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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的标准鉴定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9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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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的标准鉴定,我们都知道,我们在认定一个伤情或者一个事故在时候,都需要官方来鉴定,官方对于伤情有一定的级别标准,是要严格执行的,那么轻伤的标准鉴定是什么呢?

轻伤的标准鉴定1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规定,轻伤鉴定有以下标准:

一、颅脑、脊髓损伤

1、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平方厘米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2、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平方厘米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平方厘米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1、5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轻伤的标准鉴定

二、面部、耳廓损伤

1、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平方厘米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平方厘米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平方厘米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2、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平方厘米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三、听器听力损伤

1、 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2、 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四、视器视力损伤

1、 轻伤一级

a)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d)一眼视野半径30度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度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2、 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度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五、颈部损伤

1、 轻伤一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

b)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平方厘米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平方厘米以上。

c)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

d)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半流食)。

e)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

2、 轻伤二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平方厘米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平方厘米以上。

c)甲状腺挫裂伤。

d)咽喉软骨骨折。

e)喉或者气管损伤。

f)舌骨骨折。

g)膈神经损伤。

h)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六、胸部损伤

1、 轻伤一级

a)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

b)女性一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功能。

c)肋骨骨折6处以上。

d)纵隔血肿;纵隔气肿。

e)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3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20%以上。

f)食管挫裂伤。

2、 轻伤二级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c)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e)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g)胸壁穿透创。

h)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七、腹部损伤

1、 轻伤一级

a)胃、肠、胆囊或者胆道非全层破裂。

b)肝包膜破裂;肝脏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c)脾包膜破裂;脾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d)胰腺包膜破裂。

e)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轻伤的标准鉴定 第2张

2、 轻伤二级

a)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

b)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c)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d)胰腺挫伤。

e)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f)肝功能损害(轻度)。

g)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

h)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

i)腹壁穿透创。

八、盆部及会阴损伤

1、 轻伤一级

a)骨盆2处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愈合;髋臼骨折。

b)前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

c)输尿管狭窄。

d)一侧卵巢缺失或者萎缩。

e)阴道轻度狭窄。

f)龟[头]缺失1/2以上。

g)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30%以上。

h)一侧睾丸或者附睾缺失;一侧睾丸或者附睾萎缩。

2、 轻伤二级

a)骨盆骨折。

b)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

c)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

d)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

e)阴道撕裂伤。

f)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

g)龟[头]部分缺损。

h)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

i)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

j)一侧睾丸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

k)一侧输精管破裂。

l)轻度肛门失禁或者轻度肛门狭窄。

m)轻度排尿障碍。

n)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

九、脊柱四肢损伤

1、 轻伤一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b)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关节韧带断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长骨骨折畸形愈合。

e)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

f)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面。

g)股骨颈骨折未见股骨头坏死,已行假体置换。

h)骺板断裂。

i)一足离断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

k)三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m)肢体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5、0cm以上。

2、 轻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e)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g)骨骺分离。

h)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i)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j)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k)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l)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十、手损伤

1、 轻伤一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2、 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十一、体表损伤

1、 轻伤一级

a)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10%。

b)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0cm以上。

c)撕脱伤面积100、0平方厘米以上。

d)皮肤缺损30、0平方厘米以上。

2、 轻伤二级

a)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

b)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c)撕脱伤面积50、0平方厘米以上。

d)皮肤缺损6、0平方厘米以上。

十二、其他损伤

1、 轻伤一级

a)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20%或者IIIo面积达5%。

b)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征(不完全型)。

c)器质性阴x勃起障碍(中度)。

2、 轻伤二级

a)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者IIIo面积达0、5%。

b)呼吸道烧伤。

c)挤压综合征(I级)。

d)电击伤(Ⅰ°)。

e)溺水(轻度)。

f)各种损伤引起休克(轻度)。

g)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

h)面部异物存留;眶内异物存留;鼻窦异物存留。

i)胸腔内异物存留;腹腔内异物存留;盆腔内异物存留。

j)深部组织内异物存留。

k)骨折内固定物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l)各种置入式假体装置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m)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轻度)。

在法医对轻伤做鉴定的时候是有一定标准作为参考的,而这些法医鉴定轻伤标准就是小编带来的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对于不同部位的损伤,其轻伤的标准是不同的,同时还根据伤害的`程度分为了一级与二级。

轻伤的标准鉴定2

轻伤鉴定标准如下:

1、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

2、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

3、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4、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一、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病历本;

3、疾病诊断证明书;

4、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

5、伤残鉴定委托书。

轻伤的标准鉴定 第3张

二、个人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总而言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轻伤一般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一般包括因为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

轻伤的标准鉴定3

轻伤鉴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的。理论基础方面采取的是医学和法医学的相关知识,同时还要结合鉴定经验。轻伤主要是一些外界因素对人体的一些组织细胞以及一些器官造成一定的损伤,或者也是这些外界因素造成部分人体功能障碍。

1、 四肢损伤

(1)手、足骨骨折。

(2)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3)肢体关节、肌腱损伤,伴有临床体征。

(4)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05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05以上;

(5)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2、 会阴部和躯干部损伤

(1) 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2) 阴囊、阴[茎]挫伤。

(3)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4) 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5) 外伤后血尿。

(6) 脊柱韧带损伤。

(7)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8)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05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05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9) 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10) 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轻伤的标准鉴定 第4张

3 头颈部损伤

(1)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2)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05以上,或挫伤面积在cm05以上。3、1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4)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5)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6) 头皮创。

(7)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8) 眼部挫伤。

(9)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10)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11)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2) 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13)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14)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15)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05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16)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性骨折。

(17)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8) 涎腺其导管损伤。

4、其他损伤

(1)烫伤达真皮层。

(2)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05以上;浅二度烧烫伤。

(3)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m05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2cm05 。

(4)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cm05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4cm05以上;深二度烧伤。

(5)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6)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所致的轻微损伤。参照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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