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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幼儿园招生条件

来源:潮女谷    阅读: 1.0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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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5日,上海全市统一公布各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本市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2020年4月15日—4月23日,全市有意愿的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线上园所开放日活动。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上海幼儿园招生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幼儿园招生条件

1、登记对象的范围

2020年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

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幼儿监护人不作为此次统一信息登记的对象。

2、登记对象及幼儿的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

3、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4日—4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市登记系统登记幼儿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本市实有人口信息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如发现市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在本市有关部门登记,但未在市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在有关部门登记信息的幼儿,各区在报名验证阶段组织信息补登记,登记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

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信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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