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协议书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协议人: (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了维护乙方之被监护人放学后自主回家的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维护甲方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推动甲方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障乙方之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制定本协议;
二、根据甲方校规校纪管理的要求,在甲方处就读的在校学生放学后(包括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下的放学在内),一律要求该就读生之法定监护人亲自接、送该孩子上学、放学;
三、乙方若未能按时到甲方处接自己的被监护人的,乙方应主动于甲方当日当次放学前三十分钟将不能按时到校接自己的被监护人之情况及时告知该被监护人所在班级的班主任;
四、若乙方不能到校接其被监护人的,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视为乙方同意自己的被监护人在甲方放学后让其独自回家;
五、乙方的被监护人在甲方放学后独自回家的,乙方的被监护人在出校门之后该被监护人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将不负任何保障责任,若因乙方许可自己的被监护人独自回家,发生乙方的被监护人任何人身、财产等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乙方依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同意其被监护人独自回家的,乙方应时刻教育自己的被监护人放学后及时回家,不随意和陌生人说话,不跟陌生人走,认清回家路程,家庭住址,记住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遵守交通规则;
七、乙方的被监护人若在回家途中出现人身、财产等问题,乙方应在知晓该事后半小时内告知甲方;
八、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视为乙方同意乙方的被监护人放学后独自回家,甲方将在每天放学后同意乙方的被监护人在无乙方接的情况下自行回家;
九、本协议在签订前及签订时甲、乙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现;
十、本协议所称的被监护人是乙方在甲方处就读的子或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补充协商决定,补充协议跟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遇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页,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捺印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中的自主回家方式包括骑自行车、乘车、步行等;
甲 方: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哈大客专长春西动车存车场项目部 乙方:沈阳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因甲方临时彩钢房需要拆除,经甲乙双方协商,拆除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一、 甲方的安全责任
1: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做好拆除前的断水断电工作。
3:设置警戒区域不准外来人员进入,预防事故发生。
二、 乙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3: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设置警戒区域,派专人看护、指挥。
5:要制定拆除方案确保施工人员认真执行。
6:乙方必须杜绝违章作业,按次序拆除确保施工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上级有关部门。
哈大客专长春西动车存车场项目部
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各自承担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哈大客专长春西动车存车场项目部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委托方):
在由( xxx)受托主办自驾之旅系列活动中。为使活动组织方及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与者组织方均视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本次自驾出行完全是自愿性的活动,参与者所交纳的报名费为平摊活动成本所用,组织方的目的是为了让参与者度过愉快假期,如出现事故组织方应积极主动的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活动期间,参与者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三)活动期间,参与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若由此给车队其他同行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法律及赔偿责任。
(四)参与者活动前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对活动的影响(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承诺因自身身体状况,或因车辆及其他个人所有的装备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需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五)为使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方委派一名活动领队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领队有权视具体情况改变活动行程计划,也有义务协助为参与者解决活动中的问题,但并不承担参与者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六)活动期间,所有参与者都应听从活动领队指挥及安排,因不听从安排而造成的风险及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如需脱离车队单独行动,必须得到领队的认可,并签署书面离队协议,离队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组织方及领队无关。
(七)为节约出游成本,车主可自愿选择是否搭乘。车主与搭乘者双方同意按车上乘坐人员平摊本次出游的油费路费、停车费。由于拼车的随机性,如活动过程中发生任何因车主或搭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本车其他乘坐人员有互相援助的义务,但不承担事故责任。
(八)活动期间,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也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参与者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除主观故意过失外,组织方及同行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自驾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组织方为在活动前两个工作日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者购买旅游保险,未能提供者需自行购买保险。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方有义务协助其处理保险公司赔付事宜,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凡参与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代他(她)人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协议。本活动禁止2岁以下儿童参与,如一定需要参与,监护人需自行为其购买保险,并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
(十一)参与者自备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负责保管好自己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如丢失或损毁组织方及餐饮住宿服务提供商物品,需照价赔偿。
(十二)活动期间的行车及应急处理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对其作离队处理):
1、所有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风险与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2、所有参与车辆,都应按照车队编号顺序行使,任何车辆不得超越组织方指定的领航车(头车)及其他同行车辆。
3、在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车队顺序临时变更,在领航车减速或临时停车时车辆应归位按照编号顺序行使。
4、活动出发前车辆应加满油,活动过程中油量消耗过半时,应向领航车作加油意思表示,得到许可后车队统一加油。
5、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提前通知领航车并得到其许可。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双灯示警。
6、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车队可继续前进;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可继续前进。
7、如遇交通事故,全体参与者有义务参与救援工作,领航车或领队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十三)活动期间对讲机的使用约定:
1、本次活动对讲机主要用来通报行程、路况、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语。不得过多谈论与活动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2、对讲机是确保本次活动组织及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行车过程中试用车充,节约用电确保畅通;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对讲机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的通讯。
(十四)参与者殴斗、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车辆,或在活动期间非法搭乘其他交通工具,或故意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或自伤自残、自杀、自杀未遂、自损等,因本人实施故意行为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十五)参与者因活动前存在个人健康问题(如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传播疾病),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十六)组织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报名时约定的路线行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及时通知参与者,并提供详情解答。
(十七)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自驾活动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参与者签名之时表示该协议生效,同行车主对本车因各种原因未签名者负有告知义务及责任,所有参与者(包括被代报名者和未签字者)视为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责任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到组织方集中回收对讲机时本次自驾活动结束,本协议自动失效。
自驾活动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敬请认真阅读以上协议内容!
