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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制度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2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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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技术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xx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技术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技术交底工作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指导生产,根据生产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交底是一项极其严肃和重要的技术工作。它可以使相关施工人员明确了解所承担的生产项目的特点、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工艺、材料要求、质量标准、成品保护、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要求及应注意的事项。

第三条技术交底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上级技术指导文件和企业标准制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支持性文件。

(二)、根据工程特点及时编制,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

(三)、要注重强调易发生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的环节,及时提出防治措施和整改措施。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承揽的所有施工项目技术交底的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分公司(厂)、车间、项目部。

第三章术语

第四条施工技术交底: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整个项目开工前,由主管技术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的技术性交底。技术交底是企业开展生产工作极为重要的一项技术管理工作,其目的是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与施工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生产项目的特点、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应注意的问题,严格贯彻技术交底责任制,加强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达到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同时避免技术、质量、安全、环境等事故的发生。施工技术交底应包含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质量措施、安全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项目管理要求等内容,它是由企业中工程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和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共同参与的一项生产管理活动。各项技术交底记录也是档案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第四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公司层级的施工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技术管理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技术交底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和总结考核等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公司级施工技术交底。具体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方法,专项施工方案、关键性的施工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施工技术要求与实施方案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质量管理要求的交底,监督检查各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质量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的交底,监督检查各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九条分公司(厂)、车间、项目部:负责技术交底工作的实施。

第五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技术交底必须符合产品制造、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相应规定。同时也应符合各行业制定的有关规定、准则以及所在省(市)区地方性的具体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技术交底必须执行国家各项技术标准,施工企业制定的企业内部标准,并在技术交底时应认真贯彻实施。

第十二条技术交底应符合设计图纸中的各项技术要求,特别是当设计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应要求时,应作更为详细的交底和说明。

第十三条技术交底应符合和体现上一级技术领导技术交底中的意图和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技术交底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各项要求,包括技术措施和施工进度等要求。

第十五条对不同层次的施工人员,其技术交底深度与详细的程度不同,也就是说对不同人员其交底内容深度和说明的方式要有针对性。

第十六条技术交底应全面、明确,并突出要点;应详细说明怎么做,执行什么标准,其技术要求如何,施工工艺与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应分项具体说明,不能含糊其词。

第十七条在施工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进行详细的交底。

第十八条技术交底联络单中应明确填写工程名称、设备可追溯号、施工单位、图纸编号以及受控状态等内容。

第十九条技术交底联络单应详细、清楚的填写需交底的工序或施工内容,执行标准以及施工要求。

第二十条技术交底中有特殊过程的,必须明确特殊过程的详细参数,并要求施工人员认真填写。

第六章技术交底的管理程序

第二十一条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组织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业务主管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的生产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之间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图纸综合会审的基础上进行。

第二十三条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技术交底应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和施工需要,分别由项目总工程师、专业技术主管人员向各业务主管部门(或人员)及承担生产任务的车间(项目部)领导进行技术交底,再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或人员)分别向班组长进行专业交底,然后由班组长向施工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

各级交底要实行施工前交底、施工过程中指导检查、工后讲评,重点要将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防范措施讲清讲透,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技术管理制度3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且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二、 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线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四、 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验收时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

五、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尘、毒、浓度控制在标准及施工要求内。

七、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冻,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技术管理制度4

为加强车间技术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技术资料在生产中的作用,以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车间技术组长:负责保存车间内的图纸、重要设备说明书及控制系统等各类技术资料;各班组应设立一名责任心较强的技术资料管理员,主要负责班组内的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2、各类重要电气说明书,所有图纸等各类技术资料均由技术组组长统一管理保存(各班组保存的电气说明书及图纸等技术资料由各班组登记造册保管,各种技术资料严禁流失到个人手中)。资料室保存的技术资料,车间内的人员均可到资料室查阅或借阅,并办理借阅手续。外来人员借阅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所有技术资料、图书等借阅时间最长为两周,如有需要可续借一周。对到期不能按时归还的,每拖后一天给予5元的罚款。对于资料室存放的独份技术资料,只准查阅不予借阅。

4、各类新购电气设备的随机资料由开箱验收人收集整理后交分管技术人员存档。新(扩)建项目、技改技措项目的各类电气设备的随机资料及竣工图纸应在项目开车正常后一个月内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把竣工资料交到分管技术员存档。

5、各类电气技术参数修改或变更的原始记录要全部交分管技术员存档,由分管技术员登记造册,以备查阅。同时修改或变更设备所分管的班组应做好相应的修改或变更记录。

6、借阅的各类电气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如有丢失,将视技术资料的价值对借阅人给予5——100元的罚款。对于车间资料室和各班组缺失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各类图纸等技术资料,由设备所分管班组的分管技术管理人员和班长负责组织收集整理,以确保车间内各类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技术管理制度5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领导,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证作业安全,促进带电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开展带电作业的基层单位。

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领导,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证作业安全,促进带电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开展带电作业的基层单位(指发电厂、供电局、电业局、供电公司、下同)及其上级管理机关(省局和网局)。

第3条带电作业是我国电力生产的一项重要革新成果,已成为电气设备的常用检修测试方法之一。它对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社会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应用,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第4条带电作业是一个技术性较强操作安全水平要求较高的特殊工种。因此,凡开展带电作业的单位,对作业人员必须坚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允许参加批准项目的作业。

第5条各网局、省局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定,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第一章带电作业的组织管理

第6条水电部生产司负责全国带电作业的领导与管理工作。

第7条各网局(省局)的带电作业工作,由网局(省局)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生产(技)处负责。

第8条各网局(省局)生产(技)处设专职或兼职带电作业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全网(省)带电作业发展(包括人员培训)规划:组织交流带电作业新经验;督促执行有关带电作业的规章制度;组织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研制和技术鉴定;大力推进带电作业新工具、新技术;组织并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每年做好专业总结上报。

第9条各网局(省局)科技处根据电力系统发展和生产需要,编制带电作业科研规划,并督促实施。

第10条各网局(省局)所辖的电力试验研究院(省中心试验研究所)的任务如下:

1.在网局(省局)领导下,积极参与各基层单位进行带电作业技术发展研究的科学试验,提供试验手段和场地,并进行技术指导。

2.负责各基层单位因受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的带电作业工具出厂(验收)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收集国内外带电作业情报,不定期汇编带电作业技术动态,为各基层单位提供信息。

4.开展带电作业基础理论研究。

第11条各电力设计院在设计输、变电工程时,应满足带电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并为开展带电作业工作方便和工具通用创造条件。

第12条各基层单位的带电作业由本单位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生技科应设带电作业负责人,其具体任务是:

1.认真贯彻有关规程制度和技术文件;

2.编制年度带电作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编制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

