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亲子知识 > 早期教育 > 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09W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随着现在多元化的发展,人们的思想都会随着时代而变化着,很多的离婚现象也有很多的未婚先孕的现象等,而还有就是一些特殊的情况怎么落户的问题,以下是关于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1

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出台

近日,北京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关于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引关注,喜大苦奔,广大黑户人群终于可以有合法身份啦!据了解我国有1%的人口没有户口。

目前至少已有20个省份出台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一些地方细化了无户口人员的分类,增加“无户口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类别;多地还优化落户程序,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20省出台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

目前至少已有20个省份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实施细则。这些省份包括北京、浙江、海南、安徽、福建、重庆、四川、甘肃、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山东、山西、陕西、河北、江苏、青海、江西、湖北。随着落户细则的出台,上述地区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去办理落户了。

其中,安徽将无户口人员细分为9类,增加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无户口人员”;广东增加了“无法查找身份信息的滞留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甘肃增加了“本辖区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河北也增加了“本地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等等。

1%的中国人没有户口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成为俗称的“黑户”。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等人在2014年七、八月份的调研

这些黑户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其他还包括没有主动上户口、弃婴、未婚生育、相关证件丢失、户籍办理程序繁琐或基层部门不作为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无户籍人员。总量在1300万左右、占总人口1%的中国人没有户口,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社会公平、和谐的重大问题。

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计生与户籍挂钩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国至少有20个省有明确的规定或案例,上户口必须出示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其中北京、上海、辽宁、四川、河南、湖北等6个省市在省级户籍制度上明文规定,将计生与户籍挂钩。

调研中发现,黑户的普遍存在已经导致不良影响,包括黑户人群自卑心重、缺乏安全感、游离于正常社会之外、无法享受公民的基本权利等,从而也制约了人口流动、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加剧了社会不公平。

另外,福建省是一个特例。2008年,福建省明确规定了超生婴儿无条件登记。到2010年5月,该福建省为历年累计下来的近50万“黑户”人口登记了户口。事实上全国黑户总量会明显高于1300万。

2015年全年出生人口为1655万,比上年减少32万。由于单独二孩政策于在全国逐步开始实施,2015年是该政策完全实施后的第二年,因此也应该是政策新增人口的高峰年。然而,2015年出生人口不升反降。

另外,中国人口老龄化态势明显,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超过15%,老年人口比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4岁以下人口比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劳动年龄人口开始绝对减少,这种趋势还在继续。预计2020年中国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将达19%。

在当前老龄化和人口红利逐渐丧失的.背景下,要尽快推进户籍管理电子化,取消户籍登记与社会抚养费以及各种福利补贴挂钩的政策

规定凡是在中国出生的公民都应自动地、无条件地给予登记并使其获得公民身份,同时还要鼓励过去因各种原因没有进行身份和户籍登记的人重新进行登记,让所有黑户都拥有户口。

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2

宁夏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10月1日已实施

为全面解决宁夏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卫生计生委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自10月1日起,宁夏凡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非婚生育,涉外,被收养或捡拾抚养,户口被注销,以及流浪乞讨等5类无户口人员,都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去上户。管理办法对无户人员如何申请上户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非婚生育、超生等无户人员

凡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含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需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可到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登记。

不符合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条件的无户口人员(包括1996年1月1日前出生,或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确实无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由本人或监护人凭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及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所在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涉外的无户人员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无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第2张

被收养或捡拾抚养的无户人员

公民依法收养未申报出生登记的无户人员,监护人或收养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收养登记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已私自收留弃婴和孤儿的,收留人无收养意愿的,应主动将弃婴和孤儿送交当地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公安机关为其办理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口。

1999年4月1日以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弃婴、孤儿,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户口簿,申请办理入户。

1999年4月1日新《收养法》实施后,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户口登记人员,应凭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警务室民警的调查报告、公安机关在公安打拐系统中进行比对报告、抽取血样进行DNA检测结果,排除拐卖、失踪儿童的,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被注销的无户人员

被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失踪)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法院撤销宣告死亡(失踪)的生效判决书申报恢复登记。

农村地区因婚嫁等原因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因判处刑罚被注销户口的,在刑满释放或者假释后,应当由本人持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或者假释通知书,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流浪乞讨无户人员

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经公安机关在三个月内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无法甄别身份的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落人员,经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申请,可在公安派出所为监护单位设置的集体户上为申请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在派出所设置的社区集体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3

一、落户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二、无户口人员怎么落户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三、一般办理落户需要哪些手续呢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无户口人员落户条件是什么

此次发布的意见中称,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

为此,意见针对八类无户口人员明确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流程。

意见表示,各有关部门要对与本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

据称,此次任务的目标是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第3张

焦点1

公安机关如何保障解决“黑户”问题?

开“绿色通道”办落户申请

“黑户”问题由来已久,此次出台的意见如何保障能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呢?

公安部等五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立下了“规矩”:一是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二是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

据介绍,公安部将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

各地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尽快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组织开展户籍管理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凡是与《意见》规定不一致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

同时,加强对无户口人员核查比对,登记材料逐一建档,严查借机办理假户口违法犯罪;对办理登记民警实行终身负责制,依法依纪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在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还要开辟“绿色通道”,派出所确定专人受理群众落户申请,符合规定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让落户群众尽快领到居民身份证。

焦点2

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怎样落实登记户口?

被拐儿收养登记前查找生父母

怀孕手册
新妈手册
育儿宝典
孕育饮食
早期教育
母婴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