组织方: 参与方:
为了丰富广大车友假期娱乐生活,**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年**月**日至**日主办“连南连州”自驾游活动。为使活动组织方及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凡参加者均视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 此次自驾游属于自发性非赢利制游览活动,,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义务工作,是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本活动参与者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活动期间,参与者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三)活动期间,参与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若由此给车队其他同行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法律及赔偿责任。
(四)参与者活动前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对活动的影响(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承诺因自身身体状况,或因车辆及其他个人所有的装备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需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五)为使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方委派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领队有权视具体情况改变活动行程计划,也有义务协助为参与者解决活动中的问题,但并不承担参与者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六)活动期间,所有参与者都应听从活动领队指挥及安排,因不听从安排而造成的风险及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如需脱离车队单独行动,必须得到领队的认可,方可离队,离队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组织方及领队无关。
(七)活动期间,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也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参与者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除主观故意过失外,组织方及同行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凡参与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代他(她)人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协议。本活动禁止2岁以下儿童参与,如一定需要参与,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
(九)参与者自备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负责保管好自己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如丢失或损毁组织方及餐饮住宿服务提供商物品,需照价赔偿。
(十)活动期间的行车及应急处理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对其作离队惩罚):
1、所有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风险与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2、所有参与车辆,都应按照车队编号顺序行使,任何车辆不得超越组织方指定的领航车(头车)及落后于技术保障车(尾车)。
3、在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车队顺序临时变更,在领队车减速或临时停车时车辆应归位按照编号顺序行使。
4、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提前通知领队车并得到其许可。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危险灯示警。
5、 油箱过半,应向领路头车发出加油需求。要求统一加油,减少加油次数。
6、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车队可继续前进;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可继续前进。
7、如遇交通事故,全体参与者有义务参与救援工作,领航车或领队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十一)活动期间对讲机的使用约定
1、本次活动对讲机主要用来通报行程、路况、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语。不得过多谈论与活动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2、对讲机是确保本次活动组织及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行车过程中试用车充,节约用电确保畅通;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对讲机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和尾车的通讯。
(十二)活动期间履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
(十三)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自驾活动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参与者签名之时表示该协议生效,同行车主对本车因各种原因未签名者负有告知义务及责任,所有参与者(包括被代报名者和未签字者)视为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责任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驾活动结束,本协议自动失效。
自驾活动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敬请认真阅读并详细了解以上协议内容!本次活动者需签署后才能参与,未签署的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活动;请签字确认(本人实名),敬请谨慎选择参加本次活动。
参加活动者签名:
甲方:
乙方: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位于朝阳区北辰路大阳坊路工程,乙方为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分包单位向乙方负责,服从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乙方负责人是法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其有责任组 织本单位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公安部61号令、市府84号令、143号令和京建施[xx]4号文,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三、乙方在现场需要设置仓库时,应严格按照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如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库,有专人负责,并配备灭火器材。