4.负责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

5.参加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带电作业安全条件提出意见;

6.协助作业班组编写或审核复杂的带电作业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7.参加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和分析;

8.除每年二月做好年度总结上报外,还应及时完成专业总结,以不断提高带电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13条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出车间(工区、所、场、队、处等,下同)和带电作业班组的技术管理职责范围,并配备适当的专、兼职人员,以达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各尽其责的目的。

第二章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

第14条各网局(省局)应建立带电作业培训中心,配备模拟设备和场地,有计划地对全网(省)带电作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以逐步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

第15条根据网局(省局)安排,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协助教育科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

第16条带电作业新人员的培训

对新参加带电作业人员,要指派带电作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技工向他们逐条讲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并组织他们学习电工基础和带电作业基本知识,绝缘材料性能,常用工具的构造、规格、性能、用途、使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上述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还需经过模拟实际操作训练(运行设备上操作考核,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才能发给合格证和附录一,略),参加经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操作。

所谓带电作业新人员,系指由线路工改为带电作业工或从技工学校新分配的人员,而不是指未转正的学徒工。

第17条带电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

带电作业的日常培训,每月应不少于4小时。学习内容包括:带电作业基本知识和规程制度;实际操作练习;技术问答和考问讲解;复杂项目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以及事故实例学习等。

第18条工作负责人(包括监护人,下同)的培训

工作负责人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的组织者,安全措施的实施者,责任重大,因此,除一般带电作业的培训外,还需进行工作负责人的专门培训。培训内容为:工作负责人的组织能力;处理作业中的意外情况的应变能力和理论知识,以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19条带电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规程考试和基本知识的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考试

技术管理制度6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省内项目部必须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要求后才能交付验收,每一检验批验收时,须提供质保书、试验报告单、自检记录、技术复核记录给质量员,并在自检人员签字的基础上才能验收。整理的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钉等)应符合归档要求。

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处审查存档,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未设分公司、办事处的项目,由项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质量处审查。

第五条、上交公司的资料需原件,必须装订成册,建立总分目录,厚度控制在40mm以内,并装入档案盒。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第六条、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度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及时检查、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总包范围内所有资料必须一同上交公司存档。

技术管理制度7

为了井下能够安全生产,电气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严重失爆(包括五小电器)、明火操作,扣款1000元,一般失爆扣200元。

二、必须按规定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而且该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否则停产处理,并处以1000元罚款。

三、必须坚持在矿规定的时间内试验漏电保护,并做好记录,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漏电保护应保持灵敏可靠,否则按重大事故论处。

四、对各级开关的过载、短路保护(或电动机综合保护)不按规定值整定扣100元,私自甩掉短路、漏电保护扣1000元,使用非保险丝代替保险丝的扣200元。

五、不按设计使用电气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电缆扣责任人200元,并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更换。

六、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电缆“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每处扣1000元。

七、电缆使用铁丝吊挂每处扣款20元,私剁电缆头一个扣50元,电缆悬挂不合格或缺电缆钩一处扣10元,本布罗电缆、通讯线、监测监控线或光缆悬挂不合格、扭花一处扣款100元。

八、对偷剁电缆者,一经发现按事故处理,按所剁电缆原价的3倍扣款,并上报保卫部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电缆不合格接头或破口(橡套电缆露出芯线或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每处扣款1000元。

十、开关设备闭锁装置起不到作用者扣款200元,防爆设备无防爆合格证扣200元,防爆合格证过期扣200元,按规定应设局部接地极而未设或接地极不合格一处扣300元。

十一、电工未持证上岗,电工工具不全或使用不符合电器电压等级的验电笔者按违章论处。

技术管理制度8

一、医师、医技类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二)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三)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四)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

(五)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六)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七)具有执业资格的进修人员,经医院授权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执业。

(八)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二)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四)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对新进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六)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三、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药师)。

(二)药剂科严格审查药师资质,未取得(中、西药学)药师资格者,不得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三)对新调入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先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后,药剂科应进行必要的综合考试与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事科备案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四)新到的院校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不能独立执业。

技术管理制度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版本及文件编制、会签、归档、保存、发放、更改、收回等管理要求。目的是对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研制、生产过程中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版本、形成、归档、保管、使用和借阅。 2.引用文件

SJ/T 207.1~3-1999 《设计文件的管理制度第1~3部分》

SJ/T 207.4-1999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4部分:设计文件的分类编号》 QB/YT KF 7.7.9-20xx 《更改控制程序》

QB/YT KF 7.03-20xx 《项目(设计/开发)控制程序》 GB/T 19017-20xx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状态管理指南Q/YTD 1002-20xx 《企业档案分类编号及标识》 3.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3.1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所包含的信息构成了产品技术状态基线。必须以产品为单位,提出明确的产品技术状

态信息。它包括产品的定义和使用信息,即:要求/规范(技术指标)、设计图样、零件清单、软件清单、模型、试验规范、维护和操作手册及文件版本号。

3.2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关键件、重要件,应在文件中进行标识,确保关键件、重要件的可追溯性。对静电敏

感器件、湿度敏感器件等,应予以标识,以便加强防护。

3.3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应以产品或整件为单位成套,归档图样文件需会签完整。其编制要求和填写格式及十

进分类编号、名称必须符合SJ 207的规定。产品成套设计文件、工艺文件资料的编制明细要求见附录A。 3.4产品定型鉴定文件的编制要求(见附录B)。 4.各部门职责

技术开发部:负责产品研制过程中的产品实现策划,设计、工艺图纸文件及定型文件、资料的拟制、审

核、齐套、会签及更改,并对产品图样的正确性、现行有效性负责。对应用软件工具,研发过程中的电子文件及其修改状态、文件的版本、流转进行掌控,对电子文件的质量负责。

生产管理部及车间:负责产品在试制、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对所领用的产

品图样完整、安全和回收负责;

质量控制部:负责产品在试制、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质量文件、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

销售服务部:负责收集、整理、提供有关产品销售合同、技术协议、来自顾客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技术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产品研制合同、技术协议、设计任务书、设计评审、验证、确认、定型鉴定文件。负责产品图样、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分类保管和借阅、发放、登记、控制。

5.会签

5.1会签的产品图样由设计师负责提供,未经会签的图样不得归档和投入生产。 5.2会签路线

产品图样按下列规定逐级会签:

拟制审核工艺(需要时)标准化批准

研发试制阶段加工所需图样的会签可简化为:拟制审核批准

技术管理制度10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由矿技术部下设成立地质测量队,设队长一名,技术员2名,测量人员15名,地质人员6名。具有地质测量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主要职责

煤矿的地质测量机构是本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的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承担煤矿生产有关的地质测量等工作;

(二)对煤炭资源开采回采率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三)负责煤炭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及管理,建立资源储量台账,编制矿山生产有关图件及〈矿山储量年报〉;

