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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典当合同范文10篇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4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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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典当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典当合同范文10篇

典当合同 篇1

典当权人(质押权人)(简称甲方):____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典当人(质押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财产做质押,向甲方申请办理典当质押借款。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用作典当的质押财产为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股票、基金、债券、资金等股票帐户及资金帐户上的全部资产(详见________号股票质押协作函)。

第二条 借款金额:甲乙双方对全部质押物进行评估,估现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评估价值的________%折价,乙方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综合费用为月________‰;利率为月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支付乙方典当借款时预扣综合费用,在典当期内,乙方可以提前赎当,提前赎当不返还预扣的综合费用,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

第五条 甲方承诺合同生效后一日内将借款给付乙方。

第六条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必须在合同到期五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续当。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当手续。办理续当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否则,到期不予续当。续当费率在首次典当费率的基础上增加________%。

第七条 典当期满后,乙方没有在五日内赎当或办理续当手续,即为绝当。绝当后甲方有权处置乙方质押的股票及股票帐户和资金帐户的所有资产,(包括冻结股票交易,卖出所有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提取现金,收回贷款,追偿欠款)。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八条 绝当后,乙方与甲方协商赎当或续当时,逾期费用按日________‰计算,利率按原规定执行。

第九条 在典当期间如果乙方帐户总市值降至(人民币):________佰

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 ______拾_____元时,乙方必须自动地在二日内将市值补至(人民币):________ 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如果乙方在二日内未补至上述市值以上,甲方有权随时处置乙方质押资产(包括冻结股票交易,卖出所有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提取现金,收回贷款,追偿欠款)。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十条 当票、股票质押协作函、授权委托书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背。甲乙任何一方认为此合同需要公证的,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典当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典当(借款)合同

承典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出典人:

身份证号:

住所(址)

联系电话: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请典当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特制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 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屋产权(产权证号为: ,使用性质为: ,面积为: ㎡)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土地(土地证号为: ,土地面积为: ,土地使用年限为: ,土地性质为: )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的在建工程(国土证号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

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6、其他: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万元。(当物估

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 万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

的 %,出典人于每月的 日支付给承典人。

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 %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应当按月/

季度/一次性支付给承典人;当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笔利息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此后的当金利息应当在下一个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当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的,按应缴纳款额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缴款超过一个月则视为绝当,当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归还典当当金需经承典人同意。如

双方达成协议,出典人归还当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八、典当期限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当。

续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续当前,出典人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九、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应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

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十、在符合以下第 种情况时,承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典人

交付当金:

1、出典人将本合同当物交付给承典人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

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本合同当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办

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公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典人承担,如需购买保险的,投保义务人为出典人,保费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当物典当期间有权收取当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

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十二、如发生绝当,出典人无条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处理绝当物

品,承典人处理绝当物品时无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绝当物估价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进行选择,

委托四川众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绝当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律师费等)后,所余部份退还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叁万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

处理,损益自负。

十三、典当成交后,因当物所有权权属纠纷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

引起的纠纷造成承典人损失的,由出典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典当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内所有应缴款义务后,

承典人退还出典人当物或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五、本协议主体部分所预留地址为双方唯一联系地址,往来信函均

以该地址为准。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产权处、经管处、公证处

各一份。

十八、本合同附件如下:

1、出典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况(附件一);

2、当物的权属证明及抵押登记证明(附件二);

承典人: 出典人: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典当合同 篇3

承典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出典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请典当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特制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______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______(动产)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为:______,使用性质为:______,面积为:______㎡)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的土地(土地证号为: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土地性质为:______)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______的在建工程(国土证号为: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为:______)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______的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为:______万元。(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______万元。(大写:______)。

四、典当借款期限: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的______%,出典人于每月的______日支付给承典人。

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______%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应当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给承典人;当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笔利息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此后的当金利息应当在下一个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当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的,按应缴纳款额的0.5%每日向承典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缴款超过一个月则视为绝当,当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款处理。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归还典当当金需经承典人同意。如双方达成协议,出典人归还当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八、典当期限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当。续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续当前,出典人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九、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应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十、在符合以下第______种情况时,承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典人交付当金:

1、出典人将本合同当物交付给承典人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本合同当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公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典人承担,如需购买保险的,投保义务人为出典人,保费由出典人支付;

