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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放弃抚养费还能要吗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2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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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放弃抚养费还能要吗,一般情况下,一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会会对子女的抚养费进行具体约定。但是有时候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出现自愿放弃抚养费,以下分享离婚协议放弃抚养费还能要吗?

离婚协议放弃抚养费还能要吗1

可以要求的。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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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建议带材料过来看一下,我们这边会给出几个方案供选择。类似案子我们做过很多,有需要的话可以来电具体沟通一下。

离婚协议放弃抚养费还能要吗2

受理是否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

第一种观点认为,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当事人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在法院已经受理、审结的情况下,向法院再行起诉。

这种“孩子由一方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的协议,是对今后主张抚养费诉权的彻底放弃,有的甚至是其实现离婚诉求的砝码,不同于“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每月承担抚养费”的约定。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抚养子女一方不得以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再行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第二种观点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二条:“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的规定,离婚后,自愿独自抚养子女一方以子女名义主张对方承担抚养费并不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

离婚协议放弃抚养费还能要吗 第2张

“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每月承担抚养费”的协议与“孩子由一方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的协议并无本质区别,均是父母一方对今后子女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的一种和议。既然法律规定前种协议可以因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再行作为新案起诉,那么后种协议,亦可以因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再行作为新案起诉。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但更多的认为,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后不久即以子女名义起诉主张抚养费,存在恶意骗取对方信任,实现快速离婚的嫌疑。

所以对待这样的情况,虽然应积极受理案件,不剥夺子女主张抚养费的诉权,也应严格审查法律所规定的新情况、新理由是否出现,防止曾经承诺独自抚养子女的一方恶意骗取法律同情,实现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的非法目的。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抚养方经济状况下降,无法独自承担抚养义务,或是子女出现升学、疾病等情况时,抚养方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出现,对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后反悔,又以子女名义主张抚养费的,不应予以支持。

虽然父母双方都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法律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一方提出抚养要求,当没有发生“必要”的情形时,就应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承担抚养责任。

当初约定放弃追索抚养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人民法院即依其意思而赋予法律效果,依其表示而赋予拘束力,意思表示的内容就成为其行为的规范,就算是涉及到子女的利益,在没有法定事由时也不可随意变更,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离婚协议放弃抚养费还能要吗3

离婚协议放弃抚养费之后可以反悔吗?

可以的,应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协议放弃抚养费还能要吗 第3张

离婚协议书放弃抚养费有效吗?

(一)协议离婚可以自愿放弃抚养费

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可以对抚养费作出处分的,可以主张抚养费,也可以放弃抚养费。

(二)放弃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

在离婚纠纷案件审理中,一方放弃另一方应负担的子女抚养费主要有以下原因:对于放弃方而言:

1、为达离婚目的而作出的一种妥协;

2、为争夺子女的抚养权而作出的一种让步;

3、为彻底断绝将来再与对方发生来往;

4、为不让对方探视小孩。对于被放弃者而言:

1、经济上负担不起;

2、认为不应该给,这种观点在农村尤其普遍,一般是女方认为子女既然给男方抚养了,男方就应承担起抚养子女的义务,而自己没得到子女还要出钱抚养,被认为是不公平;

3、不想给,夫妻反目成仇,认为给了抚养费就是对方得了利益,抚养费成了抱负对方的手段。

对于法院而言:

1、希望双方作出妥协,使案件能够调解;

2、减少案件的执行。

从以上原因分析可以看出,各方在作出放弃子女抚养费的初忠都是从自身利益着想,而未站在子女的角度考虑,都有涉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之疑。

离婚时候不能及时的解决问题就会在日后发生更多的纠纷,在解决孩子的问题上很多人都不是很愿意孩子不是自己抚养,就算是法院判决也会在日后反悔想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如果出现反悔的情况,可以进行再次的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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