(四)负责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工作;

(五)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矿井设计负责编制年度块段开采和回采率计划,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批;

(六)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当年生产任务和采掘计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治理方案,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批。

(七)对发生的破坏浪费矿产资源、超层超界开采等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3、测量仪器配备

为满足矿山测量要求,煤炭煤矿配备的测量仪器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需配备的主要设备有:

(一)常规测量仪器,如罗盘、测杆、测绳、钢尺等工具齐全;

(二)防爆型全站仪;

(三)绘图仪;

(四)微机等配套设备。

二、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测量成果必须有两人以上计算、校对、保证资料准确无误。

2、地测资料提供完毕后,必须经编制、描图、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负责人签字后再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同意后方能晒图使用。

3、凡地测部门提交本矿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地测负责人审核同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提供。

4、地测图纸资料必须设专人保管,建立借阅、转抄、复制登记台账。

5、各部摘引资料必须严格检查、校对后方可使用。

6、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包括:图表文件等必须经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报出。

7、凡属交换性质的图件,需以旧换新,不交旧的,停发新的,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发放,为防止图纸外流,对丢失图纸者追究责任。

三、地测工作联系制度

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硐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15-20m时,煤巷剩下20-30m 时,综掘剩下50m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煤矿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25m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煤矿发出安全通知单。(附平面,剖面图尺寸)

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在两工作面相距50m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20m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煤矿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4、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进展情况变化。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15m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面图,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

5、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殊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煤矿了解情况,以便及时做好服务。

6、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定期交换。

四、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

1、地质、测量、绘图、三量、储量等必须严格按规程和地测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要求工作,每项工作必须保证工作质量,地测部门每月必须对地测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必须重做。

2、各组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或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3、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除立即反工外,要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分析,找出原因,接受教训。地测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发放地质预报,采掘工作面情况预报及透巷通知单,一旦误揭煤层,找错层位,突水误透等重大责任事故,地测部门必须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者。

五、地测管理制度

(一)、地测部门的地质人员应随时收集井下巷道的相关资料并及时上图,在每月5日前对井下采掘各工作面做出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二)、对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收集、分析、提出方案和建议,发现一次不及时收集资料上图、分析、预报的给予50元罚款,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时,处责任煤矿负责人200元的罚款。

(三)、所有统计资料及数据要逐月登记台帐、上表造册,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资料的存档,否则,处责任煤矿100元的罚款。

(四)、测量人员对各测量内容必须进行复测、复算、校对填图。

(五)、测量人员对当日测量资料进行记录、整理、计算、对算和精度评定,必须当日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并将测算资料上图,检查发现一次不及时进行对算、上图的予以批评教育,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的罚款100元。

(六)、对月统计资料必须及时上表、建帐,次月5日前检查发现一次未进行该工作的对其负责人罚款50元。

(七)、地质人员对井下构造情况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测量井下中腰线要及时标定,并且最前面一组中腰线至迎头不许超过30m,否则每次对地测部门罚款100元。

(九)、对各煤矿安装、卧底所需中腰线必须及时标定与提供。否则,给予200元/次的处罚。对造成影响的给予责任煤矿500元/次的处罚,同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提交矿内各煤矿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负责人签字,报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矿内各煤矿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4、外煤矿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煤矿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

5、外煤矿索取、转抄、复制地测图纸资料时,必须列出清单,经总工程师批准,方能提供,并收取书本资料费。凡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素取、转抄、复制煤矿负责。

6、向国外提供地测资料图纸,要按国家标准合作和交流项目,严格控制范围、份数。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上报主管部门。

7、地测人员自己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所有地测资料〈包括数据、台帐、卡片、图纸等〉的保管业务分门别类,查找方便,有目录、索引。

七、设备、仪器、工具使用、发放、保管、校检制度

1、地测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建立技术档案,档案中应填写仪器、工具名称、制造厂名、规格、型号、单价、由来及时间等,要有历次检查、校对、损坏和修理的记录,使用等级的说明等。

2、地测仪器工具必须有专人保管,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检校,并填写记录卡片。

3、仪器工具必须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且变化不大的室内。仪器箱内应放置干燥剂,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发现霉锈等现象,需查明原因立即处理。

4、仪器设备使用前,操作者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原理即使用方法,不熟悉决不能乱动。搬运时轻拿轻放,不许碰撞,不能坐压仪器设备箱架。

5、仪器工具使用前后,均应进行检查,性能正常,精确可靠,方能使用。用后必须擦净、凉干、经检查验后方能入库。

6、经纬仪、全站仪、水准仪、绘图仪等贵重设备,应配备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管理使用。并每年对仪器设备检定一次,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需要修理的要及时修理,需要报废的每年年底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7、仪器工具发生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如属于严重仪器事故,必须写出专题仪器事故报上级处理,并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8、仪器工具外借时,必须经矿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按手续借出。借出要及时返还,均应当面进行检查,如返还时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八、中、腰线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矿掘进巷道标准,施工煤矿便于标准施工,地测部门又便于中腰线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之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类巷道的开工,通知部门必须以矿总工程师签批的委托书、开工通知书、便函或施工技术措施等形式,提前2-3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准备资料按要求放线,停头、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以保证有足够的图纸复核及测算时间。严禁无书面通知书、无措施、无计划安排给线开工。

2、标定中、腰线前,测量人员必须对开工措施和设计图纸上的数据、几何关系进行验算、检核、重要工程的设计导线,标定设计须经测量负责人审查签字,确保无误方可标定给线。

3、主要巷道的中、腰线必须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次要巷道的中、腰线,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可用罗盘仪和半圆仪标定。

4、井下标定必须准确,误差不得超过《规程》规定,标线资料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对现场标定元素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迁站,否则必须重标。未按此程序进行标线者,一次罚款20元。如标错线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分析处理。标线后30-40m时,必须对新标的线进行复测,否则罚组长20元,并立即复测。

5、标定中线应成组设置,每组中线点不得少于4个,点间距不得小于2m,如遇特术情况(既巷道不够长或顶板破碎不宜打顶板桩)时,点间距可以不大于2m,但是放完中线后,必须用油漆沿中线方向在巷道顶板上不间断标注6-10m。否则,对参与延中线的人员分责任大小给予罚款10-20元。最前一个中线点距迎头40m以内,由施工煤矿自行延线指挥掘进(如在40m之内中线有松动或巷道变坡中腰线不能使用时,施工煤矿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给予校正或延挂中腰线)。

超过40m时,施工煤矿不论中腰线是否可用,都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去延挂中腰线。同时,测量组长也应随时加强联系,掌握中腰线至迎头的情况。随时延挂中腰线。每40m打一个腰线桩,否则每超1m罚测量组长10元,组长不在由副组长负责。