十一、承典人在当物典当期间有权收取当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十二、如发生绝当,出典人无条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处理绝当物品,承典人处理绝当物品时无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1、绝当物估价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进行选择,委托______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绝当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律师费等)后,所余部份退还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2、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叁万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

十三、典当成交后,因当物所有权权属纠纷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纠纷造成承典人损失的,由出典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典当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内所有应缴款义务后,承典人退还出典人当物或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五、本协议主体部分所预留地址为双方唯一联系地址,往来信函均以该地址为准。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十七、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产权处、经管处、公证处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承典人: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年月日

出典人:

签约代表:

年月日

典当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称“甲方”)

当户(借款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机动车辆作为当物质押给甲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机动车辆质押。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当物

1.1乙方自愿将自有的 ________(品牌型号)(小轿车、客车、货车、其他机动车____),发动机号_____车架号______车牌_______ 的车辆质押典当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车辆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经甲方对典当车辆进行评估,估价此典当车辆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条 当物担保范围及处置当物后的清偿顺序

2.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大写______元(¥_____ )及按第四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当户续当的,续当期内所产生的2.1中的相关费用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绝当后及甲方依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或者甲方实现质押权后,乙方任何还款、甲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均按以下顺序清偿甲方的债权:

2.3.1 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

2.3.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2.3.3 当金本金

第三条 当金、借款用途及典当期限

3.1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2乙方借款用途为 ,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3典当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_日,(典当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续当的,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合同》,《续当合同》上确定的典当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典当终止日,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第四条 息、费率

4.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___ %、月利率为___ %,合计为___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甲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___月综合费大写 _________ 元(¥_________)。

4.3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依照本条执行。

4.4若甲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当物的移交与保管

5.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车辆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移交甲方占有,车辆行驶证等全部相关证件、手续由甲方负责保管,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补办车辆相关手续或凭证。

5.2典当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第六条 保险

6.1质押期间,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质押车辆办理保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典当车辆的评估价值对该车辆办理财产保险,投保期限应长于质押期限,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质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如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延长典当贷款期间时,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

6.2质押期间质押车辆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偿还甲方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以下简称贷款本息)。赔偿金扣除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6.3如车辆无保险,在典当期内以及甲方实现质押权之前,如有典当车辆遭受被盗、毁坏、天灾等无法挽回的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按评估价值金额赔偿甲方。

第七条 当金的发放

7.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发放当金:

7.1.1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7.1.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质押典当的,已经将质物移交甲方;

7.1.3没有发生可能对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7.1.4甲方要求乙方为当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移交甲方;

7.1.5其他先决条件: 。

7.2在本合同7.1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乙方办妥相应的典当手续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发放当金。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当金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当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7.3如应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将当金发放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当户本人)时,乙方应签署付款指示书。

第八条 续当

8.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当,经甲方同意续当的,乙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甲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8.2 乙方在超过8.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请续当的,经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8.3 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第九条 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9.1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当金用途;

9.2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9.3 当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等)当物;

9.4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5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6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除外;

9.7 拒不接受甲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甲方对乙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9.8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赎当和提前赎当

10.1到期后乙方凭当票、本典当合同及个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甲方赎回典当车辆,甲方将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返还乙方。

10.2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提前赎当),但乙方必须已偿还截止至在该提前还款之日的所有到期应付款项。

10.3乙方提前偿还部分的金额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且必须为人民币的整数倍数(提前偿还最后余欠的金额除外)。

10.4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典当综合费按实际典当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月综合费率计算收取。

第十一条 绝当

当期期满5日后,乙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如发生绝当,乙方在此确认:

11.1甲方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车辆,并以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甲方的当金、综合费用及其他费用。

11.2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变卖、拍卖价格的争议权和抗辩权。

11.3甲方有权就典当车辆实行无底价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税费、诉讼费、违约金、拍卖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乙方声明及保证

12.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12.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2.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12.4乙方保证当物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经授权其有合法的处分权。

12.5乙方确认当物无任何财产、产权纠纷,亦未对其典当物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留置等。

12.6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未签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无出售,无转让、无按揭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逾期违约金