四、乙方要依据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建立防火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消防预案,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生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纠正。甲方购入的新型材料和贵重物品进场后,应马上向乙方通报,并配合乙方统筹管理。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甲方查出的火灾隐患,乙方必须及时纠正,甲方有权向公安消防机构通报情况。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为确保公司20xx年设备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持工作现场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检修、施工的安全,甲方与乙方(各检修、施工外协单位)就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等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1、乙方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检修、施工前乙方安全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检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齐相应安全防护设施,对其自身安全负全责;
2、乙方参加检修、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同时遵守甲方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属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持有效证件进行作业。
3、乙方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生产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向甲方申请办理动火证,经甲方审批后才可施工;
4、乙方在动火施工期间必须设立监护人,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安排及时清理现场,并要会同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5、乙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接受甲方管理,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6、乙方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或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由乙方安排有救援能力的监护人做好监护工作。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并及时报告甲方;
7、乙方凡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高空作业不应交叉进行;
8、乙方在其工作范围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对甲方设备及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由其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甲方:
乙方:贵州快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将都匀筑匀大厦2台电梯22层1000kg提升速度1.6/S生产厂杭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电梯使用已有十多年,特检所年审时,提出整改如不整改存有安全隐患电梯不得使用
1、增加上行超速安全装置(夹绳器),
2、更换全部接触器,
3、安全开关,
4、控制主电脑板,及其它相关零件(附更换件清单)。
一、工期:收到预付款十天内材料全部到货,现场施工时间六至八天,申报验收。
二、我公司在施工期间应有今后保修单位人员参加检查验收是否按更换清单零部件更换。
三、更换下来的原材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运走,施工时甲方电梯管理人员应配合乙方工作,施工期间应保持一台电梯运行。
维修程序
一、更换限速器,安装上行超速。
二、更换控制柜内接触器。
三、更换井道轿厢各安全开关。
四、检查地坑,轿顶各功能达到安全运行,保证年审合格。
五、更换轿厢对重导靴加油,主机换机油(机油甲方自购)。
六、检查每层厅门、门锁天关,更换部份门下脚,轿门下脚二台均更换,厅门上坎,地坎卫生,机房轿顶井道地坑全面清理卫生。
七、全部维修调整工作完成,电梯投入试运行达到要求后再更换控制主电脑板,全面调试合格由乙方负责填写自检报告由甲方及时申报特检所验收。
八、付款方式:双方签订二台电梯维修合同,预付40000.00元,提供收款收据结算时提供发票肆万元整,维修整改完毕,特检所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发票结清余款合同完成。乙方更换的零部件在正常使用12个月内如有质量不良自然损坏乙方免费负责更换。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供甲、乙对方共同执行本协议共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20xx年X月XX日
乙方 贵州快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
20xx年X月XX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营员________之监护人(家长):________
为保障家长和主办单位双方的利益,确保学生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特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入营协议》具体如下: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军事夏令营,并同意甲方对乙方于夏令营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全部安排(包括培训、学习、住宿、餐饮、保险等项目的全部安排)。
甲方向乙方收取军事夏令营“风暴营”第 期 费用 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可在开营前七天(含第七天)要求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由甲方退还乙方交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在开营前三天;可更改参加内容和费用完全相同的夏令营的期数。开营后或入营一周后退营,乙方要求或以实际行动中途退出的,学费将不予退还。
乙方义务权限:
在军事夏令营开始时间之前,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夏令营推迟或取消,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不要求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费用。如军事夏令营开营时间推迟超过7日或取消,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还并只负责退还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不作其他额外赔偿。
一、乙方应在开营当天按时到指定地点,否则乙方须自行前往营地,如乙方在开营之后两天之内未能到达营地,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缴纳的费用。
二、 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夏令营全部费用,同时,乙方应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在夏令营开营前,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小孩进行行为规范、环保、安全纪律的教育;
2、乙方行为违反夏令营营员守则的有关内容,不服从夏令营管理严重影响夏令营活动的;
3、营员活动统一由甲方负责安排。营员未经教官许可,不得单独活动和私自外出;不得参加有可能造成身体伤害的活动,如:游泳、攀爬、打架等,如因此发生意外,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乙方应如实向甲方通报营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如患有心脏病、哮喘病、癫痫病、晕车、晕机、精神状况以及其他病历等。若不如实通报甲方,出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向营员交代:禁止携带刀具、打火机、易燃物等危险物品;