6、各施工煤矿要建立班组长(技术员)延线制度,负责延长中腰线至迎头40m以内的中腰线,以便施工,否则造成巷道偏差,责任由施工煤矿负责。

7、巷道中的测点和中腰线点,施工煤矿应妥善保护,严禁敲打或吊挂重物。如对延挂的中腰线点有疑问时,施工煤矿要及时告知测量人员,否则出现差错由施工煤矿负责。施工煤矿破坏中腰线点的,每发现一次扣进尺5m。

8、施工煤矿在测量给线时,应密切配合、协作打眼、提供方便。测量给好线后应当场向施工煤矿交待清楚情况,以便掌握施工。

9、测量人员对巷道施工情况应经常检查,发现未按线施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如遇巷道偏线严重而无法延线和影响工程使用的,可拒绝给线,并立即向有关领导反映,确定处理意见。未经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线或借线。

九、贯通、透巷管理制度

1、进行重要贯通测量前,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并按批准的贯通设计进行实测、计算、复测、复算。

2、贯通测量工作至少应独立进行两次,最后取其算术或加权平均值作为标定最后一次方位的起算数据。

3、所有贯通工程都应绘制1:200或1:500大比例尺贯通施工图挂调度室,每天收尺填图一次,严格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4、贯通工程两工作面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15-20m,煤岩巷中剩下20-30m之前,测量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总工程师,分管掘进的分管领导和安全、通风、生产技术、施工煤矿等部门,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及控制距离。

5、采、掘、修工作面接近老巷、老空、小窖、老窖及煤柱边界或进入危险区20-30m前,地测部门须以书面形式向总工程师、分管领导和安全、通风、生产技术、施工煤矿等部门,并在现场标出位置和控制距离。

6、当掘进巷道从其它巷道、工作面或危险区的上方或下方通过时,其间距小于25m的,测量人员应向有关领导和煤矿发出安全通知书,并附平、剖面图,标明净岩(煤)柱,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7、在测量人员下达安全贯通通知书后,生产技术、安全、通风、调度、生产运转中心及施工煤矿等必须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加强管理,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施工,确保巷道安全,准确贯通或顺利通过。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

8、重要井巷贯通后,本队应按贯通设计精度要求实测分析,写出总结报分管领导和上级部门。

十、地质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地质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作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因而,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更好的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地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地质、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井防治水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执行行业和煤矿制定的技术规定和实施细则等。

2、生产技术部门下函,按业务联系制度,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为矿井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地质人员接到设计或生产技术部门委托书后1年提供准确的矿井开拓延深地质报告;半年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7―15天提供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地质说明书。其它井巷工程、防治水和防治瓦斯工程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根据要求及时提供。

3、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掘进前方有疑的老窖、采空区、积水区及石门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提交钻探设计,报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交给施工煤矿编制打钻及安全措施。

4、在施工煤矿打钻前,地测人员必须标出打钻方位及倾角,开钻后进行跟班并复查其钻孔方位及倾角是否正确。在跟班过程中严格记录煤岩层及瓦斯、水等的变化情况,钻探结束后及时分析有关资料,提出施工意见,并在图上及现场标定控制距离。

5、采掘巷修工作面突然遇层位变化或地质核定断层突水时,施工煤矿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下井,观测收集、分析资料、编制图件,提出处理意见,向分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施工煤矿对地测部门所进行的观测工作应提供方便,配合其工作(如打探眼等)。

6、必须根据掘进进度和设计工作面范围,研究分析地质资料,现场编录紧跟迎头,提供的地质资料必须满足采掘设计的需要,若因地质资料不可用,造成工程返工或浪费的须认真分析总结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7、负责查明矿井各种充水因素和周边小煤窖情况,为制定防治水措施及合理布置采面提供依据。防治淹井及小窖越界开采威胁矿井。

8、负责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危及人身和矿井生产的自燃或人为灾害(如滑坡、泥石流等),以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十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银宇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

3、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4、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

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6、发现有水害情况,防治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止作业。

7、在交接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十二、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一、防治水日常巡检制度

1、防治水日常巡检由地测部及防治水人员按巡视路线逐项检查各作业地点是否正常,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

2、矿各分管领导防治水隐患排查每月下旬进行,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规定》和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防治水办公室,由防治水技术组组长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煤矿进行限期整改,防治水办公室安排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在矿井雨季来临之前20天内,防治水技术组完成矿井雨季“三防”预案,并要不间断巡查,发生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在雨季来临前10天内,矿井取得与防汛、防洪、气象煤矿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联系。

6、检查矿井所有避雷器材,出现损害、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7、设备组准备足够的防洪袋、铁锹、水管、雨衣、铁丝、沙土等材料。

8、在雨季来临之前对井下排水泵进行排水实验。

9、雨季来临之前做好矿井周边废弃矿井、河道、积水地区水位测量工作。

10、建立矿井紧急情况撤离组织和紧急情况支援队。

11、煤矿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防治水专项整治的设施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

12、要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

13、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及年度防治水计划。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负责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14、检查人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我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二、考核制度

探放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奖罚制度。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一)安全奖罚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

(二)安全奖罚的对象为煤矿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

(三)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奖励10000元。

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原则的职工奖励5000元。

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奖励500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

1、没有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的煤矿处罚5000元罚款,相关领导给予撤职,个人开除的处分。

2、防止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煤矿罚款5000元,个人罚款500元,留矿查看,如有下次给予开除。

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顶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4、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措施煤矿相关负责人罚款1000元。

5、探防水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符合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

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

7、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相关负责人罚款500元。

8、现场情况有变的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罚款200元。

9、安全部负责安全奖罚的考核工作,财务部负责奖金的审批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十三、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

一、矿井水害发生的条件

影响矿井正常生产活动,对矿井安全生产构成威胁,增加生产成本,以及使矿井局部或全部被淹没的矿井水,都称为矿井水害。根据水源不同,可将矿井水害分为地表水害、老窑水害、孔隙水水害、裂隙水水害及岩溶水水害。

发生矿井水害,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水源。水源主要有大气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大气降水包括降水和降雪:地表水包括矿井附近的河流、湖泊、沼泽、池塘、水库、采后塌陷区积水等;地下水包括井下含水层水、老空水、含水断层水、陷落柱水等,它们都是矿井水害的水源。

(2)有透水通道。透水通道主要有井筒、巷道、塌陷坑、开采沉陷裂隙、断层裂隙、废旧钻孔等。一旦这些过水通道于水源相通,就构成了矿井充水,轻者增加了排水费用,重者造成淹井灾害。

