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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协议书范文锦集五篇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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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作协议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合作协议书范文锦集五篇

合作协议书 篇1

各合伙人名单:

为规范合伙经营项目的正角实施以及确保多方合伙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人各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公担、利益共享的合伙原则,共同在8673工程的土地整改及相关工程项目工作中担当居间职能,具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尽力做好个面协议工作。

第二条 工程的真实情况,如果工程不真实,所有各项开支费用均由郭小春一人承担,如工程真实,所有费用开支均由所有股东共同承担。

第三条 合伙期限

本合伙协议限暂为两年(自20xx.1.26—20xx.2.26),期满若有自愿退出的经其他各方同意方予退出。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居间合同比例为依据,按付出多少、回报多少为原则分配,详情如下:

1、各款项工程款到位之后,扣出的所有股东投资款后,所剩余的金额按股份配配,同时各股东有责任承担外面所借的投资款项,按股份分配,利润与风险同进退,各投资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外资搞好的各款项,如有此发生视为退出,不得参与利润分配。

第五条 委托执行人

根据职责划分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由郭小春同志全权代表合伙人各方与中标方签订居间合同,全权参与居间工作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 执行人的职责

居间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具项目体管理制度或者者规章制度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的出资金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七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合伙项目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八条 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理办公用品等不动产;

2、申请营业执照;

3、以合伙项目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5、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6、合伙人与其他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7、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8、依照合伙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对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一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2、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不正当行为;

3、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三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盈余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占有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的解散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项目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务权人;

3、清理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项目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占有比例返回;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占有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人合伙人,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七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面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项目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八条 保密

合伙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项目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两年。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快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合伙人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律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各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天向各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依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中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六名合伙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将___市___区_________由乙方______负责经营管理独立核算,具体协议如下:

一、合作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______年)

二、甲方每年分固定红利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元),每年需提前______天交付甲方;其余盈利全归乙方。

三、甲方负责提供房屋、设备及各种证件;甲方负责取暖费、物业费、垃圾费、管理费等。

四、乙方负责投入资金、人员、宣传;并负责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五、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医疗纠纷及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帮助协调,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需提前______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七、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地址: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协议书 篇3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系依_________法律设立之公司,主事务所位于______和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系依_________法律设立之公司,主事务所位于_________,由于甲方对_________具有珍贵之经验及技术,此项技术经加工后可应用于雕刻制造及销售产品,因此甲方愿意协助乙方并以乙方为设厂名义人,利用当地设厂之成本优势制造销售上述产品,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产品标的

花岗石及其花岗石之加工雕刻等制品,由乙方觅料先行购买原料,但需经甲方之同意。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设厂和产销技术供乙方于设厂地生产该产品,专利之专属权属于甲方。甲方得指定人员服务于业务推广和行政事务。人员之聘用,经理级以上人员和会计,出纳人员由甲方聘任,乙方人员系纯代工性质。对外乙方为全体代表之名义人,甲方以隐名合伙参加必要的行政事务监督。进出口业务则由甲方负责代理船务公司办理。

(2)甲方同意开立信用状给乙方作为设厂之基金。

第三条 发起设立:资本额和认股

发起人以乙方名义办理公司登记,其资本额定为_________,甲方于设立登记时出资认股共_________股,合计_________元,乙方出资认股共_______股,合计_____元。乙方得以土地折换_____元,?充股本(包含盖厂费用)。其资本额为_____元。每股金额_________元。甲方以隐名合伙股东名义出资认股,仅于出资之限度内,负分担损失之责任,本公司由出名营业人乙方执行,但甲方仍得参与行政监督和重大决策等之执行。

第四条 利润分配

扣除行政经理人员,业务代工人员等薪资费用和必要的管理销售费用后,其分配方式如下:(先扣除税金,提拨公积后)

甲:_________%

乙:_________%

盈馀分派得以现金和股利发放。

第五条 危险负担

(1)乙方保证其为甲方所完成之货品,自产品装船或交付甲方客户后之日起,除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所致之毁损外,若有因品质不良或乙方工作物瑕疵所致,乙方同意负责换新。

(2)本约约定之标的物所有权与危险负担应于乙方完成甲方订制产品,经甲方所订之品质测验标准认可后,依甲方订单指定之地点交付甲方之授权代表或托运人后移转甲方。

第六条 决议事项

(1)普通决议:公司章程对一般决议方式采普通决议,即应有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过半数股东出席,以出席股东过半数之同意行之。

(2)轻度特别决议:有关公司重大行为,采特别决议,诸如委托经营与他人共同经营缔结变更或终止出租全部营业,让与全部或主要部份之营业或财产,受让他人全部营业或财产,对公司营运有重大影向者,发行新股分派股息,董事竞业之许可,转投资,变更章程等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以出席股东表决过半数同意之。

(3)重度特别决议:公司解散或合并,公司债之发行等需有应有代表四分之三以上股东出席,以出席股东表决过半数同意行之。

第七条 解散事因

本合作之公司因下列事由而解散:

(1)章程所定事由解散

(2)公司目的事业不能成就者

(3)股东解散之决议

(4)与他公司合并

(5)破产

(6)解散之命令或裁判

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二)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三)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_________份,各合伙人各执_________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为促进小吃店的繁荣发展,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________小吃店。

2、甲方出资方式: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

第二条:合作项目

1、小吃店名称:_______________。

2、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时间:合作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合作分工

1、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双方约定由甲方管理和经营小吃店。

2、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

第四条:合作盈亏

小吃店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继续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本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______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书,并将己方的有关本餐饮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六条:争议处理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七条:违约处理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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