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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作文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8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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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的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的作文

提到学法、懂法,我们有些同学总是不以为然,他们想,我又不会像坏人一样地去偷去抢,我又不去干那些违法乱纪的坏事,我学什么法?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他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说不定,你稍微一大意,就有可能犯法了,当然你和你的家人就会为你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今天,我要沉痛地告诉你一个发生在我家附近的故事,想通过你让更多的同学知道:我们的一些危险行为,比如玩火其实也是违法行为,也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危害,酿成巨大的悲剧。

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一位同学在十岁生日那天,爸爸妈妈给他买了一只双层大蛋糕为他庆贺,那天晚上,一家人点起蜡烛为他祝福、许愿,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第二天下午放学到家后,那位同学又将没烧尽的小蜡烛拿出来点燃,在桌上摆成一圈玩。他望着燃烧的小蜡烛觉得好看极了,忽然听到楼下有同学喊他去踢球,他忙向蜡烛吹了几口气就匆匆跑了下去。谁知有几支蜡烛没吹灭,一会儿便将桌子上的书籍作业本烧着了。火势很快蔓延开来,不但烧毁了他家的财物,大火还借着西北风凶狠地吞噬着周围的一切。尽管消防队叔叔奋力抢救,但无情的大火不仅烧空了他家,还蔓延到左邻右舍,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更严重的是有一位老奶奶因为年纪大,行动不方便,没能及时逃离火海,最后窒息身亡了。我的那位同学后悔莫及,可是已经于事无补了!他因为年纪小,免于处罚,可是他的父母却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朋友们,听了这个故事,你应该知道了吧。平时老师、爸爸妈妈教育我们不要去做那些危险的事,就是一种法制教育。如果我们认真听从他们的教育,就可能避免犯法。希望你能把这个故事讲给更多人听,让他们别在重蹈覆辙,好吗?

法律,生活的法则;法律,安全的保障,只有法律才能是非分明。

有人会说,法,离我太远了。其实不然,法就在我们身边,“红灯停绿灯行”这就是我们从小就知道的法。

有一回,我在电视上看到一段视频,画面上一辆摩托车开到了红绿灯前,这时黄灯开始闪烁,后面又跟上了一辆小汽车,小汽车车主以为摩托车车主会赶快过去,没想到的是,摩托车车主停了下来,而小汽车车主没来得及刹车,一下子把摩托车连人带车撞出5、6米外。通过这段视频,我觉得小汽车应该受到法的严惩,摩托车车主是无辜的,他做得对!我们要吸取教训,要牢记“红灯停绿灯行”。

还有一回,那是刚开学不久的一天,我去心之桥买书,下楼时,一阵争吵的声音传进我耳朵,我走进拥挤的人群,只见一个膀大腰粗的工作人员,一手紧紧掐住一个老xx的脖子,大声用闽南话呵斥着,我听不大懂,好像是在说那个老xx偷了东西,那个老xx一直大声地说他没有偷,一边挣脱着工作人员的手,要往里面走说要买笔,而工作人员则紧紧掐着他的脖子并将他赶了出去。我觉得这个老xx若没有偷东西,那这个工作人员定会无比羞愧,因为他伤害了别人,还诬蔑他人;而老xx若偷了东西,那他就犯了盗窃罪和欺骗罪。这件事,我觉得法律要靠别人人自觉遵守,有一点违法的意识可能就会使人一生后悔。

遵法守法靠大家。从小事守起,与法同行,才可能健康成长。

谈及到法律,总会给人带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是一样的,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力才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然而我们该思考的是:在我们成长道路长如何与法同行呢?可能有人会说:你多虑了,我们都还只是未成年人,只要不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根本约束不到我们。听到这个说法,我很气愤,我会说:不!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它伴随着我们的一步步成长。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我想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最终导致他们走上了犯罪之路。有一句法律格言说得好:“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我们虽然的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接触了社会。目前是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有一些不法现象,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我们要提高警惕,增强我们自身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在使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下能冷静、机智、勇敢的去应对。

1、独自在家时,要锁好院门、防盗窗等,保管好财物。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要盲目开门,要从观察镜看清楚是谁,或者隔门问清楚对方是谁,如果是你认识的人才能开门,如果是陌生人,就不要开门。

3、不要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里做客,以防坏人有机可乘。

4、外出要告诉父母你去哪里,如果是晚上一定要结伴同行,万一发生了什么事,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5、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法律保护。