(3)失控。失控是指对矿井充水水源和充水通道的管理达不到预定的要求,导致淹井停产甚至人员伤亡等情况的发生。

二、影响矿井涌水量的因素

1、充水岩层的出露条件和接受补给条件

充分岩层的出露条件,直接影响矿区水量补给的大小。充水岩层的出露条件包括它的出露面积和地形条件。前者限定接受外界补给水量的范围,显然,出露面积愈大,则吸收降水和地表水的渗入量就愈多,反之则少;后者指出露的位置、地形的坡度及形态等,它关系到补给水源的类型的渗入条件。

2、矿井边界条件

一个矿井的周边大多是不同边界组合而成,如他们的形状、范围、水量的出入直接控制了矿井的涌水量。如矿井的直接充水含水层的四周均为强透水边界(富水断层、地表水、强含水层),在开采条件下,区域地下水或地表水可通过边界大量流入矿井,供水边界分布范围越大,涌入的水量愈多、愈稳定。如果周边由隔水边界组成,则区域地下水与矿井失去水力联系,开采时涌水则较小,即使初期涌水量较大,也会很快变小,甚至干涸。

除矿井周边,煤层顶底板的隔水或透水条件同样对矿井地下水的补给水量起控制作用。

(1)煤层及其直接顶底板的隔水或透水条件,是影响矿床充水强度的关键因素之一。最理想的条件是煤层直接顶底板均是可靠的隔水层组成的刨面边界,即无外部水源补给,矿井涌水量小。

(2)顶底板的隔水能力。当煤层上覆和下伏有强含水层或地表水体时,则顶底板的隔水能力是影响矿井充水的主要因素。它取决于隔水层的岩性、厚度、稳定性、完整性和抗张拉强度。

3、地质构造条件

构造的类型(褶皱或断裂)和规模,对矿井充水强度亦起着控制作用。褶皱构造往往构成承压水盆地或斜地储水构造,构造类型的不同,则充水含水层的分部面积、空间位置、补排条件亦有差别,从而使矿井充水强度也不一样。

三、矿井突水预兆

矿井突水是因为井下采掘活动破坏岩体天然平衡,采掘工作面周围水体在静水压力和矿山压力作用下,通过断层,隔水层和矿层的薄弱处进入采掘工作面。矿井突水这一现象的发生与发展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有的表现很快(一两天或更短),有的表现较慢(采掘后半个月或数日),这与工作面具体位置、采场地质情况、水压力矿山压力大小有关。从开拓工作面开始,发展到突水时在工作面及其附近显示出某些异常现象,这些异常统称突水预兆。识别和掌握这些预兆,可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区人员,防止伤人事故。突水前的预兆有以下几种:

(1)挂红。因地下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水压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时,附着在裂隙表面,出现暗红色铁锈。

(2)挂汗。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在水压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而在煤岩壁上凝结成许多水珠,但有时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煤(岩)壁也可凝结成许多水珠。因此,遇到挂汗现象,首先辨别真伪,辨别方法是剥去表面层,观察新暴露面是否也有潮气,如果煤岩潮湿则是透水征兆。

(3)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时,气温骤然降低,煤壁发凉,人一进去就有凉爽感,时间越长越感阴凉。

(4)出现雾气。当巷道内温度较高时,挤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迅速形成雾气。

(5)水叫。井下高压积水,向煤岩裂隙强烈积压与两壁摩擦而发出嘶嘶叫声,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已很近,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

(6)顶板淋水加大。原有裂隙淋水突然增大,应视作透水前兆。

(7)顶板来压、底版鼓起。在地下水压作用下,顶底板弯曲变形,有时伴有潮湿、渗水现象。

(8)水色发浑、有臭味。老空水一般发红,味涩;断层水一般发黄、味甜;溶洞水当有臭味。

(9)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10)裂隙出现渗水。不清即离积水区尚远;如出现浑浊,则离积水区已近。

以征兆不一定都同时出现,有时可能出现其中一个,有时可能出现多个,但也有时透水征兆不明显甚至不出现,因此,要认真辨别。

根据《规程》的规定,当出现透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长和值班矿长,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

四、矿井水害发生的原因

矿井水害事故的原因分析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矿井水的形成,一般是由于巷道揭露和采空区塌陷波及到水源所致;有时是由于充水通道将水源与巷道或采掘工作面沟通,造成矿井突水。

1、工程技术方面的原因

(1)地面防洪、防水措施不当。防洪设计在设计、施工方面有缺陷,达不到防洪要求标准,或防洪设施失效,以及地面塌陷、裂隙未处理,使地面洪水由井巷、塌陷、裂隙等通道进入井下造成矿井水害。

(2)水文地质情况不清。井巷或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断层、强含水层、岩溶陷落柱、含水溶洞、老空积水等充水水源和充水通道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而造成透水事故。

(3)井巷位置不合理。设计中将井巷置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离强含水层太近,导致顶、底透水。

(4)工程质量低劣,致使井巷塌落冒顶、跑砂、透水。封闭不良的各种钻孔有时也可导致透水。

(5)乱采滥挖破坏防水煤柱造成矿井透水。

(6)测量误差导致巷道进入采空区积水而透水。

(7)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或机电事故而造成淹井。

(8)防水闸门未按要求设计修建;或质量低劣不能起到防水作用;或由于不注意日常维护和试验,当井下出现灾情时无法发挥作用而淹井。

2、管理方面的原因

(1)由于相对于其他事故发生率不是很高,容易使人思想麻痹,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如果对水害没有充分的认识,往往会导致不该发生的透水事故。

(2)由于人力物力的不足,致使许多水文地质情况不清,相应防范措施跟随不上而发生透水事故。

(3)不能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低,没有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职工没有掌握透水预兆、避灾路线、避灾自救方法等基本知识,致使发生水害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对各种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把关不严。未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矿井水害的危害

矿井水害的危害很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恶化生产环境。矿井可造成巷道积水,顶板淋水和老窑积水使工作面及附近巷道空气潮湿,工作环境恶化,影响工人身体健康。

(2)增加排水费用(增加了生产成本)。在矿井生产建设中,矿井水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费用,不仅造成原煤吨煤成本增加,而且给生产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3)缩短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矿井水的存在对金属设备、铁轨和金属支架产生腐蚀作用,缩短其使用寿命。

(4)损失煤炭资源。为防止矿井水的威胁,有时需留设防水煤柱,影响煤炭资源的回收和利用,有的甚至无法开采。

(5)引起瓦斯积聚、爆炸或硫化氢中毒。如果发生老空区、老煤窑突然透水,积聚在老空区内的瓦斯、硫化氢会随水而出,涌出的瓦斯若达到爆炸浓度,遇高温火源就会发生爆炸,而人们呼吸到了剧毒的硫化氢,重者就会造成死亡。

