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协议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商标协议书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注册号:
三,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类别:
商品项目:
四,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五,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六,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七,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八,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为零,无偿转让。
九,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一,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标国内代理业务协议书 编号
甲电传邮地
方 厦门云之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话 真 箱
址 厦门市思明区塔普西路167号804室C2
乙电传邮地
方 厦门祥珑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话 0592-5501548 0592-5596409 真 0592-5501549 箱
址 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1号万达写字楼C3栋606单元
承办人 俞婷 电话 13600960752
承办人 叶晓婷 电话 0592-5501548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标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商标局办理以下商标国内申请事宜。
商标申请:叁件; 商标名称:图形; 类别:35、39、43类; 价格:¥4500(1500/件)
二、乙方收到甲方委托后,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局的要求,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制作申请文件。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提 供乙方在代理商标申请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四、在商标代理过程中,乙方应将商标局下发的各类文件及时通知甲方。若需要补正的,甲方应在限期内配合乙方提供相应材料;若被驳回,需申请复审的,甲方需另行委托乙方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变更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无法通知甲方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应对因办理该事宜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六、办理上述事宜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肆仟伍佰元整(¥4500 )(其中包含规费和代理费)。
※以上账户仅限公司对公付款使用,如使用个人付款,请与承办人联系 。
七、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上述代理费用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所提供账户上。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具发票,并且及时向商标局或商评委提交申请。
八、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动或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其间发生的合理费用,乙方不予退还。
九、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前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在代理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转让人(甲方): 甲 方 地 址:
受让人(乙方): 乙 方 地 址:
甲乙双方就商标申请号/注册号为第 号第 类“ ”牌商标申请权/专用权转让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商标申请号/注册号为第 号商标申请权/专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2、乙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该商标转让费: ¥ 元整;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公正费、商标转让费及相关税金由乙方负责承担;
4、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须共同向国家商标局办理该商标申请权/专用权的转让手续,甲方并将该第 号国家官方《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证》原件移交给乙方;
5、本协议签订后,不论国家商标局是否受理该商标转让手续,该商标申请权/专用权都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采取任何行为使本协议约定转让的商标申请权/专用权无效或转让、许可给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另加收不得少于 元整的违约金;
7、本协议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以上内容予以认可
转让人(甲方)同意: 受让人(乙方)同意:
甲 方 地址/身份证: 乙 方 地址/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北京润文商标代理事务所
甲乙双方在自愿合作基础上,达成本协议。协议签定后,协议双方需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有关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国内、涉外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申请费用如下:
1、国内商标申请、转让、补证、撤消三年不使用,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2、国内商标续展注册,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有效期内)。
3、国内商标变更注册,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4、国内商标注销申请,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5、国内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6、国内商标异议申请,如甲方自行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如需乙方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7、国内商标异议答辩,如甲方自行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如需乙方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8、国内商标复审案件,如甲方自行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如需乙方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9、国内商标复审答辩,如甲方自行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如需乙方写材料,乙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10、涉外商标的注册申请(内到外),根据不同国家,双方协商代理费用。
11、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乙方代理费以人民币 元/件/类收取。
12、有关其他商标事宜双方协商确定(例:商标买卖、商标案件打假等)。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就相关事项的工作;
2、 甲方有权及时获得商标注册进程的信息;
3、 甲方应按约支付本合同所述之费用;
4、 为能顺利办好本合同商标事务,甲方须办理以下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 甲方为自然人注册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文件;甲方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办理商标申请注册的,提供商标图样;办理商标转让、许可、变更的,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3) 填写《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签字或盖章;
4) 商标申请注册的,告之乙方在该商标上使用的具体商品;
5) 其它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提供的材料。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有权按约获得报酬;
2、 乙方应负责商标申请书件的递交,转发商标局文件,关注商标进展及代领商标注册证等工作;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注册的相关信息;在收到商标局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含受理文书、审查意见、公告、异议、答辩通知、驳回、核发商标注册证书等)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通知甲方,并提供合理处理建议;如因甲方原因(超过期限、证据不充分等)导致费用增加、权利丧失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4、 乙方应提供注册所需的格式文本。
四、甲方将商标注册所需款项以现金或汇款形式支付乙方,乙方收款当日将申请文件递交商标局或商评委,并为甲方开具申请规费的发票,甲方若需多开发票数额,多开部分所产生的税金由甲方承担(税率8%)。
五、双方约定
1、 甲方不得因为甲方自身过错、商标本身注册性及与其它在先权利冲突等非乙方所能预见、克服或避免的原因造成注册失败或其他损失,要求乙方退款或索赔;
2、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商标查询后,如遇因空白区时间内有完全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导致申请被驳回,乙方不承担退款或赔偿责任。
六、乙方不直接与申请人联系,不得泄露甲方的所有情况。
七、合同期限:一年。(注:到期前一个月可续签,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时,即可终止本合同。)
八、上述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备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分别指定以下联系人负责联络,若联系人有变动,必须及时告知对方,如一方未尽告知义务影响联络,造成损失由该方承担;
甲方: (章戳) 乙方:北京润文商标代理事务所 (章戳)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注册商标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商标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关联企业 向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雁滩支行申请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并申请由乙