同学们,

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生命与健康,

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要相信,法就在我们身边,法伴随我们成长。

我,作为一名学生,让我感动的事情是很多的,怎么样才能做到让别人感动的事情呢?其实很简单,我相信很多人们都知道的,那是一个炎炎夏日,我走过马路街边,远远的看见一个人匆匆忙忙的跑进医院里,我走到医院门口,听见那人询问护士有没有专治腿上的药,后来又听他说原来是她女儿出车祸了,去医院检查腿医生说着腿差点骨折,幸好还是不算太重,但是还是不能走路。所有的钱都花在包石膏上了。他现在很着急,等他出来以后,我转了一下头,看见路中央的左半边,有一群人围着圆形

像是在看什么,过去一看一个人躺在地上,听周围的人,是一辆自行车撞了他,幸好他离医院很近,但是等医院的工作人员抬着担架出来,必定要晚一些。这时,天下起的雨,因为刚刚的天气也不怎么好,现在就开始下大雨了。突然,一个人冲向躺在马路上被自行车撞的人,他放下手里拿的东西,立马背起躺在马路上的人。那时正好是人们下班高峰时期,来来往往的车很多,那个人差点被车撞到,我看见那个人的东西没人帮他拿,我就去捡起来,发现是我开始看见那个匆匆忙忙跑进医院的人的药,我也急忙追过去,雨越下越大,在我出门的时候妈妈就给我准备了一把雨伞,那个人也跑了二十米了,我也就跟着他跑,看见医院的人出来了,他立马放下那个人,随着自己也倒在了地上。我把他的药放在他的床边,突然,他好像喃喃自语的说着什么,一听,他告诉了他家的地址,让我们去给他女儿送药,好心人立即就去了。我向医院借了张纸,我写了五个字:好人有好报。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逐渐,越来越多的人就会有道德。做有道德的人,才是人生中最值得去做的事情。

现代社会是一个有秩序的法制社会,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呼吁大家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耳闻目睹的及一些亲身经历的事情,渐渐地都让我明白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也更激励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从小,妈妈每次带我外出,经过十字路口时,都要跟我念叨:“红灯停,绿灯行,行人要走斑马线,交通安全很重要。”走在大街上,教育我瓜果纸屑不能随地乱扔。在公园游玩,教育我不要践踏草坪,不要破坏公物。坐公交,教育我要排队上车,遵守公共秩序。……在妈妈的言传身教下,这些观念、这些行为准则深入我心,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习惯。

你别小看这些细小的行为习惯,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刘备也曾教导儿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小事上不学法、不守法,慢慢发展成大事上不知法而犯法,那是法盲,最后应触犯法律受到制裁而后悔莫及。更有甚者,从小事上就视法律为无物,知法而犯法。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都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同时,我们在学法、守法的同时,也要善于用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小学生,在人与人的关系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首先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当遇到特殊情况时,能够冷静、勇敢地去应付。如:独自在家,尽量锁好门,钱财妥善保管;如果有人敲门,不可贸然开门,应先从猫眼中看清对方,若是陌生人,就不开门;不邀请陌生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以可乘之机;外出要请假,让同学老师或家长知道你去了哪里,遇事前后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等等。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强、自尊、自重、自爱,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眨眼间已经是公元20xx年了,我的已经长大成人,成了一个企业的小老板。窗外上外的轮船来来往往,我极目远眺,看着从远远地看见一辆货轮驶向码头。"呜呜"的气笛声也伴随着它,人来了。商人把船停在岸边,向我们走来。一切都像往常一样,只是好像多了一点东西多了点什么呢?我半天也没想起来,只好摸了摸脑袋尴尬地笑。商人们大声喊:"验货吧!"我看了看货物。确定了情况,因为已经是交易多年了,所以很信任,便交了钱买下。

交易完之后,我转过身便进入工厂。准备包装好这批物品,并售卖。我我掀开表层,发现里面全是假冒伪劣产品时,我气得火冒三丈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那些罪犯远渡重洋,不仅更换了国籍,还取得了暂住证,并且摧毁了一切有关于他们的痕迹,自以为逃过一劫。可他们不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一会儿就放松懈怠了。就是很快被警方账户,同时公司要变得欣欣向荣了。看着那些假冒伪劣产品,我有感而发: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以谋取暴利,但这种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国的核心主义中严格的法律规定,这同时也是我们社会安定的基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的祖国富强了,更要守法,知法,懂法。就像我经历的那样祖国帮助了,我保护了我的人生财产与个人安全,我希望祖国能够更加繁荣富强,人们过上更加安定的生活,让我们期待着。祖国的富强更需要我们的努力,让我们付出汗水,让祖国雄于地球。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初级中学七(3)许典。指导老师:程耀。

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说过,“世界上有两种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