(6)一旦失控,造成淹井及人员伤亡。矿井涌水量一旦超过排水能力或突然涌水,轻者淹井停产,重者矿毁人亡。

六、矿井水害的防治原则

水害防止的原则是指“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

(1)“预测预报”是指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成情况、水害类型等到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处理水害的措施。一般应根据矿井年度、季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提出作业区域水害的预测预报,确定矿井水害的防治重点。

(2)“有疑必探”是指在预测预报工作的基础上,分析可能构成水害威胁区域,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术手段,查明有水害疑点的作业区域。

(3)“先探后掘”是指在综合探查的基础上,提出作业区域水文地质分析报告,在确保巷道掘进和工作面回采没有水害威胁时,方可掘进和进行回采。

(4)“先治后采”是指根据矿井定期水害排查和综合探测发现存在的水害问题以及水文地质异常区域,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水害治理措施,直到完全消除水害威胁后,才能组织正常的掘进或采煤工作。

七、矿井井下水害防治

1、井下防治水的措施和要求

按照《规程》要求,对井下防治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主要有:

(1)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2)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采掘到探水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3)每次降水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5)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6)井田内有与河流、水库、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处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7)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8)矿井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

(9)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

(10)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可以“带水压开采”,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前必须采取措施,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批。

(1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地域,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在其他有突水危险的地区,只有在其附近设置水闸门后,方可掘进。

(12)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井巷揭露的主要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沙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2、老窑水害防治

积存在煤层采空区和废井巷中的水,是煤矿生产建设中最危险的水患之一。

老窑积水水害,不仅在老窑或地方小井多的矿井存在,在国有大型煤矿自采自掘的废巷老塘,因种种原因在本该无水的地方也意外积存了或多或少的水体,它们意外的溃出也会伤人毁物。因此,

对于所有地下开采的矿井,均会遇到老窑水害问题。

根据以往防治老窑积水的经验和教训,对这类水害的主要防治对策就是要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以根除水患。

防治老窑积水,要解决好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1)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避免疏忽大意。由于某种原因老窑积水的分布规律不易掌握,又带有灾害的特点,一旦警惕不高,很简单的问题也会酿成惨重的水害事故。因此,必须采取严肃慎重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坚持“全面分析,逐头逐面排查,多找疑点,“有疑必探”的基本原则。

(2)认真分析老窑积水的调查资料。老窑和地方小煤矿的积水范围,由于缺乏准确的测绘资料,是老窑水防治难且易于发生水害的主要原因。因此对老窑积水调查资料的系统分析和正确使用是防治这类水害事故的一个关键环节。对老窑积水资料的调查,一定要严肃认真、深入细致、确切地加以记录,并且要反复分析核实,判断可靠程度,指出疑点和问题。

(3)制定合理有效的防治对策。古空及上部积水多为复杂的区域,分管安全的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要千方百计地了解掌握本矿井周围的老窑积水分布情况,各片积水与本矿井各采区之间的隔离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有关图件,全盘安排开拓部署和采掘工程。

(4)严密组织探水掘进。古空积水有分散、孤立和隐蔽的特点,水体的空间分布几何形态非常复杂,往往很不确切。防治它们的唯一有效手段就是探水掘进。在有足够帮距、超前距和控制密的钻孔掩护下,掘进巷道逐步接近它,最后达到发现之目的。

(5)特别注意探近放和贯通积水巷道或积水区。当积水位置很明确,或通过“探水掘进”确已接近积水并进行近距离探放水时有些问题需要特别注意,情况复杂的积水就在身边,稍有不慎,水害立即可能发生。

(6)重视自采自掘采空废巷积水的探放。这是一个普遍,千万不能认为资料相对而言可靠就掉以轻心,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对原不积水的区域要分析重新积水的条件和可能,经常圈定积水区。

②要分析测绘精度和误差,注意可能少填、漏填的巷道、硐室。

③不过分自然,盲目进行探近放。

(7)钻、物探结合问题。老窑水的探放,工作量很大,尤其是探水掘进,确实耗工耗时,应该积极采用物探手段,帮助圈定积水区,减少超前探水的工作量,开展探水孔端的孔间透视,以减少钻孔密度。但是,钻、物探结合,必须要以钻探为主,物探资料要有钻孔验证。

3、岩溶突水灾的防治

岩溶突水灾害约占水害比例的一半,从突水的方向上,它可分底板水(由下向上)、侧方突水、顶板突水(由上向下)。防治的关键技术是:

(1)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含隔水层、富水性、地质构造、岩溶陷落柱等)。

(2)承压水采煤时(底板岩溶水大多数是具有压力的承压水,有时压力很高,可达几十兆帕),必须执行《规程》、“三下采煤”规程和《矿井防治水条例》,探水和留设相应的防水煤柱。

(3)加大排水能力,确保防水设施(如防水闸门、分区隔离、快速注浆堵水、加大水仓容量、排水系统畅通等)的正常使用。

(4)了解防治底板突水的先进理论(包括“突水系数”的观念、“主通道”学说、“关键层”学说、“下三带”理论等)和探查、防治技术。

(5)使用先进的井下物探技术,除了地面大面积高分辨率地震探测外,在井下采区、采面、掘进巷道中都可采用超前物理探查技术。

(6)制定防治水总策略:

①深降强排,疏、排、供、环保相结合。

②带压开采,保水采煤。

八、矿井水灾的防治技术

《指导意见》要求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1)“防”主要指矿井边界、导水层两侧、强(承压)含水层、陷落柱、地下水强径流带等区域必须进行留设防水煤(岩)柱;大水矿井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井底车场或井下中央泵房要设置防水闸门等防水工程。

(2)“堵”主要指井巷工程穿过含水层、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水文地质复杂地带时,必须进行超前探水注浆加固封堵;掘进、回采工作面底部为强含水层或高承压含水层时,也必须进行底板注浆加固封堵。

(3)“疏”主要是指当煤层顶底板有承压含水层或老空区水体存在时,必须进行超前探放水,直到承压含水层位达到安全开采值以下或老空水全部疏干后,才能开展正常采掘活动。

(4)“排”主要指矿井排水系统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仓、水泵、输电线路等设施,确保矿井正常排水,并满足特殊情况下排水需要。

(5)“截”主要指矿井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对井口、工业广场要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以防止地表水体倒灌矿井;地表水体、采煤塌陷区、煤系地层露头等部位有漏水现象时,要对漏水的水体基底进行防漏加固处理。

1、地面防水

地面防水是指在地表修筑各种防排水工程,防止或减少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涌入工业广场或渗入井下。

地面防水视矿区具体条件不同可采用河流改造、铺整河底、填堵通道、挖沟排(截)洪及排除积水等措施。

为防止地面水侵入工业场地和矿井,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2、井下防水

防水闸门与防水闸墙是井下防水的主要安全设施。凡受水患威胁严重的矿井,在井下巷道布置和生产矿井开拓延伸或采区设计时,应在适当地点预留防水闸门和防水闸墙的位置,使矿井形成分翼、分水平或分区隔离开采,以便在水患发生时,达到分区隔离、缩小灾情、控制水势危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目的。

