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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单位社保最迟缴纳时间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3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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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单位社保最迟缴纳时间,符合缓缴社会保险费条件的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南京单位社保最迟缴纳时间。

南京单位社保最迟缴纳时间1

南京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政策自2022年7月起执行,缓缴期为7月、8月、9月共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缓缴单位规定:

执行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为参加南京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南京公积金助企缓缴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制定补缴方案(可一次性补足,也可分批补足)后,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

南京单位社保最迟缴纳时间

申请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1,先填写《江苏省特困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向人社局提交缓缴申请。

2,已经缴纳2022年4月社保的`单位,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退回4月费款。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相关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时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申请缓缴成功的参保单位,从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只需申请一次,无需每月申请。

表格可从江苏省税务局下载。

南京单位社保最迟缴纳时间2

申请方式:

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并填写《江苏省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线上申请:单位将签字盖章的《江苏省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扫描上传发送至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的电子邮箱;后期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线上申请(目前系统正在开发中,具体上线时间请关注该网站)。

线下申请:单位至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签字盖章的《江苏省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南京单位社保最迟缴纳时间 第2张

申请时间:

申请缓缴2022年6月相关社会保险费的,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6月24日;申请缓缴2022年6月以后相关社会保险费的,受理时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

申请结果告知:

审批通过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缓缴政策,不再另行通知;审批未通过的企业,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在申请次月11日前,通过企业申请时预留的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告知企业。

南京单位社保最迟缴纳时间3

条件:

本通知所称困难企业和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缓缴前3个月累计亏损,且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申报:

符合缓缴社会保险费条件的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对申请企业行业类别或规模划型不明确的,可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022年6月申请缓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的,受理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6月24日;申请缓缴2022年6月以后相关社会保险费的,受理时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

南京单位社保最迟缴纳时间 第3张

补缴:

各地要严格把握适用范围和条件,不得擅自扩大范围、降低标准,批准缓缴的企业名单等情况按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应在缓缴期满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缓缴的养老保险费款从缓缴期满次月起补缴,可一次性补缴,也可按月补缴,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有条件的企业可提前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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