方为其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并向银行出具担保函。经乙方要求,
甲方向乙方人提供第三方反担保。甲方承诺:甲方关联企业 如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则将其名下“晟业·鼎尚鲜”商标注册权
永久转让给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商标名称)
注册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注册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甲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证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
具体名称:
六、甲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并保证不存在属于甲方
所有的、与上述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注册商标及使用但未注
册商标或提出注册申请。
七、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上述商标或与其相似商标的包括专用权、收益权在内的任何权益。
八、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协议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乙方。
九、商标转让协议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商标局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后,甲方即丧失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如甲方关联企业 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乙方则即刻起享有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
十一、甲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在上述转让注册商标上不存在质押、许可使用等他项权利的存在。
十二、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________万元;
十三、甲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生产、销售及提供服务等与乙方相竞争的活动。
十四、 合同生效条件:
到期不能及时偿还 银
行贷款本息,致使乙方履行代偿义务时,本合同立即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办理注册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国国家商标局在第_________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_________件商标,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文件、证件,并保证提供文件、证件的真实、有效、合法性,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商标注册代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会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商标代理注册、设计、制作等事项,因注册材料被核驳或需删改的,领取《商标注册证书》的时限顺延;
3.乙方责任:
(1)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甲方委托代理商标注册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护知悉的商业秘密;
(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商标注册材料齐备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商标局受理,_________个月内下受理通知书,_________个月内完成商标注册业务;
(3)如甲方提供虚假材料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商标注册业务,依约所收的预付金不予退还。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币种:人民币):
1.商标注册代理申报费: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2.查询费:
中文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英文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图形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3.注册商标的制作费:_________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合计为:_________元整。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依法签定,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更改、终止合同,代理业务完成后本协议自动无效;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与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附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xx年x月x日。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服务的类别及服务的具体名称:第x类按商标证原件所包括的内容。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x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x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收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服务的类别及名称:第x类按商标证正本包括的内容。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办理商标转让公证书后,受让方将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即为商标权转让生效时间。
十、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一、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受让方支付转让费共陆拾伍万伍仟元予转让方,并自行负责国家商标局的办理转让手续。
2.付款方式: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生效后支付。
十三、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协议生效后,违反协议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协议。
十三、声明及保证
转让方:
1.转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转让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转让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让方:
1.受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十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邯郸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转让方壹份,受让方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粮食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太行雪+拼音+图形”注册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注册商标名称:太行雪+拼音+图形。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甲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证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20____年6月27日。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面粉;玉米粉;谷类制品;米;食用面粉;挂面;方便面;谷制食品糊;面条;面粉制品(截止)。
六、甲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并保证不存在属于甲方所有的、与上述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注册商标及使用但未注册商标。
七、商标权转让后,乙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面粉;玉米粉;谷类制品;米;食用面粉;挂面;方便面;谷制食品糊;面条;面粉制品(截止)。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国大陆。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协议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乙方。
十、商标转让协议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X方在商标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X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乙方在协议期内及协议期后,不得泄露甲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甲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在上述转让注册商标上不存在质押、许可使用等他项权利的存在。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及时间:本协议签订时,由乙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即人民币元),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完成后,乙方成为上述商标的注册商标权人后,由乙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即人民币元)。
十四、甲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生产、销售及提供服务等与乙方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违反协议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甲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十六、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协议自然失效;甲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乙方交付的转让费退还乙方。
转让方:受让方:
