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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属于赔偿性还是惩罚性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4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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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属于赔偿性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一般都是比较高的,签订合同时一般会有违约条款,当一方出现违约时就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支付违约金,下面看违约金属于赔偿性还是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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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金是赔偿性还是惩罚性?

1、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损害赔偿金则仅具有补偿性质。

2、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的,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的结果,其金额能够确定;损害赔偿金则不具有事先约定性,它是根据守约方的具体损失来计算,其金额不能确定

3、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

4、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而此类举证,不但困难,且易产生纠纷,因而当事人为避免上述困难及纠纷,预先约定损害赔偿数额或者其计算方法,不失为良策。

违约金属于赔偿性还是惩罚性

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

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民法典》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有关违约金的制订标准和相关情况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明确的是有关违约金的认定标准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对违约事项进行明确认定后得出,并且其制订的违约金标准不得超过法律中的上限规定,否则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需要重新就违约金情况进行认定。

违约金属于赔偿性还是惩罚性2

一、违约金是赔偿性还是惩罚性?

(一)违约金具补偿性质,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损害赔偿金则仅具有补偿性质。

(二)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的,是合同组成部分,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的结果,其金额能够确定;损害赔偿金则不具有事先约定性,它是根据守约方具体损失来计算,其金额不能确定

(三)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

(四)赔偿性违约金,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因果关系。而此类举证,不但困难,且易产生纠纷,因而当事人为避免上述困难纠纷,预先约定损害赔偿数额或者其计算方法,不失为良策。

违约金属于赔偿性还是惩罚性 第2张

二、违约金的分类有什么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一)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二)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三、违约金应该如何让交税呢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的范畴,需要缴纳增值税。具体实务中,操作起来就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合同未履行,一方因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

合同未实际履行,根据合同约定条款,买卖双方,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双方之间既没有销售货物也没有发生应税服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收取的违约金无需缴纳增值税。

(二)合同已经履行,购买方支付的违约金

合同已经履行,由于购买方未能如约履行相应的义务而支付的违约金,销售方收到违约金是与销售活动相关的,应该缴纳增值税。

(三)合同已经履行,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

合同已经履行,销售方因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则延期交货等原因而支付给购买方的违约金,购买方不需缴纳增值税。因为购买方作为货物或则服务的接收方,并未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行为(注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一方才是经营行为的主体)。

违约金属于赔偿性还是惩罚性3

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如何确定性质

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时,应避免绝对地按照固定比例调整那种“一刀切”的简单做法,防止机械司法造成以偏概全,挂一漏万等实质不公平结果。对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的过高于违约所造成损失的违约金或者极具惩罚性的违约金条款。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为《民法典》第585条2款规定的过‘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综合衡量以下多种因素予以调整:

违约金属于赔偿性还是惩罚性 第3张

首先,“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最基础、最重要的标准,该因素要求人民法院应当查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其次,应考虑合同的履行程度,我国《民法典》对此虽未明确,显然,几近履行完毕的合同与尚未履行的合同,违约所造成的结果有较大区别;

再次,应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违约方是恶意违约还是过失违约,直接决定违约金的补偿性和惩罚性功能的此消彼长。《民法典》以诸多单行法规中特别规定违约责任过错责任的场合,无疑应当将过错作为违约金成立的要件。

在违约金过高的场合,由于惩罚性违约金的目的在于给债务人心理上制造压力,促使其积极改造债务,在债务不履行的场合,表现为对过错的惩罚,因此债务人的过错自应成为惩罚性违约金的要件。

最后,人民法院应当考虑当事人缔约时对可得利益损失的预见(预期利益)、当事人之间的交涉能力是否平等(缔约地位强势)、是否使用格式合同条款、是否存在过失相抵、减损规则以及损益相抵规则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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