话,看各个法院法官的执行情况,可能会有区别。有些法院终止执行,被执行人可能没有后果,如果是个人,有些可能涉及个人信用、限制消费、拘留等等,如果是公司的话,可能会处理法定代表人。

民事诉讼被告不赔偿怎么办 第3张

民事诉讼败诉方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几种?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的;

2、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

3、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

4、伪造、隐藏、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5、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问题作伪证的;

6、妨碍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

8、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

9、对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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