6、乙方在夏令营期间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营。
三、 对于该营员需特殊照顾的地方或需要特别交待事宜(如该营员对食物或药物过敏等),乙方已通过填写报名表作出说明。如果乙方对以上事项未能详细说明而使特训营未能采取适当防范措施,营员在营期间因此而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军事夏令营全部费用,同时,乙方应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乙方在军事夏令营期间损坏公物或他人财产,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甲方为乙方垫付该等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军训对以下几种伤害不承担责任:营员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甲方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学员自杀、自伤的;在营员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开培训活动场地期间发生的伤害;其他在军训活动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伤害以及在所有正规的训练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指的是训练中意外死亡、跑步中扭伤等)。
甲方义务权限:
一、甲方负责乙方在军事夏令营内的安全工作(包括训练期间的路途安全、食宿、活动的开展、游玩等)。如属甲方责任造成营员在营期间受到的身体及财物损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如乙方违反校规和特训营的规定或进行应当认识其危险的行为,而发生自身的身体或财物损害或致他人的身体或财物损害,由乙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甲方负责乙方在夏令营内的安全工作,但如由于乙方违反夏令营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监护人承诺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或军事夏令营规定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承担法律后果。
二、甲方负责安排好学生的各项夏令营活动(食,宿、交通),对学生严格管理和监督。并保障活动期间的饮食安全和饮食卫生,向营员提供的食物和饮水符合卫生标准。
三、在夏令营活动时,甲方应向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并交代有关夏令营注意事项,发现学生有携带刀具、火柴、打火机、易燃物等危险物品的,必须予以没收并妥善保管,闭营时交还学生。
四、甲方在活动期间随时关注学生身体情况,对不良状况及时预防和治疗,对突发病及时采取急救措施,保证在第一时间将急救者送到医院。
五、甲方必须在学生睡觉和早起后清点人数、察看学生是否异常现象。安排保卫人员通宵值班,防止营员私自外出和意外情况的发生。
六、甲方必须选派责任心强的辅导员、教官来管理学生,应伴随学生左右,特别关心,爱护学生,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对学生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
七、甲方为乙方购买平安短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 万元人民币。符合保险理赔标准的,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甲方不另承担责任。
备注:
1、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有任何争议之处,双方将尽量协商解决,如有不可协调之处,任一方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3、本协议从营员报到时生效,闭营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监护人(签名):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营员(签名):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甲方:新疆艺术学院 系
乙方:新疆艺术学院 系 专业学生 丙方:乙方直系亲属 与乙方何种关系
根据乙方个人需求因 原因申请在校外居住,不在校内住宿。需有甲、丙两方同意,签订协议书后方可在校外家中或租房居住。乙、丙两方必须按以下条款执行。
一、乙方在校外家中/租房居住期间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二、乙方在校外家中/租房居住期间,乙方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及伤亡或违法行为,
责任由乙、丙两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若变更住址由丙方及时通知甲方。
四、乙、丙方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乙、丙两方还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出书面保
证,保证书内容必须注明学生在校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及伤亡或违法行为与校方无关。
五、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六、如乙方在校外租房居住,须与房东签订租房安全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乙方保
存,一份房东保存,复印一份交由甲方保存,复印一份交由学生公寓保存。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及学生公寓三方一份,。
七、乙、丙两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甲方有权视本协议为无效,并可要求乙方回校
住宿。
八、本协议书有甲方负责解释。
为了切实做好参加辅导班学习的学生的安全工作,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障辅导工作顺利进行,经辅导负责人与学生家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参与学习辅导期间的安全。
学生在辅导班学习时段内,安全责任由辅导班负责。辅导老师应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出现打架等不安全行为。
具体时段为:
周一至周五 晚上6:00—8:00
周六、周日 上午9:30—11:30
二、学生在非辅导班学习时段的安全责任由监护人(家长)负责。如发生一切意外,与辅导班无关。
三、学生如带病参加学习辅导,必须有监护人(家长)陪同。
四、学生上课时间段如发生突发状况,如疾病等,辅导班要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由家长解决。
五、学生在辅导班学习期间应服从老师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班。如有特殊情况,离班时学生需同家长取得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如果未经允许而擅自离开者,后果责任自负。如有意外,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六、对拒不服从安全管理强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学生安全行为的学生,辅导班将劝其退班,而学费不再退还。
七、学生每天应该准时到辅导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辅导班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旷课。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辅导班老师、学生及家长签字后生效, 由辅导班及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监护人(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辅导班老师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