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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上的夫妻协议书

来源:潮女谷    阅读: 2.4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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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上的夫妻协议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被不同的人、事和物影响,就比如在婚姻中会出现夫妻二人不想离婚,但是也不想过的现象,就会写一些夫妻协议。以下分享名义上的夫妻协议书。

名义上的夫妻协议书1

夫妻双方协议书1

双方依据《民法通则》、《婚姻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 双方自结婚登记后至本协议签订前的财产由夫妻共同享有。

经双方确认目前夫妻共同财产有:家俱、家用电器、生活用品,除此以外无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

二、 自本协议签订后第二日起一方所得的下列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享有:

1. 一方劳动所得;

2. 一方偶然所得;

3. 一方出资购置的财产;

4. 一方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

5. 一方投资、生产、经营的收益;

一方取得的债权。

三、 自本协议签订后一方发生的债务由一方自行负担,另一方无需承担;但是因抚养、保护、教育、管理、照顾未成年子女以及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而发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

四、 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对于有残疾、患有重并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承担扶助供养的责任。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并且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立协议人: 立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名义上的夫妻协议书

夫妻双方协议书2

李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长沙市xxxxxx,身份证号码:372xxxxxxxxxxxxxxxx。

王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长沙市xxxxxx,身份证号码:372xxxxxxxxxxxxxxxx。

我俩于XX年X月X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xx年X月年购得位于市xx区xxxx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xx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xx字第xxxx号,三室一厅,70.39平方米,为李xx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李xx单独所有,张xx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xx年X月属李xx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XX市xx区xxxx),二室一厅,100平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李xx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刘xx单独所有,王xx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xx年张xx在xx县xx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李xx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张xx单独所有,李xx无任何所有权利。

四、将来王xx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xx单独所有。

五、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六、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第六、第七条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八、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签字:

  协议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名义上的夫妻协议书2

夫妻二人签的协议有效吗

协议书在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就有法律效力。 如果是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的,则补充协议视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协议与合同有冲突的,则应以后签的协议为准。

夫妻针对双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契约,内容涉及诸多方面,如约定财产的归属,约定一方有不忠行为时给对方的赔偿数额,甚至有约定空床费的情形,《民法典》中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即关于婚姻关系的协议不能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但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规定,《民法典》对于夫妻有关财产的约定是给予充分保护的。只要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尊重婚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

但如果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对其效力应予否定。如有的协议约定“婚后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离婚的,向对方予以赔偿”,该约定即为无效,因违法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限制了当事人离婚自由权的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

名义上的夫妻协议书 第2张

夫妻忠诚协议法官解释

所谓的“夫妻忠诚协议”,事实上就是夫妻二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一般在实践中,忠诚协议表现为婚姻关系中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变动,如上述案件中车某违背协议约定,则引发房产归对方所有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名义上的夫妻协议书3

1、离婚必须写离婚协议书吗?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你们是否都同意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如果双方对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选择办理协议离婚的,就一定要准备好离婚协议书。

当然,如果双方分歧较大,对于离婚问题无法协商一致,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则准备相关的证据证明材料即可,不必写离婚协议书。

2、可以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吗?

离婚时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的约定很常见,但在避免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同时,也带来了隐患。因为对方名下的财产状况你可能不完全知情,贸然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不仅会遗漏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且离婚后就算我们想再分割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由于事先在协议中做出此类约定,很可能不被法院支持。

名义上的夫妻协议书 第3张

3、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让对方“净身出户”吗?

首先,“净身出户”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通俗点说,净身出户就是指让对方退出婚姻时,放弃一切财产,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净身出户”这样的条款,很可能因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违背平等原则而无效。

这里建议大家不要总想着让对方“净身出户”,我们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将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归自己所有,并且注意离婚协议中的表述应当足够严谨,符合法律的规定,保证离婚协议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

4、可以约定抚养费仅给付至孩子18周岁吗?

很多当事人认为,孩子的抚养费仅需要给付至18周岁就够了,这是一个很常见的误区。记住,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孩子18周岁之后正是读大学的年纪,往后还会涉及谈婚论嫁等,处处用钱,这些钱由谁出,怎么给,在离婚协议中都要做出细致的规定。

5、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了可以撤销吗?

开篇我们已经说过了,如果双方没有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就没有发生法律效力,自然不涉及撤销一说。

但是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这时还能撤销离婚协议吗?作为婚姻继承律师,可以明确告诉大家,法律规定了救济途径,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如当事人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遭受了欺诈、胁迫,同样可以撤销离婚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0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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