道德可能很大,大到可以胸怀天下,博爱万物;道德可能很难,难到身陷逆境,甚至付出生命;道德可能很小,小到一个温暖的眼神、一个真诚的微笑、一个友好的举动都可以感受到它的存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国家丰厚的文化宝藏之一。数千年来,它一直是华夏儿女精神世界的支柱。我们的道德讲堂正是以此为主要内容,讲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通过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和“凡人善举”,宣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亲敬老的道德品质。不断提升道德素养,构建崇德尚善的社会氛围,弘扬敬奉贤人的社会风气。

人人唱响道德歌曲,用道德的歌声滋润心田。

首先,让我们进入今天道德讲堂的第一个环节“唱道德歌曲”。大家一起来听唱《四德歌》。请老师播放音乐。

在学校生活中,同学们如饥如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自身能力,但学习和能力只是一种外在的智慧,还有一种内在的智慧那就是做人,做人对人的成长和成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成功者之所以成功,

在于做人的成功;失败者之所以失败,在于做人的失败。人是“做”出来,做人是一种修养。人活一天就得做一天人,尽其所有天责,就得讲一天修养。只要一息尚存,修养就一刻也不能放松。 做人不但是大难事,也是大艺术。从普通平凡的人提升到超凡脱俗,再从超凡脱俗提升到鹤立鸡群、独领风骚,这就达到了“做人”的最高标准。

在我国,青少年犯罪犯法的占80%以上。青少年作为共和国的公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权利,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还要注意不侵犯他人权利。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既要维护自身权利又要履行义务;如上学,服兵役等我们必须执行。

在现实生活,侵犯他人权利的事件经常发生,我们未成年人涉嫌其中的也有很多。所以,我们既要保护自己,又要做到不伤害他人。

16岁的小君和小哲是高一同班同学。小君沉默寡言,爱好数学,一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哲活泼开朗、思维敏捷,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哲与小君发生争吵,小

君先给了小哲脸上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哲自感委屈,在楼道里找到小君理论,再次发生争执。互殴中,小哲掏出了随身带的水果刀。小君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无效死亡。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哲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君父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君讨回了公道,加害人小哲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小哲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律师的梦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从事律师职业。

我们在享有生命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法律伴我们同行,让我们远离暴力,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作为一名小学生,必须学会守法、懂法、用法。学校也有学校的纪律,但是有一部分同学会认为,纪律、规矩等会限制他们的自由。我必须负责任告诉他们:假如在食堂,排队买饭如果有人不守规矩,乱插队,那食堂不就成了市场。如果在图书馆里,大家都在享受这宁静的时光,偶尔会有一些“沙沙”的翻书声音,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人不守规矩,高声谈话,本来的宁静瞬间破灭了。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可惜,在我们当中,也有部分同学不理解校规的意义,不明白学校依法管理的权利,总觉得是一种束缚,比如课堂上顶撞老师,在校园课室中乱扔垃圾,对门卫叔叔骂脏话,这些现象都是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违背的,更有损《小学生守则》的威严,是与国家所倡导的法治精神相冲突的。不配文明市民的称号。

还有一次,学校一名同学,买了一些文具后,已经没钱了,他有想吃零食,趁老板正在招呼客人,偷偷地偷走一包薯片。但最终还是被老板发现了,可他还死活不承认。唉!这位同学难道不知道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的道理吗?

同学们我们正在打造“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城市品牌,是使厦门市民的行为准则与文明意识达到更高的要求,更高级别的花园城市。作为厦门市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文明意识在我们的头脑里生根。做个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从领导老师教导的文明自觉的好学生。别让课堂上的老师生气,别让父母、班主任费心,别让清洁阿姨劳累,别让优美的校园添乱,别让我们快乐的生活打折扣。

“法”,它虽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是却在生活中形成一种透明的薄膜,保护着人与人之间的本性,“法”其实处处存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每个国家都渲染着“法”的气息,一些改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也充满着对“法”的知乎。我们作为国家的合法小公民,因当从小懂得“法”,从生活中接触到“法”,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爱国合格小公民。

我是一位普通的小学生,虽然在我的心目中法律很朦胧,但是我很清楚法律是讲秩的,是很神圣的,是任何人不能逾越的红线。让守法成为我们的一种习惯,才能家家平安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一名小生,我们应该从小让法律在心间常驻,让法律伴我同行,要让大家知道,自觉守法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有一位小哥哥,今年16岁,本该坐在中学的课堂里,为自己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学习。然而自打接触网络游戏后,经常往网吧里钻。以生病的理由瞒哄老师,苦于家里管得严,哥哥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就回家。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期间还因为钱不够,不断以周末补课费等各种理由向父母要钱。考试结束了,小哥哥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打劫了一名身上只有20元零花钱的女中学生,结果被法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监狱里,面对铁窗、铁门,面对父母红肿的双眼,小哥哥愧疚万分,悔恨终生。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健康、自由的保护神。践踏法律是要付出代价的!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作为炎黄子孙,我们有责任维护祖国的和谐,以法律之矛,攻违法盾。学法、知法、懂法、护法,用法律的武器约束自己、保护自己。我们坚信,法律,终将一如既往用公平正义,还生活以美好,给善良以力量,为我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每一个公民必须要做到的,而对于公民来说,惟有能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才可能获得最大的生存自由。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有的同学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王某,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有同学提议他拿这10钱去打电子游戏机,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了,怎么办呢?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有一次,他去一家超市偷东西,没想到在超市出口处被一位老太太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权益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权益和义务是一致的,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作为社会的传播领域,新闻总是浮在风口浪尖上,它是社会的窗口,每天都为人们提供鲜活的风景,因此总是备受社会关注。