防水闸门。防水闸门一般设置于井下运输巷内,正常生产时防水闸门是敞开着的,当突然发生水患时,关闭闸门将水阻挡于闸门之外。防水闸门设置应考虑以下问题:

①防水闸门应设置在对水害具有控制作用的部位和井下重要设施部位(如井底车场出入口处),能将水害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并考虑即使水害发生后能恢复生产及绕过事故地点开拓新区。

②防水闸门应设置在不受邻近采动影响的地点,以免破坏防水闸门的结构和修筑地点围岩的隔水性和稳定性,以防止闸门关闭后高压水通过裂缝外泄。

③尽量避免在较弱岩层或煤层内砌筑防水闸门,应建在围岩稳定性和隔水性好的地段,要求围岩硬度系数F值必须大于4;如必须在煤卖劲中砌筑时,必须掏槽使闸身的混凝土结构和基岩结合为一体。

(1)闸门应尽量修筑在单轨巷道内,以减少掘进量和防水闸门的规模和永久性的两种。临时性防水闸墙就是在有出水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各有堵水材料(如木、木垛、草袋等);一旦突水,可迅速将其堵截在小范围内,这种防水闸墙只能起到临时抢险作用。永久性防水闸墙一般是在采煤结束后,为永久隔绝有大量涌水可能的区段而砌筑的一种永久性关闭的挡水建筑。

(2)防水煤(岩)柱。在水体下、含水层下、承压含水层上或导水断层附近采掘时,为防止地表水、地下水涌入工作面,在可能发生突水处的外围保留最小宽度的矿柱不采,以加强岩层的强度和增加其重量阻止水突入矿井。防水煤(岩)柱按以下原则留设。

①有突水威胁又不宜疏放的地区,采掘时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

②防水煤(岩)柱留设应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把煤柱宽度降到最低程度以提高资源利用率。

③一个井田或一个水文地质单元内的防水煤(岩)柱,应在总体开采设计中确定,即开采方式和井巷布局应与各种煤柱留设相适应,避免在以后煤柱留设中造成困难。

④多煤层地区防水煤(岩)柱留设,必须统一考虑,以免某一煤层所留(岩)柱因另一煤层开采而遭破坏,致使整个防水煤(岩)柱失效。

⑤留设防水煤(岩)柱所需数据必须就地选取,邻区或外区数据仅供参考,如需采用时应适当加大安全系数。

3、矿井探放水技术

我矿周围存在有充水小窑,富水含水层以及断层,当采煤工作面接近这些水体时,可能发生地下水突然涌入矿井,产生水患事故。为消除隐患,生产中使用探放水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前方的水情,并将水有控制地放出,以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但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勘探手段和客观认识能力的限制,对地下含水条件掌握不够清楚,不能确保没有水害威胁,这就需要推断出可能产生水害的疑问区,并采取措施。为了预防水害事故,当巷道距含水体一定距离或在疑问区内掘进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探明情况或将水放出,消除威胁后在掘进,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为此,《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实践证明,“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是防止煤矿井下水害事故的基本保证。在水害威胁的地区进行采掘工作,都应坚持这一原则,绝不可疏忽大意,更不能有侥幸心理,置水害情况于不顾,一味蛮干。

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加强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窑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离煤柱防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水的灌浆区时。

(7)接近其他有可能出水的地区时。

4、矿井注浆堵水技术

当涌水量很大,仅仅依靠排水已不可能或不经济时,采用注浆截水源道,然后在进行排水。注浆堵水技术的使用条件如下:

(1)当老窑或被淹井巷的积水与强大水源有密切联系时,可先注浆堵水源,然后排干积水。

(2)当井巷工程必须穿过一个或几个强含水层或充水断面,若不注浆堵截水源,将给矿井生产和建设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危险,甚至无法施工。我国许多矿井穿过强含水层时,都采用了注浆这种方法。

(3)当井筒或工作面发生严重淋水,为了加固井壁、改善劳动条件、减少排水费用,可采用注浆措施。

(4)某些涌水量特大的矿井,为了减少矿井涌水量,降低常年排水费用,亦可采用注浆堵水源。

十四、矿井水害应急预案

根据年度采掘计划安排,在进行煤矿开采,及接近积水区时,可能出现矿井突水,因此,特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

1.矿井水害应急领导机构:成立以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安全、通风、生产、机电副矿长为副组长的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包括调度主任、通风、生产技术部长、井下各生产队长。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矿长:是处置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和副矿长的协助下,制定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安全、通风、生产、机电副矿长,根据抢险救灾,人员和事故处理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援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4)矿山救护队长:对矿山救援队的行动具体负责,负责制定救援方案,经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全面指挥矿山救援队和辅助救援队,根据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5)调度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的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信息处理和报告,救援命令的传达,灾区遇险人员的汇总,相关应急人员的调度及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通风部部长:负责应急时间的通风管理。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扇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掌握主扇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7)生产技术部部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难处理。

8)井下各区队队长、班组长:按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组织灾区遇险人员有序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难处理任务。在撤退前,当班第一责任者负责动员职工将主副局部通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闸门。

2、接警:

1)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调度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应急领导机构所有人员到达井口指挥现场,并通知井下所有生产人员按遇水灾时避灾路线从工作面撤至地面。

2)矿长到达井口现场后,立即按照本煤矿制定的应急预案,清点人数,组织救援。

3)通知矿山救护队人员下井侦查井下突水情况,监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并向上汇报。

4)根据井下突水情况,立即(在1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情况、范围、程度等。

3.应急启动

技术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新时期科技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在保管、利用、复制、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特规定如下:

1、档案员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制度规定,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案卷在保管、借阅、利用过程中做到层层负责,有条不紊,熟练无误,不失密,不泄密。

3、经常检查档案库房内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采取补救措施。

4、档案员每天上下班,都要检查库房内的门、窗、箱、柜的安全情况。

5、档案库房除档案员、档案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准进入。档案员出差或休假时,由档案室负责人派专人代管,工作调动时,要将全部档案交接清楚,记录备案。

6、严格执行借阅档案的审批手续,凡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注销手续,对借阅案卷不许翻阅无关材料,不许拆卷、抽页、涂改、折叠、转借,并近期返还,如需抄写时须经档案员同意,如必须带出复制、拍照或查阅机密档案时,需经有领导批准,外单位借阅时,需持介绍信,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才能查阅。

7、借出的文件、材料、资料等要定期收回,不准长期存放在外,每季末清点一次。

8、过期的档案销毁时,要登记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监销。

9、档案工作人员与私人谈话和通信时不准涉及档案机密材料,不准随身携带档案。

技术管理制度12

一、总则及范围

为了保持已有工艺技术文件的完整性,使之完全能指导生产,以保证质量和生产正常进行,避免混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文件管理。