13.1.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乙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 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3.1.2乙方如逾期偿还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 ______ 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3.1.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13.2 乙方违反13.1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3.2.1 按当金本金的______%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3.2.2 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3.2.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费用;

13.2.4 本条违约责任与13.1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3.3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违约金。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通知与送达

15.1 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15.2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15.1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5.2.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15.2.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15.2.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15.2.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15.2.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15.3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第十六条 附 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需登记,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付清时失效。

16.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登记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续当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典当合同 篇5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典当行咨询。

当 户:(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典当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有处分权的财产作为当物抵/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当物

甲方用作典当的当物为 (详见《当物清单》)。

第二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2.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抵/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利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2.2 绝当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1)乙方为实现债权代垫及发生的费用;

(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 当金。

第三条 当金及用途

3.1 当金为(大写) 元(¥ 元)。

3.2 甲方典当用途为 ,甲方应按典当用途使用当金,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 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为天,即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当期不足5天的,按5天计算。

第五条 综合费用、当金利息

5.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综合费率为 %,合计为月%。以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计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止。

5.2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按照第种方式收取典当费用,甲方提前赎当或乙方按照

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当金的,已交纳的或预扣的综合费用不退还。

①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的综合费用,在发放当金时一次性扣收,利息在还款时一起结算。

②甲方应在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下个月的综合费用,并结算上月的利息。

5.3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

下的利息、综合费和违约金,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续当

6.1 典当期限届满前甲方若不能赎当,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在甲方结清此前所有费用及利息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

6.2甲方申请续当后,乙方没有同意的,则续当不成功,甲方应无条件履行赎当义务。

6.3甲方于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申请续当的,除承担当金综合费用、利息外,还应按照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续当成功之日的实际天数,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第七条 赎当

7.1在典当期限内申请赎当的,按第五条约定与乙方结清利息和综合费,及偿还本金后,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相关赎当手续。

7.2甲方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甲方还应当根据逾期天数,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绝当

8.1甲方应当在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前赎当,逾期达5日不赎当也不能续当的即形成绝当,甲方同意按照约定的方式,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置当物,处置方式包括不限于折价变现、拍卖、转让等,直到变现为止。

8.2 当物经处置变现,在扣除处置变现的费用及当金本息和相关费用后,有剩余的部分退还甲方,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向甲方追索。

8.3对当物处置需要变更产权手续时,甲方无条件配合,对需要提供的`资料时,在乙方发出通知后一周内负责提供到位,若甲方不配合、不执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8.4 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置方式。

第九条 提前收回当金

甲方发生擅自改变当金用途,或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纠纷等其他丧失商业信誉,或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赎当,以乙方正式的通知时间为准,通知后5天内在甲方没有按照赎当程序执行到位时,乙方可直接进入绝当处置程序。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当金,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当金。

10.2按时归还当金,支付利息、综合费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10.3保证提供的当物产权无纠纷,确保处置变现无任何障碍。并应向乙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与当物有关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材料,以证明当物的来源合法,且有义务按乙方的要求办理登记、当物抵/质押登记手续和公证等相关手续,因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第三方应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4若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物出现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的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抵/质押的情形。若因此给乙方导致损失或影响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当金使用情况。

11.2甲方出现影响乙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当金和提前要求甲方赎当。

11.3有义务在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发放当金,在当期内有义务保护好甲方存放的当物安全,出现乙方人为损毁、遗失按典当金额进行赔偿,属于正常损毁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损毁或遗失与乙方无关。

11.4当物处置变现后,扣减所有费用及本金后,若有多余的款项应当在乙方收到全部款项后七个工作日退还给甲方。

11.5甲方按照赎当程序归还了本金及所有相关费用、利息后,乙方应及时返还当物和当物相关证件及甲方提供的原始单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逾期还款、付息、付费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还款,或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依据所欠的本金、利息和综合费用总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罚息,并且每日按当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止。

12.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中其它任何条款的约定时,违约方将按当金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金给守约方。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通讯

1、甲方确定的联系方式如下:电话联系方式为 ,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

2、甲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到位。

第十四条 附 则

14.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4.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已详读本合同各条款,乙方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合同的每一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视为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文义已充分理解。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年 月日

典当合同 篇6

承典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出典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址):

