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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0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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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的主要依据是什么,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时我们需要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争端,尽可能的维护自己方的利益。下文分享索赔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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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成立的四个条件

1、索赔是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2、承包人提出索赔的起因,通常是发包人违约、合同错误、合同变更、工程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因素等。

3、索赔的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文件、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证据等3个方面。

4、索赔成立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索赔事件导致了实际损失;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该损失不是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责任;及时提出了索赔。

1、合同文件的内容出错或互相矛盾;

2、监理工程师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曾发出承包商要求的图纸和指示;

3、有关放线的资料不准;

4、不利的自然条件;

5、在现场发现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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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额外的样本与试验;

7、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命令暂停施工;

8、业主未能按时提供现场;

9、业主违约;

10、业主风险;

11、不可抗力。

第一,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经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者总工期延误。

第二,造成费用增加或者工期延误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者风险责任。

第三,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很多施工企业管理粗放,算大帐、不会进行成本控制,更没有意识到工期的重要性,导致在工程完工后难以要回工程款,甚至被巨额索赔。对施工企业来说,关注工期就是关注工程利润。现就建设工程领域工期问题进行汇总,希望对施工企业有所帮助。

索赔的主要依据是什么2

一、索赔基本条件是什么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1、客观性:是指客观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并对承包商的工期和费用造成影响、这些干扰事件还要有确凿的证据说明。

2、合法性:当施工过程产生的干扰,非承包商自身责任引起时,按照合同条款对方那个应给予补偿。

索赔要求必须符合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按照合同法律文件,可以判定干扰事件的责任由谁承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赔偿多少等。所以,不同的合同条件,索赔要求具有不同的合法性,因而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3、合理性:是指索赔要求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等。承包商不能为了追求利润,滥用索赔,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搞索赔,否则会产生以下不良影响:

(1)合同上方关系紧张,互不信任,不利于合同的继续实施和双方的进一步合作。

索赔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第2张

(2)承包商信誉受损,不利于将来的继续经营活动。在国际工程承包中,不利于在工程所在国继续扩展业务。任何业主在招标中都会对上述承包商存有戒心,敬而远之。

(3)在工程施工中滥用索赔,对方会提出反索赔的要求。如果索赔违反法律,还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二、索赔的成立条件:

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赔事件成立必须满足的三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索赔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自身的利益,追回损失,避免亏损。要取得索赔的成功,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客观性客观性要求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件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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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其他补充:

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跟踪、监督索赔事件,就可以不断地发现索赔机会。一般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对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5)因为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索赔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第3张

(6)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7。5。1项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跟进以上提供的各条法律参照,如果受雇者本身权益受到侵犯后,依法提出索赔,就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上索赔条件,承包人一般会按照合同里规定的时间,去通知侵害方进行索赔,也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来计算损失再去跟侵害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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