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职工申请技能补贴时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取得证书时为在职状态,由申请者本人持上述要件的2、3、4、6到原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沈阳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统筹地区外(沈阳市外)的缴费时间可合并计算;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在职员工。其中,2022年5月15日-2022年9月21日在职,而申请时不在职的员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其他说明
1、符合我市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在对其进行自主评价和公示后,由企业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申领补贴。
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企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明细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申请者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者劳动合同复印件、统筹地区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职工申请技能补贴时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取得证书时为在职状态,由申请者本人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申请者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统筹地区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到原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2.2022年1月1日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沈人社发〔2019〕7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与企业签订1年劳动合同是指职工与当前申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包含在其他单位缴费的情形。
4.企业职工领取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需在取得相应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
申领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在对其进行自主评价和公示后,由企业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申领补贴。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明细表》(附件1);
2.《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附件2);
3.申请者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者劳动合同复印件;
6.统筹地区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职工申请技能补贴时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取得证书时为在职状态,由申请者本人持上述要件的2、3、4、6到原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二)审核。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在线核验等方式,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由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告知;审核通过的,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
审核证书的查询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辽宁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 )、
沈阳市职业资格工作网( )。
(三)抽查。区、县(市)人社部门要组织劳动监察、职业能力建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对企业上报的证书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公示名单前)。
(四)公示。复核通过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季度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补贴人员名单(含隐蔽或遮挡部分数字的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取得证书等级和核发时间等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季度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补贴类型及标准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计提专项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补贴包括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参加《沈阳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内专业(工种)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参加专业指导目录内各专业(工种)培训,学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创业培训补贴
培训机构按规定流程开展创业培训的`,学员培训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考核并取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指与依法设立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职工以及企业依法使用的劳动派遣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