我们国家非常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与新闻出版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的数量日益增多。事实上,我们非常难找到一种有效的机制来获得“社会感受”,非常难对其可信性举证。这就决定着当我们在使用“社会感受”这个概念时,似乎主要是在表达一种推测或者愿望,而非一种确定的判断。

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虽然未当过法官,没做过律师,不是执法人员,不从事法学研究,也未曾去法院打过官司,没有“亲密接触”法律的经历,但是,我们仍然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法制的存在。

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知识,使我更加识法、懂法,相信在将来,这些认识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意义!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社会,贯彻国家宗旨,我们也应该提高法律常识,为祖国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谈到法律,会给人神圣,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会生活咋子这么一个安定的社会里;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同时也保证了他人的安全。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它会变成什么样?我不敢想象。小偷们偷了东西还能潇洒的向别人炫耀。满街都是强盗、杀人犯。这样的国家有谁能住得了。没有法律自然就没有国家。人们想要安居乐业就必须有法律。

作为青少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就应该加强我们的法律意识。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做出了严峻的挑战。

那我们又应该怎样树立的正确的法律意识呢?首先我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健康的信息。面对陌生人提出的过分要求,应学会拒绝。遇到违法的事应在安全的情况下向警察等人求助。

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我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自我保护事人的本能,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积极争取社会、家庭以及学校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在我防范能力。

我们也应积极的参加学校、社区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我们能够得到更专业的法律知识,也大大的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邓爷爷早在1996年指出:“加强法制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又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有进行法制教育。”

寒假里我带着探索的心情认真地读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这本书,觉得它很好,因为里面有许多好看的内容和许多真实的故事,并可以从憨憨猪与袋鼠博士的谈话中学到很多的法律知识。警钟长鸣中可以提醒我们应该做一个严以律己、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读了“保护环境事情大,废旧电池莫乱扔”这则故事让我想起了以前有的时候我会把废旧电池给乱放在某个地方,而现在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会把废旧电池给装在一只小袋子里,然后再把它扔在小区的专用回收箱里。这样,就可以为保护环境,净化地球的土壤出把力了。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这本书中的借身份证“借”来巨额赔偿这件事,其中因章老汉把身份证借给了范某,范某用他的身份证办了摩托车的手续,而范某又超速驾驶摩托车撞死了人,因为章老汉成了“车主”就受连累要赔24万元,有点法盲的章老汉觉的不关自己的事,就没把它当回事,最后被拘留了15天,还要赔24万。这下真是借来了一个灾难呀!这个故事教训太深刻了。假如章老汉懂一点法律知识,就完全可以避免自己受连累了。

通过学习了这本书,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我一定要好好地学习法律知识并且要宣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和他人,让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家园更加和谐,更加幸福和温馨。

走路和法律有关吗?当然有。而且关系可是非比寻常。

以前,我走路都是连跑带跳的,过马路时只要看见得没车就一溜烟儿地过去了,管它红灯、绿灯呢!……

记得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个十一、二岁小孩在马路上走着。只见他右手玩着悠悠球。突然,十字路口的红灯亮了,那个小男孩一心只顾玩球,根本没有看见。

正在这时,“黑色幽灵”神奇般的出现了——一辆载满红色砖头的货车,正对面驶来。只听“砰”的一声,人们都惊呆了。一切都完了……

当我看到那一幅幅血淋淋的图片时不禁吓出一身的冷汗。我这时才知道我以前的做法是多么的危险,让父亲和母亲担惊受怕。因为无数的交通事故都是和行人有关的,不文明走路,可是要会出生命的代价的啊!

从那以后,我看着红灯、绿灯过马路,过马路时每次都走斑马线。在超市乘坐有扶手的电梯时尽量靠右,让有急事的人从左边快速通过。

最近,我还看了看《道路交通安全法》,我懂得了: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和谐。

让我们大家一起来遵守这份安全,这份文明吧。

家长寄语:孩子的安全关乎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要远离“黑色幽灵”,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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