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亲子知识 > 早期教育 > 法律顾问合同锦集5篇

法律顾问合同锦集5篇

来源:潮女谷    阅读: 6.12K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顾问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顾问合同锦集5篇

法律顾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导购员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

(待定内容)

五、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

基础工资850+全勤奖50+销售提成(具体如何提成待定)

保底工资1000元

六、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3、 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 员工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七、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本专卖店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d、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不得解除本合同:

a、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c、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4、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本专卖店按本条第1项第b、第c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本专卖店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6、员工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专卖店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a、按正常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

b、或按本专卖店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本专卖店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本专卖店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本专卖店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经营的经济损失。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本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本专卖店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专卖店、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专卖店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本专卖店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本专卖店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十一、离职手续

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本专卖店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3、本专卖店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专卖店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a、员工未按本专卖店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b、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c、员工不配合,致使本专卖店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十二、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

十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签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章)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时间:___年 ___ 月 ____ 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指派 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3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顾问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该业务的顾问律师。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事项: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师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五、律师办案费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费、查询费、交通费等)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委托授权;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及配合律师开 展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顾问费及办案费不予退还: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

2、乙方应对委托事项所涉及的甲方情况予以保密。

八、特别约定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双方特作如下特别约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前非乙方过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费的,应以书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并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不作答复或未达成书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执行该条约定)。办案按实报销处理,代理费双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

1、乙方已全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不退代理费;

2、乙方已部分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按实际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应收代理费,对已交的代理费除扣除17.27%的已开票税费和2%的公积金,外进行多退少补;

3、乙方未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对甲方已交费用除扣除14.25%的已开票税费外,全部退费给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协议有约定的按协议执行;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重新约定;双方达不成约定的按本协议的争议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确认收到付款后,开始服务。

聘请方: 受聘方: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法律顾问合同 篇4

聘用单位(甲方)

住所地:

受聘单位(乙方)

住所地:

为了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行 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 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 事务。

1、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 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 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 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甲方参加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的 合法权益。

5、协助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6、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提出建议。

8、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甲方常年 法律顾问。乙方需更换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 问时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 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7、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执业规范。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 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 顾问费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 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 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 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 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本县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3、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 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用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上交县司法局备案一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律顾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子邮箱: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它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李林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的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l、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第一条服务范围外的律师服务费;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并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服务收费

1、乙方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收取法律顾问费2-5万元/年(具体数额根据公司规模确定),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的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2、单独诉讼案件律师服务费的收取:

(1)、甲方委托给乙方承办的本协议第一条之外的事务需另行缴纳律师服务费。

(2)、缴费的标准为:仲裁或诉讼案件(包括仲裁案件及甲方作为原告、被告的案件),律师服务费按照皖价服(20xx)13号文件减半收费。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l、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邮政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肥市外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支出的其它的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或电子邮件之日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代表:代表:李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怀孕手册
新妈手册
育儿宝典
孕育饮食
早期教育
母婴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