代表人:代表人: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同意将注册在第 类上的 商标(注册号为 )以共计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应同时在转让申请书上盖章。双方立即同时向商标局申请转让手续。
三、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的同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 元人民币。
四、以上 件商标转让申请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该商标转让后,甲方不能使用带有 商标的产品。
六、如果以上 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费 元人民币。
七、甲方和乙方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
许可方 被许可方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在 注册商标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委托乙方在 为甲方申请 商标注册,只要甲方提供数据真实齐全。乙方必须及时为甲方办理一切申请事宜。申请进度将按各国(地)商标注册管理机构的时间表进行。
二、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查册、分类、打印商标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2)向有关部门正式提出申请
(3)制版、安排印刷、刊登广告
(4)确定商标广告不遭反对后,向相关国家(地区)商标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证书
三、对于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甲方同意在提出申请的同时付给乙方 美元。此价格包括第二项服务内容所需政府费用和乙方的服务费用,如果由于该项申请产生其它费用,慨由甲方负责。
四、如果由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是项申请的要求,由此所引起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五、如果乙方没有履行协议,所引起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并把款项退还甲方。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 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商标事务,现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商标事务如下:
□ 商标注册申请 □ 商标异议申请□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 □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 □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 商标注销申请□ 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 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 □ 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 □ 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 商标评审事宜
□ 其他: 具体委托事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费用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商标代理人、担任甲方代理人;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其他代理人接替,并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依法对商标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3、甲方可以取消与乙方的委托关系,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对商标局的通知或决定需甲方办理的,应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通讯地址以本合同联系人地址为准。书面通知以挂号信函寄给甲方,甲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因此而导致答复期限耽误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若委托事项为商标申请注册,则乙方工作至该申请取得商标注册证,或该申请被商标局被驳回之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委托人):
地址: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注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商标图案在商品国际分类第类的部分服务项目提交中国商标申请注册,具体项目明细见附件1。
2、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甲方商标的注册申请工作,直至甲方商标完成注册。
二、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申请事宜的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2、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图样和类别、指定的商品/服务明细)和指定项目联系人,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
3、甲方将符合申请标准的盖章的申请文件交付乙方,缴纳相关规费,支付代理费。
(二)乙方权力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制作商标申请文件并提供给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
2、乙方在收到前款所述盖章的文件及费用后,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交甲方的商标注册申请,并向甲
方提供申请文件复印件。
3、乙方确保按照中国商标法律规定的申请程序办理甲方商标的申请事宜,将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收到商标局的相关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寄至甲方。
4、在申请过程中,商标局如有各种审查文件,乙方有责任及时通报甲方,并帮助甲方进行相应修改。
5.收取规费及代理费。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将盖章的申请文件交付乙方,并支付商标申请费用合计元。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到乙方指定的如下账号:
2、前款所述费用为正常商标申请注册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商标的查询),但是如果在申请过程中,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办理商标反对、商标反对答辩、异议、复审、转让、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等事项,甲方需要另外支付相关费用,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3、在申请过程中,如因商标局正常审查后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甲方已缴款项(包括规费和代理费)均不退还。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协议规定的代理业务。因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不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履行协议,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因未能及时提供商标代理工作所需资料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获得预期合法权益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因工作迟延或未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以致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承担违约责任。
五、保密条款
本协议为保密协议,乙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向与本协议约定商标代理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也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甲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信息。
六、纠纷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委托事项之日终止。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1:
甲方确认的注册类别
签字盖章:
甲方:
签署人: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签署人: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
三、商标注册号:第号,国别
四、该商标注册有效期至年月日,期满前应办理续展手续。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有权进行转让,同时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七、商标权转让后,乙方取得转让商标的所有权,该转让为永久性。
八、办完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乙方。
九、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甲方予以协助。
十、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为人民币2万元,办理完变更手续后10日内支付。
十一、甲方保证在办理完变更手续后,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适用或授权第三方适用该转让商标。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委托设计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使用在_________商品的商标一套(包括中,英文名称和图形),商标设计稿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定稿。商标要求美观,实用,并能够核准注册。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_________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预付乙方_________%,商标定稿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另_________%。
三、甲方商标定稿后,委托乙方代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费用由甲方承担,查询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商标若未能注册成功,乙方免费再为甲方重新设计,并免费为甲方代理注册申请(规费仍需甲方承担),直至注册成功。若商标未能注册成功,乙方不承担甲方由于使用该商标造成的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