联系电话: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请典当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特制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xx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屋产权(产权证号为:xx,使用性质为:xx,面积为:xx㎡)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土地(土地证号为:xx,土地面积为:xx,土地使用年限为:xx,土地性质为:xx)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的在建工程(国土证号为:xx,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xx)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6、其他: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为:xx万元。(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xx万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的xx%,出典人于每月的xx日支付给承典人。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xx%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应当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给承典人;当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笔利息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此后的当金利息应当在下一个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当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的,按应缴纳款额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缴款超过一个月则视为绝当,当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归还典当当金需经承典人同意。如双方达成协议,出典人归还当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八、典当期限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当。续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续当前,出典人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九、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应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十、在符合以下第xx种情况时,承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典人交付当金:

1、出典人将本合同当物交付给承典人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本合同当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公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典人承担,如需购买保险的,投保义务人为出典人,保费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当物典当期间有权收取当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十二、如发生绝当,出典人无条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处理绝当物品,承典人处理绝当物品时无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绝当物估价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进行选择,委托四川众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绝当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律师费等)后,所余部份退还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叁万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

十三、典当成交后,因当物所有权权属纠纷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纠纷造成承典人损失的,由出典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典当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内所有应缴款义务后,承典人退还出典人当物或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五、本协议主体部分所预留地址为双方唯一联系地址,往来信函均以该地址为准。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产权处、经管处、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当合同 篇7

承典人:成都市同兴典当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市武候祠大街238号

联系电话:

出典人:

身份证号:

住所(址):

联系电话: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 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屋产权(产权证号为:,使用性质为: ,面积为:㎡)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土地(土地证号为: ,土地面积为:,土地使用年限为: ,土地性质为:)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的在建工程(国土证号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6、其他: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万元。(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 万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的%,出典人于每月的 日支付给承典人。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 %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应当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给承典人;当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笔利息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此后的当金利息应当在下一个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当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的,按应缴纳款额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缴款超过一个月则视为绝当,当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归还典当当金需经承典人同意。如双方达成协议,出典人归还当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八、典当期限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当。续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续当前,出典人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九、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应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十、在符合以下第 种情况时,承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典人交付当金:

1、出典人将本合同当物交付给承典人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本合同当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公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典人承担,如需购买保险的,投保义务人为出典人,保费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当物典当期间有权收取当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十二、如发生绝当,出典人无条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处理绝当物品,承典人处理绝当物品时无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绝当物估价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进行选择,委托四川众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绝当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律师费等)后,所余部份退还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叁万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

十三、典当成交后,因当物所有权权属纠纷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纠纷造成承典人损失的,由出典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典当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内所有应缴款义务后,承典人退还出典人当物或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五、本协议主体部分所预留地址为双方唯一联系地址,往来信函均以该地址为准。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产权处、经管处、公证处各一份。

十八、本合同附件如下:

1、出典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况(附件一);

2、当物的权属证明及抵押登记证明(附件二);

承典人: 出典人: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典当合同 篇8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申办典当行批文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1 负责提供申办典当行所需的资金、验资、场地等硬件设施和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1.2 保证申报资料的齐全;

1.3 出具委托书,委托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负责寻找申办典当行所需的鉴定评估人员;

2.2 代理甲方准备典当行章程、可行性报告等申报所必须之资料;

2.3 代理甲方呈报申报材料到_________市主管部门,直至取得省主管部门的批文。

第三条 代理费用

3.1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方法为:

3.1.1 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3.1.2 在向省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1.3 取得省主管部门批文前,再支付_________元。

3.1.4 取得省主管部门批文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2 如乙方将申报材料呈送市主管部门,经核准,再上报省主管部门后,本第3.1.1条、第3.1.2条费用共_________元,甲方不得要求退还。

第四条 申报期限

从呈交材料至主管部门之日起,争取在_________个月内有结果。

第五条 履约保证

除首期_________元外,第3.1.2条、第3.1.3条共_________元交保管人_________保管,保管人必须按本合同支付条件向乙方及时支付。

第3.1.4条费用_________元交由保管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保管。保管人应按本合同支付条件及时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在交存履约保证金时一并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向主管部门呈报材料后,甲方不得撤回或要求撤回申请,否则,乙方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6.2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提供必要的申请资料,按时支付应付费用等),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0.2 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1.2 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通知

