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可领补贴证书,人们对于申请补贴需要哪些材料也是着重关注的,不同的补贴项目所需要提升的申请条件是不一样的,具体还是需要我们看相关政策内容。以下是关于2022年可领补贴证书
可领补贴证书1
考哪些证书国家有补贴
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国家补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可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以下所列种类:
1、教师资格;
2、注册消防工程师;
3、法律职业资格;
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
5、注册会计师;
6、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7、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8、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9、注册建筑师;
10、监理工程师;
11、房地产估价师;
12、造价工程师;
13、注册城乡规划师;
14、建造师;
15、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16、注册验船师;
17、船员资格;
18、兽医资格 ;
19、拍卖师;
20、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21、医生资格;
22、护士执业资格;
2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
24、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
25、注册设备监理师;
26、注册计量师;
27、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
28、新闻职业资格;
可领补贴证书2
一、申领条件
1.企业在职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批准日期距申领补贴之日在12个月内。
3.补贴适用范围是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
二、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三、申请渠道
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的申领和审核全程通过网上办理。
请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通过“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功能,进行线上申请。
四、审核查询
请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查询”功能,查询补贴审核结果。
五、补贴发放
补贴申请受理后,经后台审核、公示,补贴款项将于公示期满当月中旬拨付。(当月申请,次月公示和发放)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
2.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3.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培训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4.请确保填报内容真实有效;
5.社会保障卡号需填写社保卡上E开头卡号,大写输入。
6.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及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参保人员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填写《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2、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领人本人的银行账户或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号。
补贴标准
1、参保人员取得初级 (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000元;参保人员取得中级 (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500元;参保人员取得高级 (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2000元。
2、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可根据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技能人员培训需求,研究确定本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确定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应主动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各地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可根据本地实际实行动态调整。
3、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本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职工取得列入本地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五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200元;中级(四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800元;高级(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500元。
4、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在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中注明其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情况。
可领补贴证书3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补贴:
(一)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并在该企业正常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2.与该企业签订了一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在该企业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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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社会组织就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正常经营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实现就业,并在该社会组织正常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2.与该社会组织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在该社会组织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三)在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社区(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等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管理、党建等社区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岗位)实现就业;
2.与相关单位就此岗位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3.该岗位就业期间,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单位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注意: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被派往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的不享受上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