二、管理业务与分工

1、技术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各项管理业务的审批及有关事项的确定。

2、档案保管员:负责技术文件的保管、收发及按本制度进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文件的种类

①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

a。相关的法律法规

b。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及有关管理标准

c。相关的质量标准

②作业类文件

a。图纸及各类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

b。工序质量表及质量控制点一览表

c。产品使用说明书

d。公司内所有设备使用说明书

e。设备使用说明书;

f。各种明细表。

③管理类文件

公司日常制定的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计划及规定等。

2、文件登记

①技术部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台账】,掌握本厂全部技术文件的情况。其台账至少包括:编号、名称、数量、文件编制时间、发布时间、发放部门及销毁情况。

②文件接收后,档案保管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并作记录,每月或者每季度将记录复印件送技术部,技术部根据记录及时掌握本厂技术文件动态。

3、文件的归档及保管

技术文件的保管由档案保管员按档案管理标准进行保管,厂内发行的技术文件,除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外,尚须对储备待发的文件进行登记保管。

4、技术文件的复制与分发

技术文件的复制打印由技术部提出打印数字,但必须保证分布完毕后有一定储备。技术文件发送时,要备好【技术文件发放/领用表】进行文件名称、编号、日期等内容的登记,接收人员应在登记表上签收。

5、技术文件的借用

1质量管理类文件的借用应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登记表》,

2作业类文件的借阅应开具借条并由技术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技术文件的修改与审批

①当某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提出对不合理或者已经落后的技术文件时,由技术部该专业的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②技术文件确定修改后,由技术部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

b。更改理由;

c。会审意见、会审签名;

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

e。修改内容和修改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表现)。

③技术文件的审查与批准

一般性的内容更改只须将填好的【设计更改单】交技术部负责人进行审查和签字批准即可。重大内容的更改与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影响面较大的内容更改有技术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后,由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批准。

④档案管理员接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时,必须把已发出和保存、储备的技术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毕以保证技术文件的统一性(图纸更改后的发放除执行发放规定外,应同时将旧图纸收回并登记)。

5技术文件的管理应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存档(在登记时应作出标记)。

7、技术文件的回收与销毁

技术部应及时掌握相关国家标准动态,及时更新,过期的应进行回收销毁。当新的技术文件进行分发时,分发人同时应将相应的旧文件进行回收,整理后由技术部决定对其进行归档或销毁。

技术管理制度13

(1)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组织水平:优选施工方案,合理布置现场,提高施工水平,组织均衡生产,搞好现场调度和协作配合,注意竣工收尾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工期。

(2)加强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损失。

(3)加强劳动工资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

(4)合理使用劳动力,减少窝工,提高工人的文化技术水平和操作熟练程度,加强劳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比例。

(5)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提高机械使用率。

(6)加强材料管理,节约使用原材料。

(7)合理使用管材,长管不短用。利用管头接短管过墙管,降低消耗。作到大材不小用,优材不劣用。

(8)利用现场钢筋短节做跨接地线用。

(9)灯头盒、插座电盒甩线不过长不大于15cm。

(10)2。5mm2以下导线,使用压线帽连接,节省有色金属(锡),并提高工效。

(11)作到活完脚下清,作到余料回收,废料退场,合理安排用料。

(12)严格按图纸施工,按工艺流程施工,按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先做样板间、样板层,再大面积施工与安装,避免返工浪费工料。

(13)加强费用管理,制定分项分部的定额招标,有计划控制各项费用开支。

(14)积极采用降低成本的新管理技术。

技术管理制度14

生产技术科在厂长领导下,负责制订生产计划,布置生产任务,掌握生产进度,改进技术措施,完成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对需改进的设备、工艺进行设计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生产计划、生产管理方面

㈠根据公司要求,负责编制年、季、月度的生产计划,在厂长领导下召开生产会议,做好生产方面各个环节的联系工作。

㈡负责了解小麦品种,根据质量制订麦品搭配计划。

㈢检查、分析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合理组织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对影响生产和市场供应等重大问题,及时向厂长汇报,并提出解决办法。

㈣制定机械设备、电气动力设备的保养、检修、管理制度,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提高安全运转率。

㈤负责日常生产报表的汇总工作,并负责生产统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二、技术管理方面

㈠对生产车间进行技术指导,协助解决生产工艺上的问题。

㈡根据市场信息与面粉供应情况,提出工艺技术上的应变措施。

㈢做好制粉工艺的技术数据测定工作,并对测定数据进行分析,有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㈣负责编制更新改造项目和设备大修理项目的计划及有关施工管理工作,负责上述项目的设计工作。

㈤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各技术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三、其它方面

㈠负责节电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能、环保、食品卫生和安全生产工作。

㈡负责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的审定,会同有关部门鉴定技术成果、组织实施和制定奖励制度。

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技术图纸、技术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㈣会同人事科做好技术工种人员的培训、考工、升级工作。

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技术管理制度15

为强化外埠市场管理,提高抗风险能力,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研究,现对我司外派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作如下规定:

1、由总公司派驻各分公司人员代表总公司管理工程项目、印章和财务,各相关人员应恪尽职守,脚踏实地,做好自身工作,各在外分公司应严格按总公司的各项制度要求,积极配合,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各派外人员在外情况进行考勤考核,记录好日常在外情况,总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年终分配。

3、各外派人员是总公司实施管理的桥梁,除了应严格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定外,要积极配合在外各分公司的工作,应做到随叫随到,一丝不苟,遇到问题要即时向总公司领导汇报。

4、各外派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由总公司负责发放,严禁私下单独接受各分公司的现金、礼券礼品,不单独接受宴请或消费。

5、各驻外分公司负责总公司外派人员的食宿和交通,并尽可能创造条件提供生活方便和网络服务,保证其方便快捷做好各项工作。

6、各外派人员应严格按总公司的管理规定使用帐户和章印,努力降低工程项目的潜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7、各外派人员休假应事先向分公司领导提出申请,并经总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同时要做好离开时的章印和帐户及网络管理的衔接工作,保证分公司各项工作能顺利正常开展。

8、各外派人员应严格执行各分公司的作息时间,并尽可能与总公司的作息时间保持一致,总公司办公室应严格考勤制度,实行奖罚分明。

9、各外派人员如有调整,要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留后遗症。

10、总公司将根据各外派人员工作情况,结合各分公司的任务完成情况和风险最终结果对其考核,有奖有罚,直至追究应承担的责任。

以上规定,各外派人员应严格认真执行。

怀孕手册
新妈手册
育儿宝典
孕育饮食
早期教育
母婴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