14.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当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当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与证件号: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典当公司(贷款人):青海巨鑫典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西宁市昆仑路30号 电话:0971-6367993

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车辆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借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当物

1.1甲方自愿以 (型号、数量、单位)机动车(行驶证号码 发动机号码 )作为质押物向乙方申请典当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甲方与乙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质押合同。

1.2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认该车辆估价为¥ 元(大写: 元)。

二、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2.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 元)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车辆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1)用以扣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典当当金、利息、综合费用和为甲方垫付款及逾期罚息、违约金。

(2)用以偿付因处分该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法院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3)用以扣缴该车辆所欠的一切税款和贷款等杂费。

(4)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付甲方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如处分该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甲方所欠乙方款项的,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欠款。

三、当金及用途、期限

3.1 该车辆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 元(大写: 元)。

3.2 甲方借款用途为 ,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借款款项由青海巨鑫典当公司委托麻昌俊支付给借款人(甲方)。

3.3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息、费率

4.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 4.55 %、月利率为 0.45 %,合计为5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 个月的综合费合计¥: 元,大写合计: 元。

4.3典当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当日12:00前,24小时制)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期限为每届满30日的当日(当日12:00前,24小时制),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4.4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4.3、4.4款。

4.6 乙方按照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4.7 乙方依照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4.6款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八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一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

4.8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4.9 双方一致确认:当物发生灭失、损毁,不论是由谁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利息、综合费及违约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且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债权不与甲方的任何债权予以抵销。

五、续当

5.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5.2 甲方在超过7.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乙方申请续当的,经乙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5.3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六、赎当

6.1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发生赎当的法律效力,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费用。

6.2 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扣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6.3 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甲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第八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七、绝当

7.1 双方一致确认: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如甲方不按约定还款,不和乙方联系,避而不见,经乙方向本合同所列甲方预留的电话号码短信通知后第二天早晨9点开始,乙方有权单方对所押车辆自行处置,并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经济责任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7.2 当物绝当后或乙方依照第九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乙方对当物及质(抵)押物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拍卖、变卖或折价,甲方须无条件配合),损溢自负。

7.3 甲方期满未归还典当借款或绝当后,甲方同意将个人(公司)全部资产和收入作为未归还当金、综合费用、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的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执行甲方的其他财产,而不受当物存在的限制。

八、逾期违约金

8.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3 ‰(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5‰(千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3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九、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9.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9.2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9.3 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甲方另行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的除外),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质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9.4 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9.5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9.6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9.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9.8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9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自收到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10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9.11 拒不接受乙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9.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9.13 违反《车辆典当质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9.14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10.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当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保证在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的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

10.2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当物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抵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当物的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不再在当物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0.3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抵押权的障碍与限制;

10.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抵/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抵/质押登记的所有法定程序;

10.5本合同项下的当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抵押的情形;

10.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10.7没有针对抵押物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0.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0.9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0.10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抵押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0.11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1.1.1 按当金本金的10%(百分之十)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1.1.2 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1.1.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1.1.4 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八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1.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0.1‰(万分之一)违约金。

第十二条 保证人责任

12.1 本合同若设有保证人,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12.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12.3 如存在两个及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2.4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或发生当物灭失、损毁(不论灭失、损毁是由谁的原因造成,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12.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12.6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

12.7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12.8 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3.2 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3.3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13.4当票遗失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手续或者挂失前被他人赎当,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通讯

14.1 甲方指定 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置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14.2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

14.3甲方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

甲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短信等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附 则

15.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保证人一:(签字或盖章)保证人二:(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典当合同 篇10

典当行(以下简称甲方):

当 户(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当金担保。为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

典当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绝当后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当金及借款期限

当金: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金额: 整。

典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第五条 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当期在5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率按5日计算。

2、乙方如需续当,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第六条:当金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办理机动车质押手续后的当日,将当金、当票(客户联)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所质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2、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

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质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3、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

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当金,应按当金 %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第九条:绝当物的处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视为该质押物为绝当。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之( )款项进行处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质押权利,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质押物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第十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增收违约金。

随车手续: ,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是全国统一当票的补充借款合同,与当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组织代码证号:

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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