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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利益最大化

来源:潮女谷    阅读: 5.3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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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利益最大化,很多人离婚的时候会和对方争财产,婚姻期间很多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现在的离婚率也是逐渐上涨,很多人想得到更多的财产,那么离婚怎么利益最大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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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中,主要是尊重双方的意见,因此如果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话,需要与对方协商沟通在诉讼离婚中,想要争取利益最大化可以从以下角度出发:

1、对方存在婚姻过错:重婚、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话,不仅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在财产分割中法官也会对无过错一方适当倾斜。

2、证明本人对家庭贡献较大、付出较多。

3、如果本人是女方或是抚养孩子一方的话,可以要求财产进行多分当然,在实践中,不同的情形千千万万,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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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被分割的是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谓共同财产是指你们婚内的两个人的所有合法收入。婚内,是指自双方领取结婚登记证之日起至办理离婚手续之日止,这个期间的双方的所有合法收入,才能被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时原则上应该是将双方的所有财产汇总到一起,然后一人一半,婚前财产及离婚后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但同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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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主动不要离婚财产的,我称之为情怀型女人,爱情至上

举个例子说明,董洁和邓超主演过一部电视剧叫《相爱十年》。董洁饰演一位漂亮的东北女生韩灵,在校园里喜欢上了穷学生肖然(邓超饰)。

韩灵为了肖然放弃继续攻读研究生,从大老远的东北老家跟随他来到深圳打拼,吃苦受累。

肖然刚开始找不到工作,做过海关检查员,做过销售员卖过香皂,经历过公司倒闭一分钱都没拿到。

而韩灵呢,跟随着他,并没有好日子过,住在廉价的出租房里,洗澡都要去公共洗手间。

韩灵意外怀孕,肖然说养不起打掉。韩灵打了,也伤了身体。

等到过了几年,肖然开了公司,发了大财,买了海边别墅。表面上,韩灵终于可以过上好日子了,才猛然发现,再次怀孕的她,保不住,流产了。这也导致她终生不孕。

在她守着大房子,无所事事,孤独烦闷的时候,肖然却在外面和别的年轻女子好上了。那女人为了上位,还谎称怀孕,韩灵伤心欲绝,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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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然这个渣男,唯一能想到弥补韩灵的办法就是金钱。而韩灵清高啊,不要他的钱,甚至说:“我要你的钱做什么?我讨厌你的钱!”

这部剧的结局部分,肖然死于车祸,大量遗产都由韩灵继承。

当然,这只是电视剧的结局,现实中,前夫出了事故,还会把遗产给前妻的很少吧。

所以,我们现实中的女人,当婚姻走不下去的时候,尤其是被伴侣伤害,遭遇背叛后,更要争取离婚利益最大化。

离婚后,一切都要靠自己了,没钱寸步难行,切莫把情怀当饭吃,爱情至上。爱情没了,男人可以走,钱必须留下。

第二种:不知道怎么分割离婚财产,不知道保障自己的利益

这种女人是比较傻比较单纯的。

曾经有个读者倾诉,她发现丈夫跟别的女人发生了关系,产生了争执,公婆连同小叔子小姑子全家人一起讨伐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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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怀孕期间不允许男方提离婚

《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很多女人为了生养小孩会主动辞去工作,这时她们是没有收入的。

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可能会让女方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中,加大她们的压力。

此外离婚又是一件耗费心力的事,在此过程中,势必会对女性造成一定精神冲击,甚至影响子女的发育。

但这个条款只限制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二、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判给女方抚养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仍处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是会判给母亲的。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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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方有重大过错,离婚时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丈夫是过错方,根据以前《婚姻法》的规定,只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方妻子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但《民法典》新增了一项兜底条款: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就是说,如果出现丈夫婚内出轨或者与他人非婚生子等情形,被法院认定为重大过错了,妻子同样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从而在法律上扩大了损害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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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请求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婚姻关系中,女性通常是家庭生活中贡献较多的一方,照料老人、抚育子女等等。

对家庭投入较多的时间、精力,势必使女性的自我发展受到限制,经济收入减少,甚至没有收入。

因此在离婚时,法律会给予女性一定的倾斜和照顾,也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五、男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能分不到财产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往《婚姻法》要求这些情形必须发生在离婚过程中,才能让行为人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但是《民法典》去掉了这一时间限制,只要是在婚内男方有这些侵害女方财产权益的行为,离婚时都应少分或者不分。

此外注意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伪造债务侵犯的那一部分财产,不包括其他的夫妻共同财产。

有时候,有些女性当事人为了尽快离婚,甘愿放弃大部分财产,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通过法律程序,我们可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取证、诉讼谈判等一系列问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和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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