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证书补贴,如今很多的技能都是可以申请领取补贴的,只要符合条件就能申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以下分享职业技能证书补贴。
职业技能证书补贴1
广东职业技能证书补贴程序
(一)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应当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进行注册,于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登录深圳市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网上服务系统申报补贴。
(二)受理。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网上服务系统自动受理申报信息。如申报信息填写规范完整的,系统提示已受理;如申报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正确的,系统予以相应提示。
(三)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
(四)公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于每个月末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
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
(五)支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公示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职业技能补贴所需材料
(一) 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
(二) 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三) 居住证复印件(仅限外省户籍学员以及需要在居住地申请补贴的本省户籍学员提供);
(四) 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验证”栏目的个人资格证书验证信息页面打印件);
(五) 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六) 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低保户凭证)复印件(仅限贫困家庭学员提供);
(七) 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号。
广东职业技能证书补贴标准
个人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法定劳动年龄范围(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内的本市户籍人员(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或在本市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
(二)取得培训补贴目录内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含复审换证)。
通过参加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政府公益性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个人不予补贴。
职业技能证书补贴2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发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36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费;
2.今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10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2000元。
4.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对应等级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20%,最高可达2400元。
5.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表》。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流程
1.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上述材料;
2.经办机构通过对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同时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当地政府或人社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职业技能证书补贴3
一、申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提升补贴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成都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
注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了关于完善后的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政策。
完善后的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政策不包括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1月1日起取得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不能再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二、申领时限
最新消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受益范围拓展了,由目前的在职职工拓展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根据通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应按以下时限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1.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领。
2.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应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三、补贴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证书未标注高级、中级、初级或未分等级的,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明确的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执行补贴标准
即:取得职业资格可聘高级、中级、初级(助理、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对应等级有多个的,按就高原则执行。
同一专业技术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四、如何申领?
第一步:申领人员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已在网上公布。
第二步:已在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到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在规定申领时限内,下载填写《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证书查询截图打印件,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或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提出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说明:
1.市本级参保人员向市就业局或就近向企业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提交申报资料,区(市)县参保人员向当地就业局提交申报资料。
2.经职工自愿申请,企业可填报《委托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汇总表》,代职工向市或区(市)县就业局集中提交申报资料。
3.跨失业保险统筹地区迁转的企业职工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应持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补贴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